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68

768a.“去与她其

768a.“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表示源于邪恶的生活、要攻击该教会的教义真理的一种坚定或热切的努力。这从“去”、“争战”和“她的种”的含义清楚可知:“去”是指源于邪恶生活的一种坚定或热切努力(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争战”是指攻击,并渴望摧毁(对此,参看AE 573, 734节);“她的种”是指教会的教义真理(对此,我们也稍后会提到)。经上说“她其余的种”,是因为它表示那些处于这些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个教会的真理,他们自以为能攻击并摧毁这些真理。“去”在此表示源于邪恶生活的一种坚定或热切努力,因为“去”在灵义上表示生活,故在圣言中,经上用到“与主同去”、“与主同行”、“跟从祂”这些表述,它们表示从主生活;但当“去”论及龙时,龙的生活是一种邪恶的生活,它表示出于这种生活作出一种努力;这种努力是源于“龙的怒”所表示的仇恨(参看AE 754, 758节)的一种努力,故所表示的是一种坚定或热切的努力,因为出于仇恨作出努力的人作出的是一种坚定或热切的努力。

由于“龙”所指的那些人的仇恨是对那些处于作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的教义真理之人的仇恨,所以它是对这些人所拥有的教义真理的仇恨。因为那些爱任何人,以及那些对任何人都怀有仇恨的人实际上是爱或恨有他们所爱或所恨的那些事物在里面的那个人,这些事物就是他们里面的教义真理,因此“她其余的种”表示教义真理。这清楚表明,在圣言的灵义中,所关注的不是人,而是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如此处关注的就是在人里面的事物。这一点可以这样来说明,在圣言中,经上说人必须爱邻如己,但在灵义上,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要爱邻舍这个人,而是说,要爱那些来自主、在这个人里面的事物;实际上,一个人被爱,不是因为他是一个人(a person or a man),而是因为他的品性,或说他本来的样子;因此,一个人被爱是因为他的品质;“邻舍”是指这种品质;那必须被爱的,正是属灵的邻舍,或灵义上的邻舍。对那些属于主的教会之人来说,这种品质或邻舍就是从主发出的一切,这一切总体上是指一切良善,无论属灵的,还是道德的和文明的;因此,那些处于这些良善的人热爱那些也处于这些良善的人;因此,这就是爱邻如己。

768b.由此可见,她的种,就是表示教会的妇人“其余的种”,表示那些处于该教会的教义真理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也就是真正的灵义上,表示该教会的教义真理。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也一样,如以下经文。摩西五经:

我要把敌意放在你和女人,你的种和女人的种之间;祂要踹你的头,你要伤祂的脚跟。(创世记3:15)

这段经文是关于主的预言。“蛇”在此表示人的感官层,就是人的自我所居之处,这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女人”表示属灵教会,或处于神性真理的教会。由于人的感官层已经被摧毁,当教会之人变得属灵时,他就从感官层中被提升出来,所以经上说:“你和女人之间必有敌意。”“蛇的种”表示来自邪恶的一切虚假,“女人的种”表示来自良善的一切真理,在最高层级上表示神性真理;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主,主凭神性真理摧毁来自邪恶的虚假,所以经上说“祂要踹你的头”,“祂”是指主,“头”表示来自邪恶的一切虚假。“你要伤祂的脚跟”表示感官层仍会伤害在其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字义上的圣言;“脚跟”表示这终端和字义。真理的终端和字义已经,并且仍会受到感官层的伤害,这一点仅从这一个例子就能明显看出来,即:天主教徒认为此处的“女人”是指马利亚和对她的崇拜;因此,在他们的圣经中念的不是“祂”,而是“它”和“她”。在上千处和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这些话论及主和来自祂的新教会。“看哪,日子将到”表示祂的降临;“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表示改造那些将属于新教会的人,“以色列家”表示属灵教会,“犹大家”表示属天教会;由于改造是通过属灵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属世真理实现的,所以经上说“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人的种”表示属灵真理,人从属灵真理中获得聪明,“牲畜的种”表示属世真理,人从属世真理中获得知识(科学),以及照之的生活,这两者都来自对良善的情感。“人”表示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可参看AE 280节);“牲畜”表示属世情感(AE 650节);因此,“人的种和牲畜的种”表示这些情感的真理。玛拉基书:

没有一个有灵的人这样做;有一个寻求神之种的人吗?(玛拉基书2:15)

“有一个寻求神之种的人吗”表示没有人寻求神性真理;显然,“神之种”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因此,“从神生的”表示那些被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的人。

以赛亚书:

耶和华定意要压伤祂,使祂虚弱;你若使祂的灵魂为赎愆祭,祂必看见种子,延长日子,耶和华的旨意必在祂手中亨通。(以赛亚书53:10)

这些话论及主,整个这一章都在论述祂所受的试探,祂通过这些试探征服地狱。“耶和华定意要压伤祂,使祂虚弱”描述了祂所受的试探日益严重;“你若使祂的灵魂为赎愆祭”表示最严重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使祂的灵魂为赎愆祭”表示最后的试探,祂通过这最后的试探完全征服地狱,完全荣耀祂的人身,救赎通过祂的人身而来。“祂必看见种子”表示后来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对所有从祂接受神性真理之人的拯救;“延长日子”表示这将持续到永远;“延长”当论及主时,表示持续到永远,“日子”表示光的状态,也就是所有人通过神性真理所获得的光照的状态;“耶和华的旨意必在祂手中亨通”表示这来自祂的神性,为拯救人类。

同一先知书:

不要害怕,因我与你同在;我必领你的种从东方来,又从西方招聚你;我要对北方说,交出来;对南方说,不可扣留;要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以赛亚书43:5, 6)

人们以为这些话是指将以色人带回迦南地;然而,这不是此处的意思;此处的意思是主拯救所有从祂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新教会由他们构成;这就是“祂的种必从东方来,又从西方被招聚,北方必交出来,南方不可扣留”所表示的。因此,这些话随之而来,即:“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众子”表示那些处于教会真理的人,“众女”表示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不过,前面解释了这些话(可参看AE 422b, 724d节)。

又:

你要向右手边和左手边突破,你的种必得列族为业,使荒凉的城邑有人居住。(以赛亚书54:3)

这话论及从主建在外邦人中间的教会,该教会在此由本应有许多儿子的“不怀孕、不生养的妇人”(以赛亚书54:1)来表示。“你的种必得列族为业”表示将赐予外邦人的神性真理;“向右手边和左手边突破”表示延伸和增多;“右手”表示在光中的真理,“左手”表示在阴影中的真理,因为在灵界,那些处于真理的清晰之光的人所在的南方在右手边,而那些处于真理的模糊之光的人所在的北方在左手边。“使荒凉的城邑有人居住”表示他们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在此之前,这些真理已经被摧毁了;“城邑”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有人居住”表示照真理生活,“荒凉的城邑”表示以前被摧毁,也就是在犹太民族中间被摧毁的这些真理。

又:

他们的种必在列族中被认识,他们的后代在众民中间也是如此;凡看见他们的必承认他们是耶和华所赐福的种。(以赛亚书61:9)

这些话也论及主将要建立的教会。“必在列族中被认识的种”表示将被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接受的神性真理;“在众民中间的后代”表示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凡看见他们的必承认他们是种”表示光照,即他们所接受的是真正的真理;“耶和华所赐福”表示它来自主。这就是这些话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的含义,但从严格意义上说,所指的是那些将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

又:

他们都是蒙耶和华赐福的种,他们的后代跟他们一样。(以赛亚书65:23)

这话也论及来自主的教会;“蒙耶和华赐福的种”表示那些将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他们的后代”表示那些照这神性真理生活的人;但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也就是真正的灵义上,“种”表示神性真理,“后代”表示照之的生活,如刚才所示。“后代”表示那些照神性真理生活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因为在原文,译为“后代”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出来,或发出的词,从被接受的神性真理出来或发出的,是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

又:

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站立,你们的种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站立。(以赛亚书66:22)

这些话也论及主和祂对信徒的拯救;“新天新地”表示来自祂的新教会;“新天”表示内在教会,“新地”表示外在教会;“你们的种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站立”表示神性真理及其品质必持续下去,“种”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名字”表示它的品质。“名”表示一个事物、一个状态的品质(可参看AE 148节)。

诗篇:

你奠定大地,诸天是你手的工作;它们都要消亡,你却站立;它们都要像外衣一样渐渐旧了,你要将它们如里衣更换,它们就都改变了;惟有你仍是一样,你的年数没有穷尽;你仆人的众子都要居住,他们的种要在你面前坚立。(诗篇102:25–28)

神所形成的“大地”和要消亡的“诸天,祂手的工作”,与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启示录21:1;对此,可参看那个地方)意思一样。由于在灵界,地和诸天的面貌在最后审判之日完全变了,有一个新地和新的诸天将取代先前的,所以经上说:“它们都要像外衣一样渐渐旧了,你要将它们如里衣更换,它们就都改变了。”它们被比作外衣,是因为外衣表示外在真理,就是诸如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所拥有的那种,这天和地不是永久的,因为它们没有处于内在真理。“你却站立”、“惟有你仍是一样,你的年数没有穷尽”表示必从主存到永远的神性真理的状态;“神的年数”表示神性真理的状态。“你仆人的众子都要居住,他们的种要在你面前坚立”表示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的天使和世人必有永生,教义的真理必在他们身上存到永远;“神的仆人的众子”表示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的天使和世人,“他们的种”表示教义的真理。

又:

侍奉主的种必被数点归祂,传与世代。(诗篇22:30)

这话也论及主;“侍奉主的种”表示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的人;“它被数点归主,传与世代”表示他们必是祂的,直到永远;“被数点”表示按次序被安排和处理,在此表示被数算或添加,从而成为祂的。

768c.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经上都提到“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种”,以及“以色列的种”,在文字的历史意义上,这种是指他们的后代;但在灵义上,却是指神性真理和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因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以色列在灵义上表示主,这可从圣言中提到他们的经文清楚看出来;例如,在那里,经上说:

他们将从东从西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这句话的意思是来自主的属天良善的享受。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由于他们在内义上表示主,所以“他们的种”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因而也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如在以下经文中。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种,直到永远;我也要使你的种如同地上的尘土。(创世记13:15, 16)

创世记:

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你的种将要如此。(创世记15:5)

又:

所有的民族都必因你的种得福。(创世记22:18)

对以撒说:

我要将这一切的地都赐给你和你的种;我必使你的种增多,如同天上的星;并且地上所有民族都必因你的种蒙福。(创世记26:3–5)

对雅各说:

我要把这地赐给你以后你的种。(创世记35:12)

申命记:

赐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并他们以后他们的种的地。(申命记1:8)

又:

你的列祖,就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种。(申命记4:37; 10:15; 11:9)

由于如前所述,“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表示主,“亚伯拉罕”表示教会的属天神性方面的主,“以撒”表示教会的属灵神性方面的主,“雅各”表示教会的属世神性方面的主,所以他们的“种”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亚伯拉罕的种”表示属天的神性真理,“以撒的种”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雅各的种”表示属世的神性真理;因此,所指的也是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但主将要赐给他们的“地”表示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教会;由此可知,“所有民族都必因他们的种蒙福”表示什么;因为他们不可能因他们的后代,即犹太和以色列民族蒙福,而是要因主,并从主因接受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而蒙福。

“亚伯拉罕的种”不是指犹太人,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犹太人回答,我们是亚伯拉罕的种,从来没有作过任何人的奴仆。耶稣回答,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我的话在你们里面没有位置;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约翰福音8:33, 34, 37, 44)

由此明显可知,“亚伯拉罕的种”不是指犹太人,相反,“亚伯拉罕”表示主,“亚伯拉罕的种”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我的话在你们里面没有位置。”主说“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表示祂知道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圣言在他们中间;“你们却想要杀我”表示但他们却弃绝主;“因为我的话在你们里面没有位置”表示他们并未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他里面没有真理”表示他们里面只有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后来经上说“他说谎是出于自己说的”;“谎”表示被玷污的神性真理或圣言。主说“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还因为“犹大”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AE 119, 433a节)。

诗篇:

祂必使他们倒在旷野,使他们的种倒在列族之中,把他们分散在各地。(诗篇106:26, 27)

“使他们的种倒在列族之中,把他们分散在各地”表示神性真理将通过邪恶和虚假而在他们中间灭亡。在这些经文中,“以色列的种”具有相同的含义:

惟你以色列我的仆人,雅各我所拣选的,我朋友亚伯拉罕的种,我从地极所抓来的。(以赛亚书41:8, 9)

以赛亚书: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以色列和雅各的种,将我的福浇灌他们的后裔。(以赛亚书44:3)

同一先知书:

以色列的种都必因耶和华得称为义,并要夸耀。(以赛亚书45:25)

耶利米书:

那把以色列家的种从北方之地、从我赶他们到的各地带回来,叫他们住在自己土地上的耶和华。(耶利米书23:8)

在至高意义上,“以色列”表示教会的内在方面的主;因此,“他的种”也表示在那些属于“以色列”所表示的教会之人中间的神性真理。“以色列”表示在那些内在是属世的,其中拥有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之人中间的教会。因此,“以色列”表示属灵-属世的教会。

768d.由于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王权方面的主,主的王权表示教会中的神性真理,所以他的“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的人,他们被称为“王的儿子”和“天国之子”;它也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如在以下经文中,耶利米书:

正如天上的万象不能数算,海边的尘沙不能斗量,我必照样使大卫的种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增多。(耶利米书33:22)

诗篇:

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种,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代代。我要使他的种存到永远,使他的宝座如诸天的日子。祂的种必存到永远,祂的宝座在我面前如日头。(诗篇89:3, 4, 29, 36)

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王权,也就是主的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可参看AE 205节);因此,“他的种”表示在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的人中间的神性真理;因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或圣言的真理都来自良善;“大卫的种”因表示这些人,故在抽象意义上表示圣言的真理,或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谁都能看出,“大卫的种”不是指他的后代,因为经上说“他的种必像天上的万象和海边的尘沙那样增多”、“它必被建立,并存到永远”,以及“他的宝座必被建立,直到代代”、“如诸天的日子”、“如日头”,这些话根本不能论及大卫的种,也就是他的后代和宝座,因为现在他的种在哪里呢?宝座在哪里找得到呢?但当明白大卫表示主,“他的宝座”表示天堂和教会,“他的种”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真理时,这一切事物就都和谐一致了。

耶利米书:

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以及天和地的定例,就会弃绝雅各和我仆人大卫的种,不使他的种治理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种;我必使他们被掳的人归回,也必怜悯他们。(耶利米书33:25, 26)

同一先知书:

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的耶和华说。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消失,以色列的种也就会在我面前永远不再成为一个民族。(耶利米书31:35, 36)

在这些经文中,“雅各和大卫的种”,以及“以色列的种”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但“雅各的种”表示那些处于属世的神性真理的人,“大卫”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的神性真理的人,“以色列”表示那些处于属灵-属世的神性真理的人,属灵-属世的神性真理介于属世的神性真理和属灵的神性真理之间。因为神性真理有各个层级,就像三层天堂的天使和教会对它的接受有各个层级一样。“白昼和黑夜的约,以及天和地的定例”表示主与天上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并地上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的结合,“约”表示结合,“定例”表示结合的律法,也就是秩序的律法,秩序的律法就是神性真理;而“白昼”表示诸如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真理之光;“黑夜”表示诸如地上的世人所拥有的那种真理之光,以及诸如那些在天上和地上,并在显为月亮的主底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真理之光;故经上补充说:“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的。”但此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种”表示在各个层级上,所有属于主的教会之人;论到这些人,以及雅各和大卫的种,可以说,如果他们不承认主,也不从祂那里接受神性真理,那么主不会统治他们。

又:

他种中再无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犹大。(耶利米书22:30)

这话论及犹大王哥尼雅,他在那里被称为受鄙视、毫无价值的偶像,论到他,经上说:

他和他的种必被夺走,并丢在地上。(耶利米书22:28)

这个王与撒但有相同的含义,“他的种”表示地狱的虚假;“他种中再无一人能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犹大”表示这虚假将不在主的教会掌权,主的教会拥有属天的神性真理,“犹大”在此表示属天教会,主在其中作王。

由于“大卫”代表主的王权,所以“亚伦”代表祂的祭司职分;因此,“亚伦的种”表示那些处于对来自属天良善的纯正真理的情感之人。由于这种代表,以下律例被赐予亚伦:

大祭司不可娶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或是被污为妓的女人,只可娶自己百姓中的处女为妻,以免他在自己的百姓中亵渎他的种;我耶和华叫他成圣。(利未记21:14, 15)

由于在圣言中,“(男)人和妻子”在灵义上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而思维属于理解,情感属于意愿,所以“(男)人和妻子”也表示真理的思维和对良善的情感,以及真理和良善。由此清楚可知,“寡妇”、“被休的妇人”、“被污的女人”和“妓(女)”表示什么;“寡妇”表示没有真理的良善,因为被真理,也就是男人抛弃了;“被休的妇人”表示被真理弃绝的良善,因而表示不一致的良善;“被污为妓的女人”表示被虚假玷污的良善,这良善不再是良善,而是邪恶。由于这些女人的这种含义,大祭司被禁止娶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为妻,因为他代表祭司职分方面的主,而祭司职分表示神性良善。由于“处女”表示对纯正真理的意愿或情感,纯正真理与神性良善构成一体,并和谐一致,这两者在天堂和教会都是结合在一起的,它们的结合被称为天堂的婚姻,所以经上要求大祭司要娶处女为妻。由于教义的真理从该婚姻出生,而教义的虚假则从诸如“寡妇”、“被休的妇人”和“被污为妓的女人”所表示的那些人中间的婚姻出生,所以经上说“以免他在自己的百姓中亵渎他的种”,“种”表示教义的纯正真理,因而也表示源于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纯正真理的教义,“自己的百姓”表示那些属于有取自圣言的纯正真理的教义在其中的教会之人。由于这是天堂婚姻,即主与教会的婚姻的代表,所以经上说:“我耶和华叫他成圣。”

由于大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他的“种”表示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与纯正的教义真理是一样的,所以它也被制定为一条律例:

不属亚伦之种的人,就是外人,不得近前来,在耶和华面前烧香。(民数记16:40)

“人,外人”表示教义的虚假,“烧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属灵良善本质上是纯正真理;“大祭司的种”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神性真理;因此,律法规定,不属亚伦之种的外人不可在会幕内耶和华的面前烧香。

当知道圣言提到的其他人也代表天堂和教会的什么特征时,也就知道“他们的种”表示什么了,如在以下经文中,挪亚、以法莲和迦勒的种。论到挪亚:

我要与你们和你们以后的种坚立我的约。(创世记9:9)

以色列论到以法莲说:

他的种要充满大地。(创世记48:19)

耶和华论到迦勒说:

他的种必得那地为业。(民数记14:24)

《属天的奥秘》解释了“挪亚”和“以法莲”代表并表示什么。“迦勒”代表那些要被引入教会的人;因此,他们的“种”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

“田地的种”和“人的种”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田”和“人”一样表示教会;因此,“种”,以及“撒种”这些词在一些经文中用于地上的人,就像它们用于田地一样;如在以下经文中。耶利米书:

我栽你是上等的葡萄树,是真理的种子;你怎么向我变为外邦葡萄树的枝子呢!(耶利米书2:21)

诗篇:

我要从地上灭绝他们的果子,从人子中灭绝他们的种。(诗篇21:10)

何西阿书:

我必为自己将以色列种在这地。(何西阿书2:23)

撒迦利亚书:

我要把犹大和约瑟播种在万民之中,他们必在远方记得我。(撒迦利亚书10:9)

以西结书:

我要转向你们,使你们得以耕作撒种;我必使以色列全家,它的整个的人数在你上面增多。(以西结书36:9, 10)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马太福音:

所撒的种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不过,没有必要在此说明,田地的种与人的种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我们已经在此解释了女人的种的含义,并从圣言证实了它。

768e.“种”因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教义的虚假和地狱的虚假。如以赛亚书:

你们这些巫婆的儿子,奸夫之种,行淫的,都近前到这里来吧。你们向谁戏笑?向谁张大嘴巴,伸长舌头呢?你们岂不是叛逆的儿女,虚谎之种吗?(以赛亚书57:3, 4)

“巫婆的儿子,奸夫之种”表示当圣言被歪曲和玷污时,来自圣言的虚假,“巫婆的儿子”表示来自被歪曲的圣言的虚假,“奸夫之种”表示来自被玷污的圣言的虚假。当圣言的真理被败坏时,就说圣言被歪曲了,当圣言的良善被败坏时,以及当真理被用于自我之爱时,就说圣言被玷污了。“叛逆的儿女,虚谎之种”表示从这些在先的虚假中流出的虚假,“戏笑”表示以被歪曲的事物为乐,“张大嘴巴”表示以由此而来的思维为乐,“伸长舌头”表示以教导和传播这些虚假为乐。

以赛亚书:

祸哉,犯罪的民族,罪孽深重的人民,行恶者的种子,败坏的儿子;他们离弃耶和华,挑衅以色列的圣者,转身向后使自己疏远。(以赛亚书1:4)

“犯罪的民族”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罪孽深重的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为在圣言中,“民族”论及邪恶,“人民”论及虚假(参看AE 175, 331, 625节)。“行恶者的种子”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人的虚假,“败坏的儿子”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这邪恶的虚假之人的虚假。“儿子”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724节)。“他们离弃耶和华,挑衅以色列的圣者”表示他们弃绝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以色列的圣者”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转身向后使自己疏远”表示他们完全背离良善和真理,走向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在灵界,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转身向后背离主(参看《天堂与地狱》,123节)。又:

你不得与他们在坟墓中联合,因为你毁坏你的地,杀戮你的民;恶人的种永不提名。(以赛亚书14:20)

这些话论及路西弗,他是指巴比伦。永不提名的“恶人的种”表示来自地狱的可怕的邪恶之虚假。前面解释了其余的话(可参看 AE 589, 659e, 697节)。

摩西五经:

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的,必死,那地的百姓要用石头打死他。我也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他百姓中间剪除,因为他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利未记20:2–3; 18:21)

“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表示通过用于肮脏的身体之爱,如凶杀、仇恨、报复、通奸等等,导致接受的是地狱的虚假,而不是神性事物而摧毁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会教义的真理;“交给摩洛的种”表示这些虚假。摩洛是亚扪人的神(列王纪上11:7);他被立在叫陀斐特的欣嫩子谷,他们在那里用火烧自己的儿女(列王纪下23:10);这火就表示前面提到的爱;由于“交给摩洛的种”表示这种地狱虚假,用石头打死是对伤害、摧毁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的死亡惩罚,所以经上说:“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的人必死,那地的百姓要用石头打死他。” 用石头打死是对伤害或摧毁真理的惩罚(可参看AE 655节)。“我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他百姓中间剪除,因为他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表示这种虚假对圣言和教会的一切良善都具有毁灭性,“圣所”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圣名”表示它的一切品质。从所引用的经文可以明显看出,“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和来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之真理;而在坏的意义上,它表示地狱的虚假,也就是这真理的对立面。


诠释启示录 #714

714a.“看哪,有

714a.“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示所有因自我之爱而纯属世和感官化,却又从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或讲道中获得或多或少的知识,认为只通过脱离生活的知识或科学就会得救的人。这从“龙”和“大红”的含义清楚可知:“龙”是指一个纯属世而感官化,却又有本身属灵的事物的知识或科学,无论这知识或科学来自圣言、讲道,还是来自宗教的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大红”是指处于自我之爱及其邪恶;因为在圣言中,“大”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正如“多”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参看AE 336—337, 424节),“红”论及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魔鬼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对此,也可参看AE 364节)。这表明,“大红龙”表示所有因自我之爱而纯属世和感官化,却又从圣言,或由此而来的教义,或讲道中获得或多或少的知识,认为只通过没有仁爱生活的知识就会得救的人。这些人之所以认为他们只通过没有仁爱生活的知识就会得救,是因为所有为身体和世界,不为神和天堂生活的人都变成纯属世和感官的;事实上,每个人都从内在照着他的生活而得以形成;为身体和世界生活就是过一种属世和感官的生活,为神和天堂生活就是过一种属灵生活。

每个人从父母生来就是感官的;通过在世上的生活越来越内在地变得属世,也就是说,照着道德和文明的生活,以及由此所获得的光而变得理性;后来,他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或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照着这些真理生活而变成一个属灵人。由此可见,一个知道圣言、教义或牧师的教导,却不照之生活的人,无论他显得多么学识渊博,仍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甚至是感官的,因为知识(或科学)和推理能力不会使人变得属灵,使人变得属灵的,是生活本身。其原因在于,知识和由此而来的推理能力是纯属世的,因而也能被恶人所享有,甚至被最坏的人所享有;但来自圣言的真理和和照之的生活却是那使人变得属灵的,因为生活就是出于对真理的爱而意愿并实行真理;这种生活不可能只来自属世人,而必须来自属灵人,来自属灵人进入属世人的流注。事实上,热爱真理,出于热爱意愿它们,并出于这种意愿实行它们来自天堂,也就是通过天堂来自主,在性质上是属天堂的,是神性;这一切不能直接流入属世心智,只能通过属灵心智间接流入,属灵心智能为了接受天堂的光和热,也就是为了接受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而被打开和形成。这些不能直接流入属世心智,因为属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人的遗传之恶就居于属世心智;因此,就本身而言,属世人只爱自我和世界,并出于爱去意愿,出于意愿去行这些恶,这些恶阻止了从天堂流入属世人的任何东西,以及在那里对它的接受。因此,主规定,这些邪恶可以通过打开并形成在属世心智之上的属灵心智,并通过从主经由属灵心智进入属世心智的天堂流注而被移除,从而为属灵之爱的真理和良善提供一个地方。

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知道圣言和教会教义的事物并不使人变得属灵,使人变得属灵的,是照主在圣言中所吩咐的去生活;因此,尽管这些人从圣言知道许多东西,却仍是属世和感官的。在圣言中,这些人由“龙”来表示。他们之所以由“龙”来表示,是因为龙是一种不仅能在地上爬行,还能飞的蛇,它因此出现在天上;正是由于在天上的这种飞行和出现,龙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却没有照之生活的人,“蛇”一般表示人的感官事物(参看AE 581节),这就是为何在启12:9和20:2,“龙”被称为“古蛇”。

714b.由于本章其余的经文和后面都论述了龙,所以要说明它总体和具体地表示哪种人。总体上说,它表示那些或多或少属世,却又处于来自圣言的属灵事物的知识之人。但具体地,它表示那些通过教义和生活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些人构成龙的头。那些出于自我聪明从圣言为自己孵化出教条的人构成龙的身体,而那些不藉着教义研究圣言的人构成龙的外在部分。所有这些人也都歪曲和玷污了圣言,因为他们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由此变成纯属世的,甚至感官的;感官人由于谬误、感知的模糊和居于其中的身体邪恶而不能看见圣言的纯正真理;因为感官层粘附于身体,这些事物来自身体。

(1)首先,“龙”表示总体上那些或多或少属世,却又拥有来自圣言的属灵事物的知识之人,因为“蛇”表示总体上人的感官事物,因而表示感官人;因此,“龙”,也就是会飞的蛇,表示能飞向天堂的感官人,因为他能出于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说话和思考。事实上,圣言本身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身是神性,因而在天堂中。但由于纯粹的来自圣言的属灵事物的知识并不使人变得属灵,使人变得属灵的,是照圣言中的事物生活,所以凡从圣言拥有知识,却没有照这知识生活的人都是属世的,甚至是感官的。

“龙”所表示的感官人是那些从天堂之光中看不见任何东西,只从世界之光中看到东西,并且当被自我之爱的火和由此而来的骄傲激发时,唯独从世界之光才能谈论神性事物,还能敏锐而轻易地推理它们的人;然而,他们仍旧不能看到这些事物是不是真理,将他们自童年时期起从老师或牧师那里、然后从教义所吸收、后来又通过未从内在来理解的某些圣言经文所确认的东西称为真理。他们因从天堂之光中什么也看不见,所以也看不见真理,而是看见虚假以取代真理,他们称这些虚假为真理;因为真理本身只能在天堂之光中被看见,而在世界之光中却看不见,除非这光被天堂之光光照。由于这就是他们的性质,所以他们只爱肉体和世俗的生活;由于这种生活的快乐和欲望在属世人中占有一席之地,所以这些人的内层是污秽的,挤满各种邪恶,这些邪恶封住了一切入口或道路,阻止天堂之光和热的流注进入;因此,他们内在是魔鬼和撒但,无论他们通过谈吐和模仿的举止显得多么属灵,多么像基督徒。这些人就是纯感官的,因为他们表面上能谈论圣言的圣物,而内心却什么都不信;那些自认为相信的人只有从某个老师,或自我聪明所获得的一种历史、因而说服性的信仰,这种信仰本身是虚假的;然而,他们仍持守这种信仰,因为它能充当获得名声、荣誉和利益的一种手段。“龙”就表示总体上的这些人。但龙具体地表示许多人,因为有些人与头有关,有些人与身体有关,有些人与外在部分有关。

(2)尤其与龙的头有关的人是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确认唯信,也就是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这些人与龙的头有关,因为他们大部分是博学之士,被视为有学问的;事实上,他们确认以下信仰:他们只思想教会的教导就会得救,他们称这些教导为信仰。不过,要说明他们的教义和生活是何性质。他们的教义是,父神派祂那自永恒所生的儿子降世,好叫祂可以成为人,可以成全律法的一切,担当所有人的罪孽,受十字架的苦难;这样,父神就得到和解、动了慈心;那些出于信心处于对这些事的信仰之人就会被接到天堂;这种信心与主一起会代求和拯救;因此,这种信被赐给与父神分离的人类,作为接受和救赎的一个媒介,因为亚当吃了知识(或科学)树后,人就不再处于凭自己行善的状态,他因具有神的形像,因而失去自己的自由意志;最后,上述这些事都是主的功德,人唯独凭主的功德才能得救。在教义方面的这些事物主要是那些处于唯信之人身上的信之事物。主若愿意,别处将解释并说明,没有人能凭属于理解力的任何属灵视觉感知、从而相信这些事中的任何一件事,只能从记忆知道、因而谈论它们,没有对它们的任何理解;因此,这种教义里面没有任何聪明智慧。

还要说明像这样的人在生活上是何品质。他们教导说,人通过唯信被神引导,甚至被引向行善的努力,行为上的良善本身对得救毫无贡献,但唯信可以,任何邪恶都不会定他的罪,因为他处于恩典,并且称义了。他们还设计出他们称之为唯信进程的一些步骤,甚至直到称义的最后阶段。第一步是在属于信仰的事物,尤其上述事物方面的信息;第二步是来自圣言或讲道的确认;第三步是心理调查,不管是不是这样;由于那时怀疑和随之而来的动摇,也就是试探流入,所以圣言对信仰运作的确认是必不可少的,人由此拥有信心,这就是胜利。他们补充说,必须注意,理解力不可以超越圣言对唯信称义的确认;如果它超越了这种确认,没有被保持在对信仰的服从中,那么这个人就屈服了。第四步,也是最后一步,是行善的努力;这是来自神的一种流注,这流注丝毫不来自人,是信的果子;因为他们说,一个人如此完全称义后,任何邪恶都不会定他的罪,任何良善也拯救不了他,但唯信能拯救他。由此清楚可知,这些人在生活上是什么样,即:他们为自己,而不是为神生活,为世界,而不是为天堂生活;因为这源于以下信仰:邪恶不会定罪,良善不会拯救。他们也不知道,没有仁爱生活的信仰不是信仰,人应当避开邪恶,貌似凭自己行善,然而又相信这是来自主,否则邪恶无法摆脱,良善无法被采用或归给。不过,别处会更详细地说明这个主题。

这就是那些形成龙头之人的教义和生活,他们大部分是学识渊博的显贵,很少来自普通民众;原因在于,领袖或前者视这些事为神学奥秘,普通人因世俗工作而无法理解它们。这些人属于龙的头,还因为他们败坏并歪曲圣言中教导爱、仁和生活的所有内容;事实上,就本身而言,圣言只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决不是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他们通过称圣言的一切要么为信,要么为一种他们不吃的果子而歪曲圣言,因为他们不思想生活或行为;因此,他们没有被这果子滋养。此外,他们只允许这些原则进入记忆,并从那里进入最接近记忆的思维,这是感官思维,其中没有任何属灵之物,这种思维不会调查一件事是不是真的。因此,他们注意不让任何东西进入属于理解力的内在视觉,因为他们不想知道关于他们的信所说的这一切违背被光照的理解力,如同它们违背了圣言的真正意义一样。这就是为何那些构成龙头的人没有纯正真理,因为从一种虚假原则,如唯信,只能流出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虚假;事实上,像唯信那样的东西是不可能存在的,无仁之信不是信,因为仁是信的灵魂;因此,谈论唯信就是谈论没有灵魂、因而没有生命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是死的。

(3)那些出于自我聪明从圣言为自己孵化出教条的人构成龙身,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所有研究圣言,并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也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所有处于这种骄傲,同时在来自属世之光的聪明上很擅长的人都由此为自己孵化出教条;这是基督教界的一切异端和一切虚假的源头。必须解释一下来自人的自我的聪明是什么样,不是来自人的自我的聪明又是什么样。来自人的自我的聪明来自他自己,而不是来自人的自我的聪明来自主。所有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有来自他们自我的聪明,因为自我之爱正是人的自我,那些为了名声、荣耀和尊敬而阅读圣言,并从中收集教条的人就处于自我之爱。他们因不能看见任何真理,只能看见虚假,所以在龙的身体中;因为他们从圣言中收集并孵化出诸如支持他们的爱和从这些爱中流出的邪恶的那些东西,像那些与他们的教条相反的事物,也就是来自良善的真理,他们要么看不见,要么扭曲;但所有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也就是热爱真理,因为它是真理,并有利于永生和人灵魂的生命之人都从主拥有聪明。可以说,他们的聪明不是来自他们的自我,而是来自主,因为当他们阅读圣言时,就被提升到他们的自我之上,甚至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并被光照;在天堂之光中,真理从真理本身显现,因为天堂之光就是神性真理。但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并由此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不能从他们自己的自我中被提升出来,因为他们不断关注自我,并且在一切最小的事上都如此行。这就是为何他们将拯救的一切都置于对他们自己教条的信仰,也就是置于知道和思考,却不同时置于生活,因而也不同时置于意愿和实行。因此,这些人构成龙的身体。这身体的心是自我之爱,其呼吸的气息,或它的灵是自我聪明的骄傲;龙因这两者而被称为“大红”,在希腊原文中,“红”这个词源自火红,因而源自爱和骄傲。

(4)那些不藉着教义研究圣言,同时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构成龙身的外在。外在或外层从内层发出,并像各个部位上的皮肤、鳞片和突起那样包含、围住和容纳内层。这些人构成龙身的外在,是因为他们没有圣言的属灵事物的聪明,或说不理解这些事物;事实上,他们只知道字义上的圣言,而圣言的字义具有这种性质:除非教义照亮道路,否则它可能会导致各种错误和虚假。因此,那些不藉着教义研究圣言的人能随心所欲地确认异端,因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邪恶,还能欣然接受并捍卫它们。因为圣言的字义是神性真理的终端意义,因而是给属世和感官人的,适应它的理解,并且常常有利于它;因此,除非从教义的角度,如同从一盏明灯去解读和看待它,否则在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许多事上,它会把心智带入黑暗。然而,这些人却自以为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有智慧,而事实上,他们根本没有智慧。

(5)所有构成龙的人都拜父神,视主为一个和他们自己一样的人,而不是神,即便视为神,也是将祂的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而不是置于它里面。这一点将在下文得以说明,那里论述了龙与米迦勒的争战。

(6)由此可见,龙的“尾巴”表示那些构成龙头、龙身和龙的外在部分的人对圣言的歪曲和玷污;因为龙的尾巴,和一切动物的尾巴一样,都是脊柱的延续,也就是脑的延伸;因此,它照着可以说它所爱抚的头和身体的欲望、贪求和快乐而移动、弯曲和来回摆动。所有构成龙的人都歪曲并玷污圣言,因为他们由于自我之爱而属世和感官化,并由此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故经上说:“龙和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天上的星辰”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而表示由此而来的来自良善的真理,“把它们摔在地上”表示扭曲、玷污、因而摧毁它们。

“他的尾巴”是指前面所描述的人构成龙,以及对圣言真理的玷污和摧毁,对此,我蒙允许在灵界见过两三次;因为出现在灵界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属灵事物。当这些人出现在天堂之光中时,他们看上去就像长着一条长尾巴的龙;当许多这样的人出现时,这尾巴看似从南方穿过西方延伸到北方;这尾巴似乎还将天上的星辰拖下来,摔在地上。

714c.由于“龙”表示前面所描述的那些人,“他的尾巴”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和玷污,所以在圣言中,龙的“住处”和“床”表示只有虚假和邪恶的地方,如在以下经文中。以赛亚书:

干旱之地要变为水池,干渴之地要变为水泉;在龙(或蛇)的住处,就是它的巢穴,必有青草代替芦苇和灯心草。(以赛亚书35:7)

这些话论及主降临和祂在外邦人中间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些话的意思是,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必在它们以前所不在的地方,甚至在有虚假和邪恶的地方;“干旱和干渴之地”和“龙的住处”,以及“芦苇和灯心草”表示以前虚假和邪恶所在的地方;而“水池”、“水泉”,以前龙所在的“巢穴”和“青草”表示那时他们将拥有的真理和良善。

耶利米书:

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也必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无人居住。(耶利米书9:11)

同一先知书:

看哪,有风声传来,有大骚动从北方之地而来,要使犹大城邑变为荒废,成为龙的住处。(耶利米书10:22)

“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犹大城邑”表示教义,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使犹大城邑变为荒废,成为龙的住处”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由此产生纯粹的虚假和邪恶,因为被歪曲的真理就是纯粹的虚假,被玷污的良善就是纯粹的邪恶;“风声和从北方之地而来的大骚动”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与良善争战的邪恶;“北方之地”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所在之地。

又:

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荒凉;没有一个人住在那里,人子也不在那里寄居。(耶利米书49:33)

“夏琐”表示属灵的财富,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荒凉”表示它们的毁灭,甚至直到它们不复存在,虚假和邪恶取而代之;“没有一个人住在那里,人子也不在那里寄居”表示教会的真理将不再剩下,“人子”表示教会的真理。

以赛亚书:

她的宫殿要长出荆棘,她的堡垒要长蒺藜和刺草;叫她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以赛亚书34:13)

这些话论及以东和列族,列族表示那些处于虚假和邪恶的人;“荆棘,蒺藜和刺草”表示他们所处的虚假和邪恶;“宫殿和堡垒”表示捍卫它们的教条;而“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毁灭,“猫头鹰”表示那些视虚假为真理的人,“它们的女儿”表示歪曲真理的欲望。

同一先知书:

鸮鸟必在她宫中回应,龙必在殿内回应。(以赛亚书13:22)

这话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鸮鸟所在的“宫(殿)”和龙所在的“殿”表示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它们被玷污和亵渎了,“鸮鸟”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真理,“龙”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良善。

弥迦书:

为此我要悲痛哀号,剥光赤身而行;我要哀号如龙,悲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这段经文论述了撒玛利亚的荒废,撒玛利亚表示教义方面的属灵教会,在此表示被荒废的教会;“剥光赤身而行”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毁灭;“悲痛哀号”表示为它哀恸,“哀号如龙”表示为被毁灭的良善哀恸,“悲鸣如猫头鹰的女儿”表示为被毁灭的真理哀恸。经上以一种代表性的意义说,哀号和悲鸣“如龙和猫头鹰女儿”,以及“剥光赤身而行”,“剥光”与龙所表相同,即表示缺乏良善,“赤身”与“猫头鹰的女儿”所表相同,即表示缺乏真理。

耶利米书:

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使我成为空虚的器皿,他像鲸鱼将我吞下,用我的美味充满他的肚腹,又将我赶出去。要让巴比伦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并且无人居住。(耶利米书51:34, 37)

此处“巴比伦”和“尼布甲尼撒”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和亵渎。“他使我成为空虚的器皿,他像鲸鱼将我吞下,用我的美味充满他的肚腹,又将我赶出去”表示对一切真理的驱散,由此对一切良善的毁灭,“鲸鱼或海怪”与“龙”具有相同的含义,在原文,这个词用于这两者。“巴比伦要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并且无人居住”表示因他们的玷污和亵渎而对一切真理和良善的毁灭,“无人居住”表示任何人里面都没有良善。

约伯记:

我黑暗行走,没有日头,我在会中站着呼求,我成为龙的弟兄,鸣角鸮女儿的同伴。(约伯记30:28, 29)

这些话论及他在试探中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以为自己受到诅咒;因此,“我黑暗行走,没有日头”表示就像一个魔鬼,没有爱之良善;“在会中站着呼求”表示在真理当中,却又处于虚假;“成为龙的弟兄,鸣角鸮女儿的同伴”表示与那些处于邪恶、没有良善,处于虚假、没有真理的人合而为一,“龙”表示那些玷污良善,把它们扭曲成邪恶的人,“鸣角鸮的女儿”表示那些如此对待真理的人。

大卫诗篇:

我们的心没有退后,我们的步伐也没有偏离你的路,你在龙之地压伤我们,以死荫遮盖我们。(诗篇44:18, 19)

这段经文也论述了试探。“神在龙之地压伤他,以死荫遮盖他”表示这样就像感官人那样切断了从天堂而出的流注,所以他无法感知何为良善和真理,“龙之地”表示地狱中那些系龙们的人,也就是那些在自己里面摧毁一切良善的人所在之地;这些人所处的虚假被称为“死荫”。

又:

你必践踏狮子和虺蛇,践踏狮子和龙;因为他把他的爱放在我身上,我就要搭救他;因为他知道我的名,我要把他安置在高处。(诗篇91:13, 14)

“践踏狮子和虺蛇”表示摧毁荒废教会真理的内在和外在虚假;“践踏狮子和龙”表示摧毁荒废教会良善的内在和外在虚假;“我就要搭救他;因为他知道我的名,我要把他安置在高处”表示引导一个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人离开虚假,把他引向内在真理和良善,“搭救”表示引导离开虚假,“安置在高处”表示引向内在真理,“知道我的名”表示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

玛拉基书:

我恨恶以扫,使他的群山荒废,把他的产业交给旷野的龙。(玛拉基书1:3)

“以扫”表示那些在属世人方面处于良善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在属世人方面处于邪恶的人;因此,经上说:“我恨恶以扫。”“我使他的群山荒废”表示属世人的爱之良善将被摧毁;“我把他的产业交给旷野的龙”表示这良善的真理将被感官人的虚假摧毁。

以西结书:

埃及王法老,这卧在自己河中间的大龙(或鲸鱼),看哪,我与你作对;你曾说,我的河是我自己的,是我自己造的。(以西结书29:3, 4; 32:2)

这段经文描述了属世和感官人的自我聪明的骄傲;“埃及王法老”表示属世和感官人;“龙(或鲸鱼)”表示在知识或科学,也就是虚假或因自我聪明的骄傲而被歪曲的事物方面的属世和感官人。不过,前面解释了这些话(可参看AE 513a节)。

摩西五经:

他们的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他们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液,是虺蛇残忍的苦胆。(申命记32:32, 33)

前面解释了这些话(可参看AE 519b节)。在那里,“他们的酒”被称为“龙的毒液,虺蛇残忍的苦胆”,表示在雅各的后代中间的教会真理是外在的,其中内在有地狱的邪恶和虚假;“龙和虺蛇”表示感官事物,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充满可怕的邪恶和确认这些邪恶的虚假。原因在于,属世人没有通过属灵心智从主那里接受任何东西;因此,凡它所接受的,都来自地狱。

714d.“龙”表示诸如前面已经阐述的那些事,这一点可从本章接下来的内容更充分地看出来,即:他对即将生产、逃到旷野的妇人的敌意,以及他与米迦勒的争战;这一点从启16:13–15, 20:2, 7, 8, 10, 14进一步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论到他说“他被捆绑一千年,后来被释放,出来要迷惑列族,就是聚集歌革和玛各去与圣徒争战”,后来又说“他被扔在火与硫磺的湖里”;由此可见,“龙”表示那些因不承认仁与爱之良善是用于救赎的媒介或手段而没有这良善,反而视该良善为他们出于说服而称之为信的一种知识(或科学)的人;当仁与爱之良善没有通过人的生活被植入时,邪恶就取而代之,哪里有邪恶,哪里就有虚假。

由于“蛇”表示感官事物,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这些事物不是邪恶,只有在那些邪恶的人那里才是邪恶,还由于在希伯来语,表示龙的这个词与表示无毒之蛇的词是一样的,所以在圣言中,当“龙”是指这些蛇时,“龙”表示并非邪恶的感官事物,或就人而言,并不邪恶的感官人。在希伯来语,这个词是指龙和这种蛇,这一点可见于摩西五经:

当摩西被吩咐从荆棘中把他的杖丢在地上,它变作蛇时,他就捉住它的尾巴,它在他手里又变成一根杖。(出埃及记4:3, 4)

出埃及记:

摩西拿杖,把它丢在法老面前, 它就变作蛇(龙),术士也用他们的杖照样行了;但摩西的杖,那时是一条蛇(龙),吞了术士的杖,就是蛇(龙)。(出埃及记7:9–12)

在原文,前面经文中所翻译的蛇这个词和后面经文中所翻译的这个词是不同的;在前面的经文中,经上用的是在圣言的其它部分通常用于蛇的词,但在后面的经文中,这个词被译为“龙”;因此,也可以这样翻译,当摩西的杖被丢在法老面前时,它又变成龙。由此可知,“龙”与“蛇”一样,在好的意义上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人的终端,前提是它不邪恶或恶毒。

以赛亚书也提到这种较温和意义上的“龙”:

田野的野兽必尊重我,龙和猫头鹰的女儿也必如此,因我使旷野有水,使沙漠有河,好赐给我的百姓、我的选民喝。(以赛亚书43:20)

耶利米书:

田野的母鹿生下小鹿,就撇弃,因为无草;野驴站在山冈上,喘风或气好像龙;它们的眼目因无草而失明。(耶利米书14:5, 6)

在这些经文中,被译为“龙”的这个词与通常译为“蛇”的词是一样的,还译为海中的“鲸鱼”,这些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总体上人的属世层,也就是感官层;因此,最后这句经文可以译为:“它们喘风好像鲸鱼。”在以赛亚书(51:9)、耶利米书(51:34)、以西结书(29:3, 4)、大卫诗篇(74:13, 14)同样如此。此外,也有些纯感官人是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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