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80

780a.启13:2

780a.启13:2.“我所看见的兽就像豹”表示不一致,却看似连贯的推理。这从“从海里上来的兽”和“豹”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所论述的“从海里上来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参看AE 774节),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它表示这些推理;“豹”是指那些不一致,却看似真实的推理。这就是“豹”的含义,因为豹子的皮肤上布满了斑点,这使它并不难看。由于豹子是一种凶猛而狡猾的动物,在抓取猎物时比其它所有动物都更迅速;还由于那些擅长巧妙推理,以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信仰与善行分离的信条之人就具有类似特征,尽管这信条与真理不一致,但他们仍使它看上去好像与真理一致,所以这兽的身体就像一只豹子。

由于这是“豹”的含义,所以我首先要举一些例子来说明,那些将信仰与其生活,也就是善行分离的人如何通过他们的推理使不一致的事物看似连贯一致。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经上以“偶像”来描述异端教义,匠人以各种方式设计偶像,直到使它们类似一个人的形象;然而,这些偶像却无法被赋予生命,以至于能看见、听见,移动手脚和说话。在灵界,我也看见一些将信仰与善行分离的人做这种事;这项工作持续了好几个小时;偶像作成之后,在许多人眼里,它看上去的确就像一个人的形象,但在天使眼前,却像一个怪物。此外,他们也想通过自己的技艺赋予它某种生命,但却做不到。

这些事之所以发生在灵界,是因为出现在灵界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属灵事物,这些属灵事物以诸如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那些形式呈现出来;因此,地上的各种走兽和天上的飞鸟出现在灵界;那里还有房屋和里面具有各种装饰的房间,长满结果子和开花的树木的花园和乐园,桌子和桌子上的各种食品,以及无数其它事物;然而,这些事物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因而代表属灵事物。由于同样的原因,一些灵人形成了各种各样的东西,属灵事物通过这些东西以模拟像的形式被呈现出来。这就是为何他们也渴望以人的形象来展示与善行分离之信,以便通过这种表象来说服简单人相信,这个异端信条是神性真理。因为来自主的每个真理在形式上都是一个人;因此,天使因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而为人的形式,事实上,在天使里面,凡来自神性真理的,都具有这种形式。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天堂与地狱》(尤其460节)一书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在圣言中,“偶像”表示出于自我聪明、看似真理的虚假教义(可参看AE 587节)。提到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所有异端,尤其在信仰与善行分离这个普遍异端上,可以通过推理引发一种表象,就好像它们来自真理,而不是来自虚假。

不过,这一点要举例来说明。谁可能不会被引导相信,唯信是得救的唯一途径,因为人不能凭自己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事实上,每个人乍一看,这都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因而与真理是一致的;在这种情况下,它看上去不是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善行分离的推理;当一个人被这种推理说服时,他开始认为他不需要注意他的生活,因为他有了信。但处于这种说服,或说如此相信的人没有意识到,从圣言行善,也就是说,因圣言就是这么吩咐的而行善,才是从主行善;人以这种方式就能从自己行善,但仍要相信,这是出于主。不过,关于这个主题,下文会详述。从这几件事可以看出,通过推理如何很容易地引发这一表象:这个在基督教会普遍盛行的虚假与这一真理是一致的,即:一切本身为良善的良善都来自主,根本不来自人;由此可以推断,人可以停止行善,却仍能得救;而事实上,这完全不符合真理。

780b.“豹”表示这些推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那么你们这被教导行恶的,也能行善了。(耶利米书13:23)

“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表示邪恶无法改变自己的性质,因为“古实人”是指在自己形式中的邪恶,因为古实人完全是黑人;皮肤因是人的最外在部分,对应于他的感官层,故表示他的性质。“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表示邪恶之虚假也不能改变;“豹子”在此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它表示通过推理被歪曲的真理;“斑点”表示被歪曲的东西。由于这两者都反对良善,所以经上说:“那么你们这被教导行恶的,也能行善了。”之所以说这两者,即邪恶和邪恶之虚假,都反对良善,是因为这是指意愿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虚假。意愿的邪恶是来自一个人的本性的邪恶,理解力的虚假通过行为变成邪恶;因为意愿通过理解力行动并行恶。

以赛亚书:

公义必当祂的腰带,真理必当祂大腿的带子;因此,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牛犊与少壮狮子并肥畜一起躺卧,小孩子要引领它们。(以赛亚书11:5, 6)

这些话论及主及其国度,也论及其中的纯真和平安的状态。这些话论及主,这一点从这一章的第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从耶西的树墩子必生出一根枝条来,从他的根生的枝子必结果实。”“公义必当祂的腰带,真理必当祂大腿的带子”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良善必将天堂和教会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结合起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必将天堂和教会里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结合起来。“公义”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良善,“祂的腰”表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真理”表示神性真理;“祂的大腿”表示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的人;“带子”表示与那些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的结合。“他必居(住)”表示平安的状态,当不惧怕来自地狱的邪恶,因为它不能造成伤害时,平安的状态就存在;“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表示邪恶和虚假必不伤害那些从主处于纯真和仁爱的人;“豺狼”表示作为纯真的对立面试图摧毁纯真的邪恶,“豹子”表示作为仁爱的对立面通过支持信仰的推理试图摧毁仁爱的虚假;“绵羊羔”表示纯真,“山羊羔”表示仁爱。“牛犊与少壮狮子并肥畜一起躺卧”表示地狱的虚假必不伤害属世人的纯真,或属世人对良善的任何情感;“牛犊”表示属世人的纯真,“肥畜或公牛”表示属世人的情感,“狮子”表示在其能力,以及对摧毁神性真理的欲望方面的地狱虚假。“小孩子要引领它们”表示纯真和对主之爱的状态,他们将处于这种状态;“小孩子”表示纯真,同时表示对主之爱;对主之爱与纯真构成一体,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也处于纯真,如那些在第三层天堂里的人,因此,他们在其他人眼前看上去就像婴儿和男孩。

耶利米书:

从森林中出来的狮子击杀耶路撒冷的大人物;平原的豺狼必灭绝他们;豹子正在窥伺他们的城邑;凡出来的人必被撕碎,因为他们的说谎增多,他们的背道或憎恶变强。(耶利米书5:6)

这些话论及教会对真理的歪曲。“耶路撒冷的大人物”表示那些在教导真理和良善方面胜过他人的人;“耶路撒冷”表示在教义方面的教会。“从森林中出来击杀大人物的狮子”表示地狱虚假的统治;“必灭绝他们的豺狼”表示由此而来的邪恶的统治;这两者,即虚假和邪恶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正在窥伺城邑的豹子”表示基于邪恶之虚假反对教义真理的推理,“城”表示教义,因而表示教义的真理。“凡出来的人必被撕碎”表示凡背离教义真理的人都将因虚假而灭亡。增多的“说谎”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变强的“背道或憎恶”表示对良善的玷污。“说谎”和“背道或憎恶”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这一点从下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他们就通奸,成群地进入妓女家里”,这句话表示这些歪曲和玷污。

哈巴谷书:

她的马比豹更快,比晚上的豺狼更猛,她的马兵四散。(哈巴谷书1:8)

这些话论及教会因对真理的玷污而毁灭,这种玷污由这些事所论及的迦勒底民族来表示。“她的马比豹更快”表示对通过推理迷惑人的欲望,以及随之而来的在迷惑人方面的专长;它们的“快”或“轻快”表示这种欲望和专长;“马”在此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由于“马”和“豹”具有相同的含义,所以经上说:“她的马比豹更快。”“比晚上的豺狼更猛”表示在通过谬误欺骗方面的狡诈;“晚上的豺狼”在此表示感官谬误,因为谬误来自感官人,感官人因处于黑暗而视虚假为真理。“她的马兵四散”表示圣言的真理因玷污而成为异端;“马兵”表示异端,因为“马”表示用来确认虚假的推理。

但以理书:

从海里上来的第三只兽像豹,有四个翅膀,像鸟背上的翅膀。(但以理书7:6)

在这一章,经上用四只兽描述了教会的相继毁灭;这像豹的第三只兽与此处启示录所论述的豹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不一致,却看似连贯的推理;“有四个翅膀,像鸟背上的翅膀”表示从对圣言字义的应用中拥有对良善和真理的理解的表象。

何西阿书:

我曾在旷野干旱之地认识你;他们得了草场后,就饱足了;他们得了饱足后,心就高傲;因此,他们忘记了我,因此,我向他们如狮子,又如豹子在道旁窥伺。(何西阿书13:5–7)

“我曾在旷野干旱之地认识你”表示没有良善、没有真理的一种状态;“旷野”表示没有良善的一种状态,“干旱之地”表示没有真理的一种状态;“他们得了草场后,就饱足了”表示当良善和真理被赐予他们时,也就是当他们被教导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甚至直到灵魂得到充分滋养时;“他们得了饱足后,心就高傲”表示他们因这种充满就高举自己在其他所有人之上,以为因此天堂就独属于他们,不属于其他人。“因此,他们忘记了我”表示这种骄傲已经抹去了良善和真理,因此他们的渴望,以及与它同在的内心背离了主。“因此,我向他们如狮子”表示随之而来的教会一切真理的毁灭;“又如豹子在道旁窥伺”表示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对真理的歪曲;“豹子”表示通过推理进行的歪曲;“道”表示通向良善的真理,“窥伺”表示败坏的意图。这话在圣言的字义上照着真理的表象论及主,尽管如此,真正的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灵义仍隐藏在这表象中;因为不是主像狮子一样毁灭教会,或像豹子一样通过推理歪曲真理,而是当人的心高傲时,他自己如此行。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豹子”表示什么。


诠释启示录 #1150

1150.启18:1

1150.启18:13.“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这从“肉桂”和“香料或香”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桂”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香料或香”是指属天之爱的真理,这真理是智慧之良善,因为它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表示的是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因为这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而前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教义有关的事物。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以及如此多的细节被列举出来明显看出来;若不是为了描述从头到尾对敬拜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是不会这样做的。教义与敬拜之间有这种区别:教义教导当如何敬拜神,人当如何生活才能离开地狱,接近天堂;但这些事是通过敬拜实现的,因为敬拜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际的。

“肉桂”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它是最优质的香料,因此,圣膏油是用肉桂和其它香料一起来制备的(可参看出埃及记30:23, 24)。圣膏油表示神性之爱,香料,也就是珍贵的没药、芳香的肉桂、甜甘蔗和桂皮,表示神性智慧,当与橄榄油连在一起时,表示与主的神性之爱合一的神性智慧。这些香料表示神性智慧,是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感知属于智慧。由于这就是膏油的含义,所以用于敬拜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油分别为圣,如祭坛,会幕,约柜和施恩座并基路伯,以及亚伦的圣衣和亚伦本人。这清楚表明,“肉桂”表示属天良善,“香料或香”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在其形式上是智慧。这真理被称为智慧之良善,因为它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获得其本质。出于这爱的敬拜已经被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教义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教义的一切都被亵渎时,敬拜的一切也都被亵渎了,因为敬拜来自教义,并照着教义进行。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4)圣治的第四条律法是,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它从意愿那里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通过思维表现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行为中。因为当人出于自由意愿某事时,他会说:“我愿意这样思考,愿意这样说,愿意这样做。”此外,人从意愿的自由中拥有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意愿赋予这种能力,因为它是自由的,或它给予自由。既然自由属于人的意愿,那么它也属于他的爱,因为除了属于其意愿的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构成人的自由。原因在于,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或说人具有如他的爱那样的品质;因此,凡从他意愿的爱发出之物都从他的生命发出。这清楚表明,自由属于人的意愿、爱和生命;因此,它与他的自我、性质和性情构成一体。

由于主的意愿是,从祂自己来到人这里的一切都要被归给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否则,人里面就没有用来实现结合的互动的手段),所以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谁不能思想并意愿邪恶或良善,以反对法律,或遵守律法,反对君王或同意君王,甚至反对神,或顺服神呢?然而,人不被允许说和做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因为有恐惧在强迫外在,但这些恐惧不能强迫内在。原因在于,外在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但内在不能通过外在被改造;因为内在流入外在,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在通过流注进入外在,但外在不进入内在。此外,内在属于人的灵,外在属于他的身体;由于必须被改造的,是人的灵,所以它不可以被强迫。

尽管如此,有些恐惧会强迫人的内在或他的灵,但它们只是那些从灵界流入,或说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一方面与地狱的惩罚有关,另一方面与失去神的宠爱有关的恐惧。但对地狱惩罚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外在恐惧,而对失去神的宠爱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在恐惧或敬畏;它是添加到爱上,并与爱结合,最终与爱构成一个本质的神圣恐惧或敬畏。它就像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并出于对他的爱而害怕伤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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