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9.“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这从“守神诫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守神诫命”是指照着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由于这种生活是一种信仰的生活,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信仰的生活就是对邻之仁,因为信仰是指对圣言的信仰,因而是指对在圣言中和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信仰,而仁爱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论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文明的;由于人所爱的,他就意愿,他所意愿的,他就实行,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由此可见,所有将信与仁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信、何为仁,或说完全不知道信与仁的性质;他们对信的概念是,它就是他们所相信或接受、包含在记忆中的一切,因为他们从有学问的人那里听到它;然而,这种信仰只是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因为他们看不到一件事是不是如此,除非从别人那里看到;凡只从别人那里看到的东西既能被遭误解的圣言字义证实,也能被基于表象和知识(或科学)的推理证实,尽管它可能是与真理截然对立的虚假。当这种信仰被证实时,它就变成一种说服性信仰;而这种说服性信仰和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都不是属灵的信仰,因而不是得救的信仰,因为这种信仰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一个人若要接受这种生命,就必须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与从主生活是一样的,因为主就是圣言,并在圣言里面。这种生活就是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这时它的情感就变成仁爱,源于这种情感的思维就变成信仰;事实上,人的一切思维完全从情感获得其生命,因为没有情感,谁也无法思考;因此,当一个人的情感变得属灵时,他的思维也变得属灵;因此,一个人的仁爱怎样,他的信仰就怎样。由此可见,仁与信,就像情感与思维,或也可说像意愿与理解力一样,行如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因此它们就像良善与真理那样行如一体。由此清楚可知,照着来自圣言的主的诫命生活,或“守神诫命”是指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38.这就是当今教会的状态,也就是说,它没有信,因为它没有仁。没有仁,就没有任何属灵良善,因为属灵良善唯独从仁存在,或说仁是属灵良善的源头。我从天上被告知,有些人仍有良善,但这良善不能被称为属灵良善,只能被称为属世良善,因为对他们来说,神性真理本身仍处于模糊或黑暗之中。正是神性真理将人引向仁爱,因为它们教导仁爱,视其为自己的目的和目标。所以仁爱无法存在,除非有真理把人引到那里。教会教义所源于的神性真理只关注信(这就是为何它们被称为信之教义),不关注生活;只关注信,不关注生活的真理无法使人变得属灵。只要在生活之外,它们就只是属世的,仅仅像某种遥远的东西那样被知晓和思想而已。这就是为何如今没有属灵良善,只有某些人所拥有的属世良善。
此外,每个教会起初都是属灵的,因为它始于仁爱;但随着时间推移,它逐渐从仁转向信。结果,它从一个内在教会变成了一个纯外在的教会。一旦变成纯外在的教会,它就走到尽头,因为这时,它将一切都置于知识,很少或丝毫不置于生活。因此,只要人从内在变得外在,属灵之光就在他里面变暗,直到他不再从真理本身,也就是天堂之光看见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相反,他仅仅从属世之光看见它,而属世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当唯独它本身,没有被属灵之光光照时,可以说它在夜间观看神性真理,视它为真理仅仅因为它被领袖或教会权威称为真理,并被普通大众接受。正因如此,他们的理解力无法被主光照,因为属世之光在理解力中发光到何等程度,属灵之光就模糊或黯淡到何等程度。当人爱世俗、肉体和地上的事物胜过属灵、属天和神性事物时,属世之光就在理解力中发光;并且人照着这种情况的发展程度而为外在、肤浅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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