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9.“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这从“守神诫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守神诫命”是指照着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由于这种生活是一种信仰的生活,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信仰的生活就是对邻之仁,因为信仰是指对圣言的信仰,因而是指对在圣言中和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信仰,而仁爱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论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文明的;由于人所爱的,他就意愿,他所意愿的,他就实行,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由此可见,所有将信与仁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信、何为仁,或说完全不知道信与仁的性质;他们对信的概念是,它就是他们所相信或接受、包含在记忆中的一切,因为他们从有学问的人那里听到它;然而,这种信仰只是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因为他们看不到一件事是不是如此,除非从别人那里看到;凡只从别人那里看到的东西既能被遭误解的圣言字义证实,也能被基于表象和知识(或科学)的推理证实,尽管它可能是与真理截然对立的虚假。当这种信仰被证实时,它就变成一种说服性信仰;而这种说服性信仰和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都不是属灵的信仰,因而不是得救的信仰,因为这种信仰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一个人若要接受这种生命,就必须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与从主生活是一样的,因为主就是圣言,并在圣言里面。这种生活就是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这时它的情感就变成仁爱,源于这种情感的思维就变成信仰;事实上,人的一切思维完全从情感获得其生命,因为没有情感,谁也无法思考;因此,当一个人的情感变得属灵时,他的思维也变得属灵;因此,一个人的仁爱怎样,他的信仰就怎样。由此可见,仁与信,就像情感与思维,或也可说像意愿与理解力一样,行如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因此它们就像良善与真理那样行如一体。由此清楚可知,照着来自圣言的主的诫命生活,或“守神诫命”是指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495.来自主的一切自由都是自由本身,但来自地狱,并从那里被人接受的自由都是奴役。然而,在一个处于地狱自由的人看来,属灵自由必像奴役,因为两者是对立的。但所有处于属灵自由的人都不仅知道,还看到,地狱的自由就是奴役。因此,天使们憎恶它,就像憎恶尸体发出的恶臭,而地狱灵则把它当作芳香的气味来吸收。从主的圣言清楚可知,出于自由的敬拜是真正的敬拜,甘心乐意,或自愿的敬拜是主所喜悦的。因此,在诗篇,经上说:
我要甘心乐意献祭给神。(诗篇54:6)
又:
民中甘心乐意者聚集在一起,要作亚伯拉罕之神的民。(诗篇47:9)
因此,以色列人中间有甘心祭;他们的神圣敬拜主要包括祭祀,由于神喜悦甘心乐意的东西,所以经上吩咐:
凡内心驱使他的,凡乐意的灵感动他的,都要带供物给耶和华,以作帐幕。(出埃及记35:5, 21, 29)
主说:
你们若住在我的话里面,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会使你们自由。所以,儿子若使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翰福音8: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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