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0.“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表示和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这从“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是指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对此,参看AE 392, 635, 649, 749节)。
16.“并那诚实作见证的”表祂就是神性真理本身。“作见证的”论及真理,真理自我见证,因而是指主,主是神性真理本身和圣言,这一点可参看上文(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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