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79

7启13:2 79

7启13:2
79.启13:2.我所看见的兽就像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狮子的口;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
“我所看见的兽就像豹”表示不一致,却看似连贯的推理(780节);“脚像熊的脚”表示来自属世事物,也就是来自谬误(781节);“口像狮子的口”表示来自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的推理(782节);“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表示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支持并证实他们的教义,因而具有强烈的迷惑性(783节)。

揭秘启示录 #89

89.“我必将生命树

89.“我必将生命树赐给他吃”表示对来自主的爱与仁之良善的吸收或采用。在圣言中,“吃”表示吸收或采用;“生命树”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因此,“吃生命树”表示对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吸收或采用。“吃”表示吸收或采用,因为正如属世食物当被吃掉时,就被同化为人身体的生命,属灵食物当被接受时,则被同化为他灵魂的生命。“生命树”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是因为伊甸园中的生命树并不表示别的,还因为人从由主那里所接受的爱和仁之良善中拥有属天和属灵的生命。许多地方都提到“树”,“树”是指教会之人,在普遍意义上是指教会本身,其“果实”是指生活的良善。原因在于,主是“生命树”,在教会中并与教会之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见于适当的地方。我们说爱与仁之良善,是因为爱之良善是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仁之良善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对邻之爱的良善。每种良善的性质或品质和特征将在下文被告知。关于它们,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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