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9.“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这从“守神诫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守神诫命”是指照着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由于这种生活是一种信仰的生活,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信仰的生活就是对邻之仁,因为信仰是指对圣言的信仰,因而是指对在圣言中和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信仰,而仁爱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论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文明的;由于人所爱的,他就意愿,他所意愿的,他就实行,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由此可见,所有将信与仁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信、何为仁,或说完全不知道信与仁的性质;他们对信的概念是,它就是他们所相信或接受、包含在记忆中的一切,因为他们从有学问的人那里听到它;然而,这种信仰只是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因为他们看不到一件事是不是如此,除非从别人那里看到;凡只从别人那里看到的东西既能被遭误解的圣言字义证实,也能被基于表象和知识(或科学)的推理证实,尽管它可能是与真理截然对立的虚假。当这种信仰被证实时,它就变成一种说服性信仰;而这种说服性信仰和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都不是属灵的信仰,因而不是得救的信仰,因为这种信仰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一个人若要接受这种生命,就必须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与从主生活是一样的,因为主就是圣言,并在圣言里面。这种生活就是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这时它的情感就变成仁爱,源于这种情感的思维就变成信仰;事实上,人的一切思维完全从情感获得其生命,因为没有情感,谁也无法思考;因此,当一个人的情感变得属灵时,他的思维也变得属灵;因此,一个人的仁爱怎样,他的信仰就怎样。由此可见,仁与信,就像情感与思维,或也可说像意愿与理解力一样,行如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因此它们就像良善与真理那样行如一体。由此清楚可知,照着来自圣言的主的诫命生活,或“守神诫命”是指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1199.启19:2.“因祂的审判真实公义”表示圣治的律法和主的一切作为都属于神性智慧和神性之爱。这从“真实公义”和“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真实公义”当论及主时,是指属于祂的神性智慧的事物,以及属于祂的神性之爱的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审判”当论及主时,是指祂的圣治律法(对此,参看AE 946节);因此,“审判”也表示作为,因为主的一切作为都来自祂的圣治,并依照圣治的律法;原因在于,主在祂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关注永恒,那些关注永恒的事物属于祂的圣治。“真实”表示属于祂的神性智慧之物,“公义”表示属于祂的神性之爱之物,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热和光,光是祂的神性智慧,热是祂的神性之爱;因此,“光”表示神性真理,天使和世人从神性真理中拥有其一切聪明和智慧,“热”表示神性良善,天使和世人从神性良善中拥有其一切爱和仁;这光和热本质上也是这样。
(关于动物的生命续)
没有人知道地上的走兽,天上的飞鸟和海中的鱼,其生命是何性质或品质,除非他知道它们的灵魂是何性质和品质。众所周知,每个动物都有灵魂,因为动物是活的,生命就是灵魂;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它们被称为“活的灵魂”(或活物)。动物是这种终端形式上的灵魂,就是诸如出现在眼前的那种,这种灵魂是有形的,这一点最好从灵界得知。因为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可以看到各种走兽、鸟类和鱼类,它们在形式上如此相似,以至于无法与我们世界上的走兽、鸟类和鱼类区分开来。但不同之处在于,在灵界,它们表面上源于天使和灵人的情感,或说从他们的情感中拥有表面的存在,以至于它们是情感的表象;因此,一旦天使或灵人离开,或其情感停止,它们就会消失。由此清楚可知,它们的灵魂不是别的;因此,动物的属和种与情感的属和种一样多。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会看到,由灵界的动物来代表的情感不是内在的属灵情感,而是外在的属灵情感,外在的属灵情感被称为属世的;还知道,任何走兽身上没有一根毛,或一根羊毛,任何鸟身上没有一根羽管或羽毛的一根细丝,或任何鱼身上没有一个鳍或鳞片的一点,不是由它们灵魂的生命形成的,因而不是由披上属世之物外衣的属灵之物形成的。但首先要说一说出现在天堂,地狱,以及天堂与地狱之间的灵人界中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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