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81

781a.“脚像熊的

781a.“脚像熊的脚”表示来自属世事物,也就是来自谬误。这从“脚”和“熊”的含义清楚可知:“脚”是指属世事物(参看AE 69, 600a, 632, 666节);“熊”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属世意义的能力之人,无论善人还是恶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身体像豹、脚像熊脚的那只兽的“脚”之所以表示谬误,是因为“豹”表示不一致,却看似连贯的推理(参看AE 780节);只要这些推理来自最低或终端属世层,也就是感官层,它们就是谬误,这些谬误由“熊脚”来表示。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了兽,无论洁净的还是不洁净的,它们表示要么属于天堂,要么属于地狱的各种事物;洁净和有用的兽表示诸如属于天堂的那类事物,不洁净和无用的兽表示诸如属于地狱的那类事物。至于所表示的属于天堂或地狱的事物是什么,最好从灵界的代表得知,兽也出现在那里;它们都是代表天使或灵人出于其情感、倾向、欲望、快乐和渴望正在思考的那些事物的表象。这些事物以各种形式呈现在他们眼前,如花园,森林,田野,平原和源泉;还有宫殿和房屋,以及其中的房间,房间里有各种装饰和有用的东西;上面有各种食物的桌子也出现在那里。此外,这些事物也以种类无限的地上的动物和天上的飞行物,以及爬行物的形式来展现;不仅以我们地球上的那些动物和飞行物的形式来展现,还以地上不存在的各种复合形式来展现,我被恩准看见其中的许多事物。当这些事物出现时,就能立刻得知它们的属灵起源,从而得知它们表示什么。不过,一旦灵人或天使停止思考和默想,这些动物和飞鸟就立刻消失。

这些事物的确出现在灵界,这一点从众先知所看到的类似事物很清楚地看出来;例如,主看上去像羔羊;基路伯看上去有像狮子、牛和鹰的脸(但以理书有描述);当羔羊揭开其印时,只见数匹马从生命册中出来,以及一匹白马,还有许多白马,天上的人都骑在它们上面(启示录);白马、粟色马、红马、黑马和有斑点的马(撒迦利亚书);还看见有数个头和角的红龙;现在,在此处看到的是像豹一样的兽,有熊的脚和狮子的口;又有另一只兽有像羔羊一样的两个角,后来又出现有一个女人骑在上面的朱红色兽。但以理也看到四只兽从海中上来,其中第一只兽看上去像一头狮子,有鹰的翅膀,第二只像熊,第三只像长着四个翅膀的豹子,第四只则很可怕。由此清楚可知,这些兽不仅出现在灵界,还都具有意义;由此也可以看出,圣言提到的一切兽和一切飞鸟都表示诸如灵界的兽所代表的那类事物。下文会说明“熊”表示什么。

781b.在从圣言说明之前,我要举一些例子来说明在此由“像熊脚的脚”来表示的谬误是什么意思。人从没有属灵之光,也就是没有被主光照的理解力之光的属世人那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许多东西,就被称为谬误,因为属世人从尘世、肉体和世俗事物中汲取他的思维观念,这些事物本身都是物质的;当人的思维没有被提升到这些之上时,他就物质地思想属灵事物。没有属灵之光的物质思维从属世人的爱及其快乐(而这些与天堂之爱及其快乐相反)中获得一切,或说获得它的一切品质。这就是为何只从属世人及其愚昧或虚假之光得出的结论和进行的推理都是谬误。不过,要举例来说明这一点。

这是一个谬误:有思考力的信(即信只是思维的事)使人得救,尽管人就是他生活的样子,或说其生活品质的样子。这是一个谬误:有思考力的信是属灵的,尽管爱主高于一切,并爱邻如己才是真正属灵的;爱就是意愿并实行。这是一个谬误:信也能瞬间被赐予,尽管人必须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并被主重生,而这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只有当人被洁净和重生时,他才获得属灵之信。这是一个谬误:人能在死亡的那一刻获得信,并得救,无论他的生活是什么样,尽管人的生活保持不变,他照着他的行为和作为受审判。

这是一个谬误:小孩子通过洗礼也能获得信,尽管信必须通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及照之的生活获得。这是一个谬误:教会仅凭信就能存在于人里面,尽管教会凭仁之信存在于他里面;仁爱属于生活,不属于与生活分离的信仰。这是一个谬误:人唯信称义,当他称义时,主的功德由此就被归算给他,以后就没有什么能定他罪的了,尽管没有信仰生活,也就是没有仁爱的信仰有时被说成是没有灵魂的生活,这种信仰本身就是死的;仁爱是信仰的灵魂,因为它是信仰的生命;因此,人不是凭死的信仰称义的,更不用说凭这信仰实现主功德的归算和拯救了;哪里没有拯救,哪里就有定罪。

这是一个谬误:爱和仁被植入唯信,尽管爱和仁就是意愿并实行,因为一个人所爱的,他不仅去思考,还去意愿并实行。这是一个谬误:在圣言中,提到“实行”、“行为”和“作为”的地方,所指的是有信,因为这些被植入信,尽管它们就像思维和意愿一样不同;因为一个人能思考他不意愿的许多事,而当他独自一人时,他才会思考他所意愿的;意愿就是实行。此外,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才是这个人自己,而不是与意愿分离的思维;行为和作为属于意愿,并由此属于思维,但唯信属于与属于意愿的行为和作为分离的思维。

这是一个谬误:信仰必须与善行分离,因为人不能凭自己行善,他若行善,就会将功德置于其中,尽管当人从圣言行善时,他不是从自己行善,而是从主行善,因为主就在圣言中,并且也是圣言;当人貌似凭自己行善,却又相信他从主行善,因为是从圣言行善时,他不是凭自己行善;此外,当人认为他所行的良善来自主时,他不可能将功德置于行为。这是一个谬误:理解力必须受到约束,以服从信,理解力所看见的信不是属灵之信;然而,当圣言被阅读时,在信的事物上被光照的,正是理解力;当光照被排除时,理解力不知道哪怕一件事是真的还是假的;在这种情况下,信不会变成人自己的信,而是成为别人在他里面的信,这是一种历史的信,当历史的信被确认时,它就变成一种说服的信,这种信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这是一切异端邪说的源头。

这是一个谬误:被称为得救之信、不用理解就接受的信是属灵的信心;然而,不经理解的信心是别人说服的结果,或是由圣言中各处零散的经文确认的结果,这些经文被收集在一起,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而用于一个虚假原则。这种信心是一种盲目的信,盲目的信是纯属世的,因为它看不到一件事是真的还是假的。此外,一切真理都渴望被看见,因为它属于天堂之光;但没有被看见的真理可能会以各种方式被歪曲;被歪曲的真理就是虚假。

这些都是只涉及与善行分离之信的谬误。还有其它许多谬误不仅涉及信,还涉及善行、仁爱和邻舍,尤其涉及它们与信的结合,这些结合是由学者们精心设计出来的。“熊的脚”表示这些谬误,因为“熊”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属世意义的能力之人,无论正直人还是恶人。由于“脚”表示属世事物,所以“熊的脚”表示谬误,他们从这些谬误通过推理歪曲圣言的字义,并将属于字义的真理表象变成谬误。

781c.“熊”表示来自圣言属世意义的能力,无论在正直人那里,还是在恶人那里,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列王纪下:

当以利沙上伯特利时,正在路上上去的时候,有些孩童从城里出来,讥笑他,对他说,秃头的,上去吧!秃头的,上去吧!他往他身后一看,就看见他们,奉耶和华的名诅咒他们;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森林中出来,撕碎了四十二个孩童。(列王纪下2:23, 24)

为何孩童只因称以利沙为“秃头”,就被以利沙诅咒,并因此被两只熊撕碎,这是无法知道的,除非知道“以利沙”代表什么,“秃头”表示什么,“熊”又表示什么。显然,以利沙不是出于没有理智的愤怒、没有正当理由做这事的,他不可能仅仅因为小孩子说“秃头的,上去吧”就如此残忍。这的确是对先知的一种侮辱,但不足以让他们为此被熊撕碎。但这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而代表来自主的圣言。“秃头”表示丧失属世意义,也就是丧失字义的圣言;“从森林中出来的熊”表示来自圣言的属世意义或字义的能力,如前所述;这些“孩童”表示那些亵渎圣言的人,因为圣言的属世意义就是这样;“四十二”表示亵渎。由此清楚可知,这些事物代表、因而表示对亵渎圣言的惩罚。因为圣言的一切能力和神圣性都包含在字义中,或说都聚集并居于字义中;没有字义,圣言不可能存在,因为没有字义,圣言就会像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子,这房子被风摇动,从而倒塌破碎。圣言也会像一个没有皮肤的人,而皮肤会覆盖封闭的内脏,并把它们保持在它们的位置和秩序中。由于这就是“秃头”的含义,并且“以利沙”代表圣言,所以孩童被熊撕成碎片,而熊表示来自圣言属世意义,也就是字义的能力,无论在正直人那里,还是在恶人那里。由此清楚可知,圣言的历史部分与圣言的预言部分一样,都包含灵义。

大卫所击打的熊具有相同的含义;对此,撒母耳记上如此描述:

大卫对扫罗说,你的仆人正在放牧他父亲的羊群,来了一只狮子和一只熊,从羊群中抓走一只羊;我就出去追他,击打他;当他起来攻击我时,我便揪住他的胡子,击打他,将他杀死。你仆人曾打死狮子和熊。因此,这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必像他们当中的一个,因为他竟公然藐视永生神的力量。(撒母耳记上17:34–37)

大卫之所以被赋予能力击打从羊群中抓走羊的狮子和熊,是因为“大卫”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被教导神性真理;“狮子”表示属灵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表示反对神性真理的地狱虚假的能力;而“熊”表示属世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反对这真理的虚假的能力。但“羊群中的羊”表示那些属于主的教会之人。由于所代表的,是这些事物,所以大卫被赋予能力击打熊和狮子,以代表并表示主通过神性真理保护教会中祂自己的人免受来自地狱的邪恶之虚假伤害的能力。大卫揪住熊的胡子涉及一个奥秘,这个奥秘的确能被解开,但几乎无法理解。“胡子”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它的本质或真正能力就在于这终端。诚然,处于虚假的恶人也口头上承认它,但他们却滥用它,以毁灭它;然而,当它被夺走时,他们不再有任何能力。这就是为何他杀死熊,击打狮子。不过,别的地方会进一步解释这一点。但作为一个非利士人,因此被称为“未受割礼”的“歌利亚”表示那些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之人;没有良善的真理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未受割礼的”表示那些处于污秽的肉体之爱的人;因为包皮对应于这些爱。由此清楚可知,大卫战胜歌利亚代表什么。由此可见,为何户筛把大卫比作田野丢崽子的熊(撒母耳记下17:8)。

781d.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另一只兽像熊,它半身侧立,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他们对它说,起来吞吃多肉。(但以理书7:5)

从海中上来的四个兽描述了教会的相继状态,甚至直到它的毁灭,也就是它的结束。这“像熊”一样的第二只兽表示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其能力仍在字义中。“它半身侧立”表示对歪曲圣言良善的渴望。“口内牙齿间的三根肋骨”表示来自圣言的大量真理知识,这些知识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被败坏了;“吞吃多肉”表示虚假对良善的毁灭,以及邪恶的采用或归给。

何西阿书:

我向他们如狮子,又如豹子在道旁窥伺;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在那里,我必像巨狮一样吞吃;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7, 8)

前面解释了这些话的含义,即:“我向他们如狮子,又如豹子在道旁窥伺。”“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表示对圣言字义的歪曲;“像巨狮一样吞吃”表示对圣言的一切真理,因而对教会的毁灭和破坏;“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表示他们将因来自邪恶的虚假而灭亡。

耶利米哀歌:

尽管我哀号呼喊,他却阻塞我的祷告,他用凿过的石头挡住我的道路,他颠覆我的路径;他向我如熊埋伏,如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凄凉。(耶利米哀歌3:8–11)

这是来自神、对教会中的真理荒凉的哀悼;“尽管我哀号呼喊,他却阻塞我的祷告”表示它们因虚假而不能被听见。“他用凿过的石头挡住我的道路,他颠覆我的路径”表示出于自我聪明的虚假转身离开并弃绝真理的流注;神的“道路和路径”表示通向良善的真理,“凿过的石头”表示那些属于自我聪明的东西。由于这就是“凿过的石头”的含义,所以经上禁止用凿过的石头建造祭坛,同样禁止用凿过的石头建造耶路撒冷的圣殿。向我埋伏的“熊”表示败坏圣言字义的属世人;“狮子在隐密处”表示内在属世人出于他里面的邪恶败坏圣言真理的一切意义,由此败坏教会真理的一切意义,这是虚假的源头;“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凄凉”表示教会真理的毁灭。

阿摩司书:

渴望耶和华日子的人有祸了。耶和华的日子对你们有什么好处呢?那日黑暗没有光明;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或进了屋子,手靠着墙,却给蛇咬了。(阿摩司书5:18, 19)

“耶和华的日子”是指主的降临,主是他们所期待的弥赛亚;他们因相信祂会把他们从地上的仇敌那里解救出来,在荣耀中高举他们在所有民族之上而渴望祂。但由于主降世不是为了地上的任何国度,而是为了天国,并且犹太民族处于邪恶之虚假,那时这些虚假已经变得很明显了,所以经上说“渴望耶和华日子的人有祸了。耶和华的日子对你们有什么好处呢?那日黑暗没有光明”,“黑暗没有光明”表示他们所处的虚假;“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表示当从圣言的字义寻求真理时,因虚假的统治而惧怕,他们不能不歪曲这些真理;因为当一个人从内在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并被引导从圣言的字义来调查真理时,就说他“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在这种情况下,他因来自邪恶的虚假的内在统治而不得不败坏这些真理;“进了屋子,手靠着墙,却给蛇咬了”表示当这样一个人在寻求良善的过程中请教字义上的圣言时,他看不到邪恶败坏它;“蛇咬”表示歪曲,在此表示由来自邪恶的虚假的内在统治产生的歪曲。

以赛亚书:

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牛犊与少壮狮子并肥畜一起躺卧,小孩子要牵引它们;小母牛必与熊同食,它们的幼崽必一起躺卧;狮子必吃草,像牛一样。(以赛亚书11:6, 7)

前面已经解释了“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牛犊与少壮狮子并肥畜一起躺卧,小孩子要牵引它们”的含义。“小母牛必与熊同食,它们的幼崽必一起躺卧”表示属世人歪曲圣言真理的能力和渴望不会伤害属世人的良善及其情感,“小母牛”表示对属世人的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熊”表示属世人歪曲圣言字义的真理的能力和渴望;“狮子必吃草,像牛一样”表示急切摧毁教会真理的地狱虚假不会伤害属世人的良善的情感,无论就单个人本身而言,还是就彼此间的人而言;它也不会伤害圣言;“草”表示字面上的圣言,这圣言会被地狱的虚假败坏,但不会被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败坏。

同一先知书:

我们摸索墙壁,好像瞎子,我们摸索,如同无目之人;我们晌午绊跌,如在黄昏一样;我们在活人当中,却如死人一般;我们咆哮如熊,哀鸣如鸽;指望公平,却是没有;指望救恩,却远离我们;我们的过犯在你面前增多,我们的罪回应反对我们。(以赛亚书59:10–12)

“我们摸索墙壁,好像瞎子,我们摸索,如同无目之人”表示没有对真理的理解;“我们晌午绊跌,如在黄昏一样”表示陷入错误,尽管他们在圣言所在的教会中,他们本可以通过圣言进入真理之光;“我们在活人当中,却如死人一般”表示他们本可以通过圣言处于属灵的生命,然而却没有,因为他们处于虚假;“我们咆哮如熊,哀鸣如鸽”表示属世人的悲伤和由此而来的属灵人的悲伤;“指望公平,却是没有;指望救恩,却远离我们”表示对光照理解力和随之而来的拯救的希望,但徒劳无功;“我们的过犯在你面前增多,我们的罪回应反对我们”表示因来自邪恶的虚假。

由此可见,“熊”表示在两种意义上来自圣言字义的能力方面,以及对歪曲字义的渴望方面的属世人。这就是“熊”所表示的,这一点已经通过在灵界所看到的熊向我清楚显明了,它的形式代表了那些属世,并研究圣言,想通过由此而来的知识取胜之人的思维。在那里也看见了齿间衔着肋骨的熊,就像前面从但以理书引用的经文所描述的那样;并且得以理解,肋骨代表他们在世时从圣言中所汲取的知识。白熊也出现在那里,它们代表属灵-属世人通过圣言所获得的能力。此外,在灵界,当具有这种特征的人在默想中经过时,由熊、豹、狼、牛,以及带有翅膀的这些动物组合而成的兽或动物也会出现,它们都表示这些人。


诠释启示录 #102

102a.“曾为我的

102a.“曾为我的名劳苦”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这从耶和华或主的“名”和“劳苦”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或主的“名”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参看《属天的奥秘》,2628, 6887节),在相对意义上是指敬拜主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因为这些就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事物(AC 2724, 3006, 6674, 9310节);“劳苦”是指用心智和热情去努力,好叫这些事物可以被认识和承认;因为当论及那些投入研究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人时,“劳苦”就表示这一点。由此可知“曾为我的名劳苦”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与主有关的知识或认知就是属于爱和信的一切事物。

圣言的许多经文说“为耶和华的名”、“为主的名”、“为耶稣基督的名”、“神的名应当成圣”,等等。那些思维不超越字义的人以为所指的只是名字;但所指的不是名字,乃是敬拜主所藉由的一切;这一切都与爱和信有关。因此,在圣言中,“主的名”表示敬拜祂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但在此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因为这是说给那些仅热情研究这些知识或认知之人的。

“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不是指名字本身,而是指爱和信的一切事物,这是由于灵界。在灵界,世上所用的名字是说不出来的;所论及之人的名字是从对所有关于他们所知道的一切事物的概念中形成的,这些事物合并成一个词。在灵界,名字以这种方式来表达;这就是为何灵界的名字和其它所有事物一样,都是属灵的。“主”和“耶稣基督”这些名字在那里甚至不像在世上那样能说出来,取代这些名字的,是一个从对关于祂所知道并相信的一切事物的概念中形成的名字;这个概念是由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构成的。这是因为这些事物总体上就是他们里面的主;事实上,主在来自祂的爱与信之良善中与每个人同在。情况就是如此,所以那里的每个人在对主之爱和对主之信方面的品质立刻就能得知,只要他用一个属灵的词语或属灵的名字说出“主”或“耶稣基督”。这就是为何那些没有对主的爱或信的人无法说出祂的名字,也就是说,无法形成祂的任何属灵名字。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在圣言中,耶和华、主,或耶稣基督的“名”不是指名字,而是指敬拜祂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

因此,为免得许多人所持的以下观点占上风,即单单耶稣基督的名字,没有对祂的爱或信,因而没有爱和信存在所藉由的知识或认知,有助于救恩,我在此从圣言引用一些提到“为祂的名”和“奉祂名”等的经文,那些深入思考的人从中可以看出,所指的,不仅仅是名字;马太福音:

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 10)

同一福音书: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12)

同一福音书:

当耶稣在耶路撒冷的时候,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马太福音:

奉主名来的,当受祝福。(马太福音21:9; 23:39; 路加福音13:35; 19:38)

同一福音书: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至于为主的名所撇下的“房屋、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奉我的名求”是指出于爱和信求。路加福音: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他;你们不要跟从他们。(路加福音21:8; 马可福音13:6)

“冒我的名来”和“说,我是他”是指宣扬虚假并说它们是真理,从而误导人。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马太福音24:5, 11, 23–27)

因为“耶稣”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基督”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属天的奥秘》,3004–3005, 3009, 5502节),不是基督表示不是神性真理,而是虚假。

新约中“主的名”和旧约中“耶和华的名”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旧约中的耶和华就是主。因此,以赛亚书上说: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称谢耶和华,求告祂的名。(以赛亚书12:4)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啊,我们等候你;我们灵魂的渴望是你的名,就是你那可记念的名。我们要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8, 13)

又:

他必从日出之地求告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玛拉基书1:11)

以赛亚书:

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我形成了他。(以赛亚书43:7)

弥迦书:

众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申命记:

不可妄称你神的名;因为妄称祂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申命记5:11)

又:

耶和华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奉耶和华的名事奉和祝福。(申命记10:8)

又:

他们要在一个地方敬拜耶和华,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申命记12:5, 11, 13, 14, 18, 26; 16:2, 6, 11, 15, 16)

“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表示那里将有来自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敬拜。这一切在耶路撒冷成就;因此,“耶路撒冷”表示在教义和敬拜方面的教会(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节)。

102b.由于“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在灵义上表示来自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一切敬拜,所以“耶和华的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原因在于,爱与信的一切都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耶和华的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以赛亚书:

我要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列族的光。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耶和华说,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由此清楚可知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这句话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要被视为神圣,并受到敬拜。

由于“主的名”表示这些事物,所以下面的经文表示什么是显而易见的;约翰福音:

羊的牧人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10:3)

路加福音:

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加福音10:20)

启示录: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启示录3:4)

人若不知道在圣言中,名字表示什么,就不可能知道当如何理解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

人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的赏赐,人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的赏赐。无论何人,只因门徒的名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必不失他的赏赐。(马太福音10:41, 42)

“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因门徒的名给喝”表示为了真理而爱真理、为了良善而爱良善、出于信之真理践行仁爱。因为“先知”表示真理,“义人”表示良善,“门徒”表示源于真理的良善;“给凉水喝”是指出于服从践行仁爱;“因他们的名”是指为了他们的品质,因而为了这些事物。若不知道名字表示什么,谁能明白这些东西呢?

为了真理而热爱和实行真理,为了良善而热爱和实行良善,就是为了真理和良善,而非自己的名声、荣誉或利益而拥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对真理和良善的这种情感是一种真正的属灵情感;但为了自己的名声、荣誉或利益而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是一种纯属世情感。由于那些为了真理和良善,或因它们是真理和良善而热爱真理和良善的人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所以经上说他们“必得先知的赏赐”和“义人的赏赐”;这句话表示他们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这种情感拥有赏赐在自己里面,因为它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天堂的幸福就在对不以回报为目的,因而为了真理和良善而热爱和实行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中(参看《属天的奥秘》,6388, 6478, 9174, 9984节);“先知”表示一个教导真理的人,因而在从人抽离出来的意义上也表示被教导的真理(AC 2534, 7269节);“义人”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AC 2235, 9857节);“门徒”表示源于真理的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AC 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给喝”是指在信之良善和真理上进行教导,因而是指践行仁爱(AC 3069, 3772, 4017—4018, 8562, 9412节);名字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AC 144—145, 1754, 1896, 2009, 3237节);因此,“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表示敬拜主所藉由的一切品质(AC 2724, 3006, 6674, 9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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