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8a.“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对圣言的歪曲。这从“头”、“名号”和“亵渎”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圣言的神圣事物的知识,它们都被歪曲和玷污了(对此,参看AE 775节);“名号”是指一个事物及其状态的品质(参看AE 102, 135, 696a节),在此是指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的品质,这些推理由这“兽”来表示;“亵渎”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由此清楚可知,“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那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之人的品质,这些人的品质就是对圣言的歪曲。“亵渎”之所以表示对圣言的歪曲,是因为接下来的经文以这兽描述了龙所指的那些人是如何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败坏圣言的字义,好确认唯信称义、唯信得救,无需善行的教义。然而,这种事只有通过歪曲圣言才能做到,因为圣言在每一和一切细节上都将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结合起来,从而将信与仁,并仁与信结合起来,如前所示(AE 775节)。这就是为何“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经上说它是这兽的名号。
至于对圣言的歪曲是如何亵渎圣言的,这要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那些将信与善行分离的人说:父神因人类的邪恶而将人类从祂自己那里移除,甚至弃绝了;因此,祂的儿子被差到世上,或圣子本身动了恻隐之心,来到世上,通过遭受极端定罪的惩罚,也就是十字架受难,以及祂自己在十字架上的血,最后通过祂的死,由此为人类代求而使人类与父和解。由于这种说法就在那些将信仰与其生活,也就是仁爱分离的人所持守的主要教义当中,所以我想简要阐述一下神性是如何由此被亵渎的。神性因这一事实被亵渎:他们相信并认为,神性将人类从它自己那里移除,或弃绝了,尽管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些是祂的存在(或Esse,即实体)。由此清楚可知,神不可能移除或弃绝人类当中的任何一个,因为这将违背祂自己的存在(或Esse,即实体),如前所述,这存在是一切爱、一切怜悯和一切良善的源头。就连天使,或从主处于爱、怜悯和良善的人都不可能这样做;然而,他们的爱是有限的,而神性之爱是无限的。他们将父神移除或弃绝人类称为伸冤公义(vindicative justice),而他们对伸冤公义没有其它概念,只有一个国王或法官为他所受的邪恶报仇的概念;因此,这就像他们的复仇,这复仇里面必有某种愤怒。为证实这一点,他们从圣言引用了一些经文,在那里,神被称为报仇的,伸冤的,忌邪的或妒忌的,发怒的,发烈怒的;他们就这样歪曲圣言的这些经文,因为在圣言的字义上,经上照着表象用到这些词。事实上,人死后一变成灵,他若通过他在世上的生活处于邪恶,就转身离开主;当他转身离开主,并否认祂时,就再也不能处在主的保护之下,以使他的邪恶不惩罚他,因为邪恶的惩罚就在邪恶之中,正如良善的赏赐就在良善之中。但由于来自邪恶或处于邪恶之人的邪恶的惩罚看上去就像是来自神性的惩罚,所以在圣言中,经上从这种表象论到神性说,祂发怒,定人的罪,并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然而,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也不惩罚任何人,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545–550节)一书,那里论述了这个主题,即: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灵人自己把自己扔下去。由此可见,对圣言的歪曲是如何亵渎神性的。因为人们以为,神在某个方面是报仇的,或伸冤的,祂发怒,将人投入地狱,并进行惩罚;而事实上,是邪恶,也就是邪恶所来自的地狱惩罚它自己,而不是神性惩罚它。对圣言的歪曲也因他们相信并认为,父神想通过极端定罪的惩罚,也就是十字架受难,因而通过祂儿子的血与人类和解而亵渎神性;祂为此已经被感动,现在仍被感动去怜悯。凡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的人,谁看不出这也违背神性,因而违背圣言的纯正真理?因为违背神性的东西就是亵渎;因此,扭曲圣言的字义以确认这个教义就是亵渎。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778b.因此,“亵渎”表示什么,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我从中只引用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耶稣说: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人亵渎灵必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他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马可福音:
我告诉你们,人子一切的罪都可得赦免。凡亵渎灵的,却永不得赦免,必受永恒的审判。(马可福音3:28, 29)
路加福音: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的,必不得赦免。(路加福音12:10)
教会至今不知道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以及“干犯人子的话”表示什么,因为不知道“圣灵”和“人子”的正确意思。“圣灵”是指诸如在天堂里的那种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诸如在灵义上的那种圣言,因为这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人子”是指诸如在地上的那种神性真理,因而是指诸如在属世意义上的那种圣言,因为这是地上的神性真理。当知道“圣灵”和“人子”是什么意思时,也就能知道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以及“干犯人子的话”表示什么;还能知道为何“干犯人子的话”可得赦免,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却不得赦免。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是指否认圣言,玷污它的本质良善,歪曲它的本质真理;而“干犯人子的话”是指照着表象来解释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圣言的字义。
否认圣言就是“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也就是永远不得赦免的罪,凡如此行的,必受永恒的审判,因为那些否认圣言的人就是否认神,否认主,否认天堂和地狱,否认教会和属于教会的一切;那些否认这些事物的人都是无神论者,他们尽管口头上将宇宙的创造归于某个至高无上的实体或神明,或神,心里却将其归于大自然。这些人因否认而打破了与主联系的一切纽带,所以必与天堂分离,并与地狱结合。玷污圣言的本质良善,歪曲它的本质真理就是亵渎圣灵,不得赦免,因为“圣灵”是指诸如天堂里的那种神性真理,也就是诸如在灵义上的那种圣言方面的主,如前所述。真正的良善和真正的真理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中;但它们在属世意义中可以说穿上了衣服,仅在零星的地方是赤裸的。因此,它们被称为表面的良善和真理。正是这些被玷污和歪曲;当以违背真正的良善和真理的方式来解释它们时,就说它们被玷污和歪曲了。那时,天堂退回,人与天堂分离;因为如前所述,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构成天堂天使所在的圣言的属灵意义。例如,当主及其神性遭到否认时,如声称主靠着别西卜行神迹,并有不洁的灵的法利赛人所做的,天堂就远离人;由于他们如此否认主及其神性,所以主说,这是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因这是干犯圣言,这可见于从福音书引用的这几章的前几节经文。由于同样的原因,虽不否认主,却否认主之神性的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在天堂之外,不能被任何天使社群接纳。
另举一例,那些将爱之良善和仁爱的行为排除在得救的方法之外,声称惟有信,不包括这些,是得救的唯一方法,并且不仅通过教义,还通过其生活确认这个观点的人从心里说,良善并不拯救我,邪恶也不定我的罪,因为我有信。这些人也亵渎圣灵,因为他们歪曲圣言的真正良善和真理,这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在提到爱与仁,以及行为与作为的上千处经文中。此外,如前所述,圣言的每一和一切部分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而有仁与信的婚姻在里面;因此,当良善或仁爱被拿走时,该婚姻就灭亡了,取而代之的是通奸;这通奸的性质将在别处予以解释,这就是为何这些人也不能被接到天堂;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没有天堂之爱,取而代之的是尘世之爱,他们也没有善行,取而代之的是恶行,因为他们的作为来自尘世之爱,当这爱与天堂之爱分离时,它就是地狱之爱。然而,对那些虽从教会的教义和他们的教导者那里认为信是拯救的唯一方法,或只是知道,没有从内心肯定或否认它,却仍从圣言,也就是说,因主在圣言中就是这么吩咐的而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来说,情况则不同。这些人没有亵渎圣灵,因为他们没有玷污圣言的良善,或歪曲圣言的真理;因此,他们与天堂天使结合。此外,在这些人当中,很少有人知道信是别的什么东西,只知道信就是相信圣言。他们不明白没有律法行为的唯信称义的信条,因为它超出了他们的理解力。
举这两个例子,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干犯圣灵的罪就是否认神性真理,从而否认圣言,干犯圣灵的亵渎就是玷污圣言的本质良善,歪曲圣言的本质真理。值得注意的是,圣言的良善当被玷污时,就是邪恶,圣言的真理当被歪曲时,就是虚假。
778c.干犯人子的话表示照着表象解释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圣言的字义,因为人子是指诸如在地上,因而在属世意义上的那种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说这种话,人不得赦免,因为圣言的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大多数事物都是穿着衣服的良善和真理,只有一些是裸露的,就如它们在灵义上的样子;穿着衣服的良善和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因为在其终端中的圣言就像一个穿着衣服的人,但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圣言在哪里如此裸露,它的良善和真理看上去就是裸露的,就如它们在天上的样子,因而如它们在灵义上的样子。因此,没有什么能阻碍那些被主光照的人从圣言的字义看见真正良善和真正真理的教义,也没有什么能阻碍那些没有被如此光照的人从圣言的字义确认这教义。圣言在字义上之所以是这样,是为了它可以成为灵义的一个基础。它也由此适合简单人理解,因为简单人只能接受如此阐述的事物,并照着他们所感知到的相信和行动。
此外,由于圣言字义上的神性真理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而简单人在信仰和内心中都不能被提升到它们之上,所以照着表象解释圣言不是罪或亵渎,只要原则没有从这些表象中形成,并被如此确认,以至于摧毁真正意义上的神性真理。例如,经上说: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界罪孽的。(约翰福音1:29)
马太福音:
这是我立新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马太福音26:28)
启示录:
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同他的使者争战。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启示录12:7, 11)
当出于这些和类似的话简单地相信主因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祂通过这苦难和自己的血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时,由于这是一个表面真理,可以说,也可以相信,所以这不会在信仰和内心中定简单人的罪。但凭这些话来建立一个原则,并确认这个原则,以至于坚持认为父神以这种方式与人和解了,人只凭他的信就称义并得救,不用仁之良善,也就是善行,而且不仅在教义上,还在生活上处于该原则,那么这是不可赦免的。
由此可见,“亵渎圣灵”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直到摧毁在其真正意义上的神性真理。因此,“亵渎的名号”表示对神性真理,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因为当有人说话反对神时,这被称为亵渎;说话反对神就是说话反对神性真理,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圣言中的“神”所指的;“耶和华”和“主”是指神性良善。说话反对神,因而说话反对圣言就是亵渎,因为圣言就是神性真理,由此可推知,亵渎就是歪曲圣言。因为那些歪曲圣言的人使圣言的真理成为虚假,而虚假不断说话反对真理,甚至攻击真理。这就是为何“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摧毁圣言的真正良善和真正真理。
类似的话论到启示录后面部分中的“朱红色的兽”:
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启示录17:3)
在这里,兽与骑在它上面的女人是指巴比伦;“亵渎的名号”是指对圣言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这些就是对主的亵渎。
“亵渎”表示邪恶、虚假地相信和谈论神和神性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你听见亚述王的仆人亵渎我的话,不要惧怕。希西家王祷告说,耶和华啊,要听西拿基立的一切话,他打发使者来亵渎永生神。耶和华论到他说,你亵渎谁,辱骂谁?你扬起声音,又高举眼目,要攻击谁?乃是攻击以色列的圣者!你藉你仆人的手亵渎主。(以赛亚书37:6, 15, 17, 23, 24)
由此也可以清楚看出,亵渎论及说虚假的话反对神。因为那时是西拿基立的“亚述王”表示理性层,但在此表示被败坏的理性层,这理性层说话反对神性真理,可耻地对待它,并利用虚假严厉斥责它;这就是歪曲它,如前所述。说话反对神性真理的虚假由以赛亚书37: 10–13, 24, 25中提到的事物来表示,这一切事物不仅是对神的亵渎,还是对神性真理的歪曲。
摩西五经:
那以高手行事的灵魂,他亵渎了耶和华,因他藐视耶和华的话,使祂的诫命落空,那灵魂必彻底被剪除,他的罪孽必归在他身上。(民数记15:30, 31)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反对通过摩西赐下的神的诫命,不仅通过错误或失误反对,还从目的上反对,这从民数记15:23和这一章接下来的经文清楚看出来。但在这种情况下,论述的主题是那些从目的上如此行的人,这由“以高手行事”来表示。由于反对诫命就是反对神性真理,从目的上反对这神性真理就是从意愿的意图上如此行,并由此说虚假的话,这是对圣言的实际玷污和歪曲,所以经上说:“他亵渎了耶和华。”这与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是一回事,故经上说:“那灵魂必彻底被剪除,他的罪孽必归在他身上。”“他的罪孽必归在他身上”表示这是不得赦免的。
亵渎论及对神,因而对神性真理说邪恶的话和虚假的话,没有必要在此通过从圣言引用的许多经文来证实这一点;不仅因为谁都能看出,亵渎在灵义上不是别的,还因为亵渎有各个种类。因此,在人类的语言,如以希伯来语中,有各种名字来表达对神和神性真理的不同种类的亵渎,如那些在拉丁语中被称为诽谤、谩骂、耻辱、羞辱、指责、斥责、戏笑、嘲笑等等的词语;其中每一个词在圣言中使用时都具有总体和具体的不同;然而,分析并解释这些词需要大量篇幅。
102a.“曾为我的名劳苦”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这从耶和华或主的“名”和“劳苦”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或主的“名”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参看《属天的奥秘》,2628, 6887节),在相对意义上是指敬拜主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因为这些就是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事物(AC 2724, 3006, 6674, 9310节);“劳苦”是指用心智和热情去努力,好叫这些事物可以被认识和承认;因为当论及那些投入研究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人时,“劳苦”就表示这一点。由此可知“曾为我的名劳苦”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与主有关的知识或认知就是属于爱和信的一切事物。
圣言的许多经文说“为耶和华的名”、“为主的名”、“为耶稣基督的名”、“神的名应当成圣”,等等。那些思维不超越字义的人以为所指的只是名字;但所指的不是名字,乃是敬拜主所藉由的一切;这一切都与爱和信有关。因此,在圣言中,“主的名”表示敬拜祂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但在此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因为这是说给那些仅热情研究这些知识或认知之人的。
“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不是指名字本身,而是指爱和信的一切事物,这是由于灵界。在灵界,世上所用的名字是说不出来的;所论及之人的名字是从对所有关于他们所知道的一切事物的概念中形成的,这些事物合并成一个词。在灵界,名字以这种方式来表达;这就是为何灵界的名字和其它所有事物一样,都是属灵的。“主”和“耶稣基督”这些名字在那里甚至不像在世上那样能说出来,取代这些名字的,是一个从对关于祂所知道并相信的一切事物的概念中形成的名字;这个概念是由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构成的。这是因为这些事物总体上就是他们里面的主;事实上,主在来自祂的爱与信之良善中与每个人同在。情况就是如此,所以那里的每个人在对主之爱和对主之信方面的品质立刻就能得知,只要他用一个属灵的词语或属灵的名字说出“主”或“耶稣基督”。这就是为何那些没有对主的爱或信的人无法说出祂的名字,也就是说,无法形成祂的任何属灵名字。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在圣言中,耶和华、主,或耶稣基督的“名”不是指名字,而是指敬拜祂所藉由的爱和信的一切。
因此,为免得许多人所持的以下观点占上风,即单单耶稣基督的名字,没有对祂的爱或信,因而没有爱和信存在所藉由的知识或认知,有助于救恩,我在此从圣言引用一些提到“为祂的名”和“奉祂名”等的经文,那些深入思考的人从中可以看出,所指的,不仅仅是名字;马太福音:
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 10)
同一福音书:
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12)
同一福音书:
当耶稣在耶路撒冷的时候,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 18)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马太福音:
奉主名来的,当受祝福。(马太福音21:9; 23:39; 路加福音13:35; 19:38)
同一福音书: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至于为主的名所撇下的“房屋、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奉我的名求”是指出于爱和信求。路加福音: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他;你们不要跟从他们。(路加福音21:8; 马可福音13:6)
“冒我的名来”和“说,我是他”是指宣扬虚假并说它们是真理,从而误导人。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相同: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马太福音24:5, 11, 23–27)
因为“耶稣”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基督”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属天的奥秘》,3004–3005, 3009, 5502节),不是基督表示不是神性真理,而是虚假。
新约中“主的名”和旧约中“耶和华的名”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旧约中的耶和华就是主。因此,以赛亚书上说: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称谢耶和华,求告祂的名。(以赛亚书12:4)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啊,我们等候你;我们灵魂的渴望是你的名,就是你那可记念的名。我们要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8, 13)
又:
他必从日出之地求告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为大。(玛拉基书1:11)
以赛亚书:
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我形成了他。(以赛亚书43:7)
弥迦书:
众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申命记:
不可妄称你神的名;因为妄称祂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申命记5:11)
又:
耶和华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奉耶和华的名事奉和祝福。(申命记10:8)
又:
他们要在一个地方敬拜耶和华,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申命记12:5, 11, 13, 14, 18, 26; 16:2, 6, 11, 15, 16)
“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表示那里将有来自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敬拜。这一切在耶路撒冷成就;因此,“耶路撒冷”表示在教义和敬拜方面的教会(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节)。
102b.由于“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在灵义上表示来自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一切敬拜,所以“耶和华的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原因在于,爱与信的一切都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耶和华的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以赛亚书:
我要使你作人民的约,作列族的光。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6, 8)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耶和华说,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由此清楚可知主祷文中“尊你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这句话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要被视为神圣,并受到敬拜。
由于“主的名”表示这些事物,所以下面的经文表示什么是显而易见的;约翰福音:
羊的牧人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10:3)
路加福音:
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加福音10:20)
启示录: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启示录3:4)
人若不知道在圣言中,名字表示什么,就不可能知道当如何理解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
人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的赏赐,人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的赏赐。无论何人,只因门徒的名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必不失他的赏赐。(马太福音10:41, 42)
“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因门徒的名给喝”表示为了真理而爱真理、为了良善而爱良善、出于信之真理践行仁爱。因为“先知”表示真理,“义人”表示良善,“门徒”表示源于真理的良善;“给凉水喝”是指出于服从践行仁爱;“因他们的名”是指为了他们的品质,因而为了这些事物。若不知道名字表示什么,谁能明白这些东西呢?
为了真理而热爱和实行真理,为了良善而热爱和实行良善,就是为了真理和良善,而非自己的名声、荣誉或利益而拥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对真理和良善的这种情感是一种真正的属灵情感;但为了自己的名声、荣誉或利益而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是一种纯属世情感。由于那些为了真理和良善,或因它们是真理和良善而热爱真理和良善的人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所以经上说他们“必得先知的赏赐”和“义人的赏赐”;这句话表示他们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属灵情感,这种情感拥有赏赐在自己里面,因为它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天堂的幸福就在对不以回报为目的,因而为了真理和良善而热爱和实行真理和良善的情感中(参看《属天的奥秘》,6388, 6478, 9174, 9984节);“先知”表示一个教导真理的人,因而在从人抽离出来的意义上也表示被教导的真理(AC 2534, 7269节);“义人”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AC 2235, 9857节);“门徒”表示源于真理的良善,也就是仁之良善(AC 2129, 3354, 3488, 3858, 6397节);“给喝”是指在信之良善和真理上进行教导,因而是指践行仁爱(AC 3069, 3772, 4017—4018, 8562, 9412节);名字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AC 144—145, 1754, 1896, 2009, 3237节);因此,“耶和华的名”或“主的名”表示敬拜主所藉由的一切品质(AC 2724, 3006, 6674, 9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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