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0a.启13:2.“我所看见的兽就像豹”表示不一致,却看似连贯的推理。这从“从海里上来的兽”和“豹”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所论述的“从海里上来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参看AE 774节),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它表示这些推理;“豹”是指那些不一致,却看似真实的推理。这就是“豹”的含义,因为豹子的皮肤上布满了斑点,这使它并不难看。由于豹子是一种凶猛而狡猾的动物,在抓取猎物时比其它所有动物都更迅速;还由于那些擅长巧妙推理,以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信仰与善行分离的信条之人就具有类似特征,尽管这信条与真理不一致,但他们仍使它看上去好像与真理一致,所以这兽的身体就像一只豹子。
由于这是“豹”的含义,所以我首先要举一些例子来说明,那些将信仰与其生活,也就是善行分离的人如何通过他们的推理使不一致的事物看似连贯一致。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经上以“偶像”来描述异端教义,匠人以各种方式设计偶像,直到使它们类似一个人的形象;然而,这些偶像却无法被赋予生命,以至于能看见、听见,移动手脚和说话。在灵界,我也看见一些将信仰与善行分离的人做这种事;这项工作持续了好几个小时;偶像作成之后,在许多人眼里,它看上去的确就像一个人的形象,但在天使眼前,却像一个怪物。此外,他们也想通过自己的技艺赋予它某种生命,但却做不到。
这些事之所以发生在灵界,是因为出现在灵界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属灵事物,这些属灵事物以诸如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那些形式呈现出来;因此,地上的各种走兽和天上的飞鸟出现在灵界;那里还有房屋和里面具有各种装饰的房间,长满结果子和开花的树木的花园和乐园,桌子和桌子上的各种食品,以及无数其它事物;然而,这些事物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因而代表属灵事物。由于同样的原因,一些灵人形成了各种各样的东西,属灵事物通过这些东西以模拟像的形式被呈现出来。这就是为何他们也渴望以人的形象来展示与善行分离之信,以便通过这种表象来说服简单人相信,这个异端信条是神性真理。因为来自主的每个真理在形式上都是一个人;因此,天使因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而为人的形式,事实上,在天使里面,凡来自神性真理的,都具有这种形式。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天堂与地狱》(尤其460节)一书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在圣言中,“偶像”表示出于自我聪明、看似真理的虚假教义(可参看AE 587节)。提到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所有异端,尤其在信仰与善行分离这个普遍异端上,可以通过推理引发一种表象,就好像它们来自真理,而不是来自虚假。
不过,这一点要举例来说明。谁可能不会被引导相信,唯信是得救的唯一途径,因为人不能凭自己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事实上,每个人乍一看,这都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因而与真理是一致的;在这种情况下,它看上去不是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善行分离的推理;当一个人被这种推理说服时,他开始认为他不需要注意他的生活,因为他有了信。但处于这种说服,或说如此相信的人没有意识到,从圣言行善,也就是说,因圣言就是这么吩咐的而行善,才是从主行善;人以这种方式就能从自己行善,但仍要相信,这是出于主。不过,关于这个主题,下文会详述。从这几件事可以看出,通过推理如何很容易地引发这一表象:这个在基督教会普遍盛行的虚假与这一真理是一致的,即:一切本身为良善的良善都来自主,根本不来自人;由此可以推断,人可以停止行善,却仍能得救;而事实上,这完全不符合真理。
780b.“豹”表示这些推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那么你们这被教导行恶的,也能行善了。(耶利米书13:23)
“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表示邪恶无法改变自己的性质,因为“古实人”是指在自己形式中的邪恶,因为古实人完全是黑人;皮肤因是人的最外在部分,对应于他的感官层,故表示他的性质。“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表示邪恶之虚假也不能改变;“豹子”在此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它表示通过推理被歪曲的真理;“斑点”表示被歪曲的东西。由于这两者都反对良善,所以经上说:“那么你们这被教导行恶的,也能行善了。”之所以说这两者,即邪恶和邪恶之虚假,都反对良善,是因为这是指意愿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虚假。意愿的邪恶是来自一个人的本性的邪恶,理解力的虚假通过行为变成邪恶;因为意愿通过理解力行动并行恶。
以赛亚书:
公义必当祂的腰带,真理必当祂大腿的带子;因此,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牛犊与少壮狮子并肥畜一起躺卧,小孩子要引领它们。(以赛亚书11:5, 6)
这些话论及主及其国度,也论及其中的纯真和平安的状态。这些话论及主,这一点从这一章的第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从耶西的树墩子必生出一根枝条来,从他的根生的枝子必结果实。”“公义必当祂的腰带,真理必当祂大腿的带子”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良善必将天堂和教会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结合起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必将天堂和教会里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结合起来。“公义”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良善,“祂的腰”表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真理”表示神性真理;“祂的大腿”表示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带子”表示与那些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的结合。“他必居(住)”表示平安的状态,当不惧怕来自地狱的邪恶,因为它不能造成伤害时,平安的状态就存在;“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表示邪恶和虚假必不伤害那些从主处于纯真和仁爱的人;“豺狼”表示作为纯真的对立面试图摧毁纯真的邪恶,“豹子”表示作为仁爱的对立面通过支持信仰的推理试图摧毁仁爱的虚假;“绵羊羔”表示纯真,“山羊羔”表示仁爱。“牛犊与少壮狮子并肥畜一起躺卧”表示地狱的虚假必不伤害属世人的纯真,或属世人对良善的任何情感;“牛犊”表示属世人的纯真,“肥畜或公牛”表示属世人的情感,“狮子”表示在其能力,以及对摧毁神性真理的欲望方面的地狱虚假。“小孩子要引领它们”表示纯真和对主之爱的状态,他们将处于这种状态;“小孩子”表示纯真,同时表示对主之爱;对主之爱与纯真构成一体,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也处于纯真,如那些在第三层天堂里的人,因此,他们在其他人眼前看上去就像婴儿和男孩。
耶利米书:
从森林中出来的狮子击杀耶路撒冷的大人物;平原的豺狼必灭绝他们;豹子正在窥伺他们的城邑;凡出来的人必被撕碎,因为他们的说谎增多,他们的背道或憎恶变强。(耶利米书5:6)
这些话论及教会对真理的歪曲。“耶路撒冷的大人物”表示那些在教导真理和良善方面胜过他人的人;“耶路撒冷”表示在教义方面的教会。“从森林中出来击杀大人物的狮子”表示地狱虚假的统治;“必灭绝他们的豺狼”表示由此而来的邪恶的统治;这两者,即虚假和邪恶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正在窥伺城邑的豹子”表示基于邪恶之虚假反对教义真理的推理,“城”表示教义,因而表示教义的真理。“凡出来的人必被撕碎”表示凡背离教义真理的人都将因虚假而灭亡。增多的“说谎”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变强的“背道或憎恶”表示对良善的玷污。“说谎”和“背道或憎恶”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这一点从下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他们就通奸,成群地进入妓女家里”,这句话表示这些歪曲和玷污。
哈巴谷书:
她的马比豹更快,比晚上的豺狼更猛,她的马兵四散。(哈巴谷书1:8)
这些话论及教会因对真理的玷污而毁灭,这种玷污由这些事所论及的迦勒底民族来表示。“她的马比豹更快”表示对通过推理迷惑人的欲望,以及随之而来的在迷惑人方面的专长;它们的“快”或“轻快”表示这种欲望和专长;“马”在此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由于“马”和“豹”具有相同的含义,所以经上说:“她的马比豹更快。”“比晚上的豺狼更猛”表示在通过谬误欺骗方面的狡诈;“晚上的豺狼”在此表示感官谬误,因为谬误来自感官人,感官人因处于黑暗而视虚假为真理。“她的马兵四散”表示圣言的真理因玷污而成为异端;“马兵”表示异端,因为“马”表示用来确认虚假的推理。
但以理书:
从海里上来的第三只兽像豹,有四个翅膀,像鸟背上的翅膀。(但以理书7:6)
在这一章,经上用四只兽描述了教会的相继毁灭;这像豹的第三只兽与此处启示录所论述的豹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不一致,却看似连贯的推理;“有四个翅膀,像鸟背上的翅膀”表示从对圣言字义的应用中拥有对良善和真理的理解的表象。
何西阿书:
我曾在旷野干旱之地认识你;他们得了草场后,就饱足了;他们得了饱足后,心就高傲;因此,他们忘记了我,因此,我向他们如狮子,又如豹子在道旁窥伺。(何西阿书13:5–7)
“我曾在旷野干旱之地认识你”表示没有良善、没有真理的一种状态;“旷野”表示没有良善的一种状态,“干旱之地”表示没有真理的一种状态;“他们得了草场后,就饱足了”表示当良善和真理被赐予他们时,也就是当他们被教导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甚至直到灵魂得到充分滋养时;“他们得了饱足后,心就高傲”表示他们因这种充满就高举自己在其他所有人之上,以为因此天堂就独属于他们,不属于其他人。“因此,他们忘记了我”表示这种骄傲已经抹去了良善和真理,因此他们的渴望,以及与它同在的内心背离了主。“因此,我向他们如狮子”表示随之而来的教会一切真理的毁灭;“又如豹子在道旁窥伺”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真理的歪曲;“豹子”表示通过推理进行的歪曲;“道”表示通向良善的真理,“窥伺”表示败坏的意图。这话在圣言的字义上照着真理的表象论及主,尽管如此,真正的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灵义仍隐藏在这表象中;因为不是主像狮子一样毁灭教会,或像豹子一样通过推理歪曲真理,而是当人的心高傲时,他自己如此行。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豹子”表示什么。
200.“且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神性真理。这从“我要认他的名”、“父”和“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认他的名”是指它们或事物可以与他们生命状态的品质一致,因为当论及主时,“我要承认”表示准许它们或事物可以;事实上,凡主关于一个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或天使所说或承认的东西,祂都会准许并提供,因为爱与信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因此,在圣言中,“说”(speak)当论及主时,表示教导、光照并提供(参看《属天的奥秘》,5361, 6946, 6951, 7019, 8095, 10234, 10290节);“名”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父”当由主来说时,是指在祂里面并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下文会论述这一点);“天使”是指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也来自主(参看AE 130节)。由此清楚可知,“要在我父面前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表示他们将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
“父”由主来说时,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良善,是因为主被称为神性,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祂生命的本质,祂在世时将祂的人身或人性与这神性合一。主称这神性为祂的父,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祂教导,祂自己与父为一,如约翰福音:
我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又:
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又:
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7–11).
又: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又:
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约翰福音16:32)
主因与父为一,故还声明:
父的一切都祂的,祂的也是父的。(约翰福音17:10)
又: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又: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13:3)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祂;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没有人知道父。(马太福音11:27; 路加福音10:22)
约翰福音:
除了在父怀里的子之外,没有人看见过父。(约翰福音1:18; 6:46)
又: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从最后这段经文也清楚可知,他们为一,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很明显,主的人身也是神,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由于父的一切也是主的,祂与父为一,所以主在升天时对祂的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祂以这句话教导人们应当唯独靠近祂,因为唯独祂能做成一切事;如之前祂也对他们说:
离了我,你们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这清楚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也就是说,当靠近主时,才靠近父。
在其它许多原因中,主如此频繁地谈论父,如同谈论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个人,是因为“父”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神性良善,“子”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在主里面并来自主;圣言是通过对应来写的,因而即给世人,也给天使。因此,经上提到父,是为了让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可以感知到主的神性良善;经上提到“神的儿子”和“人子”,是为了让他们可以感知到神性真理,这从《属天的奥秘》一书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父”表示良善(AC 3703, 5902, 6050, 7833—7834节);“父”表示良善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良善,“母”表示真理方面的教会,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AC 2691, 2717, 3703, 5581, 8897节);神性良善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是生命的本质,祂的人身或人性就来自它,主称这神性良善为“父”(AC 2803, 3704, 7499, 8328, 8897节);主被承认为天上的父,因为他们为一(AC 15, 1729, 3690节);在圣言中,主也被称为“父”(AC 2005节);主还是那些正在重生之人的父,因为他们正从祂那里接受新生命,并接受祂的生命(AC 2293, 3690, 6492节);“神的儿子”和“人子”是指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 151, 166节)。由于凡进入天堂的人都必须处于良善,也必须处于真理(没有人能处于这一个,除非他同时处于那一个,因良善是真理的存在或本质,真理是良善的实存或显现),还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两者都来自主,所以经上说:“我要在父和祂的众天使面前认他的名。”在福音书中同样如此: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马太福音10:32)
路加福音: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天使面前也必认他。(路加福音12:8)
由于“父”表示神性良善,“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所以主也说:
人子在自己的荣耀里,并天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降临的时候。(路加福音9:26; 马太福音16:27)
此处主将祂自己的荣耀称为“父与天使的荣耀”,因为祂说“在自己的荣耀里,并父与圣天使的荣耀里”;但在另一处说“在父与天使的荣耀里”,在别处说“在父的荣耀里同天使”。如马可福音:
祂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马可福音8:38)
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众圣天使同祂降临的时候。(马太福音25:31)
对此,必须作为附录进一步补充的是,如果主与父为一,祂的人身或人性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作为一个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会看到光;因为当阅读圣言时,被视为教义,并从教义被承认的东西都在光中。此外,一切光都从主发出,主拥有一切能力,会光照那些承认这一点的人。而另一方面,如果父的神性是另一个神性,不是主的神性作为教义被接纳和承认,那么在圣言里面于光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因为处于这种教义的人会从这一个神性转向那一个神性,从他所能看见的主的神性(这种看见通过思维和信仰实现)转向他所不能看见的神性;因为主说:
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1:18)
相信并热爱一个无法以任何形式来思想的神性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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