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70

770.“为耶稣基督

770.“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表示和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这从“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是指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对此,参看AE 392, 635, 649, 749节)。

揭秘启示录 #596

596.启13:12

596.启13:12.“他在龙面前施行第一只兽所有的权柄”表示他们已经确认“龙”所表示的信条,这些信条被平信徒接受,并因此而盛行。所表示的是这一点,这可从前面关于龙赐给那从海里上来的兽的权柄的解释看出来(AR 575, 579节);由于这兽,也就是假先知,在龙面前施行那权柄,所以所表示的,只是他们通过确认使这些信条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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