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0.“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表示和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这从“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是指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对此,参看AE 392, 635, 649, 749节)。
495.“凡想要害他们的,都必这样被杀”表凡将它们定罪的,都以同样的方式被定罪。“害他们”在此表示定罪,因为经上接着说这种人“必这样被杀”,而在圣言中,“被杀”表示在灵性上被杀,也就是要被定罪;因为主说: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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