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83

783.“那龙将自己

783.“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表示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支持并证实他们的教义,由此强有力地迷惑人。这从“兽”、“把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给了”的含义清楚可知:龙将自己的能力所给予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参看AE 774节);这些推理来自感官谬误,因为这兽看上去像豹,他的脚像“熊脚”,“熊脚”表示谬误(参看AE 781a, b节)。“把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给了”是指支持并证实教义;“能力”表示有效性;“宝座”表示来自虚假的教义方面的教会,“大权柄”表示由此的支持和证实。前面说明,这些东西与推理及其谬误是一致的。

那些将信仰与生活,也就是与善行分离的人有“能力、宝座和大权柄”,不是因为他们所处的虚假本身有什么能力;事实上,来自邪恶的虚假没有任何能力,因为一切能力都在来自良善的真理中。但虚假对虚假,就像同类对同类那样拥有能力。这一点可从地狱灵对彼此的能力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通过想象的东西和对应的假象行使这种能力,渴望凭这种能力显得极其强大而有力;然而,他们对真理根本没有任何能力,完全没有,以至于它(译注:这种能力)什么都不是。如果到目前为止,在对启示录的解释中还有扩展的空间,我会通过大量经历来证实这一点。但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明显看出这一点:有无数人的地狱被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束缚,以至于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敢冒险举起一根手指;凭借来自主的真理,单单一位天使就能指挥、控制、约束或驱散上千群恶灵;并且仅仅出于意愿的意图看着他们就能做到这一点。有时我也被恩准从主拥有这种能力。说来奇怪,教会在结束时处于虚假,由此处于邪恶,并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然而,一切能力仍都属于来自良善的真理,这些真理似乎能被主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赐予。但原因在于,虚假对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拥有能力;在教会结束时,这些虚假掌权;当这些虚假掌权时,真理不被接受。因此,虚假无法被真理驱散;正因如此,在这种情况下,魔鬼被称为强大,并摆脱束缚。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地狱的虚假被称为“狮子”、“熊”、“狼”、“兽”,以及强壮而凶猛的“野兽”。

由于同样的原因,在圣言中,那些处于虚假的人被称为“大有权势或强大”、“强而有力”、“勇士”、“强人或强者、壮士”、“英雄”、“统治者”、“骇人”、“可怕”和“荒废者”,这可从各种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耶利米书:

以色列家啊,看哪,我必从远方带来一个民族攻击你,是强盛的民族,都是勇士。(耶利米书5:15, 16)

同一先知书:

马匹上去吧,战车狂奔吧,勇士都出去吧。(耶利米书46:9)

又:

有剑临到勇士,他们就惊惶。(耶利米书50:36)

以西结书:

我必将法老交在列族中强人的手中。(以西结书31:11, 12)

何西阿书:

你倚靠自己的路线,仰赖你勇士众多。(何西阿书10:13)

约珥书:

有一人民又大又强,它们如英雄奔跑,爬上城墙。(约珥书2:2, 7)

阿摩司书:

快捷者的避难所灭亡,强有力者不能用力;强大的也不能救自己的灵魂;到那日,英雄中内心强大的必赤身逃跑。(阿摩司书2:14, 16)

诗篇:

求你斥责芦苇中的野兽;强者的会众。(诗篇68:30)

撒母耳记上:

壮士的弓已被折断。(撒母耳记上2:4)

启示录:

所有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都把自己藏在洞穴和山岩里。(启示录6:15)

马太福音:

外邦人有统治者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辖他们。(马太福音20:25)

路加福音:

这是你们的时刻,黑暗的权势了。(路加福音22:53)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各种经文。

对于以上所说的,可以补充的是:地狱灵都以为自己比其他人更强而有力;但这是因为他们只能战胜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此,一个地狱灵战胜另一个地狱灵,或一个邪恶及其虚假战胜另一个邪恶及其虚假;他们因这种表象而自以为很强大。然而,这种能力好比一只小虫子对一只小虫子,或一只跳蚤对一只跳蚤的能力,又或尘土对尘土、糠粃对糠粃的能力;他们的能力只是相对于他们相互之间的力量而言的。地狱灵为此感到骄傲,得意洋洋,出于最微不足道的原因想被视为强而有力、勇士和英雄。

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龙从自己那里给予“从海里上来的兽”的“能力和大权柄”,因而是地狱灵在彼此之间的能力,所以我要在此揭开一些奥秘,是关于他们在灵界为了获得能力所练习的一些技艺的。有些灵人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得能力;因为他们熟悉其中的一些经文,并反复背诵这些经文,通过这种方式,与简单善人的联系就实现了,与他们在外在上的结合由此也实现了;只要他们处于这种结合,他们就能战胜他人。原因在于,圣言的一切都是真理,真理拥有一切能力,简单善人处于真理;他们从与简单善人的结合中获得能力,但前提是存在这种结合;然而,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因为主很快就会把他们彼此分开。有些灵人通过伪装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并通过属于对诚实和公义的爱的情感来为自己获得能力;他们通过这些情感使简单善人对他们产生好感、怀有善意;这些灵人就这样吸引简单善人,并与他们联合。这种友善的感觉或仁慈的态度,可以说相互干预到几时,他们就继续比其他人强大到几时。还有些灵人通过各种代表为自己获得能力,这些代表是对应的滥用;一些灵人以其它方法获得能力。由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拥有一切能力,而这些真理或一切能力都居于天使里面,或在天使身上找到,所以恶灵最渴望的就是把善灵吸引到他们那一边,因为恶人通过这种方式取胜。然而,一旦与这些简单善人分离,他们就处于自己的邪恶之虚假;当他们处于这些虚假时,就被剥夺一切能力。

这也是为何从这个世界涌出的所有恶人首先与他们仅从记忆知道,因而挂在嘴上的良善和真理分离;当他们与这些良善和真理分离时,他们的内层就显现,这些内层只由来自邪恶的大量虚假构成。当他们处于这些虚假时,就不再拥有任何能力,所以他们一头栽入地狱,就像沉重的身体从空中坠落于地。从圣言可以得知,良善和真理从恶人那里被夺走;因为主说:

把才干从他那里夺来,给那有十个才干的。因为凡有的,还要给他,叫他充足;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25:28–30; 马可福音4:25; 路加福音8:18; 19:26)


诠释启示录 #137

137.“甚至在我忠

137.“甚至在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在你们中间被杀的日子”表示在所有公开承认主的神性人身之人被仇恨时的时间和状态。这从“日子”、“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日子”是指时间和状态(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23, 488, 493, 893, 2788, 3462, 3785, 4850, 10656节),因此在那日子表示在那时间和状态;“我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是指那些公开承认主之神性人身的人(对此,下文会详述);“被杀”是指被仇恨。“被杀”之所以指被仇恨,是因为仇恨的人不断在努力杀戮;他只思想并渴望杀戮,而且如果法律不阻止他,他就会杀戮。这一点隐藏在仇恨中;因此,那些仇恨邻舍的人当在来世被除去外在约束时,就不断呼出谋杀;我已经通过大量经历知道了这一点。

“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表示那些因承认主之神性人身而被仇恨的人,因为那时,有一个安提帕人因此被杀;故“安提帕”就表示所有因此被仇恨的人;正如躺在财主门口,想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碎食充饥的“拉撒路”表示所有因出于属灵的情感渴望真理而被主所爱的人(参看AE 118节)。主爱一个叫拉散路的人,使他从死里复活,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11:3, 5, 36),他与主同坐席(约翰福音12章),因此,主称那想得财主桌子上掉下来的碎食充饥,以此表示出于属灵情感而渴望真理的人为“拉撒路”,如前所示(AE 118节)。正如“拉撒路”因此而得名,“安提帕”也如此得名,因为他为了主的名,也就是为了承认祂的神性人身而成为一名殉道者。

所有在想主之人身的同时不想主之神性的人都仇恨像他这样的人,这一点无法从他们在世时的行为得知,但从他们在来世的行为可以得知;在来世,他们对那些唯独靠近主的人燃烧着如此的仇恨,以至于无法用几句话来描述;他们最急切的渴望莫过于谋杀他们。原因在于,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反对主,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支持主;那些属于教会,却不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之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他们正是从地狱拥有如此的仇恨。他们经常被告知,他们正在作恶,因为他们从圣言知道:

主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因此,祂是天地之神;同样:

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以及:

人看见了祂,就看见了父,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并且:

没有人看见过父的形状,听见过祂的声音,惟有在祂怀里,并与祂为一的主。(约翰福音1:18; 5:37)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一听到这些真理,他们就转身离去,因为他们无法否认它们;但他们感到恼火,甚至向所有公开承认主的人呼出谋杀,因为仇恨已经扎根在他们里面,如刚才所述(参看AE 114节)。

在几处经文中,主已经预言,这些人将仇恨所有如此承认主的人,如在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完结,他们要把你们送交苦难中,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必为我的名被所有民族恨恶。(马太福音24:9–10)

约翰福音:

耶稣说,世界若恨你们,你们该知道在恨你们以先、它已经恨我了。他们若迫害了我,也会迫害你们。他们因我的名,要向你们行这一切的事。(约翰福音15:18–25)

此处,还可参看前面从圣言引用的经文(AE 122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你们中间被杀的忠信的殉道者安提帕”表示那些因公开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而被仇恨的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