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9.“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这从“守神诫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守神诫命”是指照着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由于这种生活是一种信仰的生活,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信仰的生活就是对邻之仁,因为信仰是指对圣言的信仰,因而是指对在圣言中和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信仰,而仁爱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论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文明的;由于人所爱的,他就意愿,他所意愿的,他就实行,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由此可见,所有将信与仁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信、何为仁,或说完全不知道信与仁的性质;他们对信的概念是,它就是他们所相信或接受、包含在记忆中的一切,因为他们从有学问的人那里听到它;然而,这种信仰只是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因为他们看不到一件事是不是如此,除非从别人那里看到;凡只从别人那里看到的东西既能被遭误解的圣言字义证实,也能被基于表象和知识(或科学)的推理证实,尽管它可能是与真理截然对立的虚假。当这种信仰被证实时,它就变成一种说服性信仰;而这种说服性信仰和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都不是属灵的信仰,因而不是得救的信仰,因为这种信仰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一个人若要接受这种生命,就必须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与从主生活是一样的,因为主就是圣言,并在圣言里面。这种生活就是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这时它的情感就变成仁爱,源于这种情感的思维就变成信仰;事实上,人的一切思维完全从情感获得其生命,因为没有情感,谁也无法思考;因此,当一个人的情感变得属灵时,他的思维也变得属灵;因此,一个人的仁爱怎样,他的信仰就怎样。由此可见,仁与信,就像情感与思维,或也可说像意愿与理解力一样,行如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因此它们就像良善与真理那样行如一体。由此清楚可知,照着来自圣言的主的诫命生活,或“守神诫命”是指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1165.“说,祸哉,祸哉,这大城”表示对他们的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的哀悼。这从前面对类似的话的解释(1134节)清楚可知。当经上说“祸哉,这城”时,“祸哉,祸哉”表示哀悼,但当经上说“这城有祸了”时,它表示咒诅。
(续)
经历能进一步证明这个主题。所有从地上进入灵界的人,其品质从他们能或不能貌似出于自己抵制邪恶就可以得知。那些能如此行的人就得救了,而那些不能如此行的人不能得救。原因在于,人不能凭自己抵制邪恶,只能靠主来抵制;因为是主在人里面抵制邪恶,并使他感觉并感知到,就好像是他出于自己如此行。因此,那些在世上承认主,承认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祂,没有任何东西来自人,因而对抗邪恶的能力来自主,而非来自他们自己的人,便貌似出于自己抵制邪恶。但那些在世上没有作出这种承认的人,不能貌似出于自己抵制邪恶,因为他们处于邪恶之中,并出于爱而处于邪恶的快乐之中;抵制爱的快乐就是抵制他们自己,抵制他们自己的本性和自己的生命。曾经做过一个试验,看看当向这些人描述地狱的惩罚时,甚至当这些惩罚被看见并感受到时,他们能否抵制邪恶;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他们硬着心说:“随它去吧,随它来吧,但只要我在这里,就只管享受内心的快乐和喜悦;我只知道当下,根本不考虑未来;我不会遭受比许多人更多的邪恶。”但经过一段时间后,或说当他们的日期满了时,他们就被扔进地狱;在那里,他们通过惩罚被迫停止作恶;但惩罚不会除去邪恶的意愿、意图和随之而来的思维;它们只阻止或除去行为。这一切清楚表明,对那些承认主的人来说,抵制邪恶的能力不是源于人,而是源于主;主使它看起来就像是人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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