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9.“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这从“守神诫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守神诫命”是指照着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由于这种生活是一种信仰的生活,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信仰的生活就是对邻之仁,因为信仰是指对圣言的信仰,因而是指对在圣言中和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信仰,而仁爱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论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文明的;由于人所爱的,他就意愿,他所意愿的,他就实行,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由此可见,所有将信与仁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信、何为仁,或说完全不知道信与仁的性质;他们对信的概念是,它就是他们所相信或接受、包含在记忆中的一切,因为他们从有学问的人那里听到它;然而,这种信仰只是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因为他们看不到一件事是不是如此,除非从别人那里看到;凡只从别人那里看到的东西既能被遭误解的圣言字义证实,也能被基于表象和知识(或科学)的推理证实,尽管它可能是与真理截然对立的虚假。当这种信仰被证实时,它就变成一种说服性信仰;而这种说服性信仰和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都不是属灵的信仰,因而不是得救的信仰,因为这种信仰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一个人若要接受这种生命,就必须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与从主生活是一样的,因为主就是圣言,并在圣言里面。这种生活就是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这时它的情感就变成仁爱,源于这种情感的思维就变成信仰;事实上,人的一切思维完全从情感获得其生命,因为没有情感,谁也无法思考;因此,当一个人的情感变得属灵时,他的思维也变得属灵;因此,一个人的仁爱怎样,他的信仰就怎样。由此可见,仁与信,就像情感与思维,或也可说像意愿与理解力一样,行如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因此它们就像良善与真理那样行如一体。由此清楚可知,照着来自圣言的主的诫命生活,或“守神诫命”是指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1228.启19:10.“我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表示从他那里对崇拜所属神性的感知。这从“俯伏在脚前”和“拜”的含义清楚可知:“俯伏在脚前”和“拜”是指承认、称谢和敬拜神性(对此,参看AE 805a, 821a, 1206节)。从他说,千万不可拜他,因为他只是一位天使,和世人一样是主的仆人明显可知,这只是从他那里对神性的感知。但事情的本质是这样,当主派天使到世人那里,如到先知那里时,祂用祂的神性充满他们,从而使他们说话。那时,被派遣的天使出于主,而不是出于他自己说话;不过,一旦他说完,他就回到自己这里,然后知道他只是一位天使。主就是这样通过天使写下圣言的,主也是这样与古人说话的,如与亚伯拉罕,他的婢女夏甲,基甸和总体上的众先知,这就是为何众先知称这些天使为耶和华;其中一些天使只要充满神性,就受到崇拜。主的这种同在和圣灵的同在是一样的。这清楚表明,上面这些话表示什么。
(关于全在和全知续)
(8)由于主拥有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所以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全在和神性全知都属于祂;但全在主要来自神性之爱,全知主要来自神性智慧。主里面的爱与智慧不是二,而是一;这一是神性之爱,神性之爱在天堂天使面前显现为一轮太阳。但当爱与智慧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时,它们看似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爱看似热,智慧看似光;但这两者凭它们起源于太阳而完全行如一体。然而,对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来说,它们是分离的;有的接受爱,即热,多于智慧,即光,他们被称为属天的天使和人;有的接受智慧,即光,多于爱,即热,他们被称为属灵的天使和人。这些观点可通过世界的太阳来说明:在世界的太阳里面,火和光的源头完全是一,这一是这太阳的火元素或属性。这太阳发出热和光,这热和光虽看似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但仍凭它们的起源而行如一体。这种行动的一体性在地上的春夏时节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它们照着地球相对于太阳的位置,或地球朝太阳的转动,因而照着直接或倾斜的接受而成为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这种对应关系可以作为例证。
全在和全知也是如此。它们在主里面为一;然而,它们仍作为两种不同的属性从主发出;因为全在与爱有关,全知与智慧有关;或也可说,全在与良善有关,全知与真理有关,因为一切良善都来源于爱,一切真理都来源于智慧。主的全在与爱和良善有关,因为主在人的爱之良善中与人同在;祂的全知与智慧和真理有关,因为主从人的爱之良善中而全在于他理解力的真理中;这种全在被称为全知。这既适用于个体的每个人,也适用于总体上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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