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4.启13:1.“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这从“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是指属于属世人的事物;因为在圣言中,“兽”表示两种意义上的属世人的情感(参看AE 650节);“海”表示属世人的各种事物,这些事物都与其知识(或科学),无论真假有关,也与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有关(也可参看AE 275, 342, 511, 537, 538, 600a节)。由此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显然,这些是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因为这一章进一步描述了龙,“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龙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龙的确认,以及对圣言字义的歪曲(可参看下文,从启13:11到本章末尾)。
本章进一步描述了龙,龙也由两只兽来表示,这一点从经上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即:“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从海里上来的兽”、“他们都拜那把权柄给了兽的龙”、“从地里上来的另一只兽说话好像龙,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由此清楚可知,只要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他们由“龙”来表示)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这种分离,他们就由“从海里上来的兽”来代表;而只要他们利用圣言字义确认这种分离,由此歪曲这字义,他们就由“从地里上来的兽”来描述。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下文对地的描述充分看出来。
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进入那些将信仰当成得救的唯一途径,因而当成教会的真正本质,从而将它与生活或仁爱分离之人的信条,他们不承认生活或仁爱是得救的途径和教会的本质,这一点极少被该教义的追随者或拥护者和教导它的人看出来,因而极少为他们所知,因为他们的思维不断固定在他们用来确认这个教义或这些推理的那些圣言经文上。由于他们从圣言的终端意义,也就是字义所确认的信条是虚假,所以他们必须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没有这些推理,使虚假看上去像真理不是可能的。然而,这一点要用例子来说明。为了将生活或仁爱与信仰分离,他们说:(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从自己行善的一切自由;(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些通常就是来自属世人、确认先入为主的唯信原则及其相关细节的推理,这一点可从按其顺序对这些细节的调查明显看出来。
(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自由意志,也就是从自己行善的自由。”这个推理来自虚假;人没有或无法拥有从自己行善的自由,因为人只是一个接受者;因此,人所接受的良善不是人的,而是与他同在的主的。就连天使若不从主获得,也没有任何良善;并且他们越承认并感知到这一点,就越是天使,也就是说,比其他人更高级、更智慧。对亚当来说,就更不可能了,因为他还没有成为天使,只是处于来自他自己的良善状态。他的完整在于对良善和真理,因而对来自主的聪明和智慧的感知比他的后代所享有的更充分。这也是神的形像;因为人通过接受主变成形像,并照着他的接受而成为这种形像。总之,从主行善就是自由,从自己行善就是奴役。由此清楚可知,上述推理源于从谬误流出的虚假,这一切谬误都来自属世人。此外,遗传之恶因亚当的堕落而天生存在于整个人类中并不是真的;它的起源来自另一个源头。
(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这个推理也来自属世人。属灵人知道,在外在形式上实行并完全律法并不拯救人;但只要人在外在形式上从内在实行律法,这的确会拯救人。律法的内在形式或内在就是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它的外在就是做这些事。主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它们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人从内在遵行律法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完全或履行它;但不是就他出于脱离内在的外在如此行而言的。人的内在就是他的爱和意愿。但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并出于爱意愿这些事,只来自主。因此,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是被主引导。但下文必须更充分地说明这些事。
(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这涉及人若能凭自己完全或履行律法,就会得救;然而,这一点本身就是假的。由于这一点是假的,看上去却像是真的,因为它是已经接受的信条,所以它必须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被确认。它是假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人不能从自我行任何良善,而是一切良善都来自主;诸如前面论到亚当所阐述的那种完整状态是不可能的,即:在这种状态下,本身为良善的良善能来自人,并被他行出。由于这样一种完整状态从来就不存在,也永远不可能存在,所以可推知,主必须成全律法,如刚才所说的。然而,人若不相信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一切事,尽管是从主做的,就会大大受骗。
(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唯信称义之后,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这也是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主不是为此而降世的,而是为了实行审判,从而将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都带入秩序的状态,同时荣耀祂的人身。所有已经从主行善,并正在从主行善,而不是从自我行善,因而不是通过主功德和公义的任何归算行善的人都通过这得了荣耀的人身得救了,并正在得救。因为主教导:
我来不是要毁灭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毁灭,乃是要成全。凡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这样教导人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最小的;凡遵行并教导诫命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大。(马太福音5:17, 19等)
(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是从前面的推理中得出的结论。由于这些推理来自属世人,而不是来自被属灵人光照的理性人,因而来自虚假,而不是来自真理,所以可推知,从中得出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由此可见,为确认本身虚假的任何原则,就必须有源于属世人的推理和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因为推理会给从圣言字义中选择的经文一种连贯性的表象。这就是为何“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属世人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
591.启13:10.“若有人引入掳掠,他必被掳掠”表示人若利用这异端教义引导他人远离正确的信仰和正确的生活,就会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引入地狱。“掳掠”表示说服并拉拢到自己这一边,好叫他们同意并持守“龙”和“兽”所指的这异端,从而引离正确的信仰和正确的生活。“被掳掠”表示被自己的邪恶和虚假引入地狱。“掳掠”在此是指属灵的掳掠,也就是被迷惑,从而被引离真理和良善,并被引入虚假和邪恶。在圣言中,“掳掠”(或掳)是指这种属灵的掳掠,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哀歌:
众民哪,你们要听,看我的痛苦;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耶利米哀歌1:18)
诗篇:
神离弃祂在世人中间居住的帐棚,又将祂的力量交与掳掠。(诗篇78:60, 61)
耶利米书:
风必吞吃你所有的牧人,你所亲爱的必被掳去;那时,你必因你一切的恶抱愧蒙羞。(耶利米书22:22)
申命记:
我要使我的箭饮血而醉,因被杀被掳之人的血。(申命记32:42)
以赛亚书:
他们弯腰俯伏,他们的灵魂必被掳去。(以赛亚书46:1, 2)
又:
耶和华差遣我去绑扎心里破碎的,给被掳的、被囚的、瞎眼的宣告自由。(以赛亚书61:1; 路加福音4:18, 19)
又:
我凭公义兴起他;他必释放我被掳的人,不是为工价,也不是为赏赐。(以赛亚书45:13)
诗篇:
你升上了高处,掳掠了被掳的。(诗篇68:18)
以赛亚书:
义人掳掠的岂能解救吗?就是勇士所掳掠的,也可以夺回,强暴人的猎物,也可以解救。(以赛亚书49:24, 25)
又:
耶路撒冷啊,抖去尘土坐下,锡安被掳的女儿哪,解开你颈项的锁链。(以赛亚书52:2)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耶利米书48:46, 47; 50:33, 34; 以西结书6:1-10; 12:1-12; 俄巴底亚书1:11; 诗篇14:7; 耶利米书50:33-34; 诗篇53:6)。士师记和列王纪下25章,以及先知书所提到的以色列人中被他们的仇敌掳去的,代表、因而表示属灵的掳掠或被掳,如别的地方所讨论的。在以下经文中,“被囚的”(或“在监里的”、“被捆绑的”)和“被掳的”具有相同的含义;撒迦利亚书:
因你立约的血,我将被囚的人从坑里释放出来。(撒迦利亚书9:11)
诗篇:
愿被囚之人的叹息达到你面前。(诗篇79:11)
以赛亚书:
被囚的必被聚集在坑中,被关在监牢里。(以赛亚书24:22)
又:
他使世界如同旷野,不为被囚的人打开房屋。(以赛亚书14:17)
马太福音:
王说,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我。(马太福音25:36, 43)
路加福音:
耶稣说,亚伯拉罕的这个女儿被撒但捆绑了这十八年,不该在安息日解开这捆绑吗?(路加福音13:16)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