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74

774.启13:1.

774.启13:1.“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这从“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是指属于属世人的事物;因为在圣言中,“兽”表示两种意义上的属世人的情感(参看AE 650节);“海”表示属世人的各种事物,这些事物都与其知识(或科学),无论真假有关,也与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有关(也可参看AE 275, 342, 511, 537—538, 600a节)。由此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显然,这些是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因为这一章进一步描述了龙,“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龙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龙的确认,以及对圣言字义的歪曲(可参看下文,从启13:11到本章末尾)。

本章进一步描述了龙,龙也由两只兽来表示,这一点从经上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即:“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从海里上来的兽”、“他们都拜那把权柄给了兽的龙”、“从地里上来的另一只兽说话好像龙,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由此清楚可知,只要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他们由“龙”来表示)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这种分离,他们就由“从海里上来的兽”来代表;而只要他们利用圣言字义确认这种分离,由此歪曲这字义,他们就由“从地里上来的兽”来描述。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下文对地的描述充分看出来。

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进入那些将信仰当成得救的唯一途径,因而当成教会的真正本质,从而将它与生活或仁爱分离之人的信条,他们不承认生活或仁爱是得救的途径和教会的本质,这一点极少被该教义的追随者或拥护者和教导它的人看出来,因而极少为他们所知,因为他们的思维不断固定在他们用来确认这个教义或这些推理的那些圣言经文上。由于他们从圣言的终端意义,也就是字义所确认的信条是虚假,所以他们必须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没有这些推理,使虚假看上去像真理不是可能的。然而,这一点要用例子来说明。为了将生活或仁爱与信仰分离,他们说:(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从自己行善的一切自由;(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些通常就是来自属世人、确认先入为主的唯信原则及其相关细节的推理,这一点可从按其顺序对这些细节的调查明显看出来。

(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自由意志,也就是从自己行善的自由。”这个推理来自虚假;人没有或无法拥有从自己行善的自由,因为人只是一个接受者;因此,人所接受的良善不是人的,而是与他同在的主的。就连天使若不从主获得,也没有任何良善;并且他们越承认并感知到这一点,就越是天使,也就是说,比其他人更高级、更智慧。对亚当来说,就更不可能了,因为他还没有成为天使,只是处于来自他自己的良善状态。他的完整在于对良善和真理,因而对来自主的聪明和智慧的感知比他的后代所享有的更充分。这也是神的形像;因为人通过接受主变成形像,并照着他的接受而成为这种形像。总之,从主行善就是自由,从自己行善就是奴役。由此清楚可知,上述推理源于从谬误流出的虚假,这一切谬误都来自属世人。此外,遗传之恶因亚当的堕落而天生存在于整个人类中并不是真的;它的起源来自另一个源头。

(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这个推理也来自属世人。属灵人知道,在外在形式上实行并完全律法并不拯救人;但只要人在外在形式上从内在实行律法,这的确会拯救人。律法的内在形式或内在就是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它的外在就是做这些事。主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它们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人从内在遵行律法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完全或履行它;但不是就他出于脱离内在的外在如此行而言的。人的内在就是他的爱和意愿。但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并出于爱意愿这些事,只来自主。因此,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是被主引导。但下文必须更充分地说明这些事。

(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这涉及人若能凭自己完全或履行律法,就会得救;然而,这一点本身就是假的。由于这一点是假的,看上去却像是真的,因为它是已经接受的信条,所以它必须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被确认。它是假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人不能从自我行任何良善,而是一切良善都来自主;诸如前面论到亚当所阐述的那种完整状态是不可能的,即:在这种状态下,本身为良善的良善能来自人,并被他行出。由于这样一种完整状态从来就不存在,也永远不可能存在,所以可推知,主必须成全律法,如刚才所说的。然而,人若不相信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一切事,尽管是从主做的,就会大大受骗。

(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唯信称义之后,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这也是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主不是为此而降世的,而是为了实行审判,从而将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都带入秩序的状态,同时荣耀祂的人身。所有已经从主行善,并正在从主行善,而不是从自我行善,因而不是通过主功德和公义的任何归算行善的人都通过这得了荣耀的人身得救了,并正在得救。因为主教导:

我来不是要毁灭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毁灭,乃是要成全。凡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这样教导人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最小的;凡遵行并教导诫命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大。(马太福音5:17, 19等)

(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是从前面的推理中得出的结论。由于这些推理来自属世人,而不是来自被属灵人光照的理性人,因而来自虚假,而不是来自真理,所以可推知,从中得出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由此可见,为确认本身虚假的任何原则,就必须有源于属世人的推理和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因为推理会给从圣言字义中选择的经文一种连贯性的表象。这就是为何“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属世人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


诠释启示录 #548

548.“只可折磨他

548.“只可折磨他们五个月”表示只要他们处于这种状态,理解力就会因邪恶之虚假而昏暗,并被它们引离对真理的看见。这从“折磨”和“五个月”的含义清楚可知:“折磨”是指在理解力上昏暗,不再看见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五个月”是指只要他们处于这种状态。“折磨”在此表示在理解力上昏暗,并被引离对真理的看见,因为这话论及蝗虫及其像蝎子那样伤害的能力,“蝗虫”表示被称为感官层的人生命的终端,像蝎子那样伤害的能力表示一种说服力,这种说服力具有这种性质:它能从理解力那里夺走真理之光,并带来地狱的虚假;因此,经上接着说“他们的折磨就像蝎子螫人的折磨一样”,因为“蝎子”表示这种说服力(可参看AE 544节)。经上说这蝗虫“折磨”,是因为前面说,蝗虫可以伤害人,但不可以杀死他们,伤害但不杀死就是折磨。属于处于邪恶之虚假的感官人的说服力也通过使理解力昏暗,并把它引离对真理的看见而伤害它,尽管剥夺不了它理解和感知的官能;由于它被比作蝎子螫人时造成的疼痛,所以经上说它“折磨”。

“五个月”之所以表示只要人们处于这种状态,是因为一个月表示一种状态,“五”表示少许,因而也表示只要。“月”表示状态,因为圣言中的一切时间,如“时代”、“年”、“周”、“日”和“小时”,都表示生命的状态(参看《天堂与地狱》,162–169节);“月”同样如此。“五”表示少许,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这个数字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因为数字10,100,1000表示大量和所有,因此“五”表示少许。表示大量的数字是由表示少许的数字五产生的,复合和衍生的数字从通过相乘构成它们,并且它们所源自的简单数字那里取得自己的含义(参看AE 429—430a,b节)。“五”也表示只要,因为经上说“五个月”,“月”在此表示一种持续的状态。“五个月”的这种含义似乎很遥远,因为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就处于属世思维,属世思维从空间和时间,也从数字和测量值获得自己的概念;这些事物适合自然界,因为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取决于它们。但属灵思维没有任何确定的空间、时间、数字和测量值的概念。因此,“五个月”表示只要这种状态持续,也就是说,虚假说服的状态持续,理解力昏暗,并被引离对真理的看见就是这么长时间,这一点在世人看来,似乎很遥远,或说有些牵强,又显得很奇怪;但当虚假的说服被移除时,人若愿意,就会进入看见真理的官能,因为这种官能被赐给了每个人。

在圣言中,“五”表示少许和一些,同样表示所有具有这种品质的人和类似事物,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马太福音:

耶稣说,天国就像十个童女,其中五个是谨慎的,五个是愚拙的。(马太福音25:1, 2)

主将天国比作十个童女,是因为“天国”表示教会,“童女”也是;“十个童女”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经上说“五个是谨慎的,五个是愚拙的”,是因为“五”表示他们中的一些人,或在一部分上所有具有这种品质的人。“童女或处女”表示教会,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锡安的童女或处女”、“耶路撒冷的童女或处女”、“以色列的童女或处女”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她们都表示教会。

在主关于一个贵胄给他仆人英镑或弥拿(希腊银币)去做生意的比喻中,“十”和“五”所表相同:

一个用一镑赚了十镑;另一个用一镑赚了五镑;因此,他们都有了权柄管理许多城。(路加福音19:13–20)

主提到了数字“十”和“五”,因为“十”表示大量,“五”表示少许;而他们的生意表示获得或购买天堂的聪明才干;管理城的“权柄”表示聪明和智慧,因为在圣言中,“城”表示教义,“有权柄管理城”表示有聪明和智慧;“管理十个城”表示大量,“管理五个”表示一些。

再者,在主关于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中,“五”表示一些人和所有具有这种品质的人:

财主告诉亚伯拉罕,他有五个弟兄,并请求打发拉撒路到他们那里去。(路加福音16:27, 28)

财主说,他有“五个弟兄”,是因为“五”表示所有具有这种品质的人。同样在主关于那些被邀请赴大筵席之人的比喻中:其中一个人为自己找的理由是,他买了五对牛,必须去试试(路加福音14:19)。在圣言中,“牛”表示属世情感,“五对牛”表示所有那些引离天堂的情感或欲望;他们被邀请所赴的“大筵席”表示在属灵营养或教导方面的天堂和教会。谁看不出,在这四个比喻中,数字“五”涉及某个奥秘或某个内层真理,因为比喻是主所用的?

同样在以赛亚书:

当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城用迦南的嘴唇说话,又指着万军之耶和华起誓。当那日,在埃及地中间必有一座祭坛献给耶和华。(以赛亚书19:18, 19)

“当那日”表示主的降临;“用迦南的嘴唇说话的埃及地的五城”表示那时一些属世的人将变成属灵的,并承认纯正教义的真理,出于仁之良善敬拜主。前面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可参看AE 223c节)。故此处经上提到“五城”,以表示那时的一些人,以及教义的一些真理。

同一先知书:

其中剩下的穗子,好像橄榄树抖动,顶上的树枝只剩两三个果子,在多结果子的旁枝上只剩四五颗。(以赛亚书17:6)

以及路加福音:

耶稣说,从今以后,一家五口将要分裂;三个对两个,两个对三个。(路加福音12:52)

在这些经文中,“五”表示一些人和所有具有这种品质的人,可参看前文(AE 532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经文。有一条律法被赐给以色列人:

人若偷了一头牛,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出埃及记22:1)

此处“牛”在灵义上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以五牛赔一牛”表示人要为他所扭曲和消灭的东西作出足够的弥补;“偷”表示夺走,“宰或杀”表示消灭,“卖”表示扭曲。

在利未记5:16; 6:5; 22:14; 27:13, 15, 19, 27, 31; 民数记5:6–8中,“第五部分或五分之一”也表示多到足够。七个丰年期间,法老从埃及地征收的第五部分或五分之一所表相同(创世记41:34; 47:24)。押尼珥用枪的后端所刺的亚撒黑的第五根肋骨(撒母耳记下2:23)也所表相同;“第五根肋骨”表示多到足以死亡;因为表示少许和一部分的所有人的这个数字,当论及品质时,也表示多到足够,当论及时间时,则表示只要。

由于这个数字表示一些或少许,以及一部分的所有或全部,所以当数字所标注的一个大的数量出现在后面或前面时,它也表示一点和少数;因为那时一部分的所有或全部相对来说是少数。因此,在以赛亚书:

一人叱喝,一千人必逃跑;五人叱喝,你们都必逃跑。(以赛亚书30:17)

摩西五经:

在诅咒中,经上说,五个人要追赶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赶一万人。(利未记26:8)

福音书:

主用五饼二鱼使五千人吃饱了。(马太福音14:15–22; 马可福音6:38–43; 路加福音9:13–16; 约翰福音6:9–13)

那时他们收拾了“十二个篮子零碎”表示完全,因而表示教导的完全,也表示完全的赐福。

在路加福音,“五”表示少数:

五个麻雀不是卖两分钱吗?然而,在神面前,他们当中连一个也不忘记。所以,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贵重得多。(路加福音12:6, 7)

此处提到“五个麻雀”,因为五表示少数和相对于人来说价值很低的东西,因为经上后来说:“你们比许多麻雀贵重得多。”谁都能看出,主不会如此频繁地提到这个数字,除非它具有意义。由于“五”表示一部分的所有或全部,所以经上吩咐:

在帐幕以上他们要作十幅幔子,这五幅幔子要彼此相连,那五幅幔子也要彼此相连。(出埃及记26:1, 3)

“十”表示整体上的所有或全部,“五”表示这一部分和那一部分的所有或全部(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595, 96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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