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80

780a.启13:2

780a.启13:2.“我所看见的兽就像豹”表示不一致,却看似连贯的推理。这从“从海里上来的兽”和“豹”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所论述的“从海里上来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参看AE 774节),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它表示这些推理;“豹”是指那些不一致,却看似真实的推理。这就是“豹”的含义,因为豹子的皮肤上布满了斑点,这使它并不难看。由于豹子是一种凶猛而狡猾的动物,在抓取猎物时比其它所有动物都更迅速;还由于那些擅长巧妙推理,以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信仰与善行分离的信条之人就具有类似特征,尽管这信条与真理不一致,但他们仍使它看上去好像与真理一致,所以这兽的身体就像一只豹子。

由于这是“豹”的含义,所以我首先要举一些例子来说明,那些将信仰与其生活,也就是善行分离的人如何通过他们的推理使不一致的事物看似连贯一致。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经上以“偶像”来描述异端教义,匠人以各种方式设计偶像,直到使它们类似一个人的形象;然而,这些偶像却无法被赋予生命,以至于能看见、听见,移动手脚和说话。在灵界,我也看见一些将信仰与善行分离的人做这种事;这项工作持续了好几个小时;偶像作成之后,在许多人眼里,它看上去的确就像一个人的形象,但在天使眼前,却像一个怪物。此外,他们也想通过自己的技艺赋予它某种生命,但却做不到。

这些事之所以发生在灵界,是因为出现在灵界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属灵事物,这些属灵事物以诸如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那些形式呈现出来;因此,地上的各种走兽和天上的飞鸟出现在灵界;那里还有房屋和里面具有各种装饰的房间,长满结果子和开花的树木的花园和乐园,桌子和桌子上的各种食品,以及无数其它事物;然而,这些事物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因而代表属灵事物。由于同样的原因,一些灵人形成了各种各样的东西,属灵事物通过这些东西以模拟像的形式被呈现出来。这就是为何他们也渴望以人的形象来展示与善行分离之信,以便通过这种表象来说服简单人相信,这个异端信条是神性真理。因为来自主的每个真理在形式上都是一个人;因此,天使因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而为人的形式,事实上,在天使里面,凡来自神性真理的,都具有这种形式。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天堂与地狱》(尤其460节)一书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在圣言中,“偶像”表示出于自我聪明、看似真理的虚假教义(可参看AE 587节)。提到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所有异端,尤其在信仰与善行分离这个普遍异端上,可以通过推理引发一种表象,就好像它们来自真理,而不是来自虚假。

不过,这一点要举例来说明。谁可能不会被引导相信,唯信是得救的唯一途径,因为人不能凭自己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事实上,每个人乍一看,这都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因而与真理是一致的;在这种情况下,它看上去不是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善行分离的推理;当一个人被这种推理说服时,他开始认为他不需要注意他的生活,因为他有了信。但处于这种说服,或说如此相信的人没有意识到,从圣言行善,也就是说,因圣言就是这么吩咐的而行善,才是从主行善;人以这种方式就能从自己行善,但仍要相信,这是出于主。不过,关于这个主题,下文会详述。从这几件事可以看出,通过推理如何很容易地引发这一表象:这个在基督教会普遍盛行的虚假与这一真理是一致的,即:一切本身为良善的良善都来自主,根本不来自人;由此可以推断,人可以停止行善,却仍能得救;而事实上,这完全不符合真理。

780b.“豹”表示这些推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那么你们这被教导行恶的,也能行善了。(耶利米书13:23)

“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表示邪恶无法改变自己的性质,因为“古实人”是指在自己形式中的邪恶,因为古实人完全是黑人;皮肤因是人的最外在部分,对应于他的感官层,故表示他的性质。“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表示邪恶之虚假也不能改变;“豹子”在此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它表示通过推理被歪曲的真理;“斑点”表示被歪曲的东西。由于这两者都反对良善,所以经上说:“那么你们这被教导行恶的,也能行善了。”之所以说这两者,即邪恶和邪恶之虚假,都反对良善,是因为这是指意愿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虚假。意愿的邪恶是来自一个人的本性的邪恶,理解力的虚假通过行为变成邪恶;因为意愿通过理解力行动并行恶。

以赛亚书:

公义必当祂的腰带,真理必当祂大腿的带子;因此,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牛犊与少壮狮子并肥畜一起躺卧,小孩子要引领它们。(以赛亚书11:5, 6)

这些话论及主及其国度,也论及其中的纯真和平安的状态。这些话论及主,这一点从这一章的第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从耶西的树墩子必生出一根枝条来,从他的根生的枝子必结果实。”“公义必当祂的腰带,真理必当祂大腿的带子”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良善必将天堂和教会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结合起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必将天堂和教会里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结合起来。“公义”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良善,“祂的腰”表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真理”表示神性真理;“祂的大腿”表示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带子”表示与那些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的结合。“他必居(住)”表示平安的状态,当不惧怕来自地狱的邪恶,因为它不能造成伤害时,平安的状态就存在;“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表示邪恶和虚假必不伤害那些从主处于纯真和仁爱的人;“豺狼”表示作为纯真的对立面试图摧毁纯真的邪恶,“豹子”表示作为仁爱的对立面通过支持信仰的推理试图摧毁仁爱的虚假;“绵羊羔”表示纯真,“山羊羔”表示仁爱。“牛犊与少壮狮子并肥畜一起躺卧”表示地狱的虚假必不伤害属世人的纯真,或属世人对良善的任何情感;“牛犊”表示属世人的纯真,“肥畜或公牛”表示属世人的情感,“狮子”表示在其能力,以及对摧毁神性真理的欲望方面的地狱虚假。“小孩子要引领它们”表示纯真和对主之爱的状态,他们将处于这种状态;“小孩子”表示纯真,同时表示对主之爱;对主之爱与纯真构成一体,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也处于纯真,如那些在第三层天堂里的人,因此,他们在其他人眼前看上去就像婴儿和男孩。

耶利米书:

从森林中出来的狮子击杀耶路撒冷的大人物;平原的豺狼必灭绝他们;豹子正在窥伺他们的城邑;凡出来的人必被撕碎,因为他们的说谎增多,他们的背道或憎恶变强。(耶利米书5:6)

这些话论及教会对真理的歪曲。“耶路撒冷的大人物”表示那些在教导真理和良善方面胜过他人的人;“耶路撒冷”表示在教义方面的教会。“从森林中出来击杀大人物的狮子”表示地狱虚假的统治;“必灭绝他们的豺狼”表示由此而来的邪恶的统治;这两者,即虚假和邪恶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正在窥伺城邑的豹子”表示基于邪恶之虚假反对教义真理的推理,“城”表示教义,因而表示教义的真理。“凡出来的人必被撕碎”表示凡背离教义真理的人都将因虚假而灭亡。增多的“说谎”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变强的“背道或憎恶”表示对良善的玷污。“说谎”和“背道或憎恶”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这一点从下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他们就通奸,成群地进入妓女家里”,这句话表示这些歪曲和玷污。

哈巴谷书:

她的马比豹更快,比晚上的豺狼更猛,她的马兵四散。(哈巴谷书1:8)

这些话论及教会因对真理的玷污而毁灭,这种玷污由这些事所论及的迦勒底民族来表示。“她的马比豹更快”表示对通过推理迷惑人的欲望,以及随之而来的在迷惑人方面的专长;它们的“快”或“轻快”表示这种欲望和专长;“马”在此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由于“马”和“豹”具有相同的含义,所以经上说:“她的马比豹更快。”“比晚上的豺狼更猛”表示在通过谬误欺骗方面的狡诈;“晚上的豺狼”在此表示感官谬误,因为谬误来自感官人,感官人因处于黑暗而视虚假为真理。“她的马兵四散”表示圣言的真理因玷污而成为异端;“马兵”表示异端,因为“马”表示用来确认虚假的推理。

但以理书:

从海里上来的第三只兽像豹,有四个翅膀,像鸟背上的翅膀。(但以理书7:6)

在这一章,经上用四只兽描述了教会的相继毁灭;这像豹的第三只兽与此处启示录所论述的豹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不一致,却看似连贯的推理;“有四个翅膀,像鸟背上的翅膀”表示从对圣言字义的应用中拥有对良善和真理的理解的表象。

何西阿书:

我曾在旷野干旱之地认识你;他们得了草场后,就饱足了;他们得了饱足后,心就高傲;因此,他们忘记了我,因此,我向他们如狮子,又如豹子在道旁窥伺。(何西阿书13:5–7)

“我曾在旷野干旱之地认识你”表示没有良善、没有真理的一种状态;“旷野”表示没有良善的一种状态,“干旱之地”表示没有真理的一种状态;“他们得了草场后,就饱足了”表示当良善和真理被赐予他们时,也就是当他们被教导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甚至直到灵魂得到充分滋养时;“他们得了饱足后,心就高傲”表示他们因这种充满就高举自己在其他所有人之上,以为因此天堂就独属于他们,不属于其他人。“因此,他们忘记了我”表示这种骄傲已经抹去了良善和真理,因此他们的渴望,以及与它同在的内心背离了主。“因此,我向他们如狮子”表示随之而来的教会一切真理的毁灭;“又如豹子在道旁窥伺”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真理的歪曲;“豹子”表示通过推理进行的歪曲;“道”表示通向良善的真理,“窥伺”表示败坏的意图。这话在圣言的字义上照着真理的表象论及主,尽管如此,真正的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灵义仍隐藏在这表象中;因为不是主像狮子一样毁灭教会,或像豹子一样通过推理歪曲真理,而是当人的心高傲时,他自己如此行。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豹子”表示什么。


诠释启示录 #693

693.启11:18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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