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69

769.“就是那守神

769.“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这从“守神诫命”的含义清楚可知,“守神诫命”是指照着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由于这种生活是一种信仰的生活,信仰的生活就是仁爱,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信仰的生活就是对邻之仁,因为信仰是指对圣言的信仰,因而是指对在圣言中和来自圣言的真理的信仰,而仁爱是指对良善和真理的爱,无论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文明的;由于人所爱的,他就意愿,他所意愿的,他就实行,所以“守神诫命”表示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由此可见,所有将信与仁分离的人都不知道何为信、何为仁,或说完全不知道信与仁的性质;他们对信的概念是,它就是他们所相信或接受、包含在记忆中的一切,因为他们从有学问的人那里听到它;然而,这种信仰只是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因为他们看不到一件事是不是如此,除非从别人那里看到;凡只从别人那里看到的东西既能被遭误解的圣言字义证实,也能被基于表象和知识(或科学)的推理证实,尽管它可能是与真理截然对立的虚假。当这种信仰被证实时,它就变成一种说服性信仰;而这种说服性信仰和历史信仰或传统信仰都不是属灵的信仰,因而不是得救的信仰,因为这种信仰还没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一个人若要接受这种生命,就必须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与从主生活是一样的,因为主就是圣言,并在圣言里面。这种生活就是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这时它的情感就变成仁爱,源于这种情感的思维就变成信仰;事实上,人的一切思维完全从情感获得其生命,因为没有情感,谁也无法思考;因此,当一个人的情感变得属灵时,他的思维也变得属灵;因此,一个人的仁爱怎样,他的信仰就怎样。由此可见,仁与信,就像情感与思维,或也可说像意愿与理解力一样,行如一体,因为情感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因此它们就像良善与真理那样行如一体。由此清楚可知,照着来自圣言的主的诫命生活,或“守神诫命”是指过信仰的生活,也就是仁爱。


真实的基督教 #170

170.(3)在创世

170.(3)在创世之前,这三位一体并不存在;而是在创造之后,就是当神道成肉身时,它才被提供并存在,然后出现在主神救赎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当今基督教会承认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前;也就是说,耶和华神自永恒生下了一个儿子,然后圣灵从这两者出来,这三者中的每一个都独自或单独为神,因为每一个都是一个自存的位格。然而,这一点并不符合理性,所以被称为一个奥秘,这个奥秘只能以这种方式被参透:这三者拥有一个神性本质,这个神性本质是指永恒、无限、全能,因而是同等的神性、荣耀和威严。但下文将说明,这个三位一体是三个神的三位一体,因而绝不是一个神性三位一体。此外,从前文明显可知,当神道成肉身时,因而创世之后所提供并存在的三位一体,也就是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是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因为它是一位神里面的一个三位一体。这个神性三位一体在主神救赎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因为构成一个本质的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在祂里面。如保罗所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居住在祂里面,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即: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圣灵不是凭自己说话,而是从祂说话;最后当祂复活时,祂从坟墓中取走了祂的整个人体,包括肉和骨(马太福音28:1-8; 马可福音16:5, 6; 路加福音24:1-3; 约翰福音20:11-15),这与其他所有人都不同。祂为此向门徒作了活生生的见证,说: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9)

若愿意,每个人由此都可以确信,主的人身或人性是神性;因此,在祂里面,神为人,人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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