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68

768a.“去与她其

768a.“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表示源于邪恶的生活、要攻击该教会的教义真理的一种坚定或热切的努力。这从“去”、“争战”和“她的种”的含义清楚可知:“去”是指源于邪恶生活的一种坚定或热切努力(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争战”是指攻击,并渴望摧毁(对此,参看AE 573, 734节);“她的种”是指教会的教义真理(对此,我们也稍后会提到)。经上说“她其余的种”,是因为它表示那些处于这些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个教会的真理,他们自以为能攻击并摧毁这些真理。“去”在此表示源于邪恶生活的一种坚定或热切努力,因为“去”在灵义上表示生活,故在圣言中,经上用到“与主同去”、“与主同行”、“跟从祂”这些表述,它们表示从主生活;但当“去”论及龙时,龙的生活是一种邪恶的生活,它表示出于这种生活作出一种努力;这种努力是源于“龙的怒”所表示的仇恨(参看AE 754, 758节)的一种努力,故所表示的是一种坚定或热切的努力,因为出于仇恨作出努力的人作出的是一种坚定或热切的努力。

由于“龙”所指的那些人的仇恨是对那些处于作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的教义真理之人的仇恨,所以它是对这些人所拥有的教义真理的仇恨。因为那些爱任何人,以及那些对任何人都怀有仇恨的人实际上是爱或恨有他们所爱或所恨的那些事物在里面的那个人,这些事物就是他们里面的教义真理,因此“她其余的种”表示教义真理。这清楚表明,在圣言的灵义中,所关注的不是人,而是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如此处关注的就是在人里面的事物。这一点可以这样来说明,在圣言中,经上说人必须爱邻如己,但在灵义上,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要爱邻舍这个人,而是说,要爱那些来自主、在这个人里面的事物;实际上,一个人被爱,不是因为他是一个人(a person or a man),而是因为他的品性,或说他本来的样子;因此,一个人被爱是因为他的品质;“邻舍”是指这种品质;那必须被爱的,正是属灵的邻舍,或灵义上的邻舍。对那些属于主的教会之人来说,这种品质或邻舍就是从主发出的一切,这一切总体上是指一切良善,无论属灵的,还是道德的和文明的;因此,那些处于这些良善的人热爱那些也处于这些良善的人;因此,这就是爱邻如己。

768b.由此可见,她的种,就是表示教会的妇人“其余的种”,表示那些处于该教会的教义真理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也就是真正的灵义上,表示该教会的教义真理。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也一样,如以下经文。摩西五经:

我要把敌意放在你和女人,你的种和女人的种之间;祂要踹你的头,你要伤祂的脚跟。(创世记3:15)

这段经文是关于主的预言。“蛇”在此表示人的感官层,就是人的自我所居之处,这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女人”表示属灵教会,或处于神性真理的教会。由于人的感官层已经被摧毁,当教会之人变得属灵时,他就从感官层中被提升出来,所以经上说:“你和女人之间必有敌意。”“蛇的种”表示来自邪恶的一切虚假,“女人的种”表示来自良善的一切真理,在最高层级上表示神性真理;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主,主凭神性真理摧毁来自邪恶的虚假,所以经上说“祂要踹你的头”,“祂”是指主,“头”表示来自邪恶的一切虚假。“你要伤祂的脚跟”表示感官层仍会伤害在其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字义上的圣言;“脚跟”表示这终端和字义。真理的终端和字义已经,并且仍会受到感官层的伤害,这一点仅从这一个例子就能明显看出来,即:天主教徒认为此处的“女人”是指马利亚和对她的崇拜;因此,在他们的圣经中念的不是“祂”,而是“它”和“她”。在上千处和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这些话论及主和来自祂的新教会。“看哪,日子将到”表示祂的降临;“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表示改造那些将属于新教会的人,“以色列家”表示属灵教会,“犹大家”表示属天教会;由于改造是通过属灵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属世真理实现的,所以经上说“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人的种”表示属灵真理,人从属灵真理中获得聪明,“牲畜的种”表示属世真理,人从属世真理中获得知识(科学),以及照之的生活,这两者都来自对良善的情感。“人”表示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可参看AE 280节);“牲畜”表示属世情感(AE 650节);因此,“人的种和牲畜的种”表示这些情感的真理。玛拉基书:

没有一个有灵的人这样做;有一个寻求神之种的人吗?(玛拉基书2:15)

“有一个寻求神之种的人吗”表示没有人寻求神性真理;显然,“神之种”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因此,“从神生的”表示那些被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的人。

以赛亚书:

耶和华定意要压伤祂,使祂虚弱;你若使祂的灵魂为赎愆祭,祂必看见种子,延长日子,耶和华的旨意必在祂手中亨通。(以赛亚书53:10)

这些话论及主,整个这一章都在论述祂所受的试探,祂通过这些试探征服地狱。“耶和华定意要压伤祂,使祂虚弱”描述了祂所受的试探日益严重;“你若使祂的灵魂为赎愆祭”表示最严重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使祂的灵魂为赎愆祭”表示最后的试探,祂通过这最后的试探完全征服地狱,完全荣耀祂的人身,救赎通过祂的人身而来。“祂必看见种子”表示后来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对所有从祂接受神性真理之人的拯救;“延长日子”表示这将持续到永远;“延长”当论及主时,表示持续到永远,“日子”表示光的状态,也就是所有人通过神性真理所获得的光照的状态;“耶和华的旨意必在祂手中亨通”表示这来自祂的神性,为拯救人类。

同一先知书:

不要害怕,因我与你同在;我必领你的种从东方来,又从西方招聚你;我要对北方说,交出来;对南方说,不可扣留;要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以赛亚书43:5, 6)

人们以为这些话是指将以色人带回迦南地;然而,这不是此处的意思;此处的意思是主拯救所有从祂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新教会由他们构成;这就是“祂的种必从东方来,又从西方被招聚,北方必交出来,南方不可扣留”所表示的。因此,这些话随之而来,即:“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众子”表示那些处于教会真理的人,“众女”表示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不过,前面解释了这些话(可参看AE 422b, 724d节)。

又:

你要向右手边和左手边突破,你的种必得列族为业,使荒凉的城邑有人居住。(以赛亚书54:3)

这话论及从主建在外邦人中间的教会,该教会在此由本应有许多儿子的“不怀孕、不生养的妇人”(以赛亚书54:1)来表示。“你的种必得列族为业”表示将赐予外邦人的神性真理;“向右手边和左手边突破”表示延伸和增多;“右手”表示在光中的真理,“左手”表示在阴影中的真理,因为在灵界,那些处于真理的清晰之光的人所在的南方在右手边,而那些处于真理的模糊之光的人所在的北方在左手边。“使荒凉的城邑有人居住”表示他们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在此之前,这些真理已经被摧毁了;“城邑”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有人居住”表示照真理生活,“荒凉的城邑”表示以前被摧毁,也就是在犹太民族中间被摧毁的这些真理。

又:

他们的种必在列族中被认识,他们的后代在众民中间也是如此;凡看见他们的必承认他们是耶和华所赐福的种。(以赛亚书61:9)

这些话也论及主将要建立的教会。“必在列族中被认识的种”表示将被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接受的神性真理;“在众民中间的后代”表示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凡看见他们的必承认他们是种”表示光照,即他们所接受的是真正的真理;“耶和华所赐福”表示它来自主。这就是这些话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的含义,但从严格意义上说,所指的是那些将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

又:

他们都是蒙耶和华赐福的种,他们的后代跟他们一样。(以赛亚书65:23)

这话也论及来自主的教会;“蒙耶和华赐福的种”表示那些将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他们的后代”表示那些照这神性真理生活的人;但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也就是真正的灵义上,“种”表示神性真理,“后代”表示照之的生活,如刚才所示。“后代”表示那些照神性真理生活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因为在原文,译为“后代”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出来,或发出的词,从被接受的神性真理出来或发出的,是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

又:

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站立,你们的种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站立。(以赛亚书66:22)

这些话也论及主和祂对信徒的拯救;“新天新地”表示来自祂的新教会;“新天”表示内在教会,“新地”表示外在教会;“你们的种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站立”表示神性真理及其品质必持续下去,“种”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名字”表示它的品质。“名”表示一个事物、一个状态的品质(可参看AE 148节)。

诗篇:

你奠定大地,诸天是你手的工作;它们都要消亡,你却站立;它们都要像外衣一样渐渐旧了,你要将它们如里衣更换,它们就都改变了;惟有你仍是一样,你的年数没有穷尽;你仆人的众子都要居住,他们的种要在你面前坚立。(诗篇102:25–28)

神所形成的“大地”和要消亡的“诸天,祂手的工作”,与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启示录21:1;对此,可参看那个地方)意思一样。由于在灵界,地和诸天的面貌在最后审判之日完全变了,有一个新地和新的诸天将取代先前的,所以经上说:“它们都要像外衣一样渐渐旧了,你要将它们如里衣更换,它们就都改变了。”它们被比作外衣,是因为外衣表示外在真理,就是诸如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所拥有的那种,这天和地不是永久的,因为它们没有处于内在真理。“你却站立”、“惟有你仍是一样,你的年数没有穷尽”表示必从主存到永远的神性真理的状态;“神的年数”表示神性真理的状态。“你仆人的众子都要居住,他们的种要在你面前坚立”表示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的天使和世人必有永生,教义的真理必在他们身上存到永远;“神的仆人的众子”表示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的天使和世人,“他们的种”表示教义的真理。

又:

侍奉主的种必被数点归祂,传与世代。(诗篇22:30)

这话也论及主;“侍奉主的种”表示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的人;“它被数点归主,传与世代”表示他们必是祂的,直到永远;“被数点”表示按次序被安排和处理,在此表示被数算或添加,从而成为祂的。

768c.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经上都提到“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种”,以及“以色列的种”,在文字的历史意义上,这种是指他们的后代;但在灵义上,却是指神性真理和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因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以色列在灵义上表示主,这可从圣言中提到他们的经文清楚看出来;例如,在那里,经上说:

他们将从东从西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这句话的意思是来自主的属天良善的享受。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由于他们在内义上表示主,所以“他们的种”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因而也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如在以下经文中。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种,直到永远;我也要使你的种如同地上的尘土。(创世记13:15, 16)

创世记:

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你的种将要如此。(创世记15:5)

又:

所有的民族都必因你的种得福。(创世记22:18)

对以撒说:

我要将这一切的地都赐给你和你的种;我必使你的种增多,如同天上的星;并且地上所有民族都必因你的种蒙福。(创世记26:3–5)

对雅各说:

我要把这地赐给你以后你的种。(创世记35:12)

申命记:

赐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并他们以后他们的种的地。(申命记1:8)

又:

你的列祖,就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种。(申命记4:37; 10:15; 11:9)

由于如前所述,“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表示主,“亚伯拉罕”表示教会的属天神性方面的主,“以撒”表示教会的属灵神性方面的主,“雅各”表示教会的属世神性方面的主,所以他们的“种”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亚伯拉罕的种”表示属天的神性真理,“以撒的种”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雅各的种”表示属世的神性真理;因此,所指的也是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但主将要赐给他们的“地”表示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教会;由此可知,“所有民族都必因他们的种蒙福”表示什么;因为他们不可能因他们的后代,即犹太和以色列民族蒙福,而是要因主,并从主因接受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而蒙福。

“亚伯拉罕的种”不是指犹太人,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犹太人回答,我们是亚伯拉罕的种,从来没有作过任何人的奴仆。耶稣回答,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我的话在你们里面没有位置;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约翰福音8:33, 34, 37, 44)

由此明显可知,“亚伯拉罕的种”不是指犹太人,相反,“亚伯拉罕”表示主,“亚伯拉罕的种”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我的话在你们里面没有位置。”主说“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表示祂知道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圣言在他们中间;“你们却想要杀我”表示但他们却弃绝主;“因为我的话在你们里面没有位置”表示他们并未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他里面没有真理”表示他们里面只有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后来经上说“他说谎是出于自己说的”;“谎”表示被玷污的神性真理或圣言。主说“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还因为“犹大”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AE 119, 433a节)。

诗篇:

祂必使他们倒在旷野,使他们的种倒在列族之中,把他们分散在各地。(诗篇106:26, 27)

“使他们的种倒在列族之中,把他们分散在各地”表示神性真理将通过邪恶和虚假而在他们中间灭亡。在这些经文中,“以色列的种”具有相同的含义:

惟你以色列我的仆人,雅各我所拣选的,我朋友亚伯拉罕的种,我从地极所抓来的。(以赛亚书41:8, 9)

以赛亚书: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以色列和雅各的种,将我的福浇灌他们的后裔。(以赛亚书44:3)

同一先知书:

以色列的种都必因耶和华得称为义,并要夸耀。(以赛亚书45:25)

耶利米书:

那把以色列家的种从北方之地、从我赶他们到的各地带回来,叫他们住在自己土地上的耶和华。(耶利米书23:8)

在至高意义上,“以色列”表示教会的内在方面的主;因此,“他的种”也表示在那些属于“以色列”所表示的教会之人中间的神性真理。“以色列”表示在那些内在是属世的,其中拥有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之人中间的教会。因此,“以色列”表示属灵-属世的教会。

768d.由于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王权方面的主,主的王权表示教会中的神性真理,所以他的“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的人,他们被称为“王的儿子”和“天国之子”;它也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如在以下经文中,耶利米书:

正如天上的万象不能数算,海边的尘沙不能斗量,我必照样使大卫的种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增多。(耶利米书33:22)

诗篇:

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种,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代代。我要使他的种存到永远,使他的宝座如诸天的日子。祂的种必存到永远,祂的宝座在我面前如日头。(诗篇89:3, 4, 29, 36)

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王权,也就是主的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可参看AE 205节);因此,“他的种”表示在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的人中间的神性真理;因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或圣言的真理都来自良善;“大卫的种”因表示这些人,故在抽象意义上表示圣言的真理,或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谁都能看出,“大卫的种”不是指他的后代,因为经上说“他的种必像天上的万象和海边的尘沙那样增多”、“它必被建立,并存到永远”,以及“他的宝座必被建立,直到代代”、“如诸天的日子”、“如日头”,这些话根本不能论及大卫的种,也就是他的后代和宝座,因为现在他的种在哪里呢?宝座在哪里找得到呢?但当明白大卫表示主,“他的宝座”表示天堂和教会,“他的种”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真理时,这一切事物就都和谐一致了。

耶利米书:

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以及天和地的定例,就会弃绝雅各和我仆人大卫的种,不使他的种治理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种;我必使他们被掳的人归回,也必怜悯他们。(耶利米书33:25, 26)

同一先知书:

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的耶和华说。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消失,以色列的种也就会在我面前永远不再成为一个民族。(耶利米书31:35, 36)

在这些经文中,“雅各和大卫的种”,以及“以色列的种”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但“雅各的种”表示那些处于属世的神性真理的人,“大卫”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的神性真理的人,“以色列”表示那些处于属灵-属世的神性真理的人,属灵-属世的神性真理介于属世的神性真理和属灵的神性真理之间。因为神性真理有各个层级,就像三层天堂的天使和教会对它的接受有各个层级一样。“白昼和黑夜的约,以及天和地的定例”表示主与天上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并地上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的结合,“约”表示结合,“定例”表示结合的律法,也就是秩序的律法,秩序的律法就是神性真理;而“白昼”表示诸如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真理之光;“黑夜”表示诸如地上的世人所拥有的那种真理之光,以及诸如那些在天上和地上,并在显为月亮的主底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真理之光;故经上补充说:“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的。”但此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种”表示在各个层级上,所有属于主的教会之人;论到这些人,以及雅各和大卫的种,可以说,如果他们不承认主,也不从祂那里接受神性真理,那么主不会统治他们。

又:

他种中再无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犹大。(耶利米书22:30)

这话论及犹大王哥尼雅,他在那里被称为受鄙视、毫无价值的偶像,论到他,经上说:

他和他的种必被夺走,并丢在地上。(耶利米书22:28)

这个王与撒但有相同的含义,“他的种”表示地狱的虚假;“他种中再无一人能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犹大”表示这虚假将不在主的教会掌权,主的教会拥有属天的神性真理,“犹大”在此表示属天教会,主在其中作王。

由于“大卫”代表主的王权,所以“亚伦”代表祂的祭司职分;因此,“亚伦的种”表示那些处于对来自属天良善的纯正真理的情感之人。由于这种代表,以下律例被赐予亚伦:

大祭司不可娶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或是被污为妓的女人,只可娶自己百姓中的处女为妻,以免他在自己的百姓中亵渎他的种;我耶和华叫他成圣。(利未记21:14, 15)

由于在圣言中,“(男)人和妻子”在灵义上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而思维属于理解,情感属于意愿,所以“(男)人和妻子”也表示真理的思维和对良善的情感,以及真理和良善。由此清楚可知,“寡妇”、“被休的妇人”、“被污的女人”和“妓(女)”表示什么;“寡妇”表示没有真理的良善,因为被真理,也就是男人抛弃了;“被休的妇人”表示被真理弃绝的良善,因而表示不一致的良善;“被污为妓的女人”表示被虚假玷污的良善,这良善不再是良善,而是邪恶。由于这些女人的这种含义,大祭司被禁止娶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为妻,因为他代表祭司职分方面的主,而祭司职分表示神性良善。由于“处女”表示对纯正真理的意愿或情感,纯正真理与神性良善构成一体,并和谐一致,这两者在天堂和教会都是结合在一起的,它们的结合被称为天堂的婚姻,所以经上要求大祭司要娶处女为妻。由于教义的真理从该婚姻出生,而教义的虚假则从诸如“寡妇”、“被休的妇人”和“被污为妓的女人”所表示的那些人中间的婚姻出生,所以经上说“以免他在自己的百姓中亵渎他的种”,“种”表示教义的纯正真理,因而也表示源于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纯正真理的教义,“自己的百姓”表示那些属于有取自圣言的纯正真理的教义在其中的教会之人。由于这是天堂婚姻,即主与教会的婚姻的代表,所以经上说:“我耶和华叫他成圣。”

由于大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他的“种”表示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与纯正的教义真理是一样的,所以它也被制定为一条律例:

不属亚伦之种的人,就是外人,不得近前来,在耶和华面前烧香。(民数记16:40)

“人,外人”表示教义的虚假,“烧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属灵良善本质上是纯正真理;“大祭司的种”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神性真理;因此,律法规定,不属亚伦之种的外人不可在会幕内耶和华的面前烧香。

当知道圣言提到的其他人也代表天堂和教会的什么特征时,也就知道“他们的种”表示什么了,如在以下经文中,挪亚、以法莲和迦勒的种。论到挪亚:

我要与你们和你们以后的种坚立我的约。(创世记9:9)

以色列论到以法莲说:

他的种要充满大地。(创世记48:19)

耶和华论到迦勒说:

他的种必得那地为业。(民数记14:24)

《属天的奥秘》解释了“挪亚”和“以法莲”代表并表示什么。“迦勒”代表那些要被引入教会的人;因此,他们的“种”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

“田地的种”和“人的种”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田”和“人”一样表示教会;因此,“种”,以及“撒种”这些词在一些经文中用于地上的人,就像它们用于田地一样;如在以下经文中。耶利米书:

我栽你是上等的葡萄树,是真理的种子;你怎么向我变为外邦葡萄树的枝子呢!(耶利米书2:21)

诗篇:

我要从地上灭绝他们的果子,从人子中灭绝他们的种。(诗篇21:10)

何西阿书:

我必为自己将以色列种在这地。(何西阿书2:23)

撒迦利亚书:

我要把犹大和约瑟播种在万民之中,他们必在远方记得我。(撒迦利亚书10:9)

以西结书:

我要转向你们,使你们得以耕作撒种;我必使以色列全家,它的整个的人数在你上面增多。(以西结书36:9, 10)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马太福音:

所撒的种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不过,没有必要在此说明,田地的种与人的种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我们已经在此解释了女人的种的含义,并从圣言证实了它。

768e.“种”因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教义的虚假和地狱的虚假。如以赛亚书:

你们这些巫婆的儿子,奸夫之种,行淫的,都近前到这里来吧。你们向谁戏笑?向谁张大嘴巴,伸长舌头呢?你们岂不是叛逆的儿女,虚谎之种吗?(以赛亚书57:3, 4)

“巫婆的儿子,奸夫之种”表示当圣言被歪曲和玷污时,来自圣言的虚假,“巫婆的儿子”表示来自被歪曲的圣言的虚假,“奸夫之种”表示来自被玷污的圣言的虚假。当圣言的真理被败坏时,就说圣言被歪曲了,当圣言的良善被败坏时,以及当真理被用于自我之爱时,就说圣言被玷污了。“叛逆的儿女,虚谎之种”表示从这些在先的虚假中流出的虚假,“戏笑”表示以被歪曲的事物为乐,“张大嘴巴”表示以由此而来的思维为乐,“伸长舌头”表示以教导和传播这些虚假为乐。

以赛亚书:

祸哉,犯罪的民族,罪孽深重的人民,行恶者的种子,败坏的儿子;他们离弃耶和华,挑衅以色列的圣者,转身向后使自己疏远。(以赛亚书1:4)

“犯罪的民族”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罪孽深重的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为在圣言中,“民族”论及邪恶,“人民”论及虚假(参看AE 175, 331, 625节)。“行恶者的种子”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人的虚假,“败坏的儿子”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这邪恶的虚假之人的虚假。“儿子”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724节)。“他们离弃耶和华,挑衅以色列的圣者”表示他们弃绝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以色列的圣者”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转身向后使自己疏远”表示他们完全背离良善和真理,走向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在灵界,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转身向后背离主(参看《天堂与地狱》,123节)。又:

你不得与他们在坟墓中联合,因为你毁坏你的地,杀戮你的民;恶人的种永不提名。(以赛亚书14:20)

这些话论及路西弗,他是指巴比伦。永不提名的“恶人的种”表示来自地狱的可怕的邪恶之虚假。前面解释了其余的话(可参看 AE 589, 659e, 697节)。

摩西五经:

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的,必死,那地的百姓要用石头打死他。我也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他百姓中间剪除,因为他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利未记20:2–3; 18:21)

“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表示通过用于肮脏的身体之爱,如凶杀、仇恨、报复、通奸等等,导致接受的是地狱的虚假,而不是神性事物而摧毁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会教义的真理;“交给摩洛的种”表示这些虚假。摩洛是亚扪人的神(列王纪上11:7);他被立在叫陀斐特的欣嫩子谷,他们在那里用火烧自己的儿女(列王纪下23:10);这火就表示前面提到的爱;由于“交给摩洛的种”表示这种地狱虚假,用石头打死是对伤害、摧毁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的死亡惩罚,所以经上说:“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的人必死,那地的百姓要用石头打死他。” 用石头打死是对伤害或摧毁真理的惩罚(可参看AE 655节)。“我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他百姓中间剪除,因为他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表示这种虚假对圣言和教会的一切良善都具有毁灭性,“圣所”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圣名”表示它的一切品质。从所引用的经文可以明显看出,“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和来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之真理;而在坏的意义上,它表示地狱的虚假,也就是这真理的对立面。


诠释启示录 #619

619a.“但在你口

619a.“但在你口中要甜如蜜”表示外层快乐。这从“口”和“甜如蜜”的含义清楚可知:“口”是指外层之物,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小书卷,把它吃光;“小书卷”表示圣言,“把它吃光”表示感知和探究;因此,首先接受的“口”表示圣言的外在;“甜如蜜”是指属世良善的快乐。圣言的外在“甜如蜜”,也就是说,这样令人快乐,是因为圣言的外在具有这种性质,它能用于任何爱和由此衍生的任何原则;这些能被它确认。圣言的外在,也就是圣言的字义,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其中的许多东西是根据呈现给属世人的表象来写的;若不从内在来理解,许多表象就是谬误,就像感官的谬误一样。因此,那些喜欢为身体和世界生活的人就通过这些表象利用圣言的外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信仰的虚假。

雅各的子孙尤其是这种情况,他们将圣言的一切都用于自己,并从字义来坚持他们优先于其他人被拣选,因此是一个神圣民族的信仰,还将这种信仰保持到今天;他们相信,他们的耶路撒冷,那里的圣殿,约柜、祭坛和祭物,以及其它无数事物,本身就是神圣的;他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所有这些事物的神圣都只在于这一事实:它们代表从主发出的神性事物,这些神性事物被称为属天和属灵的,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认为这些本身是神圣的,而不是因它们所代表的神性事物而神圣,就会通过把圣言用于自己和自己的爱而歪曲和玷污它。他们对弥赛亚的信仰也一样,这信仰是:祂将是世界的王,会把他们抬到全世界所有民族和人民之上;更不用提他们单从圣言的字义所搜集的其它东西了,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在口中甜如蜜。这就是为何圣言灵义中的事物是令人不快乐的,因为真理本身在这灵义里面,它们与表象不符,如:犹太民族本身并不神圣,而是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更坏,因此它不是被拣选的;耶路撒冷城只表示主的教会,以及关于祂、关于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教义;圣殿、约柜、祭坛和祭物代表主和从祂发出的圣物,它们唯因这个原因而神圣。这些就是从内在储存在圣言字义中,也就是在它的内在或属灵意义中的真理;他们否认这些真理,因为如前所述,他们歪曲和玷污了字义上的圣言;因此,这些事物令他们不快,就像在肚子里发苦的食物一样。

经上说,小书卷在“口中甜如蜜”,是因为“蜜”表示属世良善的快乐;“蜜”表示这种快乐,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有话对先知说,你要开口吃我所赐给你的。我观看,见有一只手向我伸出来;看哪,手中有一书卷;他将书卷在我面前展开的时候,前面后面都写着字,其上所写的是哀号、叹息、悲痛。然后他对我说,人子啊,要吃这书卷,好去对以色列家讲说。他又对我说,将我所赐给你的这书卷吃进你肚子,使它充满你的腹中;我吃它的时候,口中觉得其甜如蜜。他说,你往以色列家那里去,将我的话对他们讲说。(以西结书2:8–10; 3:1–4)

这些话涉及与启示录中的事物完全相似的事物。给先知以西结的吩咐,即“吃书卷”,与给约翰的吩咐,即“吃小书卷”,涉及同样的事物,也就是说,探究迄今为止,那些属教会的人是如何接受、感知和占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由于先知以西结和约翰代表真理的教义和圣言,所以探究是在他们身上进行的。探究通过吃书卷来进行,因为“吃”表示感知,因而采用,如前所示;当确定探究迄今为止,人们感知圣言的方式时,有话对先知以西结说,他要“往以色列家那里去,将神的话对他们讲说”,也有话对先知约翰说,他“必须说预言”,也就是说,仍要在教会教导圣言;这是因为书卷在他口中感觉甜如蜜,也就是说,字义上的圣言仍是令人快乐的,但只因为这层意义能用于任何虚假原则和任何邪恶的爱,因而有助于确认与属灵生活的快乐分离的属世生活的快乐;当这些快乐被分离时,它们就变成纯粹对身体和世界的爱之快乐了,来自谬误的虚假原则由此产生。

以赛亚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祂起名叫神与我们同在。祂必吃奶油与蜂蜜,好叫祂晓得弃恶择善。(以赛亚书7:14, 15)

这些话论及主,马太福音(1:23)证明了这一点。谁都能看出,“奶油与蜂蜜”不是指奶油与蜂蜜,而是指它们所对应的某种神性事物,因为经上补充说“好叫祂晓得弃恶择善”,这不是通过吃奶油与蜂蜜知道的;相反,“奶油”表示属灵良善的快乐,“蜂蜜”表示属世良善的快乐;因此,这两者表示主的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因而表示祂的内层和外层人身。所表示的是主的人身,这一点可从经上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明显看出来;它是神性,这一点从“给祂起名叫神与我们同在”明显看出来,“起名”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在此表示神性的品质,因为祂要被称为“神与我们同在”。

在以下同一章的话中,“奶油与蜂蜜”也表示属灵和属世的良善的快乐:

凡在这地上所剩的人都要吃奶油与蜂蜜。(以赛亚书7:22)

“所剩的人”表示那些从内在和外在都从主而为良善,因而以真理接受从主发出的良善之人;“奶油与蜂蜜”表示由此而来的内在人或属灵人,以及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祝福。

约伯记:

他必吸饮虺蛇的毒液;毒蛇的舌头必杀他。他必不见溪流,就是流奶与蜜之河。(约伯记20:16, 17)

这些话论及那些谈起神、邻舍、天堂和教会来说得又好又流利,然而又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思考的伪善者;由于他们虽心怀地狱之物,却又通过这些手段狡猾地设法迷惑其他人的心智,所以经上说:“他必吸饮虺蛇的毒液;毒蛇的舌头必杀他。”“他必不见溪流,就是流奶与蜜之河”表示这些人不以属世良善或属灵良善为快乐,“溪流”表示属于聪明的事物,“流奶与蜜之河”表示由此而来的属于情感和爱的事物,也就是天上生命的真正快乐。存到永恒的一切生命快乐是属灵良善和真理的快乐,并由此是属世良善和真理的快乐;而虚伪的快乐是与属灵快乐分离的属世快乐,但在来世,这快乐会转变为可怕的地狱之物。显然,“奶与蜜”在此不是指流奶与蜜,因为世上哪有“流奶与蜜之河”?

“奶与蜜”和“奶油与蜜”具有相同的含义;由于“奶”表示属灵良善的快乐,“蜜”表示属世良善的快乐,那些属于主的教会之人便享有这些快乐,因此表示教会的迦南地被称为流奶与蜜之地(出埃及记3:8, 17; 利未记20:24; 民数记13:27; 14:8; 申命记6:3; 11:9; 26:9, 15; 27:3; 31:20; 约书亚记5:6; 耶利米书11:5; 32:22; 以西结书20:6)。前面(AE 29, 304b,g, 431b节)已经说明,在圣言中,“迦南地”表示教会;教会只在那些处于属灵良善,同时处于属世良善的人中间;主在这些人里面形成教会;因为教会在人里面,不在他外面,因此不在那些不拥有这些良善的人中间;“奶与蜜”表示这些良善及其快乐。

619b.那时,迦南地也有大量蜂蜜,因为那时,主的教会在那里,这可从撒母耳记上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他们进入森林,那里地面上有蜜,有蜜的溪流,约拿单因尝了蜜,眼睛就开了。(撒母耳记上14:25–27, 29)

“约拿单因尝了蜜,眼睛就开了”,是因为“蜜”对应于属世良善及其快乐,这良善赋予聪明和光照,约拿单由此知道他已经作了恶;如我们在以赛亚书读到:“祂必吃奶油与蜂蜜,好叫祂晓得弃恶择善。”事实上,那时,对应关系显现了它们的外在结果,因为以色列教会的一切事物都由对应构成,或凭对应存在,以此代表并表示属天和属灵事物。

在以下经文中,“油和蜜”与“奶油和蜜”具有相同的含义。摩西五经:

祂使他乘驾地的高处,使他得吃田间的出产;又使他从磐石中咂蜜,从火石中吸油。(申命记32:13)

这些话出现在摩西之歌中,其中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开始,后来它的发展,以及最后它的结束。这些话描述的是那些构成古教会的人,而不是那些构成以色列教会的人,因为后者自始至终都是邪恶的,这可从他们在埃及,后来在旷野的列祖明显看出来。但主使之“乘驾地的高处,得吃田间的出产”的,是古教会,古教会之人由“他们的列祖”来表示。“使他从磐石中咂蜜,从火石中吸油”表示属世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及其快乐通过真理被赐给这些人,他们从这些真理获得自己的聪明,并照之生活;“蜜”表示属世之爱的快乐,“油”表示属灵之爱的快乐,“磐石”和“火石”表示来自主的真理。“油”表示爱与仁之良善(可参看AE 375节);“磐石”和“火石”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可参看AE 411, 443a节)

诗篇:

我必拿小麦的脂肪给他们吃,又拿从磐石出的蜂蜜叫他们饱足。(诗篇81:16)

“小麦的脂肪”表示属灵良善的快乐,“从磐石出的蜂蜜”表示通过来自主的真理而来的属世良善的快乐,如前所述。要知道,属世良善不是良善,除非也有属灵良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通过属灵人或属灵心智流入属世人或属世心智的;属世人或属世心智接受属灵人或属灵心智的良善到何等程度,人就接受良善到何等程度。若要构成良善,或说有良善,就必须有这两者,或双方;因此,与属灵良善分离的属世良善本身是邪恶,尽管它仍被人感觉为良善。由于必须有这两者,所以已经引用的经文和还要引用的经文提到“奶油与蜜”、“奶与蜜”、“脂肪与蜜”,以及“油与蜜”;“奶油”、“奶”和“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及其快乐,“蜜”表示属世之爱的良善及其快乐。

以西结书:

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裳是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你吃的是细面、蜂蜜并油;你由此极其美貌,发达到一个王国。但你把我赐给你的食物,就是我给你吃的细面、油和蜂蜜,都摆在偶像面前作安息之气。(以西结书16:13, 19)

这些话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先是古教会,后来是以色列教会。论到古教会,经上说“她有金银的妆饰”,这表示古教会的人所拥有的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细麻衣、丝绸和刺绣的衣服”表示属天、属灵和属世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细麻衣”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丝绸”表示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刺绣的衣服”表示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真理,这真理被称为知识或科学真理。“她吃的是细面、蜂蜜并油”表示对属世和属灵的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采用,“吃”表示采用,“细面”表示真理,“蜂蜜”表示属世良善,“油”表示属灵良善,他们通过照前面提到的真理生活而采用这些良善。“她极其美貌,发达到一个王国”表示变得聪明和智慧,以至于构成一个教会,“美貌”表示聪明和智慧,“王国”表示教会。但论到以色列教会,这个教会只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该教会的人由此是偶像崇拜者,经上说“他们把细面、蜂蜜和油,都摆在男像或偶像面前作安息之气”,也就是说,他们将教会的真理和良善都扭曲成虚假和邪恶,由此亵渎它们。

同一先知书:

犹大和以色列地是你的客商,用米匿和彭尼格(pannag)的小麦,蜜、油、乳香与你交易。(以西结书27:17)

这些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因此,“推罗”也表示属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本身的知识或认知;“油和蜜”与前面的具有相同的含义。至于此处“犹大和以色列地”、“米匿和彭尼格的小麦”、“乳香”、“推罗的交易”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433c节)。

摩西五经:

有水溪,有泉源,有从谷中和山上流出的深渊之地;有小麦、大麦、葡萄树、无花果树、石榴树、橄榄树、油和蜜之地。(申命记8:7, 8)

这些话论及迦南地,迦南地表示处于属天、属灵、属世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教会;不过,前面(AE 374c, 403b节)解释了这节经文的内容,那里说明,此处的“油和蜜”表示内在人或属灵人和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爱之良善。

诗篇:

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比金子、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比蜂房滴下的还甜。(诗篇19:9, 10)

又:

我没有偏离你的典章,因为你教导了我。你的话语在我的上颚多么甜美,在我的口中比蜜更甜。(诗篇119:102, 103)

“耶和华的典章”表示敬拜的良善和真理;故经上说“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公义”表示生活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敬拜。由于“金子”和“精金”也表示良善,所以经上说它们“比金子、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金子”表示属天良善,“精金”表示属灵良善,而“可羡慕”表示属于情感和爱之物。由于影响一个人的良善是令人快乐的,所以经上说它们“比蜜、比蜂房滴下的还甜”、“耶和华的话语在上颚多么甜美,在口中比蜜更甜”,“甜”表示令人快乐之物,“蜜”表示属世良善,“蜂房滴下的”表示属世真理。由于“蜜”表示属世良善,“口”表示外在之物,所以经上说“在我的口中比蜜更甜”;如在启示录,小书卷在口中甜如蜜。

路加福音:

耶稣对以为自己看见了一个灵的门徒说,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因为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然后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这里有什么吃的没有?他们给了祂一片烤鱼和一块蜜房。祂接过来,在他们面前吃了。(路加福音24:39, 41–43)

从根据灵义来看待的这一系列话明显可知,“蜜房”和“蜜”表示属世良善,因为主向门徒揭示,祂已经荣耀了祂的整个人身,或使它变成神性,甚至直到它的属世和感官层;这一点由他们所看、所摸的“手和脚”、“肉和骨”来表示,“手和脚”表示人的终端,被称为属世层,“肉”表示它的良善,“骨”表示它的真理。因为人体里面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属灵事物,“肉”对应于属世人的良善,“骨”对应于属世人的真理。关于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天堂与地狱》(87–102节)。主也通过在门徒面前吃烤鱼和蜜房证明了这一点;“烤鱼”表示属世和感官人的良善之真理,“蜜房”表示属世和感官人的真理之良善。因此,主通过让他们感受祂来说明和证明,祂的整个人身,甚至直到它的终端,都得了荣耀,也就是变成神性;祂也通过吃说明了这一点,因为祂在他们面前吃了一片烤鱼和一块蜜房。

619c.由于“蜜”表示属世人的良善,所以:

施洗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他的食物是蝗虫和野蜜。(马太福音3:4; 马可福音1:6)

施洗约翰与以利亚所代表的相同;因此,经上还说“以利亚要来”,他是指约翰。以利亚代表圣言方面的主,或来自主的圣言;约翰具有同样的代表;由于圣言教导,弥赛亚或主即将到来,所以约翰先被差来传讲主的降临,正如圣言所预言的。由于约翰代表圣言,所以属世的圣言终端由约翰、他的衣服、食物,即他的骆驼毛衣服、束腰皮带来代表;“骆驼毛”表示属世人的终端,就是诸如圣言的外层事物的那种,“束腰的皮带”表示它们与属灵的圣言内层事物的结合和联系。“蝗虫和野蜜”具有相同的含义,“蝗虫”表示属世人的真理,“野蜜”表示属世人的良善。无论你说属世人的真理和良善,还是说属世的真理和良善,就是诸如圣言在其被称为字义或属世意义上的样子,都是一样的,因为这就是约翰以他的衣服和食物所代表的。

任何酵与蜜之所以不可当作火祭献给耶和华(利未记2:11),是因为“酵”表示属世人的虚假,“蜜”表示属世人的良善的快乐,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属世人的邪恶的快乐;当它与诸如表示内层神圣的事物的那类事物混杂时,这也像酵,因为属世快乐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那里获得自己的一切;由于以色列民族比其他民族都更处于这些快乐,所以他们被禁止在祭祀中使用蜂蜜。关于“蜂蜜”的含义,即它表示属世人的良善的快乐,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650, 6857, 8056, 10137, 10530节)。

经上记载:参孙撕裂少壮狮子,从非利士民族中娶了一位妻子后,在狮子的尸体中发现一群蜂子和蜜(士师记14:8),这表示对非利士民族所代表的与仁分离之信的驱散;正因如此,非利士人被称为“未受割礼的”,这个词表示他们没有属灵之爱和仁,只处于属世之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种信摧毁仁之良善,故由想把参孙撕碎的少壮狮子来代表;但参孙是一个拿细耳人,他的拿细耳身份代表其终端属世层方面的主,所以他撕裂狮子,后来在狮子的尸体中发现了“一群蜂子和蜜”,这表示当这种信被驱散时,仁之良善就取而代之。士师记所记载的关于参孙的其余行为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圣言所写的东西无不代表并表示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这些只有通过对应学或对应知识,因而凭圣言的灵义才能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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