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就仆倒在祂脚前”表示在神性面前出于内心谦卑的崇拜。这从“仆倒在脚前”的含义清楚可知,“仆倒在脚前”是指出于谦卑的崇拜。它之所以表示内心的谦卑,是因为在神性面前发自内心的谦卑产生这种仆倒。各种情感都在身体上拥有相对应的动作;当人从内层处于情感时,身体就被引向,并且仿佛自动落入这些动作。在一个人面前的谦卑会照着对他的尊重而产生下拜;但它在神性面前会产生完全的仆倒,尤其当一个人认为在能力和智慧方面,神性就是一切,人相对而来说什么都不是,或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性,从人而来的,无非是邪恶时。当人从心里作出这种承认时,他可以说就从自己里面出来了,从而面伏于地;当他如此从自己里面出来时,也就从自我中移出了,这自我本身完全是邪恶;当自我被移除时,神性就充满他,并把他扶起来;并不是说神性因祂自己渴望这种谦卑,而是因为那时邪恶被移除了;邪恶从人那里被移除到何等程度,神性就流入到何等程度,因为唯独邪恶挡道或反对。关于这种谦卑的例子可参看《宇宙星球》(91节)。
当神性同在,移除人的自我,后来又填充他时,他的状态在本节经文是如此描述的:“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对我说,不要惧怕。”但以理书进一步描述了这种状态: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祂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脚如擦亮的铜那么光亮。唯独我但以理看见这异象,同着我的人没有看见。却有极大的战兢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就逃跑。我毫无气力;就面伏在地沉睡了。看哪,有一只手摸我,使我用膝和手掌支持微起,祂说,不要惧怕。(但以理书10:5–12)
当以西结看到基路伯时,他也描述了这种状态,基路伯表示在圣治方面的主:
我一看见耶和华的荣耀,就面伏于地,又听见一位说话的声音。他对我说,人子啊,你立脚站起来,我要和你说话。他对我说话的时候,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立脚站起,我便听见那对我说话的。(以西结书1:28; 2:1–2; 3:24)
当耶稣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时,情况也是如此;对此,马太福音如此记着说:
彼得还说话的时候,看哪,有一朵明亮的云彩遮盖他们;看哪,又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门徒听见这些话,就面伏于地,极其害怕。耶稣进前来,摸他们说,起来,不要害怕。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马太福音17:5–8)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当人处于一种内心谦卑的状态时,主的神性人身与人的同在是何性质,即:他面伏于地,因主的手触摸而立脚起来。显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的同在产生了这些效果,因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就是如此出现在约翰面前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AE 63节)。当主变形像时,祂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门徒面前;因此,经上还说:“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但以理和以西结所看见的,正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即: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也要参看约翰福音1:18)
此外,当主在世上时,人们也通过面伏于祂的脚下而敬拜祂(马太福音28:9; 马可福音7:25–26; 路加福音8:41; 17:15–16, 18; 约翰福音11:32)。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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