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70

770.“为耶稣基督

770.“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表示和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这从“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为耶稣基督作见证”是指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对此,参看AE 392, 635, 649, 749节)


真实的基督教 #791

791.【附注】

791.【附注】

这部著作完成后,主召集在世上跟随祂的十二门徒;第二天,主差他们前往整个灵界传福音,即:主神耶稣基督掌权作王,祂的国直到时代的时代,如但以理(7:13, 14)和启示录(11:15)所预言的;而且:

凡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9)

这发生在1770年6月19日。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祂要差遣祂的使者;他们要将祂的选民,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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