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4.至于他们用来获利的特许,其形式是各种各样的。有些特许涉及法律禁止范围内的婚姻缔结;有些特许涉及离婚;有些特许涉及邪恶,甚至大恶,以及当时免除世俗的惩罚;通过赎罪券也有特许;有些特许涉及在未经世俗统治者授权的情况下的行政管理权;其中还包括对公爵的爵位和公国的确认;更不用说他们通过向那些充实修道院、扩充其宝库的人承诺天堂的喜乐,称他们的礼物是神圣而有功德的善行本身而获利。他们通过让这些人深信圣徒的权柄和帮助,以及他们所行的神迹而诱使他们如此行。尤其是,当富人生病时,他们就暗算他们,那时还灌输地狱的恐怖,从而通过承诺照着他们遗赠财物的价值为他们的灵魂举行弥撒,由此逐渐从他们称之为炼狱的折磨之地解脱出来,从而获准进入天堂来勒索他们。
关于炼狱。我可以断言,炼狱纯粹是巴比伦为了物质利益而虚构的,既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灵人界,灵人界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在那里,各人照着他在世上的生活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做准备。在灵人界,没有人会受到任何折磨;不过,恶人在做好准备后进入地狱时,首先进入折磨。灵人界有无数社群,其中的喜乐与地上的很相似,因为那里的居民与地上的人结合,后者也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在灵人界,他们的外在会逐渐脱去,他们的内在因此被打开;这个过程会持续到主导爱显露出来,事实上,主导爱是生命之爱,是至内在的,也是掌控他们外在的爱;当这爱被揭示出来时,人的真实品质就变得显而易见了;按照这爱的品质,他从灵人界被送往他自己的地方:若为良善,就被送往天堂;若为邪恶,就被送往地狱。情况就是这样,我得以确切地知道这一点,因为主恩准我与那些在灵人界里的人在一起,看到这一切,从而通过亲身经历把它讲述出来;到现在这已经持续了二十年了。因此,我可以断言,炼狱是可称之为恶魔般的虚构,因为它是为了利益,为了掌控灵魂的权力,甚至掌控死后的死者灵魂的权力而编造的。
537.“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示改革宗教会中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和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非同时是仁,或不是仁和信一起的人。此处和下文中的“龙”是指这些人,因为他们反对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主就是这位神;仁与信为一,就像本质与其形式为一一样;只有那些照十诫生活,也就是不做这些恶的人才有仁和信;任何人不作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实行属于仁爱的良善,相信属于信仰的真理。
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和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不是仁的人反对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凡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我们所说的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的人是指那些视三个位格为三位神,将主的人性与其神性分离的人。当照着信条祷告说“愿父神为了圣子差遣圣灵”时,谁会想到别的,或能想到别的?他岂不是向作为一位神的父神祷告,并且为了作为第二位神的圣子,又涉及作为第三位神的圣灵吗?由此明显可知,他虽在思维上视三个位格为一位神,但仍将他们分开,也就是说,当如此祷告时,他将自己的观念分为三位神。这种信仰模式也将主一分为二,因为他只想到主的人性,没有同时想到主的神性;“为了圣子”意思是为了遭受十字架苦难的人身或人性。从刚才所说的可以明显看出,龙所指的那些人是谁,龙想吞吃那妇人的孩子,后来又因这孩子而“将妇人追到旷野”。
这龙之所以被称为“大”,是因为改革宗的所有教会都将神分为三个位格,认为唯有信拯救人,只有零星的一些人不这样思想三位一体和信。那些将神分为三个位格,并坚持《亚他那修信经》中的这些话:“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这些话:“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的人;我就说,这些人不能从三位神中造出一位神;诚然,他们可以说他们是一位神,但却不能这样思想。同样,那些认为来自永恒的主的神性是神性的第二个位格,祂在时间中的人性如同另一个人的人性之人也只能将主一分为二,尽管《亚他那修信经》上说,祂的神性和人性是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一样结合在一起。
这龙被称为“红”,是因为“红”表示源于欲望之邪恶的虚假,也就是地狱的虚假。由于在改革宗教会中,教义的两个基本要素都是虚假,而虚假摧毁教会,因它们夺走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所以它们由“龙”来代表。原因在于,在圣言中,“龙”表示教会的毁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也必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耶利米书9:11)
又:
看哪,有大骚动从北方之地而来,要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废,成为龙的住处。(耶利米书10:22)
又:
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荒凉。(耶利米书49:33)
以赛亚书:
叫它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以赛亚书34:13)
又:
他的榻在龙的住处。(以赛亚书35:7)
弥迦书:
我必剥光赤身而行,我要哀号如龙,悲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约伯记:
我呼求,我成为龙的弟兄,鸣角鸮女儿的同伴。(约伯记30:28, 29)
以赛亚书:
鸮鸟必在他宫中回应,龙必在殿内回应。(以赛亚书13:22)
耶利米书:
巴比伦必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耶利米书51:37)
诗篇:
你在龙之地压伤我们,以死荫遮盖我们。(诗篇44:18, 19)
玛拉基书:
我使以扫的群山荒废,把他的产业交给旷野的龙。(玛拉基书1: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3:20; 耶利米书14:6; 诗篇91:13, 14; 申命记32:33)。
“龙”在此是指那些处于唯信,并认为律法的作为无助于救赎而弃绝它们的人,这一点在灵界有时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我看见过他们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一起,从远处看,他们就像一条长尾龙,似乎长满了荆棘状的尖刺,这些尖刺表示虚假。有一次,我还看见一条更大的龙,它弓起背,尾巴甚至翘到天上,试图将天上的星辰拖下来。由此在我眼前显明,“龙”不是指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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