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69

769.“就是那守神

769.“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这从“守神诫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守神诫命”是指照着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由于这种生活是一种信仰的生活,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信仰的生活就是对邻之仁,因为信仰是指对圣言的信仰,因而是指对在圣言中和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信仰,而仁爱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论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文明的;由于人所爱的,他就意愿,他所意愿的,他就实行,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由此可见,所有将信与仁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信、何为仁,或说完全不知道信与仁的性质;他们对信的概念是,它就是他们所相信或接受、包含在记忆中的一切,因为他们从有学问的人那里听到它;然而,这种信仰只是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因为他们看不到一件事是不是如此,除非从别人那里看到;凡只从别人那里看到的东西既能被遭误解的圣言字义证实,也能被基于表象和知识(或科学)的推理证实,尽管它可能是与真理截然对立的虚假。当这种信仰被证实时,它就变成一种说服性信仰;而这种说服性信仰和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都不是属灵的信仰,因而不是得救的信仰,因为这种信仰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一个人若要接受这种生命,就必须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与从主生活是一样的,因为主就是圣言,并在圣言里面。这种生活就是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这时它的情感就变成仁爱,源于这种情感的思维就变成信仰;事实上,人的一切思维完全从情感获得其生命,因为没有情感,谁也无法思考;因此,当一个人的情感变得属灵时,他的思维也变得属灵;因此,一个人的仁爱怎样,他的信仰就怎样。由此可见,仁与信,就像情感与思维,或也可说像意愿与理解力一样,行如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因此它们就像良善与真理那样行如一体。由此清楚可知,照着来自圣言的主的诫命生活,或“守神诫命”是指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真实的基督教 #67

67.在创造之前,神

67.在创造之前,神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两者都在努力发挥功用;因为没有功用,爱和智慧只是转瞬即逝的抽象实体,它们若不转向功用,或不将精力投入功用或服务中,就会飞走或消失。与功用分离的爱和智慧就像飞越汪洋大海的小鸟,它最终因飞行而精疲力尽,然后掉下来淹死了。由此明显可知,宇宙是神为了功用的存在而创造的;因此,宇宙可以被称为功用的剧场。由于人是创造的主要目的,所以可推知,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为了人而创造的;因此,属于秩序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被聚集起来,集中在他身上,以便通过他,神可以实现主要的功用。爱和智慧若没有它们的第三个原则,即功用,可以比作太阳的热和光,它们若不作用于人和动植物,将是毫无价值的东西,或空洞的概念;但通过进入这些事物的流注并在它们里面的运作,热和光就成为了现实。因为有三样事物按顺序彼此相随,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在学术界,众所周知,目的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关注有效的原因,目的和这个原因什么都不是,除非产生一个结果。目的和原因的确可以在头脑中被抽象地思考,但仍只是为了目的所关注或打算、原因所促成的某个结果。爱、智慧和功用也是如此;功用是爱所关注或打算,并通过原因实现的目的;当功用实现时,爱和智慧就有了真实的存在,并在功用里面为自己造了一个住所和居住地或停留的地方,它们在那里如在自己家中一样安歇。当有神的爱和智慧在里面的人履行功用时,他也是如此;为了让他能履行神性功用,他被创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即神序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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