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5a.启13:3.“我看见他的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表示他们的教义与圣言不一致,因为圣言经常提到与这种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根本不一致的“爱”、“生活”和“作为或工作”。这从“头”和“受了死伤”的含义清楚可知:那兽的“头”是指被歪曲和玷污的圣言神圣事物的知识(对此,参看AE 775节)。在圣言中,当经上论述教会和那些属于教会的人时,“头”表示聪明和智慧;在最普遍的意义上,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但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不愿让理解力进入信仰的秘密,而是想让它被囚禁,以服从其秘密之人,而“龙”和他的这只“兽”就描述了这些人,所以可推知,这兽的“头”表示知识(或科学);因为理解力在哪里看不见,哪里就没有聪明,取而代之的是知识。此外,聪明不能论及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只能论及知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33节)。“受了死伤”是指与圣言不一致;因为与圣言不一致的教义是死的;这死就是“受了死伤”所表示的。
此处所说的不一致是指他们将爱之生活,也就是善行与信仰分离,认为唯信称义、唯信得救,将称义和得救的一切从爱之生活,或善行那里拿走;由于在圣言中,有上千处经文提到爱和实行,经上声明,人要照着自己的行为和作为受审判,并且这些与上述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不一致,所以这就是这兽的头受了死伤所表示的。由此可见,“我看见兽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这句话表示与圣言不一致,因为圣言经常提到与这种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根本不一致的“爱”、“生活”和“作为”。它们不一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条是,不用律法的作为,唯独信就能称义并得救;事实上,若有得救的东西被置于作为中,那是有害的,因为有人的功德和自我在它们里面。因此,许多人放弃行善,心里说:“善行不拯救我,恶行也不定我的罪,因为我有信。”他们基于这个原则还断言,那些在死亡的那一刻以某种信心宣称自己有信的人会得救,无论他们的生活是什么样。但由于在圣言中,有上千处经文提到了“行为”和“作为或工作”,以及“行”和“爱”,而这些与他们的宗教原则或宗教说服不一致,所以那些坚持这种说服的人,或说它的教条主义者就找到了将这些说法与信仰结合起来的方法。因此,这就是“他看见兽头中有一个似乎受了死伤”和“他致死的击伤却医好了;全地都希奇跟从那兽”这些话的含义。不过,下文将解释这击伤是如何医好的,即通过设计结合的方式来医治。
然而,首先要在此从圣言引用一些提到“行为”、“作为”、“工作”(working)的经文,以便人人都可以看到在此由“头中有一个受了死伤”所表示的这种不一致;还看到这击伤是完全无法医好的,除非人照着圣言的训词生活,并实行它们。马太福音:
凡听了我的话又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凡听见我的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路加福音: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实行我所说的话呢?凡到我这里来,听见我的话就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但听了不去行的,就像一个人把房子盖在没有根基的土地上。(路加福音6:46–49)
马太福音: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了圣言又留意,由此结出果实来,有的结了一百倍,有的六十倍,有的三十倍。(马太福音13:23)
同一福音书:
凡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导人这样做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最小的。但是,凡遵行又教导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9)
约翰福音: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4)
同一福音书: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又:
你们若爱我,就会遵守我的诫命。有了我的诫命而又遵行的人,就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明我自己。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15, 21–24)
路加福音:
耶稣说,那些听了我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马太福音: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我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寄居者,你们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望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主对这些人说,你们这蒙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祂对那些没有做这些事的人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吧!(马太福音25:31–46)
约翰福音:
我父是修剪葡萄树的人;凡不结果子的枝子,祂就除掉。(约翰福音15:1, 2)
路加福音: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路加福音3:8, 9; 马太福音7:19, 20)
约翰福音: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成为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7, 8)
马太福音:
神的国必从他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0–43)
约翰福音: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为要显明他的行为是靠神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同一福音书:
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但若有人敬拜神,又遵行祂的旨意,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马太福音:
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祂的天使降临;那时,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约翰福音:
那时他们要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启示录:
我必照各人的作为赐给你们各人;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启示录2:23, 26)
又:
他们的作为必跟随他们。(启示录14:13)
又: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死人都照他们的作为受审判。(启示录20:12, 13)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赐给他。(启示录22:12)
又:
那些遵行祂诫命的有福了。(启示录22:14)
又:
祂对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说,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行起初的作为;不然,等等。(启示录2:4, 5)
又:
对士每拿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别迦摩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推雅推喇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撒狄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对非拉铁非教会的天使说,我知道你的作为。(启示录2:9, 13, 19; 3:1, 8)
这两章论述了从七个教会的作为并照着这些作为来检查并判断这七个教会的品质,即它们现在是什么样,将来是什么样。
785b.在马太福音的第五、六、七章,从头到尾,主也在教导善行,教导它们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天堂祝福;祂还以下面的比喻来教导:葡萄园里的工人;园户和仆人;得到银钱和才干的买卖人;若不结果子,就要被砍掉的葡萄园中的无花果树;撒玛利亚人所怜悯的被强盗打伤的人(关于他,主问律法师,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当中那人的邻舍,当他回答说“是怜悯他的”时,耶稣对他说,“你去照样行吧”);十个童女,其中五个灯里有油,五个没有,“灯里的油”表示在信里面的仁;以及其它经文。
此外,主的十二个门徒代表在整体上信与仁的一切方面的教会;其中彼得、雅各与约翰代表在其秩序中的信、仁与善行,彼得代表信,雅各代表仁,约翰代表善行;因此,当彼得看见约翰跟着耶稣时,主对彼得说:
彼得,这与你何干呢?约翰,你跟从我吧;因为彼得论到约翰说,这人将来如何?(约翰福音21:21, 22)
主的回答表示那些实行善行的人必须跟随主。约翰代表善行方面的教会,所以他靠着主的胸膛。教会在那些实行善行的人里面,这一点也由主从十字架上对约翰所说的话来表示:
耶稣见祂的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哪,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哪,你的母亲;从那时起,那门徒就把她接到自己那里去了。(约翰福音19:26, 27)
这段经文表示哪里有善行,哪里就有教会,因为在圣言中,“妇人或女人”,和“母亲”一样表示教会。所引用的经文都来自新约。旧约里还有更多经文,如在那里,经上说:所有遵守并实行律法、典章和诫命的人都受到祝福,而那些不遵行的人则受到诅咒(如利未记18:5; 19:37; 20:8; 22:31–33; 26:3, 4, 14, 15; 民数记15:39, 40; 申命记5:9, 10; 6:25; 15:5; 17:19; 27:26; 以及其它上千处经文)。
除了圣言中提到“行为”和“实行或遵行”的经文外,还有许多提到名词“爱”和动词“爱”的经文;动词的“爱”和“实行或遵行”意思一样,因为爱的人就会实行;事实上,爱就是意愿,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从内心所爱的,而意愿就是实行或遵行,因为每个人若能,就实行他所意愿的。此外,行为或所做的事不是别的,正是行为中的意愿。主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爱(如马太福音5:43–48; 7:12; 路加福音6:27–39, 43–49; 7:36–50; 约翰福音13:34, 35; 14:14–23; 15:9–19;17:22–26; 21:15–23),并以这些话简要教导了爱:
你要全心、全灵魂爱主你的神;这是第一且是大的诫命。其次也与它相仿,就是要爱邻如己。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5–38, 40; 路加福音10:27, 28; 申命记6:5)
“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就是实行祂的诫命(参看约翰福音14:21–24)。此外,“律法和先知”表示在一切事物和每个细节中的圣言。从所引用的这一切经文很明显地看出,与善行分离的信并不拯救人,拯救人的是来自善行并与善行同在的信。因为实行善行的人有信,不实行的人没有信。
111.第二个记事:在自然界,人的言语是双重的,因为他的思维是双重的,既是外在的,又是内在的;因为他能同时出于内在思维和外在思维说话;他也能出于外在思维,不出于内在思维说话,甚至违背内在思维说话;这就是伪装、奉承和虚伪的源头。但在灵界,人的言语不是双重的,而是单一的;在那里,他怎么想的,就怎么说;否则,他的声音会刺耳,并伤害耳朵。然而,他能保持沉默,不泄露其心智的思维,或说不透露自己的想法。因此,当一个伪君子来到智者中间时,他要么离开,要么躲到房间的一个角落里,不让自己引起注意,保持沉默。
有一次,在灵人界有一个大型集会,大量灵人一起谈论这个话题。有些人说,对那些不正确地思想神和主的人来说,每当他们与善人交往时,只能怎么想的就怎么说,是相当困难的。在会众中间的,是新教徒和他们的一些神职人员,他们旁边是天主教徒和他们的修道士。神职人员和修道士首先发言,说:“这并非难事;人为什么不说出他的想法呢?或说人有必要不按他所想的去说吗?即便他想得不对,难道他不能闭上嘴巴保持沉默吗?”一个神职人员说:“谁会不正确地思想神和主?”但会众中的一些人说:“让我们试试他们。”于是,他们要求那些确认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的人出于自己的思维说出“一位神”的话;但他们却不能。他们扭动和撅起自己的嘴巴,把嘴巴扭成各种形状,却不能发出任何话语,只能发出符合他们思维的话语,这些话都是关于三个位格的,因而是关于三位神的。
接下来,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要求说出“耶稣”这个名;但他们不能;尽管他们都能说“基督”,也能说“父神”。他们对此感到诧异,并询问原因;他们发现原因是,他们为了儿子向父神祷告,而不是向救主自己祷告;而“耶稣”是指救主。
然后,他们被要求出于他们对主之人身的思维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在场的神职人员当中没有一个人能做到,而一些平信徒却能做到;因此,这一事实就成了严肃讨论的主题。
(1)首先,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被读给他们: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父将管理一切肉体的权柄都赐给了子。(约翰福音17:2)
一切都是父交付我的。(马太福音11:27)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他们被要求记住,根据这些经文,就其神性和人身而言,基督是天地之神,然后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仍旧不能。他们说,尽管他们基于这些经文在理解力上对神性人身拥有某种想法或观念,但他们仍没有对它的承认,因此不能说出这个词。
(2)后来,路加福音(1:32, 34, 35)中的经文被读给他们,这些经文表明,在其人身方面的主就是耶和华神的儿子,在那里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在其它许多地方被称为“神的儿子”,以及“独生子”。他们被要求在思维中保留这一点,以及这一事实,生在世上的神的独生子必然是神,就像父是神一样,然后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说:“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的属灵思维,即更内在的思维,只允许那些与内在思维和谐一致的观念进入最接近言语的思维;我们由此发觉,我们现在不允许像在自然界那样分裂我们的思维。”
(3)因此,主对腓力说的话被读给他们: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主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11)
以及其它经文,如: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他们被要求在思维中保留这一点,然后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由于这种思维没有植根于对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的承认中,所以他们将嘴唇扭成褶皱,直到生气,努力强迫他们的嘴说出这个词来,却没有成功。这是因为对那些在灵界里的人来说,从承认中流出的思维观念与舌头的言语构成一体;哪里没有这些观念,哪里就没有这些话语;因为在说话时,观念就变成话语,或说以话语来表达。
(4)下面这些话来自基督教界或基督教会普遍接受的教义,被读给他们:“在主里面,神性与人性非为二,乃为一,为一位格,如人里面的灵魂与身体一样合一。”这段话出自《亚他那修信经》,已被教议会会承认。他们被告知:“由此你们肯定可以从承认主的人性是神性,因为祂的灵魂是神性中获得某种观念,这与你们在世上所承认的教会教义是一致的;此外,灵魂是人的本质本身,或真正的本质,身体是这本质的形式;本质和形式就像存在和出现,或原因和结果一样构成一体。”他们接受了这个观念,由此试图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不能;因为他们对主之人身的更内在的观念逐出并抹去了这个他们所说的新的“补充”观念。
(5)于是,出自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被读给他们: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还有:
耶稣基督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以及来自保罗书信的经文: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他们被要求根据这些话的主旨来思考,即:神,也就是圣言,成了人,祂是真神,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他们照做了,但仅在外在思维中如此行;因此,由于内在思维的抵触,他们不能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他们坦言:“我们无法对神性人身形成任何观念,因为神是神,人是人,神是一个灵,我们一直将灵视为风或以太。”
(6)最后,他们被告知:“你们知道,主说: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
由于在场的有一些英国神职人员,所以出自他们领受圣餐时的劝诫中的一段话被读给他们:“因为当我们属灵地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时,我们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他们被要求:“如果现在你们认为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主的人性是神性,那么请出于思维上的承认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仍旧不能,他们深受这个观念影响,即:神性不能是人性,人性也不能是神性,主的神性来自从永恒出生的儿子的神性,而祂的人性就像其他任何人的人性。他们被问道:“你们怎么能这样想呢?一个理性心智能想象自永恒从神所生的一个儿子吗?”
(7)然后,询问者转向福音派教徒,说,《奥格斯堡信纲》和路德都教导说,在基督里,神子与人子是一个位格;甚至就其人性而言,祂也是全能和全在的,并且就其人性而言,祂坐在父神的右手边,掌管天上地上的一切,充满一切,与我们同在,居住在我们里面并在我们里面运作;而且敬拜也没有区别,因为不可感知的神性通过可感知的人性被敬拜;在基督里,神为人,人为神。听到这些话,他们问:“真的是这样吗?”他们环顾四周,马上说:“我们以前不知道这一切;因此,我们不能说‘神性人身’这个词。”然后一个接着一个说:“我们读过它,甚至写过;然而,当我们在脑海里思想它时,它只是一个词而言,我们对它没有任何内在观念。”
(8)最后,他们转向天主教徒,说:“也许你们能说‘神性人身’,因为你们相信,基督完全存在于你们圣餐的饼和酒中,在它们的每一个部分中;当你们展示并携带圣体时,你们也把祂当作至圣的神来敬拜;还因为你们称马利亚为‘天主之母’(Deipara),即神的母亲;因此,你们承认她生了神,也就是生了神性人身。”然后,他们努力说出这个词,但却不能,因为他们想到的是对基督的身体和血的物质观念,以及这一信仰:主的人性与神性是分离的,并且对教皇来说,实际上是分离的,因为只有基督的人性权柄,而不是祂的神性权柄被转移给了教皇。然后,一个修道士起身说,他能把圣母马利亚,以及他修道院里的圣徒视为神性人身。另一个修道士上前说:“根据我现在所持有的,思维观念,我能说神性人身,但我更容易说神圣的教皇是神性人身,而不是说基督是神性人身。”然而,其他一些天主教徒把他拉回来,说:“你真不要脸!”
此后,只见天开了,像小火焰一样的舌头降下来,落在一些人身上;然后,他们赞美主的神性人身,说:“除去三神观吧,相信神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主里面,父与祂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神不是风或以太,而是一个人,然后你们就会与天堂结合,从主那里,你们就能说耶稣这个名,也能说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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