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69

769.“就是那守神

769.“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这从“守神诫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守神诫命”是指照着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由于这种生活是一种信仰的生活,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信仰的生活就是对邻之仁,因为信仰是指对圣言的信仰,因而是指对在圣言中和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信仰,而仁爱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论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文明的;由于人所爱的,他就意愿,他所意愿的,他就实行,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由此可见,所有将信与仁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信、何为仁,或说完全不知道信与仁的性质;他们对信的概念是,它就是他们所相信或接受、包含在记忆中的一切,因为他们从有学问的人那里听到它;然而,这种信仰只是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因为他们看不到一件事是不是如此,除非从别人那里看到;凡只从别人那里看到的东西既能被遭误解的圣言字义证实,也能被基于表象和知识(或科学)的推理证实,尽管它可能是与真理截然对立的虚假。当这种信仰被证实时,它就变成一种说服性信仰;而这种说服性信仰和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都不是属灵的信仰,因而不是得救的信仰,因为这种信仰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一个人若要接受这种生命,就必须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与从主生活是一样的,因为主就是圣言,并在圣言里面。这种生活就是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这时它的情感就变成仁爱,源于这种情感的思维就变成信仰;事实上,人的一切思维完全从情感获得其生命,因为没有情感,谁也无法思考;因此,当一个人的情感变得属灵时,他的思维也变得属灵;因此,一个人的仁爱怎样,他的信仰就怎样。由此可见,仁与信,就像情感与思维,或也可说像意愿与理解力一样,行如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因此它们就像良善与真理那样行如一体。由此清楚可知,照着来自圣言的主的诫命生活,或“守神诫命”是指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诠释启示录 #210

210.启3:9.“

210.启3:9.“看哪,我要使那属撒但会堂的”表示那些处于唯信教义,未处于仁爱的人。这从“属撒但会堂”的含义清楚可知,“属撒但会堂”是指那些处于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之人(参看AE 190节)。故此处“属撒但会堂”表示那些处于唯信教义,未处于仁爱的人,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那些处于源于仁之信的人。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人“属撒但会堂”,是因为他们未处于信,尽管他们自认为处于信;并且他们弃绝仁,不将它视为得救的手段;然而,主却通过仁流入信,而不是流入与仁分离之信;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纯粹是其中没有来自神性的生命的知识。这就是为何那些处于唯信,未处于仁爱的人没有光照;因此,他们处于许多虚假构成的教义,这种状态尤以“撒但会堂”来表示。没有仁,就没有信(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什么是信,什么是仁(《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84-107, 108–122节)。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就处于许多虚假构成的教义,这一点可见于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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