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4.启13:1.“我又看见一只兽从海里上来”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这从“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的含义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是指属于属世人的事物;因为在圣言中,“兽”表示两种意义上的属世人的情感(参看AE 650节);“海”表示属世人的各种事物,这些事物都与其知识(或科学),无论真假有关,也与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有关(也可参看AE 275, 342, 511, 537—538, 600a节)。由此清楚可知,“从海里上来的一只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显然,这些是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因为这一章进一步描述了龙,“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龙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龙的确认,以及对圣言字义的歪曲(可参看下文,从启13:11到本章末尾)。
本章进一步描述了龙,龙也由两只兽来表示,这一点从经上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即:“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从海里上来的兽”、“他们都拜那把权柄给了兽的龙”、“从地里上来的另一只兽说话好像龙,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由此清楚可知,只要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他们由“龙”来表示)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这种分离,他们就由“从海里上来的兽”来代表;而只要他们利用圣言字义确认这种分离,由此歪曲这字义,他们就由“从地里上来的兽”来描述。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下文对地的描述充分看出来。
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进入那些将信仰当成得救的唯一途径,因而当成教会的真正本质,从而将它与生活或仁爱分离之人的信条,他们不承认生活或仁爱是得救的途径和教会的本质,这一点极少被该教义的追随者或拥护者和教导它的人看出来,因而极少为他们所知,因为他们的思维不断固定在他们用来确认这个教义或这些推理的那些圣言经文上。由于他们从圣言的终端意义,也就是字义所确认的信条是虚假,所以他们必须利用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没有这些推理,使虚假看上去像真理不是可能的。然而,这一点要用例子来说明。为了将生活或仁爱与信仰分离,他们说:(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从自己行善的一切自由;(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些通常就是来自属世人、确认先入为主的唯信原则及其相关细节的推理,这一点可从按其顺序对这些细节的调查明显看出来。
(1)“人因亚当的堕落而失去了自由意志,也就是从自己行善的自由。”这个推理来自虚假;人没有或无法拥有从自己行善的自由,因为人只是一个接受者;因此,人所接受的良善不是人的,而是与他同在的主的。就连天使若不从主获得,也没有任何良善;并且他们越承认并感知到这一点,就越是天使,也就是说,比其他人更高级、更智慧。对亚当来说,就更不可能了,因为他还没有成为天使,只是处于来自他自己的良善状态。他的完整在于对良善和真理,因而对来自主的聪明和智慧的感知比他的后代所享有的更充分。这也是神的形像;因为人通过接受主变成形像,并照着他的接受而成为这种形像。总之,从主行善就是自由,从自己行善就是奴役。由此清楚可知,上述推理源于从谬误流出的虚假,这一切谬误都来自属世人。此外,遗传之恶因亚当的堕落而天生存在于整个人类中并不是真的;它的起源来自另一个源头。
(2)“因此,人绝不能完全或履行律法。”这个推理也来自属世人。属灵人知道,在外在形式上实行并完全律法并不拯救人;但只要人在外在形式上从内在实行律法,这的确会拯救人。律法的内在形式或内在就是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它的外在就是做这些事。主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它们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6)
人从内在遵行律法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完全或履行它;但不是就他出于脱离内在的外在如此行而言的。人的内在就是他的爱和意愿。但热爱良善、诚实和公义的事,并出于爱意愿这些事,只来自主。因此,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是被主引导。但下文必须更充分地说明这些事。
(3)“不完全或履行律法,就没有拯救。”这涉及人若能凭自己完全或履行律法,就会得救;然而,这一点本身就是假的。由于这一点是假的,看上去却像是真的,因为它是已经接受的信条,所以它必须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被确认。它是假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人不能从自我行任何良善,而是一切良善都来自主;诸如前面论到亚当所阐述的那种完整状态是不可能的,即:在这种状态下,本身为良善的良善能来自人,并被他行出。由于这样一种完整状态从来就不存在,也永远不可能存在,所以可推知,主必须成全律法,如刚才所说的。然而,人若不相信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做一切事,尽管是从主做的,就会大大受骗。
(4)“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律法,从而将祂的公义和功德归算给人;人凭这种归算从律法的枷锁中解脱出来,直到唯信称义之后,没有任何东西能定他的罪。”这也是来自属世人的推理。主不是为此而降世的,而是为了实行审判,从而将天堂和地狱里的一切都带入秩序的状态,同时荣耀祂的人身。所有已经从主行善,并正在从主行善,而不是从自我行善,因而不是通过主功德和公义的任何归算行善的人都通过这得了荣耀的人身得救了,并正在得救。因为主教导:
我来不是要毁灭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毁灭,乃是要成全。凡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这样教导人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最小的;凡遵行并教导诫命的,他在天国里必称为大。(马太福音5:17, 19等)
(5)“人是通过唯信,根本不是通过作为接受主功德的归算的。”这是从前面的推理中得出的结论。由于这些推理来自属世人,而不是来自被属灵人光照的理性人,因而来自虚假,而不是来自真理,所以可推知,从中得出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由此可见,为确认本身虚假的任何原则,就必须有源于属世人的推理和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因为推理会给从圣言字义中选择的经文一种连贯性的表象。这就是为何“从海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属世人的推理,“从地里上来的兽”表示源于圣言字义的确认。
529.启11:19.“于是神天上的殿开了,在祂殿中现出祂的约柜”表新天堂,主在新天堂以其神性人身受到敬拜;并且那里的人照主的十诫生活,这两条是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由此实现结合。“神的殿”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样表示天使所在的天堂,还表示地上的教会;这三者由“神的殿”来表示,并且它们不可分割开(参看191节);不过,此处“神的殿”表示主以其神性人身而在天使所在的天堂,因为经上说的是“神天上的殿”。“殿中的约柜”表示十诫,因为约柜里面只有两块刻有十诫的石版。“殿开了”表示这二者,即神性人身与十诫,也就是新教会的两大基本要素,如今被看到了,并且在恶人投入地狱后就已经被看到了(528节)。这柜之所以被称为“祂殿中的约柜”,是因为“约”表示结合,下面会看到这一点。
不过,有必要先说一下十诫。全世界有哪个民族不知道杀人、奸淫、偷盗、作假证是恶呢?若不知道这些事,若不立法防范这些罪恶,人类必灭亡;因为没有这些法律,社会、共同国或王国就会崩溃。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得多,以至于连这些事是恶都不知道?所以,有人或许觉得奇怪,耶和华为何以如此大的神迹亲自在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还用自己的手指头来刻写?但请听:耶和华以如此大的神迹亲自颁布,并用手指头来刻写这些法律是要叫人们知道,这些法律不仅是文明、道德的法律,还是属灵的法律;违反它们,不仅是向同胞和社会行恶,还得罪神。因此,耶和华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这些法律就成为宗教律法。由此明显可知,凡耶和华神所吩咐的,祂也会令其成为宗教的事,要为祂的缘故行出来,也是为了人的缘故,好叫人可以得救。
由于这些法律是主即将在以色列民族当中所建立教会的最初果实,简明扼要地概括了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由此被赐下,所以它们如此神圣,以致再没有比这更神圣的了。它们是至圣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在火中降临,然后山冒烟、震动,并有雷轰、闪电、密云和角声(出埃及记19:16,18;申命记5:22-26);耶和华降临前,百姓做好预备,使自己成圣三天(出埃及记19:10,11,15);山的四围定界限,免得有人靠近山脚,恐怕他死亡(出埃及记19:12-13,20-23;24:1,2);这些律法被写在两块石版上,是神用手指头写的(出埃及记31:18;32:15-16;申命记9:10);当摩西第二次带石版下山时,面皮发光(出埃及记34:29-35);这两块石版被放在柜子里(出埃及记25:16;40:20;申命记10:5;列王纪上8:9);约柜在会幕中所在之地被称为“至圣所”(出埃及记26:33,以及其它地方);约柜因其中律法而被称为耶和华在那里(民数记10:35-36;撒母耳记上6:2;诗篇132:8);耶和华在约柜之上与摩西说话(出埃及记25:22;民数记7:89);由于这些律法的神圣,亚伦不可进到幔子里面,也就是约柜所在的地方,除非是献祭和烧香,免得他死亡(利未记16:2-14等);因着主在约柜中这些律法里面的临在和能力,约旦河水被截断,只要约柜停在河中间,百姓就从干地上过去(约书亚记3:1-17;4:5-20);抬着约柜绕耶利哥城,城墙就倒塌(约书亚记6:1-20);非利士的神大衮在约柜前仆倒在地,后来头在殿的门槛上被折断(撒母耳记上5:3,4);以革仑和伯示麦因约柜有数千人被击杀(撒母耳记上5-6章);大卫献祭、欢欢喜喜地将约柜运进锡安(撒母耳记下6:1-19);乌撒因扶约柜而死(撒母耳记下6:6,7);耶路撒冷圣殿里的约柜是至内在部分(列王纪上6:19等; 8:3-9);律法刻写其上的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版”,柜子因这两块石版而被称为“约柜”,这些律法本身被称为“约”(民数记10:33;申命记4:13,23;5:2-3;9:9;约书亚记3:11;列王纪上8:19, 21;以及其它地方)。
这被称为“约”的律法表示结合;原因在于,“约”是为了爱、友谊、联合,因而结合而订立的。故经上论到主说:
祂要作众民的约。(以赛亚书42:6;49:8)
并且祂被称为:
立约的使者。(玛拉基书3:1)
祂的血被称为:
立约的血。(马太福音26:28 ;撒迦利亚书9:11;出埃及记24:4-10)
所以,圣言被称为“旧约”和“新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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