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8a.“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对圣言的歪曲。这从“头”、“名号”和“亵渎”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圣言的神圣事物的知识,它们都被歪曲和玷污了(对此,参看AE 775节);“名号”是指一个事物及其状态的品质(参看AE 102, 135, 696a节),在此是指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的品质,这些推理由这“兽”来表示;“亵渎”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由此清楚可知,“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那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之人的品质,这些人的品质就是对圣言的歪曲。“亵渎”之所以表示对圣言的歪曲,是因为接下来的经文以这兽描述了龙所指的那些人是如何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败坏圣言的字义,好确认唯信称义、唯信得救,无需善行的教义。然而,这种事只有通过歪曲圣言才能做到,因为圣言在每一和一切细节上都将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结合起来,从而将信与仁,并仁与信结合起来,如前所示(AE 775节)。这就是为何“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经上说它是这兽的名号。
至于对圣言的歪曲是如何亵渎圣言的,这要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那些将信与善行分离的人说:父神因人类的邪恶而将人类从祂自己那里移除,甚至弃绝了;因此,祂的儿子被差到世上,或圣子本身动了恻隐之心,来到世上,通过遭受极端定罪的惩罚,也就是十字架受难,以及祂自己在十字架上的血,最后通过祂的死,由此为人类代求而使人类与父和解。由于这种说法就在那些将信仰与其生活,也就是仁爱分离的人所持守的主要教义当中,所以我想简要阐述一下神性是如何由此被亵渎的。神性因这一事实被亵渎:他们相信并认为,神性将人类从它自己那里移除,或弃绝了,尽管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些是祂的存在(或Esse,即实体)。由此清楚可知,神不可能移除或弃绝人类当中的任何一个,因为这将违背祂自己的存在(或Esse,即实体),如前所述,这存在是一切爱、一切怜悯和一切良善的源头。就连天使,或从主处于爱、怜悯和良善的人都不可能这样做;然而,他们的爱是有限的,而神性之爱是无限的。他们将父神移除或弃绝人类称为伸冤公义(vindicative justice),而他们对伸冤公义没有其它概念,只有一个国王或法官为他所受的邪恶报仇的概念;因此,这就像他们的复仇,这复仇里面必有某种愤怒。为证实这一点,他们从圣言引用了一些经文,在那里,神被称为报仇的,伸冤的,忌邪的或妒忌的,发怒的,发烈怒的;他们就这样歪曲圣言的这些经文,因为在圣言的字义上,经上照着表象用到这些词。事实上,人死后一变成灵,他若通过他在世上的生活处于邪恶,就转身离开主;当他转身离开主,并否认祂时,就再也不能处在主的保护之下,以使他的邪恶不惩罚他,因为邪恶的惩罚就在邪恶之中,正如良善的赏赐就在良善之中。但由于来自邪恶或处于邪恶之人的邪恶的惩罚看上去就像是来自神性的惩罚,所以在圣言中,经上从这种表象论到神性说,祂发怒,定人的罪,并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然而,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也不惩罚任何人,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545–550节)一书,那里论述了这个主题,即: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灵人自己把自己扔下去。由此可见,对圣言的歪曲是如何亵渎神性的。因为人们以为,神在某个方面是报仇的,或伸冤的,祂发怒,将人投入地狱,并进行惩罚;而事实上,是邪恶,也就是邪恶所来自的地狱惩罚它自己,而不是神性惩罚它。对圣言的歪曲也因他们相信并认为,父神想通过极端定罪的惩罚,也就是十字架受难,因而通过祂儿子的血与人类和解而亵渎神性;祂为此已经被感动,现在仍被感动去怜悯。凡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的人,谁看不出这也违背神性,因而违背圣言的纯正真理?因为违背神性的东西就是亵渎;因此,扭曲圣言的字义以确认这个教义就是亵渎。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778b.因此,“亵渎”表示什么,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我从中只引用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耶稣说: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人亵渎灵必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他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马可福音:
我告诉你们,人子一切的罪都可得赦免。凡亵渎灵的,却永不得赦免,必受永恒的审判。(马可福音3:28, 29)
路加福音: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的,必不得赦免。(路加福音12:10)
教会至今不知道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以及“干犯人子的话”表示什么,因为不知道“圣灵”和“人子”的正确意思。“圣灵”是指诸如在天堂里的那种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诸如在灵义上的那种圣言,因为这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人子”是指诸如在地上的那种神性真理,因而是指诸如在属世意义上的那种圣言,因为这是地上的神性真理。当知道“圣灵”和“人子”是什么意思时,也就能知道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以及“干犯人子的话”表示什么;还能知道为何“干犯人子的话”可得赦免,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却不得赦免。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是指否认圣言,玷污它的本质良善,歪曲它的本质真理;而“干犯人子的话”是指照着表象来解释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圣言的字义。
否认圣言就是“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也就是永远不得赦免的罪,凡如此行的,必受永恒的审判,因为那些否认圣言的人就是否认神,否认主,否认天堂和地狱,否认教会和属于教会的一切;那些否认这些事物的人都是无神论者,他们尽管口头上将宇宙的创造归于某个至高无上的实体或神明,或神,心里却将其归于大自然。这些人因否认而打破了与主联系的一切纽带,所以必与天堂分离,并与地狱结合。玷污圣言的本质良善,歪曲它的本质真理就是亵渎圣灵,不得赦免,因为“圣灵”是指诸如天堂里的那种神性真理,也就是诸如在灵义上的那种圣言方面的主,如前所述。真正的良善和真正的真理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中;但它们在属世意义中可以说穿上了衣服,仅在零星的地方是赤裸的。因此,它们被称为表面的良善和真理。正是这些被玷污和歪曲;当以违背真正的良善和真理的方式来解释它们时,就说它们被玷污和歪曲了。那时,天堂退回,人与天堂分离;因为如前所述,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构成天堂天使所在的圣言的属灵意义。例如,当主及其神性遭到否认时,如声称主靠着别西卜行神迹,并有不洁的灵的法利赛人所做的,天堂就远离人;由于他们如此否认主及其神性,所以主说,这是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因这是干犯圣言,这可见于从福音书引用的这几章的前几节经文。由于同样的原因,虽不否认主,却否认主之神性的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在天堂之外,不能被任何天使社群接纳。
另举一例,那些将爱之良善和仁爱的行为排除在得救的方法之外,声称惟有信,不包括这些,是得救的唯一方法,并且不仅通过教义,还通过其生活确认这个观点的人从心里说,良善并不拯救我,邪恶也不定我的罪,因为我有信。这些人也亵渎圣灵,因为他们歪曲圣言的真正良善和真理,这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在提到爱与仁,以及行为与作为的上千处经文中。此外,如前所述,圣言的每一和一切部分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而有仁与信的婚姻在里面;因此,当良善或仁爱被拿走时,该婚姻就灭亡了,取而代之的是通奸;这通奸的性质将在别处予以解释,这就是为何这些人也不能被接到天堂;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没有天堂之爱,取而代之的是尘世之爱,他们也没有善行,取而代之的是恶行,因为他们的作为来自尘世之爱,当这爱与天堂之爱分离时,它就是地狱之爱。然而,对那些虽从教会的教义和他们的教导者那里认为信是拯救的唯一方法,或只是知道,没有从内心肯定或否认它,却仍从圣言,也就是说,因主在圣言中就是这么吩咐的而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来说,情况则不同。这些人没有亵渎圣灵,因为他们没有玷污圣言的良善,或歪曲圣言的真理;因此,他们与天堂天使结合。此外,在这些人当中,很少有人知道信是别的什么东西,只知道信就是相信圣言。他们不明白没有律法行为的唯信称义的信条,因为它超出了他们的理解力。
举这两个例子,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干犯圣灵的罪就是否认神性真理,从而否认圣言,干犯圣灵的亵渎就是玷污圣言的本质良善,歪曲圣言的本质真理。值得注意的是,圣言的良善当被玷污时,就是邪恶,圣言的真理当被歪曲时,就是虚假。
778c.干犯人子的话表示照着表象解释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圣言的字义,因为人子是指诸如在地上,因而在属世意义上的那种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说这种话,人不得赦免,因为圣言的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大多数事物都是穿着衣服的良善和真理,只有一些是裸露的,就如它们在灵义上的样子;穿着衣服的良善和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因为在其终端中的圣言就像一个穿着衣服的人,但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圣言在哪里如此裸露,它的良善和真理看上去就是裸露的,就如它们在天上的样子,因而如它们在灵义上的样子。因此,没有什么能阻碍那些被主光照的人从圣言的字义看见真正良善和真正真理的教义,也没有什么能阻碍那些没有被如此光照的人从圣言的字义确认这教义。圣言在字义上之所以是这样,是为了它可以成为灵义的一个基础。它也由此适合简单人理解,因为简单人只能接受如此阐述的事物,并照着他们所感知到的相信和行动。
此外,由于圣言字义上的神性真理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而简单人在信仰和内心中都不能被提升到它们之上,所以照着表象解释圣言不是罪或亵渎,只要原则没有从这些表象中形成,并被如此确认,以至于摧毁真正意义上的神性真理。例如,经上说: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界罪孽的。(约翰福音1:29)
马太福音:
这是我立新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马太福音26:28)
启示录:
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同他的使者争战。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启示录12:7, 11)
当出于这些和类似的话简单地相信主因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祂通过这苦难和自己的血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时,由于这是一个表面真理,可以说,也可以相信,所以这不会在信仰和内心中定简单人的罪。但凭这些话来建立一个原则,并确认这个原则,以至于坚持认为父神以这种方式与人和解了,人只凭他的信就称义并得救,不用仁之良善,也就是善行,而且不仅在教义上,还在生活上处于该原则,那么这是不可赦免的。
由此可见,“亵渎圣灵”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直到摧毁在其真正意义上的神性真理。因此,“亵渎的名号”表示对神性真理,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因为当有人说话反对神时,这被称为亵渎;说话反对神就是说话反对神性真理,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圣言中的“神”所指的;“耶和华”和“主”是指神性良善。说话反对神,因而说话反对圣言就是亵渎,因为圣言就是神性真理,由此可推知,亵渎就是歪曲圣言。因为那些歪曲圣言的人使圣言的真理成为虚假,而虚假不断说话反对真理,甚至攻击真理。这就是为何“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摧毁圣言的真正良善和真正真理。
类似的话论到启示录后面部分中的“朱红色的兽”:
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启示录17:3)
在这里,兽与骑在它上面的女人是指巴比伦;“亵渎的名号”是指对圣言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这些就是对主的亵渎。
“亵渎”表示邪恶、虚假地相信和谈论神和神性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你听见亚述王的仆人亵渎我的话,不要惧怕。希西家王祷告说,耶和华啊,要听西拿基立的一切话,他打发使者来亵渎永生神。耶和华论到他说,你亵渎谁,辱骂谁?你扬起声音,又高举眼目,要攻击谁?乃是攻击以色列的圣者!你藉你仆人的手亵渎主。(以赛亚书37:6, 15, 17, 23, 24)
由此也可以清楚看出,亵渎论及说虚假的话反对神。因为那时是西拿基立的“亚述王”表示理性层,但在此表示被败坏的理性层,这理性层说话反对神性真理,可耻地对待它,并利用虚假严厉斥责它;这就是歪曲它,如前所述。说话反对神性真理的虚假由以赛亚书37: 10–13, 24, 25中提到的事物来表示,这一切事物不仅是对神的亵渎,还是对神性真理的歪曲。
摩西五经:
那以高手行事的灵魂,他亵渎了耶和华,因他藐视耶和华的话,使祂的诫命落空,那灵魂必彻底被剪除,他的罪孽必归在他身上。(民数记15:30, 31)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反对通过摩西赐下的神的诫命,不仅通过错误或失误反对,还从目的上反对,这从民数记15:23和这一章接下来的经文清楚看出来。但在这种情况下,论述的主题是那些从目的上如此行的人,这由“以高手行事”来表示。由于反对诫命就是反对神性真理,从目的上反对这神性真理就是从意愿的意图上如此行,并由此说虚假的话,这是对圣言的实际玷污和歪曲,所以经上说:“他亵渎了耶和华。”这与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是一回事,故经上说:“那灵魂必彻底被剪除,他的罪孽必归在他身上。”“他的罪孽必归在他身上”表示这是不得赦免的。
亵渎论及对神,因而对神性真理说邪恶的话和虚假的话,没有必要在此通过从圣言引用的许多经文来证实这一点;不仅因为谁都能看出,亵渎在灵义上不是别的,还因为亵渎有各个种类。因此,在人类的语言,如以希伯来语中,有各种名字来表达对神和神性真理的不同种类的亵渎,如那些在拉丁语中被称为诽谤、谩骂、耻辱、羞辱、指责、斥责、戏笑、嘲笑等等的词语;其中每一个词在圣言中使用时都具有总体和具体的不同;然而,分析并解释这些词需要大量篇幅。
714a.“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示所有因自我之爱而纯属世和感官化,却又从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或讲道中获得或多或少的知识,认为只通过脱离生活的知识或科学就会得救的人。这从“龙”和“大红”的含义清楚可知:“龙”是指一个纯属世而感官化,却又有本身属灵的事物的知识或科学,无论这知识或科学来自圣言、讲道,还是来自宗教的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大红”是指处于自我之爱及其邪恶;因为在圣言中,“大”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正如“多”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参看AE 336—337, 424节),“红”论及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魔鬼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对此,也可参看AE 364节)。这表明,“大红龙”表示所有因自我之爱而纯属世和感官化,却又从圣言,或由此而来的教义,或讲道中获得或多或少的知识,认为只通过没有仁爱生活的知识就会得救的人。这些人之所以认为他们只通过没有仁爱生活的知识就会得救,是因为所有为身体和世界,不为神和天堂生活的人都变成纯属世和感官的;事实上,每个人都从内在照着他的生活而得以形成;为身体和世界生活就是过一种属世和感官的生活,为神和天堂生活就是过一种属灵生活。
每个人从父母生来就是感官的;通过在世上的生活越来越内在地变得属世,也就是说,照着道德和文明的生活,以及由此所获得的光而变得理性;后来,他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或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照着这些真理生活而变成一个属灵人。由此可见,一个知道圣言、教义或牧师的教导,却不照之生活的人,无论他显得多么学识渊博,仍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甚至是感官的,因为知识(或科学)和推理能力不会使人变得属灵,使人变得属灵的,是生活本身。其原因在于,知识和由此而来的推理能力是纯属世的,因而也能被恶人所享有,甚至被最坏的人所享有;但来自圣言的真理和和照之的生活却是那使人变得属灵的,因为生活就是出于对真理的爱而意愿并实行真理;这种生活不可能只来自属世人,而必须来自属灵人,来自属灵人进入属世人的流注。事实上,热爱真理,出于热爱意愿它们,并出于这种意愿实行它们来自天堂,也就是通过天堂来自主,在性质上是属天堂的,是神性;这一切不能直接流入属世心智,只能通过属灵心智间接流入,属灵心智能为了接受天堂的光和热,也就是为了接受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而被打开和形成。这些不能直接流入属世心智,因为属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人的遗传之恶就居于属世心智;因此,就本身而言,属世人只爱自我和世界,并出于爱去意愿,出于意愿去行这些恶,这些恶阻止了从天堂流入属世人的任何东西,以及在那里对它的接受。因此,主规定,这些邪恶可以通过打开并形成在属世心智之上的属灵心智,并通过从主经由属灵心智进入属世心智的天堂流注而被移除,从而为属灵之爱的真理和良善提供一个地方。
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知道圣言和教会教义的事物并不使人变得属灵,使人变得属灵的,是照主在圣言中所吩咐的去生活;因此,尽管这些人从圣言知道许多东西,却仍是属世和感官的。在圣言中,这些人由“龙”来表示。他们之所以由“龙”来表示,是因为龙是一种不仅能在地上爬行,还能飞的蛇,它因此出现在天上;正是由于在天上的这种飞行和出现,龙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却没有照之生活的人,“蛇”一般表示人的感官事物(参看AE 581节),这就是为何在启12:9和20:2,“龙”被称为“古蛇”。
714b.由于本章其余的经文和后面都论述了龙,所以要说明它总体和具体地表示哪种人。总体上说,它表示那些或多或少属世,却又处于来自圣言的属灵事物的知识之人。但具体地,它表示那些通过教义和生活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些人构成龙的头。那些出于自我聪明从圣言为自己孵化出教条的人构成龙的身体,而那些不藉着教义研究圣言的人构成龙的外在部分。所有这些人也都歪曲和玷污了圣言,因为他们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由此变成纯属世的,甚至感官的;感官人由于谬误、感知的模糊和居于其中的身体邪恶而不能看见圣言的纯正真理;因为感官层粘附于身体,这些事物来自身体。
(1)首先,“龙”表示总体上那些或多或少属世,却又拥有来自圣言的属灵事物的知识之人,因为“蛇”表示总体上人的感官事物,因而表示感官人;因此,“龙”,也就是会飞的蛇,表示能飞向天堂的感官人,因为他能出于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说话和思考。事实上,圣言本身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身是神性,因而在天堂中。但由于纯粹的来自圣言的属灵事物的知识并不使人变得属灵,使人变得属灵的,是照圣言中的事物生活,所以凡从圣言拥有知识,却没有照这知识生活的人都是属世的,甚至是感官的。
“龙”所表示的感官人是那些从天堂之光中看不见任何东西,只从世界之光中看到东西,并且当被自我之爱的火和由此而来的骄傲激发时,唯独从世界之光才能谈论神性事物,还能敏锐而轻易地推理它们的人;然而,他们仍旧不能看到这些事物是不是真理,将他们自童年时期起从老师或牧师那里、然后从教义所吸收、后来又通过未从内在来理解的某些圣言经文所确认的东西称为真理。他们因从天堂之光中什么也看不见,所以也看不见真理,而是看见虚假以取代真理,他们称这些虚假为真理;因为真理本身只能在天堂之光中被看见,而在世界之光中却看不见,除非这光被天堂之光光照。由于这就是他们的性质,所以他们只爱肉体和世俗的生活;由于这种生活的快乐和欲望在属世人中占有一席之地,所以这些人的内层是污秽的,挤满各种邪恶,这些邪恶封住了一切入口或道路,阻止天堂之光和热的流注进入;因此,他们内在是魔鬼和撒但,无论他们通过谈吐和模仿的举止显得多么属灵,多么像基督徒。这些人就是纯感官的,因为他们表面上能谈论圣言的圣物,而内心却什么都不信;那些自认为相信的人只有从某个老师,或自我聪明所获得的一种历史、因而说服性的信仰,这种信仰本身是虚假的;然而,他们仍持守这种信仰,因为它能充当获得名声、荣誉和利益的一种手段。“龙”就表示总体上的这些人。但龙具体地表示许多人,因为有些人与头有关,有些人与身体有关,有些人与外在部分有关。
(2)尤其与龙的头有关的人是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确认唯信,也就是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些人与龙的头有关,因为他们大部分是博学之士,被视为有学问的;事实上,他们确认以下信仰:他们只思想教会的教导就会得救,他们称这些教导为信仰。不过,要说明他们的教义和生活是何性质。他们的教义是,父神派祂那自永恒所生的儿子降世,好叫祂可以成为人,可以成全律法的一切,担当所有人的罪孽,受十字架的苦难;这样,父神就得到和解、动了慈心;那些出于信心处于对这些事的信仰之人就会被接到天堂;这种信心与主一起会代求和拯救;因此,这种信被赐给与父神分离的人类,作为接受和救赎的一个媒介,因为亚当吃了知识(或科学)树后,人就不再处于凭自己行善的状态,他因具有神的形像,因而失去自己的自由意志;最后,上述这些事都是主的功德,人唯独凭主的功德才能得救。在教义方面的这些事物主要是那些处于唯信之人身上的信之事物。主若愿意,别处将解释并说明,没有人能凭属于理解力的任何属灵视觉感知、从而相信这些事中的任何一件事,只能从记忆知道、因而谈论它们,没有对它们的任何理解;因此,这种教义里面没有任何聪明智慧。
还要说明像这样的人在生活上是何品质。他们教导说,人通过唯信被神引导,甚至被引向行善的努力,行为上的良善本身对得救毫无贡献,但唯信可以,任何邪恶都不会定他的罪,因为他处于恩典,并且称义了。他们还设计出他们称之为唯信进程的一些步骤,甚至直到称义的最后阶段。第一步是在属于信仰的事物,尤其上述事物方面的信息;第二步是来自圣言或讲道的确认;第三步是心理调查,不管是不是这样;由于那时怀疑和随之而来的动摇,也就是试探流入,所以圣言对信仰运作的确认是必不可少的,人由此拥有信心,这就是胜利。他们补充说,必须注意,理解力不可以超越圣言对唯信称义的确认;如果它超越了这种确认,没有被保持在对信仰的服从中,那么这个人就屈服了。第四步,也是最后一步,是行善的努力;这是来自神的一种流注,这流注丝毫不来自人,是信的果子;因为他们说,一个人如此完全称义后,任何邪恶都不会定他的罪,任何良善也拯救不了他,但唯信能拯救他。由此清楚可知,这些人在生活上是什么样,即:他们为自己,而不是为神生活,为世界,而不是为天堂生活;因为这源于以下信仰:邪恶不会定罪,良善不会拯救。他们也不知道,没有仁爱生活的信仰不是信仰,人应当避开邪恶,貌似凭自己行善,然而又相信这是来自主,否则邪恶无法摆脱,良善无法被采用或归给。不过,别处会更详细地说明这个主题。
这就是那些形成龙头之人的教义和生活,他们大部分是学识渊博的显贵,很少来自普通民众;原因在于,领袖或前者视这些事为神学奥秘,普通人因世俗工作而无法理解它们。这些人属于龙的头,还因为他们败坏并歪曲圣言中教导爱、仁和生活的所有内容;事实上,就本身而言,圣言只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决不是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他们通过称圣言的一切要么为信,要么为一种他们不吃的果子而歪曲圣言,因为他们不思想生活或行为;因此,他们没有被这果子滋养。此外,他们只允许这些原则进入记忆,并从那里进入最接近记忆的思维,这是感官思维,其中没有任何属灵之物,这种思维不会调查一件事是不是真的。因此,他们注意不让任何东西进入属于理解力的内在视觉,因为他们不想知道关于他们的信所说的这一切违背被光照的理解力,如同它们违背了圣言的真正意义一样。这就是为何那些构成龙头的人没有纯正真理,因为从一种虚假原则,如唯信,只能流出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虚假;事实上,像唯信那样的东西是不可能存在的,无仁之信不是信,因为仁是信的灵魂;因此,谈论唯信就是谈论没有灵魂、因而没有生命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是死的。
(3)那些出于自我聪明从圣言为自己孵化出教条的人构成龙身,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所有研究圣言,并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也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所有处于这种骄傲,同时在来自属世之光的聪明上很擅长的人都由此为自己孵化出教条;这是基督教界的一切异端和一切虚假的源头。必须解释一下来自人的自我的聪明是什么样,不是来自人的自我的聪明又是什么样。来自人的自我的聪明来自他自己,而不是来自人的自我的聪明来自主。所有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有来自他们自我的聪明,因为自我之爱正是人的自我,那些为了名声、荣耀和尊敬而阅读圣言,并从中收集教条的人就处于自我之爱。他们因不能看见任何真理,只能看见虚假,所以在龙的身体中;因为他们从圣言中收集并孵化出诸如支持他们的爱和从这些爱中流出的邪恶的那些东西,像那些与他们的教条相反的事物,也就是来自良善的真理,他们要么看不见,要么扭曲;但所有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热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并有利于永生和人灵魂的生命之人都从主拥有聪明。可以说,他们的聪明不是来自他们的自我,而是来自主,因为当他们阅读圣言时,就被提升到他们的自我之上,甚至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并被光照;在天堂之光中,真理从真理本身显现,因为天堂之光就是神性真理。但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并由此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不能从他们自己的自我中被提升出来,因为他们不断关注自我,并且在一切最小的事上都如此行。这就是为何他们将拯救的一切都置于对他们自己教条的信仰,也就是置于知道和思考,却不同时置于生活,因而也不同时置于意愿和实行。因此,这些人构成龙的身体。这身体的心是自我之爱,其呼吸的气息,或它的灵是自我聪明的骄傲;龙因这两者而被称为“大红”,在希腊原文中,“红”这个词源自火红,因而源自爱和骄傲。
(4)那些不藉着教义研究圣言,同时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构成龙身的外在。外在或外层从内层发出,并像各个部位上的皮肤、鳞片和突起那样包含、围住和容纳内层。这些人构成龙身的外在,是因为他们没有圣言的属灵事物的聪明,或说不理解这些事物;事实上,他们只知道字义上的圣言,而圣言的字义具有这种性质:除非教义照亮道路,否则它可能会导致各种错误和虚假。因此,那些不藉着教义研究圣言的人能随心所欲地确认异端,因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邪恶,还能欣然接受并捍卫它们。因为圣言的字义是神性真理的终端意义,因而是给属世和感官人的,适应它的理解,并且常常有利于它;因此,除非从教义的角度,如同从一盏明灯去解读和看待它,否则在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许多事上,它会把心智带入黑暗。然而,这些人却自以为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有智慧,而事实上,他们根本没有智慧。
(5)所有构成龙的人都拜父神,视主为一个和他们自己一样的人,而不是神,即便视为神,也是将祂的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而不是置于它里面。这一点将在下文得以说明,那里论述了龙与米迦勒的争战。
(6)由此可见,龙的“尾巴”表示那些构成龙头、龙身和龙的外在部分的人对圣言的歪曲和玷污;因为龙的尾巴,和一切动物的尾巴一样,都是脊柱的延续,也就是脑的延伸;因此,它照着可以说它所爱抚的头和身体的欲望、贪求和快乐而移动、弯曲和来回摆动。所有构成龙的人都歪曲并玷污圣言,因为他们由于自我之爱而属世和感官化,并由此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故经上说:“龙和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天上的星辰”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而表示由此而来的来自良善的真理,“把它们摔在地上”表示扭曲、玷污、因而摧毁它们。
“他的尾巴”是指前面所描述的人构成龙,以及对圣言真理的玷污和摧毁,对此,我蒙允许在灵界见过两三次;因为出现在灵界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属灵事物。当这些人出现在天堂之光中时,他们看上去就像长着一条长尾巴的龙;当许多这样的人出现时,这尾巴看似从南方穿过西方延伸到北方;这尾巴似乎还将天上的星辰拖下来,摔在地上。
714c.由于“龙”表示前面所描述的那些人,“他的尾巴”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和玷污,所以在圣言中,龙的“住处”和“床”表示只有虚假和邪恶的地方,如在以下经文中。以赛亚书:
干旱之地要变为水池,干渴之地要变为水泉;在龙(或蛇)的住处,就是它的巢穴,必有青草代替芦苇和灯心草。(以赛亚书35:7)
这些话论及主降临和祂在外邦人中间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些话的意思是,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必在它们以前所不在的地方,甚至在有虚假和邪恶的地方;“干旱和干渴之地”和“龙的住处”,以及“芦苇和灯心草”表示以前虚假和邪恶所在的地方;而“水池”、“水泉”,以前龙所在的“巢穴”和“青草”表示那时他们将拥有的真理和良善。
耶利米书:
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也必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无人居住。(耶利米书9:11)
同一先知书:
看哪,有风声传来,有大骚动从北方之地而来,要使犹大城邑变为荒废,成为龙的住处。(耶利米书10:22)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犹大城邑”表示教义,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使犹大城邑变为荒废,成为龙的住处”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由此产生纯粹的虚假和邪恶,因为被歪曲的真理就是纯粹的虚假,被玷污的良善就是纯粹的邪恶;“风声和从北方之地而来的大骚动”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与良善争战的邪恶;“北方之地”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所在之地。
又:
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荒凉;没有一个人住在那里,人子也不在那里寄居。(耶利米书49:33)
“夏琐”表示属灵的财富,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荒凉”表示它们的毁灭,甚至直到它们不复存在,虚假和邪恶取而代之;“没有一个人住在那里,人子也不在那里寄居”表示教会的真理将不再剩下,“人子”表示教会的真理。
以赛亚书:
她的宫殿要长出荆棘,她的堡垒要长蒺藜和刺草;叫她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以赛亚书34:13)
这些话论及以东和列族,列族表示那些处于虚假和邪恶的人;“荆棘,蒺藜和刺草”表示他们所处的虚假和邪恶;“宫殿和堡垒”表示捍卫它们的教条;而“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毁灭,“猫头鹰”表示那些视虚假为真理的人,“它们的女儿”表示歪曲真理的欲望。
同一先知书:
鸮鸟必在她宫中回应,龙必在殿内回应。(以赛亚书13:22)
这话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鸮鸟所在的“宫(殿)”和龙所在的“殿”表示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它们被玷污和亵渎了,“鸮鸟”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真理,“龙”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良善。
弥迦书:
为此我要悲痛哀号,剥光赤身而行;我要哀号如龙,悲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这段经文论述了撒玛利亚的荒废,撒玛利亚表示教义方面的属灵教会,在此表示被荒废的教会;“剥光赤身而行”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毁灭;“悲痛哀号”表示为它哀恸,“哀号如龙”表示为被毁灭的良善哀恸,“悲鸣如猫头鹰的女儿”表示为被毁灭的真理哀恸。经上以一种代表性的意义说,哀号和悲鸣“如龙和猫头鹰女儿”,以及“剥光赤身而行”,“剥光”与龙所表相同,即表示缺乏良善,“赤身”与“猫头鹰的女儿”所表相同,即表示缺乏真理。
耶利米书:
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使我成为空虚的器皿,他像鲸鱼将我吞下,用我的美味充满他的肚腹,又将我赶出去。要让巴比伦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并且无人居住。(耶利米书51:34, 37)
此处“巴比伦”和“尼布甲尼撒”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他使我成为空虚的器皿,他像鲸鱼将我吞下,用我的美味充满他的肚腹,又将我赶出去”表示对一切真理的驱散,由此对一切良善的毁灭,“鲸鱼或海怪”与“龙”具有相同的含义,在原文,这个词用于这两者。“巴比伦要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并且无人居住”表示因他们的玷污和亵渎而对一切真理和良善的毁灭,“无人居住”表示任何人里面都没有良善。
约伯记:
我黑暗行走,没有日头,我在会中站着呼求,我成为龙的弟兄,鸣角鸮女儿的同伴。(约伯记30:28, 29)
这些话论及他在试探中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以为自己受到诅咒;因此,“我黑暗行走,没有日头”表示就像一个魔鬼,没有爱之良善;“在会中站着呼求”表示在真理当中,却又处于虚假;“成为龙的弟兄,鸣角鸮女儿的同伴”表示与那些处于邪恶、没有良善,处于虚假、没有真理的人合而为一,“龙”表示那些玷污良善,把它们扭曲成邪恶的人,“鸣角鸮的女儿”表示那些如此对待真理的人。
大卫诗篇:
我们的心没有退后,我们的步伐也没有偏离你的路,你在龙之地压伤我们,以死荫遮盖我们。(诗篇44:18, 19)
这段经文也论述了试探。“神在龙之地压伤他,以死荫遮盖他”表示这样就像感官人那样切断了从天堂而出的流注,所以他无法感知何为良善和真理,“龙之地”表示地狱中那些系龙们的人,也就是那些在自己里面摧毁一切良善的人所在之地;这些人所处的虚假被称为“死荫”。
又:
你必践踏狮子和虺蛇,践踏狮子和龙;因为他把他的爱放在我身上,我就要搭救他;因为他知道我的名,我要把他安置在高处。(诗篇91:13, 14)
“践踏狮子和虺蛇”表示摧毁荒废教会真理的内在和外在虚假;“践踏狮子和龙”表示摧毁荒废教会良善的内在和外在虚假;“我就要搭救他;因为他知道我的名,我要把他安置在高处”表示引导一个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人离开虚假,把他引向内在真理和良善,“搭救”表示引导离开虚假,“安置在高处”表示引向内在真理,“知道我的名”表示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
玛拉基书:
我恨恶以扫,使他的群山荒废,把他的产业交给旷野的龙。(玛拉基书1:3)
“以扫”表示那些在属世人方面处于良善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在属世人方面处于邪恶的人;因此,经上说:“我恨恶以扫。”“我使他的群山荒废”表示属世人的爱之良善将被摧毁;“我把他的产业交给旷野的龙”表示这良善的真理将被感官人的虚假摧毁。
以西结书:
埃及王法老,这卧在自己河中间的大龙(或鲸鱼),看哪,我与你作对;你曾说,我的河是我自己的,是我自己造的。(以西结书29:3, 4; 32:2)
这段经文描述了属世和感官人的自我聪明的骄傲;“埃及王法老”表示属世和感官人;“龙(或鲸鱼)”表示在知识或科学,也就是虚假或因自我聪明的骄傲而被歪曲的事物方面的属世和感官人。不过,前面解释了这些话(可参看AE 513a节)。
摩西五经:
他们的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他们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液,是虺蛇残忍的苦胆。(申命记32:32, 33)
前面解释了这些话(可参看AE 519b节)。在那里,“他们的酒”被称为“龙的毒液,虺蛇残忍的苦胆”,表示在雅各的后代中间的教会真理是外在的,其中内在有地狱的邪恶和虚假;“龙和虺蛇”表示感官事物,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充满可怕的邪恶和确认这些邪恶的虚假。原因在于,属世人没有通过属灵心智从主那里接受任何东西;因此,凡它所接受的,都来自地狱。
714d.“龙”表示诸如前面已经阐述的那些事,这一点可从本章接下来的内容更充分地看出来,即:他对即将生产、逃到旷野的妇人的敌意,以及他与米迦勒的争战;这一点从启16:13–15, 20:2, 7, 8, 10, 14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说“他被捆绑一千年,后来被释放,出来要迷惑列族,就是聚集歌革和玛各去与圣徒争战”,后来又说“他被扔在火与硫磺的湖里”;由此可见,“龙”表示那些因不承认仁与爱之良善是用于救赎的媒介或手段而没有这良善,反而视该良善为他们出于说服而称之为信的一种知识(或科学)的人;当仁与爱之良善没有通过人的生活被植入时,邪恶就取而代之,哪里有邪恶,哪里就有虚假。
由于“蛇”表示感官事物,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这些事物不是邪恶,只有在那些邪恶的人那里才是邪恶,还由于在希伯来语,表示龙的这个词与表示无毒之蛇的词是一样的,所以在圣言中,当“龙”是指这些蛇时,“龙”表示并非邪恶的感官事物,或就人而言,并不邪恶的感官人。在希伯来语,这个词是指龙和这种蛇,这一点可见于摩西五经:
当摩西被吩咐从荆棘中把他的杖丢在地上,它变作蛇时,他就捉住它的尾巴,它在他手里又变成一根杖。(出埃及记4:3, 4)
出埃及记:
摩西拿杖,把它丢在法老面前, 它就变作蛇(龙),术士也用他们的杖照样行了;但摩西的杖,那时是一条蛇(龙),吞了术士的杖,就是蛇(龙)。(出埃及记7:9–12)
在原文,前面经文中所翻译的蛇这个词和后面经文中所翻译的这个词是不同的;在前面的经文中,经上用的是在圣言的其它部分通常用于蛇的词,但在后面的经文中,这个词被译为“龙”;因此,也可以这样翻译,当摩西的杖被丢在法老面前时,它又变成龙。由此可知,“龙”与“蛇”一样,在好的意义上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前提是它不邪恶或恶毒。
以赛亚书也提到这种较温和意义上的“龙”:
田野的野兽必尊重我,龙和猫头鹰的女儿也必如此,因我使旷野有水,使沙漠有河,好赐给我的百姓、我的选民喝。(以赛亚书43:20)
耶利米书:
田野的母鹿生下小鹿,就撇弃,因为无草;野驴站在山冈上,喘风或气好像龙;它们的眼目因无草而失明。(耶利米书14:5, 6)
在这些经文中,被译为“龙”的这个词与通常译为“蛇”的词是一样的,还译为海中的“鲸鱼”,这些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总体上人的属世层,也就是感官层;因此,最后这句经文可以译为:“它们喘风好像鲸鱼。”在以赛亚书(51:9)、耶利米书(51:34)、以西结书(29:3, 4)、大卫诗篇(74:13, 14)同样如此。此外,也有些纯感官人是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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