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69

769.“就是那守神

769.“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这从“守神诫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守神诫命”是指照着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由于这种生活是一种信仰的生活,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信仰的生活就是对邻之仁,因为信仰是指对圣言的信仰,因而是指对在圣言中和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信仰,而仁爱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论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文明的;由于人所爱的,他就意愿,他所意愿的,他就实行,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由此可见,所有将信与仁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信、何为仁,或说完全不知道信与仁的性质;他们对信的概念是,它就是他们所相信或接受、包含在记忆中的一切,因为他们从有学问的人那里听到它;然而,这种信仰只是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因为他们看不到一件事是不是如此,除非从别人那里看到;凡只从别人那里看到的东西既能被遭误解的圣言字义证实,也能被基于表象和知识(或科学)的推理证实,尽管它可能是与真理截然对立的虚假。当这种信仰被证实时,它就变成一种说服性信仰;而这种说服性信仰和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都不是属灵的信仰,因而不是得救的信仰,因为这种信仰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一个人若要接受这种生命,就必须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与从主生活是一样的,因为主就是圣言,并在圣言里面。这种生活就是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这时它的情感就变成仁爱,源于这种情感的思维就变成信仰;事实上,人的一切思维完全从情感获得其生命,因为没有情感,谁也无法思考;因此,当一个人的情感变得属灵时,他的思维也变得属灵;因此,一个人的仁爱怎样,他的信仰就怎样。由此可见,仁与信,就像情感与思维,或也可说像意愿与理解力一样,行如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因此它们就像良善与真理那样行如一体。由此清楚可知,照着来自圣言的主的诫命生活,或“守神诫命”是指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诠释启示录 #549

549.“他们的折磨

549.“他们的折磨就像蝎子螫人的折磨一样”表示昏暗和引离对真理的看见是由心智所迷惑的说服造成的。这从“折磨”和“蝎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折磨”是指心智的昏暗,并把它引离对真理的看见(参看AE 548节);“蝎子”是指令人迷恋和窒息的说服(对此,也可参看AE 544节)。因此,“他们的折磨就像蝎子螫人的折磨一样”表示昏暗和引离对真理的看见是由心智所迷恋的说服造成的。关于令人迷恋,可以说令人窒息的说服力的性质和起源,可参看前文(AE 544节)。之所以说这种说服力令人迷恋,是因为它夺走对理智的使用,甚至到了除了一个拥有这种说服力的人所说的话外,理智或理性心智什么也看不见的地步;事实上,它立刻唤起一切同意的东西,模糊或掩盖一切不同意的东西;因此,心智因昏暗并被引离对真理的看见而迷恋。之所以说这种说服力令人窒息,是因为它剥夺理解力如每个理性人那样自由思考,并将它的视觉延伸到各个方向的能力,当情况是这样时,呼吸就变得困难了;因为自主呼吸从理解力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此它也适应理解力的思维,正如心脏运动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并适应意愿的情感那样。肺呼吸对应于理解力及其思维,心脏运动对应于意愿及其情感(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119, 3883–3896, 9281节)。我通过真实的经历得以获知,一种强烈的说服不仅具有令人迷恋的能力,还具有令人窒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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