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74

774.启13:1.

774.启13:1.“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这从“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是指属于属世人的事物;因为在圣言中,“兽”表示两种意义上的属世人的情感(参看AE 650节);“海”表示属世人的各种事物,这些事物都与其知识(或科学),无论真假有关,也与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有关(也可参看AE 275, 342, 511, 537—538, 600a节)。由此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显然,这些是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因为这一章进一步描述了龙,“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龙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龙的确认,以及对圣言字义的歪曲(可参看下文,从启13:11到本章末尾)。

本章进一步描述了龙,龙也由两只兽来表示,这一点从经上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即:“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从海里上来的兽”、“他们都拜那把权柄给了兽的龙”、“从地里上来的另一只兽说话好像龙,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由此清楚可知,只要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他们由“龙”来表示)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这种分离,他们就由“从海里上来的兽”来代表;而只要他们利用圣言字义确认这种分离,由此歪曲这字义,他们就由“从地里上来的兽”来描述。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下文对地的描述充分看出来。

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进入那些将信仰当成得救的唯一途径,因而当成教会的真正本质,从而将它与生活或仁爱分离之人的信条,他们不承认生活或仁爱是得救的途径和教会的本质,这一点极少被该教义的追随者或拥护者和教导它的人看出来,因而极少为他们所知,因为他们的思维不断固定在他们用来确认这个教义或这些推理的那些圣言经文上。由于他们从圣言的终端意义,也就是字义所确认的信条是虚假,所以他们必须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没有这些推理,使虚假看上去像真理不是可能的。然而,这一点要用例子来说明。为了将生活或仁爱与信仰分离,他们说:(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从自己行善的一切自由;(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些通常就是来自属世人、确认先入为主的唯信原则及其相关细节的推理,这一点可从按其顺序对这些细节的调查明显看出来。

(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自由意志,也就是从自己行善的自由。”这个推理来自虚假;人没有或无法拥有从自己行善的自由,因为人只是一个接受者;因此,人所接受的良善不是人的,而是与他同在的主的。就连天使若不从主获得,也没有任何良善;并且他们越承认并感知到这一点,就越是天使,也就是说,比其他人更高级、更智慧。对亚当来说,就更不可能了,因为他还没有成为天使,只是处于来自他自己的良善状态。他的完整在于对良善和真理,因而对来自主的聪明和智慧的感知比他的后代所享有的更充分。这也是神的形像;因为人通过接受主变成形像,并照着他的接受而成为这种形像。总之,从主行善就是自由,从自己行善就是奴役。由此清楚可知,上述推理源于从谬误流出的虚假,这一切谬误都来自属世人。此外,遗传之恶因亚当的堕落而天生存在于整个人类中并不是真的;它的起源来自另一个源头。

(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这个推理也来自属世人。属灵人知道,在外在形式上实行并完全律法并不拯救人;但只要人在外在形式上从内在实行律法,这的确会拯救人。律法的内在形式或内在就是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它的外在就是做这些事。主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它们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人从内在遵行律法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完全或履行它;但不是就他出于脱离内在的外在如此行而言的。人的内在就是他的爱和意愿。但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并出于爱意愿这些事,只来自主。因此,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是被主引导。但下文必须更充分地说明这些事。

(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这涉及人若能凭自己完全或履行律法,就会得救;然而,这一点本身就是假的。由于这一点是假的,看上去却像是真的,因为它是已经接受的信条,所以它必须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被确认。它是假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人不能从自我行任何良善,而是一切良善都来自主;诸如前面论到亚当所阐述的那种完整状态是不可能的,即:在这种状态下,本身为良善的良善能来自人,并被他行出。由于这样一种完整状态从来就不存在,也永远不可能存在,所以可推知,主必须成全律法,如刚才所说的。然而,人若不相信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一切事,尽管是从主做的,就会大大受骗。

(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唯信称义之后,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这也是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主不是为此而降世的,而是为了实行审判,从而将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都带入秩序的状态,同时荣耀祂的人身。所有已经从主行善,并正在从主行善,而不是从自我行善,因而不是通过主功德和公义的任何归算行善的人都通过这得了荣耀的人身得救了,并正在得救。因为主教导:

我来不是要毁灭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毁灭,乃是要成全。凡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这样教导人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最小的;凡遵行并教导诫命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大。(马太福音5:17, 19等)

(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是从前面的推理中得出的结论。由于这些推理来自属世人,而不是来自被属灵人光照的理性人,因而来自虚假,而不是来自真理,所以可推知,从中得出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由此可见,为确认本身虚假的任何原则,就必须有源于属世人的推理和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因为推理会给从圣言字义中选择的经文一种连贯性的表象。这就是为何“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属世人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


诠释启示录 #1170

1170.启18:1

1170.启18:17.“每个船主,所有乘船的和水手们,连所有靠海作业的”表示所有自以为处于智慧、聪明和知识(科学),并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这种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虚假之人。这从“船”和“靠海作业”的含义清楚可知:“船”是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及两种意义上的教义(参看AE 514节)。由于智慧、聪明和知识(科学)都来自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所以“船主或船长”表示那些拥有智慧的人;“乘船的”表示那些拥有聪明的人;“水手”表示那些拥有知识的人。之所以说智慧、聪明和知识,是因为对那些因知识而变得智慧的人来说,它们按这种顺序而接连到来。智慧在第三层级,聪明在第二层级,知识在第一层级或终端;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经上按这种顺序提到它们,如在摩西五经:

我以神的灵充满了比撒列,使他有智慧,有聪明,有知识。(出埃及记31:3; 35:31)

“靠海作业”是指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来确认,在此是指确认这种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虚假,因为“海”表示属世人,那里的“作业”表示推理,并通过推理来确认。严格来说,“靠海作业”表示获得他们可以用来获利的事物,以及出售这些事物,从而获利。但由于前面“客商及其货物”描述了利益,所以此处“靠海作业”具有另一种含义,即是指通过推理来确认。“船主或船长”表示智慧的人,这一点可见于以西结书:

西顿和亚发的智慧人作掌舵的(或船长)。迦巴勒的老者和智慧人修补裂缝。(以西结书27:8, 9)

不过,前面解释了这些事物(可参看AE 514a节)。

(续)

人里面有两种生命官能,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另一种被称为意愿。这两种官能彼此完全不同;但它们被创造以构成一体,当它们构成一体时,就被称为一个心智;但在人那里,它们起初是分裂的,后来又合一。它们就像光和热一样是不同的;因为理解力来自天堂之光,天堂之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或神性智慧;当人在世上时,他的理解力便从这光来观看、思考、推理并得出结论。然而,人对这一事实一无所知,因为他对这光及其起源一无所知。意愿来自天堂之热,天堂之热本质上是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当人在世上时,他的意愿便从这热来爱,并从它获得其一切愉悦和快乐。人对这一事实同样一无所知,因为他对这热及其起源一无所知。由于理解力从天堂之光来观看,所以很明显,它是这光的主体和容器,因而是真理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的主体和容器。由于意愿从天堂之热来爱,所以很明显,它是这热的主体和容器,因而是良善,也就是爱的主体和容器。由此清楚看出,人生命的这两种官能,就像光和热,也像真理和良善,以及智慧和爱一样是不同的。

人的这两种官能起初是分裂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人能理解真理,并出于真理明白良善,并认可它,即便他没有意愿它,并出于意愿实行它。因为当他听到或阅读真理时,他明白何为真理,从而明白何为良善;他完全理解,以至于后来能通过讲道和写作来教导它。但当他独自一人,并出于自己的灵来思考时,他能看到他没有意愿真理,他甚至想违背真理行事,并且当不受恐惧约束时,的确会违背真理行事。这就是那些能聪明地说话,却过着不同生活的人。这就是“一个人在灵里看到一条律法,在肉体中看到另一条律法”的意思,“灵”是指理解力,“肉体”是指意愿。那些渴望被改造的人尤其感知到理解力与意愿之间的这种分裂,但其他人很少感知到。

这种分裂是可能的,因为人的理解力没有被摧毁,但意愿已经被摧毁了。理解力比较像世界的光,凭这光,人在冬天和夏天能看得一样清楚;而意愿比较像世界的热,这热可以脱离这光而存在,也可以存在于光中,或说与光一起存在。它在冬天是不存在的,在夏天是存在的。但事实是这样,只有意愿才能摧毁理解力,就像只有热不存在才能摧毁地上的萌芽一样。对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来说,当理解力与意愿行如一体时,理解力就被意愿摧毁;当它们不行如一体时,理解力就不会被摧毁。当人出于自己的爱独自思考时,它们行如一体;但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它们就不行如一体。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就会隐藏,从而移除属于他自己的意愿之爱;当这爱被移除时,理解力就被提升到更高的光中。

以下经历有助于证实这一点。我偶尔听见灵人们如此智慧地彼此交谈,也与我自己交谈,以至于连天使说话也几乎不可能更智慧;这个经历导致我以为他们很快就会被提到天堂;但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他们与恶人一起在地狱里,我对此感到很惊讶。但那时我被允许听见他们以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说话,不像以前那样支持真理,而是反对它们;原因在于,现在他们处于属于他们的真实意愿和理解力的爱,而之前却没有处于这爱。我还被允许看见人的自我如何有别于他的非自我,因为这自我可以在天堂之光中被看到。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居于内层或里面,而非自我,或不是人自己的东西居于外层或外面,后者遮盖和隐藏前者,前者不会显现,直到这层面纱被除去,如所有人死后的情形。我也注意到,许多人对他们所看到和听到的感到惊讶;但他们是那些根据一个人的谈话和写作来判断他的灵魂状态,没有考虑到他的真实意愿的行为之人。这一切清楚表明,人生命的这两种官能起初是分裂的。

现在要说一说它们的合一。对那些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是合一的,这种合一是通过与意愿的邪恶争战实现的。当这些邪恶被移除时,对良善的意愿就与对真理的理解行如一体了。由此可推知,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也可说,爱如何,智慧就如何。智慧之所以和爱具有一样的品质,是因为属于意愿的爱是人生命的存在,属于理解力的智慧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实存或显现。因此,属于意愿的爱在理解力中形成它自己,它在那里所取的形式就是那被称为智慧的;因为既然爱与智慧拥有一个本质,那么很明显,智慧是爱的形式,或形式上的爱。当这些官能通过改造如此合一时,意愿之爱就天天增长,它通过理解力中的属灵滋养而增长;因为它在理解力中拥有其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这情感就像饥饿和渴求的欲望。由此清楚可知,必须被改造的,正是意愿;只要它被改造,理解力就会看见,也就是变得智慧;因为如前所述,意愿被摧毁了,但理解力没有被摧毁。对那些没有被改造的人,也就是恶人来说,意愿与理解力也构成一体,即便在世上没有构成一体,死后仍会构成一体;因为死后,人就不允许出于他的理解力来思考,除非照着他的意愿之爱(出于理解力思考)。每个人最终都会被带入这种状态;当他被带入这种状态时,意愿的邪恶之爱就在理解力中拥有自己的形式,这形式因来自邪恶之虚假,故是疯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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