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68

768a.“去与她其

768a.“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表示源于邪恶的生活、要攻击该教会的教义真理的一种坚定或热切的努力。这从“去”、“争战”和“她的种”的含义清楚可知:“去”是指源于邪恶生活的一种坚定或热切努力(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争战”是指攻击,并渴望摧毁(对此,参看AE 573, 734节);“她的种”是指教会的教义真理(对此,我们也稍后会提到)。经上说“她其余的种”,是因为它表示那些处于这些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个教会的真理,他们自以为能攻击并摧毁这些真理。“去”在此表示源于邪恶生活的一种坚定或热切努力,因为“去”在灵义上表示生活,故在圣言中,经上用到“与主同去”、“与主同行”、“跟从祂”这些表述,它们表示从主生活;但当“去”论及龙时,龙的生活是一种邪恶的生活,它表示出于这种生活作出一种努力;这种努力是源于“龙的怒”所表示的仇恨(参看AE 754, 758节)的一种努力,故所表示的是一种坚定或热切的努力,因为出于仇恨作出努力的人作出的是一种坚定或热切的努力。

由于“龙”所指的那些人的仇恨是对那些处于作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的教义真理之人的仇恨,所以它是对这些人所拥有的教义真理的仇恨。因为那些爱任何人,以及那些对任何人都怀有仇恨的人实际上是爱或恨有他们所爱或所恨的那些事物在里面的那个人,这些事物就是他们里面的教义真理,因此“她其余的种”表示教义真理。这清楚表明,在圣言的灵义中,所关注的不是人,而是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如此处关注的就是在人里面的事物。这一点可以这样来说明,在圣言中,经上说人必须爱邻如己,但在灵义上,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要爱邻舍这个人,而是说,要爱那些来自主、在这个人里面的事物;实际上,一个人被爱,不是因为他是一个人(a person or a man),而是因为他的品性,或说他本来的样子;因此,一个人被爱是因为他的品质;“邻舍”是指这种品质;那必须被爱的,正是属灵的邻舍,或灵义上的邻舍。对那些属于主的教会之人来说,这种品质或邻舍就是从主发出的一切,这一切总体上是指一切良善,无论属灵的,还是道德的和文明的;因此,那些处于这些良善的人热爱那些也处于这些良善的人;因此,这就是爱邻如己。

768b.由此可见,她的种,就是表示教会的妇人“其余的种”,表示那些处于该教会的教义真理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也就是真正的灵义上,表示该教会的教义真理。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也一样,如以下经文。摩西五经:

我要把敌意放在你和女人,你的种和女人的种之间;祂要踹你的头,你要伤祂的脚跟。(创世记3:15)

这段经文是关于主的预言。“蛇”在此表示人的感官层,就是人的自我所居之处,这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女人”表示属灵教会,或处于神性真理的教会。由于人的感官层已经被摧毁,当教会之人变得属灵时,他就从感官层中被提升出来,所以经上说:“你和女人之间必有敌意。”“蛇的种”表示来自邪恶的一切虚假,“女人的种”表示来自良善的一切真理,在最高层级上表示神性真理;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主,主凭神性真理摧毁来自邪恶的虚假,所以经上说“祂要踹你的头”,“祂”是指主,“头”表示来自邪恶的一切虚假。“你要伤祂的脚跟”表示感官层仍会伤害在其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字义上的圣言;“脚跟”表示这终端和字义。真理的终端和字义已经,并且仍会受到感官层的伤害,这一点仅从这一个例子就能明显看出来,即:天主教徒认为此处的“女人”是指马利亚和对她的崇拜;因此,在他们的圣经中念的不是“祂”,而是“它”和“她”。在上千处和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这些话论及主和来自祂的新教会。“看哪,日子将到”表示祂的降临;“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表示改造那些将属于新教会的人,“以色列家”表示属灵教会,“犹大家”表示属天教会;由于改造是通过属灵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属世真理实现的,所以经上说“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人的种”表示属灵真理,人从属灵真理中获得聪明,“牲畜的种”表示属世真理,人从属世真理中获得知识(科学),以及照之的生活,这两者都来自对良善的情感。“人”表示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可参看AE 280节);“牲畜”表示属世情感(AE 650节);因此,“人的种和牲畜的种”表示这些情感的真理。玛拉基书:

没有一个有灵的人这样做;有一个寻求神之种的人吗?(玛拉基书2:15)

“有一个寻求神之种的人吗”表示没有人寻求神性真理;显然,“神之种”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因此,“从神生的”表示那些被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的人。

以赛亚书:

耶和华定意要压伤祂,使祂虚弱;你若使祂的灵魂为赎愆祭,祂必看见种子,延长日子,耶和华的旨意必在祂手中亨通。(以赛亚书53:10)

这些话论及主,整个这一章都在论述祂所受的试探,祂通过这些试探征服地狱。“耶和华定意要压伤祂,使祂虚弱”描述了祂所受的试探日益严重;“你若使祂的灵魂为赎愆祭”表示最严重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使祂的灵魂为赎愆祭”表示最后的试探,祂通过这最后的试探完全征服地狱,完全荣耀祂的人身,救赎通过祂的人身而来。“祂必看见种子”表示后来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对所有从祂接受神性真理之人的拯救;“延长日子”表示这将持续到永远;“延长”当论及主时,表示持续到永远,“日子”表示光的状态,也就是所有人通过神性真理所获得的光照的状态;“耶和华的旨意必在祂手中亨通”表示这来自祂的神性,为拯救人类。

同一先知书:

不要害怕,因我与你同在;我必领你的种从东方来,又从西方招聚你;我要对北方说,交出来;对南方说,不可扣留;要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以赛亚书43:5, 6)

人们以为这些话是指将以色人带回迦南地;然而,这不是此处的意思;此处的意思是主拯救所有从祂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新教会由他们构成;这就是“祂的种必从东方来,又从西方被招聚,北方必交出来,南方不可扣留”所表示的。因此,这些话随之而来,即:“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众子”表示那些处于教会真理的人,“众女”表示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不过,前面解释了这些话(可参看AE 422b, 724d节)。

又:

你要向右手边和左手边突破,你的种必得列族为业,使荒凉的城邑有人居住。(以赛亚书54:3)

这话论及从主建在外邦人中间的教会,该教会在此由本应有许多儿子的“不怀孕、不生养的妇人”(以赛亚书54:1)来表示。“你的种必得列族为业”表示将赐予外邦人的神性真理;“向右手边和左手边突破”表示延伸和增多;“右手”表示在光中的真理,“左手”表示在阴影中的真理,因为在灵界,那些处于真理的清晰之光的人所在的南方在右手边,而那些处于真理的模糊之光的人所在的北方在左手边。“使荒凉的城邑有人居住”表示他们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在此之前,这些真理已经被摧毁了;“城邑”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有人居住”表示照真理生活,“荒凉的城邑”表示以前被摧毁,也就是在犹太民族中间被摧毁的这些真理。

又:

他们的种必在列族中被认识,他们的后代在众民中间也是如此;凡看见他们的必承认他们是耶和华所赐福的种。(以赛亚书61:9)

这些话也论及主将要建立的教会。“必在列族中被认识的种”表示将被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接受的神性真理;“在众民中间的后代”表示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凡看见他们的必承认他们是种”表示光照,即他们所接受的是真正的真理;“耶和华所赐福”表示它来自主。这就是这些话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的含义,但从严格意义上说,所指的是那些将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

又:

他们都是蒙耶和华赐福的种,他们的后代跟他们一样。(以赛亚书65:23)

这话也论及来自主的教会;“蒙耶和华赐福的种”表示那些将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他们的后代”表示那些照这神性真理生活的人;但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也就是真正的灵义上,“种”表示神性真理,“后代”表示照之的生活,如刚才所示。“后代”表示那些照神性真理生活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因为在原文,译为“后代”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出来,或发出的词,从被接受的神性真理出来或发出的,是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

又:

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站立,你们的种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站立。(以赛亚书66:22)

这些话也论及主和祂对信徒的拯救;“新天新地”表示来自祂的新教会;“新天”表示内在教会,“新地”表示外在教会;“你们的种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站立”表示神性真理及其品质必持续下去,“种”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名字”表示它的品质。“名”表示一个事物、一个状态的品质(可参看AE 148节)。

诗篇:

你奠定大地,诸天是你手的工作;它们都要消亡,你却站立;它们都要像外衣一样渐渐旧了,你要将它们如里衣更换,它们就都改变了;惟有你仍是一样,你的年数没有穷尽;你仆人的众子都要居住,他们的种要在你面前坚立。(诗篇102:25–28)

神所形成的“大地”和要消亡的“诸天,祂手的工作”,与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启示录21:1;对此,可参看那个地方)意思一样。由于在灵界,地和诸天的面貌在最后审判之日完全变了,有一个新地和新的诸天将取代先前的,所以经上说:“它们都要像外衣一样渐渐旧了,你要将它们如里衣更换,它们就都改变了。”它们被比作外衣,是因为外衣表示外在真理,就是诸如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所拥有的那种,这天和地不是永久的,因为它们没有处于内在真理。“你却站立”、“惟有你仍是一样,你的年数没有穷尽”表示必从主存到永远的神性真理的状态;“神的年数”表示神性真理的状态。“你仆人的众子都要居住,他们的种要在你面前坚立”表示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的天使和世人必有永生,教义的真理必在他们身上存到永远;“神的仆人的众子”表示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的天使和世人,“他们的种”表示教义的真理。

又:

侍奉主的种必被数点归祂,传与世代。(诗篇22:30)

这话也论及主;“侍奉主的种”表示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的人;“它被数点归主,传与世代”表示他们必是祂的,直到永远;“被数点”表示按次序被安排和处理,在此表示被数算或添加,从而成为祂的。

768c.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经上都提到“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种”,以及“以色列的种”,在文字的历史意义上,这种是指他们的后代;但在灵义上,却是指神性真理和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因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以色列在灵义上表示主,这可从圣言中提到他们的经文清楚看出来;例如,在那里,经上说:

他们将从东从西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这句话的意思是来自主的属天良善的享受。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由于他们在内义上表示主,所以“他们的种”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因而也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如在以下经文中。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种,直到永远;我也要使你的种如同地上的尘土。(创世记13:15, 16)

创世记:

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你的种将要如此。(创世记15:5)

又:

所有的民族都必因你的种得福。(创世记22:18)

对以撒说:

我要将这一切的地都赐给你和你的种;我必使你的种增多,如同天上的星;并且地上所有民族都必因你的种蒙福。(创世记26:3–5)

对雅各说:

我要把这地赐给你以后你的种。(创世记35:12)

申命记:

赐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并他们以后他们的种的地。(申命记1:8)

又:

你的列祖,就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种。(申命记4:37; 10:15; 11:9)

由于如前所述,“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表示主,“亚伯拉罕”表示教会的属天神性方面的主,“以撒”表示教会的属灵神性方面的主,“雅各”表示教会的属世神性方面的主,所以他们的“种”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亚伯拉罕的种”表示属天的神性真理,“以撒的种”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雅各的种”表示属世的神性真理;因此,所指的也是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但主将要赐给他们的“地”表示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教会;由此可知,“所有民族都必因他们的种蒙福”表示什么;因为他们不可能因他们的后代,即犹太和以色列民族蒙福,而是要因主,并从主因接受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而蒙福。

“亚伯拉罕的种”不是指犹太人,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犹太人回答,我们是亚伯拉罕的种,从来没有作过任何人的奴仆。耶稣回答,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我的话在你们里面没有位置;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约翰福音8:33, 34, 37, 44)

由此明显可知,“亚伯拉罕的种”不是指犹太人,相反,“亚伯拉罕”表示主,“亚伯拉罕的种”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我的话在你们里面没有位置。”主说“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表示祂知道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圣言在他们中间;“你们却想要杀我”表示但他们却弃绝主;“因为我的话在你们里面没有位置”表示他们并未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他里面没有真理”表示他们里面只有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后来经上说“他说谎是出于自己说的”;“谎”表示被玷污的神性真理或圣言。主说“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还因为“犹大”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AE 119, 433a节)。

诗篇:

祂必使他们倒在旷野,使他们的种倒在列族之中,把他们分散在各地。(诗篇106:26, 27)

“使他们的种倒在列族之中,把他们分散在各地”表示神性真理将通过邪恶和虚假而在他们中间灭亡。在这些经文中,“以色列的种”具有相同的含义:

惟你以色列我的仆人,雅各我所拣选的,我朋友亚伯拉罕的种,我从地极所抓来的。(以赛亚书41:8, 9)

以赛亚书: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以色列和雅各的种,将我的福浇灌他们的后裔。(以赛亚书44:3)

同一先知书:

以色列的种都必因耶和华得称为义,并要夸耀。(以赛亚书45:25)

耶利米书:

那把以色列家的种从北方之地、从我赶他们到的各地带回来,叫他们住在自己土地上的耶和华。(耶利米书23:8)

在至高意义上,“以色列”表示教会的内在方面的主;因此,“他的种”也表示在那些属于“以色列”所表示的教会之人中间的神性真理。“以色列”表示在那些内在是属世的,其中拥有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之人中间的教会。因此,“以色列”表示属灵-属世的教会。

768d.由于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王权方面的主,主的王权表示教会中的神性真理,所以他的“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的人,他们被称为“王的儿子”和“天国之子”;它也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如在以下经文中,耶利米书:

正如天上的万象不能数算,海边的尘沙不能斗量,我必照样使大卫的种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增多。(耶利米书33:22)

诗篇:

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种,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代代。我要使他的种存到永远,使他的宝座如诸天的日子。祂的种必存到永远,祂的宝座在我面前如日头。(诗篇89:3, 4, 29, 36)

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王权,也就是主的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可参看AE 205节);因此,“他的种”表示在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的人中间的神性真理;因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或圣言的真理都来自良善;“大卫的种”因表示这些人,故在抽象意义上表示圣言的真理,或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谁都能看出,“大卫的种”不是指他的后代,因为经上说“他的种必像天上的万象和海边的尘沙那样增多”、“它必被建立,并存到永远”,以及“他的宝座必被建立,直到代代”、“如诸天的日子”、“如日头”,这些话根本不能论及大卫的种,也就是他的后代和宝座,因为现在他的种在哪里呢?宝座在哪里找得到呢?但当明白大卫表示主,“他的宝座”表示天堂和教会,“他的种”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真理时,这一切事物就都和谐一致了。

耶利米书:

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以及天和地的定例,就会弃绝雅各和我仆人大卫的种,不使他的种治理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种;我必使他们被掳的人归回,也必怜悯他们。(耶利米书33:25, 26)

同一先知书:

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的耶和华说。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消失,以色列的种也就会在我面前永远不再成为一个民族。(耶利米书31:35, 36)

在这些经文中,“雅各和大卫的种”,以及“以色列的种”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但“雅各的种”表示那些处于属世的神性真理的人,“大卫”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的神性真理的人,“以色列”表示那些处于属灵-属世的神性真理的人,属灵-属世的神性真理介于属世的神性真理和属灵的神性真理之间。因为神性真理有各个层级,就像三层天堂的天使和教会对它的接受有各个层级一样。“白昼和黑夜的约,以及天和地的定例”表示主与天上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并地上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的结合,“约”表示结合,“定例”表示结合的律法,也就是秩序的律法,秩序的律法就是神性真理;而“白昼”表示诸如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真理之光;“黑夜”表示诸如地上的世人所拥有的那种真理之光,以及诸如那些在天上和地上,并在显为月亮的主底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真理之光;故经上补充说:“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的。”但此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种”表示在各个层级上,所有属于主的教会之人;论到这些人,以及雅各和大卫的种,可以说,如果他们不承认主,也不从祂那里接受神性真理,那么主不会统治他们。

又:

他种中再无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犹大。(耶利米书22:30)

这话论及犹大王哥尼雅,他在那里被称为受鄙视、毫无价值的偶像,论到他,经上说:

他和他的种必被夺走,并丢在地上。(耶利米书22:28)

这个王与撒但有相同的含义,“他的种”表示地狱的虚假;“他种中再无一人能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犹大”表示这虚假将不在主的教会掌权,主的教会拥有属天的神性真理,“犹大”在此表示属天教会,主在其中作王。

由于“大卫”代表主的王权,所以“亚伦”代表祂的祭司职分;因此,“亚伦的种”表示那些处于对来自属天良善的纯正真理的情感之人。由于这种代表,以下律例被赐予亚伦:

大祭司不可娶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或是被污为妓的女人,只可娶自己百姓中的处女为妻,以免他在自己的百姓中亵渎他的种;我耶和华叫他成圣。(利未记21:14, 15)

由于在圣言中,“(男)人和妻子”在灵义上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而思维属于理解,情感属于意愿,所以“(男)人和妻子”也表示真理的思维和对良善的情感,以及真理和良善。由此清楚可知,“寡妇”、“被休的妇人”、“被污的女人”和“妓(女)”表示什么;“寡妇”表示没有真理的良善,因为被真理,也就是男人抛弃了;“被休的妇人”表示被真理弃绝的良善,因而表示不一致的良善;“被污为妓的女人”表示被虚假玷污的良善,这良善不再是良善,而是邪恶。由于这些女人的这种含义,大祭司被禁止娶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为妻,因为他代表祭司职分方面的主,而祭司职分表示神性良善。由于“处女”表示对纯正真理的意愿或情感,纯正真理与神性良善构成一体,并和谐一致,这两者在天堂和教会都是结合在一起的,它们的结合被称为天堂的婚姻,所以经上要求大祭司要娶处女为妻。由于教义的真理从该婚姻出生,而教义的虚假则从诸如“寡妇”、“被休的妇人”和“被污为妓的女人”所表示的那些人中间的婚姻出生,所以经上说“以免他在自己的百姓中亵渎他的种”,“种”表示教义的纯正真理,因而也表示源于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纯正真理的教义,“自己的百姓”表示那些属于有取自圣言的纯正真理的教义在其中的教会之人。由于这是天堂婚姻,即主与教会的婚姻的代表,所以经上说:“我耶和华叫他成圣。”

由于大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他的“种”表示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与纯正的教义真理是一样的,所以它也被制定为一条律例:

不属亚伦之种的人,就是外人,不得近前来,在耶和华面前烧香。(民数记16:40)

“人,外人”表示教义的虚假,“烧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属灵良善本质上是纯正真理;“大祭司的种”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神性真理;因此,律法规定,不属亚伦之种的外人不可在会幕内耶和华的面前烧香。

当知道圣言提到的其他人也代表天堂和教会的什么特征时,也就知道“他们的种”表示什么了,如在以下经文中,挪亚、以法莲和迦勒的种。论到挪亚:

我要与你们和你们以后的种坚立我的约。(创世记9:9)

以色列论到以法莲说:

他的种要充满大地。(创世记48:19)

耶和华论到迦勒说:

他的种必得那地为业。(民数记14:24)

《属天的奥秘》解释了“挪亚”和“以法莲”代表并表示什么。“迦勒”代表那些要被引入教会的人;因此,他们的“种”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

“田地的种”和“人的种”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田”和“人”一样表示教会;因此,“种”,以及“撒种”这些词在一些经文中用于地上的人,就像它们用于田地一样;如在以下经文中。耶利米书:

我栽你是上等的葡萄树,是真理的种子;你怎么向我变为外邦葡萄树的枝子呢!(耶利米书2:21)

诗篇:

我要从地上灭绝他们的果子,从人子中灭绝他们的种。(诗篇21:10)

何西阿书:

我必为自己将以色列种在这地。(何西阿书2:23)

撒迦利亚书:

我要把犹大和约瑟播种在万民之中,他们必在远方记得我。(撒迦利亚书10:9)

以西结书:

我要转向你们,使你们得以耕作撒种;我必使以色列全家,它的整个的人数在你上面增多。(以西结书36:9, 10)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马太福音:

所撒的种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不过,没有必要在此说明,田地的种与人的种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我们已经在此解释了女人的种的含义,并从圣言证实了它。

768e.“种”因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教义的虚假和地狱的虚假。如以赛亚书:

你们这些巫婆的儿子,奸夫之种,行淫的,都近前到这里来吧。你们向谁戏笑?向谁张大嘴巴,伸长舌头呢?你们岂不是叛逆的儿女,虚谎之种吗?(以赛亚书57:3, 4)

“巫婆的儿子,奸夫之种”表示当圣言被歪曲和玷污时,来自圣言的虚假,“巫婆的儿子”表示来自被歪曲的圣言的虚假,“奸夫之种”表示来自被玷污的圣言的虚假。当圣言的真理被败坏时,就说圣言被歪曲了,当圣言的良善被败坏时,以及当真理被用于自我之爱时,就说圣言被玷污了。“叛逆的儿女,虚谎之种”表示从这些在先的虚假中流出的虚假,“戏笑”表示以被歪曲的事物为乐,“张大嘴巴”表示以由此而来的思维为乐,“伸长舌头”表示以教导和传播这些虚假为乐。

以赛亚书:

祸哉,犯罪的民族,罪孽深重的人民,行恶者的种子,败坏的儿子;他们离弃耶和华,挑衅以色列的圣者,转身向后使自己疏远。(以赛亚书1:4)

“犯罪的民族”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罪孽深重的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为在圣言中,“民族”论及邪恶,“人民”论及虚假(参看AE 175, 331, 625节)。“行恶者的种子”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人的虚假,“败坏的儿子”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这邪恶的虚假之人的虚假。“儿子”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724节)。“他们离弃耶和华,挑衅以色列的圣者”表示他们弃绝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以色列的圣者”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转身向后使自己疏远”表示他们完全背离良善和真理,走向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在灵界,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转身向后背离主(参看《天堂与地狱》,123节)。又:

你不得与他们在坟墓中联合,因为你毁坏你的地,杀戮你的民;恶人的种永不提名。(以赛亚书14:20)

这些话论及路西弗,他是指巴比伦。永不提名的“恶人的种”表示来自地狱的可怕的邪恶之虚假。前面解释了其余的话(可参看 AE 589, 659e, 697节)。

摩西五经:

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的,必死,那地的百姓要用石头打死他。我也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他百姓中间剪除,因为他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利未记20:2–3; 18:21)

“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表示通过用于肮脏的身体之爱,如凶杀、仇恨、报复、通奸等等,导致接受的是地狱的虚假,而不是神性事物而摧毁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会教义的真理;“交给摩洛的种”表示这些虚假。摩洛是亚扪人的神(列王纪上11:7);他被立在叫陀斐特的欣嫩子谷,他们在那里用火烧自己的儿女(列王纪下23:10);这火就表示前面提到的爱;由于“交给摩洛的种”表示这种地狱虚假,用石头打死是对伤害、摧毁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的死亡惩罚,所以经上说:“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的人必死,那地的百姓要用石头打死他。” 用石头打死是对伤害或摧毁真理的惩罚(可参看AE 655节)。“我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他百姓中间剪除,因为他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表示这种虚假对圣言和教会的一切良善都具有毁灭性,“圣所”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圣名”表示它的一切品质。从所引用的经文可以明显看出,“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和来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之真理;而在坏的意义上,它表示地狱的虚假,也就是这真理的对立面。


诠释启示录 #600

600a.“他右脚踏

600a.“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表示属世的字义,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在字义中。这从“脚”、“踏海的右脚和踏地的左脚”的含义清楚可知。“脚”当论及表示圣言方面的主的天使时,是指终端中的神性真理,或属世意义,也就是字义上的圣言(参看AE 65, 69节)。“脚”在一般意义上表示属世事物,因为人从头到脚底都对应于天堂,天堂整体上呈现为一个人;头对应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其天使是属天的;胸往下直到腰对应于中间或第二层天堂,其天使被称为属灵的,脚对应于终端或第一层天堂,其天使是属天-属世和属灵-属世的;脚底对应于世界,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属世的。这清楚表明,为何“脚”表示属世事物(关于这种对应关系,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9–102节)。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在此代表圣言方面的主的天使的“脚”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圣言的字义。“踏海的右脚和踏地的左脚”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右”表示作为真理源头的良善的一切事物,“左”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海和地”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无论外层还是内层,“海”表示外层事物,“地”表示内层事物。由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也与外层事物和内层事物有关,所以这些话表示总体上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天使之所以被看见“踏海踏地”,是因为灵界的外在表象与自然界的事物的表象很相似;例如,灵界和自然界一样有海,陆地,环海和它们之间的陆地(参看AE 275, 342, 538a,c节)。这表明为何“海和地”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

由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提到了“右和左”,有些地方只提到“右”或“左”,所以我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它们各自表示什么,以及两者一起表示什么。这一点可从灵界的方位得知,在那里,南方在右,北方在左,东方在前,西方在后。天使始终面向显为太阳的主,故在他前面的是主的东方,在他后面的是主的西方,他右手边是南方,左手边是北方。正是由于这种面向的方式,“右”表示在光中的真理,“左”表示在荫中的真理;或也可说,“右”表示属灵良善,也就是在光中的真理,“左”表示属灵真理,也就是在荫中的真理;因此,“右”也表示作为真理的源头或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左”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这就是身体和头部的所有右边部位和左边部位的含义;如右眼和左眼,右手和左手,右脚和左脚,等等,每个肢体或部位仍旧保留其特有的含义。从这几句话可知,在新旧约圣言中,“右”和“左”表示什么,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如以下经文。

马太福音:

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好叫你的施舍可以在隐秘中。(马太福音6:3, 4)

这些话表示必须出于良善并为了良善,而不是由于自我和世界,为了表现或被看见而行良善;“施舍”表示一切善行;“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表示必须出于良善本身行善,而不是不与良善一起行善,因为这不是良善。“右手”表示作为真理的源头或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左手”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这些在那些处于爱与仁之良善的人里面行如一体,但在那些在所行的良善中关注自我和世界的人里面却不行如一体;因此,“左手”在此表示知道,并且不与良善一起行动。“好叫你的施舍可以在隐秘中”表示好叫它不是为了表现的缘故。

同一福音书:

王把绵羊安置在祂的右手边,山羊在左手边;祂向那右手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王又要向那左手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33, 34, 41)

人若不知道“绵羊”和“山羊”严格意义上表示什么,可能会以为“绵羊”是指所有善人,“山羊”是指所有恶人;但严格意义上说,“绵羊”表示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由此处于信的人,“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因而表示在教会的末期,所有面临审判的人。因为所有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并因此处于仁与信之良善的人都已经在最后审判之前被提到天堂;而所有未处于仁之良善,并因此未处于信的人,因而所有内在邪恶,同时外在也邪恶的人在最后审判之前都已经被扔进地狱;但那些内在良善,外在却不同样良善的人,以及那些内在邪恶,但外在良善的人都一直留到最后的审判;届时,那些内在良善的人被提到天堂,而那些内在邪恶的人则被扔进地狱(对此,可参看小著《最后的审判》中根据耳闻目睹的事所说的)。由此可见,“山羊”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例如:但以理书(8:5–25)和以西结书(34:17)中的公山羊。这清楚表明,“绵羊”所在的“右手边”表示仁和由此而来的信之良善,“山羊”所在的“左手边”表示与仁分离之信。论到绵羊,经上说他们“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他们所预备的国”,因为在天堂,南方在右边,所有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都在那里;因为在南部,发出的神性本身就具有诸如“那创世以来所预备的国”所表示的那种品质;因此,他们也被称为“蒙我父赐福的”,“父”表示神性良善,天堂的一切事物都来自神性良善。但论到左手边的“山羊”,经上没有说“那创世以来所预备的国”,而是说“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因为恶人为自己预备或制造地狱。他们被称为“被咒诅的人”;在圣言中,“被咒诅的人”表示所有转身离开主的人,因为这些人弃绝教会的仁与信。至于“永火”表示什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在十字架上被钉在主的右手边和左手边的“两个强盗”与“绵羊”和“山羊”具有相同的含义;因此,主对那承认祂的强盗说,他要与祂同在乐园里(马太福音27:38; 马可福音15:27; 路加福音23:39–43)。

约翰福音:

耶稣对正在打鱼的门徒说,你们把网撒在船的右边,就必得着。于是他们撒下网去,竟拉不上来了,因为鱼很多。(约翰福音21:6)

由于在圣言中,“打鱼”表示处于外在或属世良善,处于外在或属世良善之人所受的教导和他们的皈依,那时大多数外邦人就处于这良善,“鱼”表示属世人的事物,“船”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所以“船的右边”表示生活的良善。这清楚表明,主吩咐他们“把网撒在船的右边”表示什么,即表示他们要教导生活的良善。他们得着很多,以至于“网竟拉不上来了,因为鱼很多”表示他们将如此使外邦人皈依教会。谁都能看出,主不会吩咐他们“把网撒在船的右边”,除非“右边”具有意义。

马太福音: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从你身上扔掉。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掉,从你身上扔掉。(马太福音5:29, 30)

主所说的“右眼”和“右手”不是指右眼和右手,谁都能从以下事实看出这一点:经上说,若叫人跌倒,眼睛就必须“剜出来”,手必须“砍掉”。但由于“眼睛”在灵义上表示属于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一切,“右手”表示属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情感的一切,所以很明显,“若是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表示如果一个人思想邪恶,那么这邪恶必须从思维中被弃绝;“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掉”表示如果意愿邪恶,那么这意愿的邪恶就必须被抛弃。因为眼睛本身不能叫人跌倒,右手也不能,能叫人跌倒的,是它们所对应的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经上说“右眼”和“右手”,而不说“左眼”和“左手”,是因为“右手”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而“左手”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跌倒的一切原因都来自邪恶,而非来自虚假,除非这虚假是邪恶之虚假。这些话论及内在人,而不是论及外在人;内在人的功能是思考和意愿,而外在人的功能是看见和行动,这一点从前面论到别的妇女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即:只是出于淫欲看她,就已经犯通奸罪了。

600b.福音书:

西庇太儿子的母亲求耶稣,叫她儿子在祂国里,一个坐在右手边,一个坐在左手边。耶稣说,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坐在我的右手边和左手边,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赐给我父所赐给的人。(马太福音20:20–23; 马可福音10:35–40)

“西庇太儿子,即雅各和约翰的母亲”之所以提出这个要求,是因为“母亲”表示教会;“雅各”表示仁,“约翰”表示行为上的仁之良善;在天上,这两者,或那些处于这两者的人就在主的右手边和左手边;那里的右边是南方,左边是北方;在南方的,是那些处于来自清晰良善的真理之光的人,在北方的,是那些处于来自模糊良善的真理之光的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本身在这些方位上产生具有这种性质的一个神性气场;因此,除了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这些真理的人外,没有人能住在那里。这就是只有我父所赐给或预备的人才能“坐在主的右手边和左手边”的含义;“父”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天堂和天堂的一切都来自这神性良善。因此,主的这些话意思是说,主赐给那些自创世以来被预备得着在南方和北方的产业之人在天堂坐在祂的右手边和左手边。

“右手”表示天堂里的南方,这一点在大卫诗篇是显而易见的:

天是你的,地也是你的;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都是你建立的;北方和右手边是你创造的。(诗篇89:11, 12)

“天和地”表示高层天堂和低层天堂,同样表示内在和外在教会;“世界和其中所充满的”表示总体上的良善和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世界”表示良善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其中所充满的”表示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由于这些原则,或那些处于这些原则的人都在北方和南方,南方在主的右手边,所以经上说“北方和右手边”;由于在这些方位上,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自创世以来就是这样,如前所述,所以经上说,“你建立”、“你创造”。

以赛亚书:

主虽然给你艰难饼和困苦水;你的教师却不再离开,你的眼睛必再看见你的教师;当你或向右走、或向左走时,你的耳朵必听见有话说,这就是路,你要行在其中。(以赛亚书30:20, 21)

这些话论述了那些处于试探,通过试探并在试探之后在教义真理上承认和接受教导的人;“艰难饼和困苦水”表示试探本身,“困苦饼”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试探,“困苦水”表示信之真理方面的试探;因为试探分为两种,即属于爱的良善方面的试探和属于信的真理方面的试探;“饼”表示爱之良善,“水”表示信之真理,“艰难”和“困苦”表示试探的状态。“你的眼睛必再看见你的教师”表示教义真理上的教导,“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教师”表示教义。“你的耳朵必听见话”表示符合教义真理的生活良善,“耳朵”表示服从,由于服从属于生活,所以“听见话”表示符合教义真理的生活。“说,这就是路,你要行在其中”进一步描述了教导和服从;“路”表示引导的真理,“向右走”表示引向天上的南方的真理,“向左走”表示引向天上的北方的真理。

同一先知书:

要扩张你帐幕之地,伸展你居所的幔子;不要阻碍;要放长你的绳子,坚固你的橛子;因为你要向右向左突破;你的种必得列族为业,使荒凉的城邑有人居住。(以赛亚书54:2, 3)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在外邦人当中的建立;“扩张你帐幕之地”表示教会在出于良善的敬拜方面的增长;“伸展居所的幔子”表示教会在教义之真理方面的增长;“放长绳子”表示这些真理的延伸;“坚固橛子”表示来自圣言的确认;“向右向左突破”表示在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方面的扩张;“向右”表示在仁之良善方面,“向左”表示在来自这良善的信之真理方面;“必得列族为业的种”表示真理,通过真理而有良善;“种”表示真理,“列族”表示良善;“列族使之有人居住的荒凉的城邑”表示来自生活良善的真理;“荒凉的城邑”表示以前没有真理的教义之真理;“列族”表示真理所来自的生活良善,“居住”表示生活。

又:

因万军之耶和华的烈怒,地已变黑,百姓变得像火的燃料;人不怜惜弟兄;他若右手边抢夺,仍受饥饿;若左手边吞吃,仍不饱足;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19–21)

这些话描述了虚假对良善的灭绝,邪恶对真理的灭绝;“他若右手边抢夺,仍受饥饿;若左手边吞吃,仍不饱足”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的灭绝,无论如何寻求它们;“右手”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左手”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抢夺,吞吃这些”表示寻求;“仍受饥饿,仍不饱足”表示找不到,或即便被找到,仍不被接受。其余的,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386b节)。

以西结书:

基路伯脸的形像是这样,四个都有人的脸,右面有狮子的脸,左面都有牛的脸;四个也都有鹰的脸。(以西结书1:10)

至于“基路伯”,以及它们像人、狮子、牛和鹰的脸的“脸”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77–281节)。人和狮子的脸出现在“右面”,是因为“人”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以及聪明,“狮子”表示由此而来的在能力中的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它在天上南方的样子;牛的脸出现在“左面”,是因为“牛”表示属世人的良善,对那些住在天上北方的人来说,该良善处于模糊之中。

撒迦利亚书:

那日,我必使犹大的族长如木柴中的火炉,又如禾捆里的火把,使他们向右向左吞灭四围所有的百姓,却叫耶路撒冷仍住在本处,仍在耶路撒冷。(撒迦利亚书12:6)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一个属天教会,或一个将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的建立;“犹大家”表示该教会。她的“族长”表示该教会的良善连同真理;他们必变得“如木柴中的火炉,又如禾捆里的火把”、“他们向右向左吞灭四围所有的百姓”表示这些对邪恶和虚假的驱散;“如木柴中的火炉,又如禾捆里的火把”表示该教会将要驱散的邪恶;“他们吞灭四围所有的百姓”表示也将要被驱散的虚假;“耶路撒冷仍住在本处,仍在耶路撒冷”表示该教会将免受邪恶和虚假的侵扰,并照着教义之真理活在生活的良善中;“住”论及生活的良善,“耶路撒冷”表示教义真理方面的教会。

以西结书:

我要将剑尖指向他们一切的城门;这剑造得像闪电,磨得尖利,要行杀戮。你们聚集起来,转到右边,把自己摆在阵中,转到左边,无论你面向哪一方。(以西结书21:15, 16)

这些话描述了可怕的虚假对真理的摧毁;“剑”表示摧毁真理的那些虚假,“这剑造得像闪电,磨得尖利,要行杀戮”描述了这虚假的可怕和严重性;“你们聚集起来,转到右边,把自己摆在阵中,转到左边,无论你面向哪一方”表示那些处于这种虚假的人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无论他们多么热情地寻求它。

撒迦利亚书:

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有祸了!剑必临到他的膀臂和右边的眼上;他的膀臂必全然枯干,他右边的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表示那些不教导真理,并通过真理引向生活的良善,不关心他们所教导的是真理还是虚假的人;“临到他膀臂的剑”表示摧毁意愿的一切良善的虚假,“临到右边眼上的剑”表示摧毁理解力的一切真理的虚假;“他的膀臂必全然枯干,他右边的眼也必完全昏暗”表示他们将被剥夺一切良善和真理。前面进一步解释了这些话(可参看AE 131b, 152节)。

600c.由于身体右侧和右侧的部位表示良善,通过良善而有真理,所以当亚伦和他儿子被祝圣,就任祭司职分时,经上吩咐:

你要宰这公绵羊,取点这公绵羊的血抹在他们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出埃及记29:20)

经上如此吩咐,是因为“血”表示爱之良善所藉的神性真理, 因为“亚伦”代表该良善,“他儿子”表示真理;由于为了代表爱之神性良善的一切祝圣都通过神性真理实现,所以“血抹在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右耳垂”表示出于感知的服从;“右手的大拇指”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右脚的大脚趾”表示行为中的良善。

由于“麻风病”表示被虚假吞噬的良善,所以按灵义来理解的洁净麻风病人的过程描述了通过神性手段医治这种恶的方法,我从中只引用以下经文:

祭司要取些赎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洁净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并右脚的大脚趾上;祭司要从那一罗革油中取些倒在自己的左手掌里;祭司要用右手指蘸在他左手掌的油里,在耶和华面前用右手指弹油七次。(利未记14:14–17, 24–28)

此处“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右脚的大脚趾”与前面的具有相同的含义;“血”也是,即表示神性真理,因为这就是那把人从吞噬他里面的良善的虚假中洁净出来的;当他从这些虚假中被洁净出来时,良善就能通过真理被产生,这个人的麻风病因此治愈。由此可见,“右和左”表示真理所来自的良善和来自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否则,把血抹在这些部位的右边,油倒在左手掌里,用右手指弹还有其它原因吗?

同样:

先知以西结书被吩咐向左侧卧,承当以色列家的罪孽。(以西结书4:4)

因为“先知”表示一个教导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教义;“左侧”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的教义,人正是通过来自良善的真理而从他的罪孽中被洁净出来。

所罗门把盆:

五个安在房屋的右边,五个安在房屋的左边,又把铜海安在房屋的右旁,在东南边。(列王纪上7:39)

原因在于,“房屋或殿”代表天堂和教会;“盆”代表从虚假和邪恶中洁净,因而代表进入天堂和教会的预备;“房屋的右边”表示天堂的南方,在那里,神性真理处于它的光中,“左边”表示北方,在那里,神性真理处于它的荫中。因此,这些“盆”表示洁净的一切事物和所有被洁净的人,“五个安在这一边,五个安在那一边”表示真理处于光中的那些人或那种人,或真理处于荫中的那些人或那种人;“十”表示所有事物和所有人,“五”表示一部分或一种。铜海代表普遍的洁净。这铜海之所以被安在“房屋的右旁,在东南边”,是因为洁净的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东方是主显为太阳所在的地方;神性真理,也就是来自那太阳的天堂之光,在南方处于其清晰和光明中。这就是为何普遍的洁净器皿被安在“东南边”。世人不可能知道圣言的这些奥秘,除非明白天上的方位,天上的方位不同于世上的方位。关于天上的方位,可参看根据耳闻目睹的事所说的(《天堂与地狱》,141–153节)。

在灵界,每个人都进入并行在通向那些处于相似的主导爱之人的路上,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走他想要的任何路,因而走上他的爱把他引向和经由的任何路,向右或向左的这些路倾向于这一种或那一种爱,也就是倾向于已经被植入的爱;因此,“右和左”也表示令人愉悦、自由、渴望或受欢迎的东西。因此,在创世记:

亚伯拉罕对罗得说,请你与我分离;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创世记13:9)

当亚伯拉罕的仆人为以撒求取利百加为妻子时,他对拉班说:

就告诉我,叫我可以或向右或向左看。(创世记24:49)

不要退到或转向右手边或左手边也表示除了主自己所引导,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所引导的路外,不可走其它任何路,因而表示不可误入歧途,如:

他们不可偏离祭司利未人和士师的话,也不可偏离圣言中的诫命,或偏右或偏左。(申命记17:11, 20; 28:14; 约书亚记1:7; 撒母耳记下14:19)

民数记:

以色列人从以东地经过时,不可偏左右,只走王的大道。(民数记20:17)

申命记:

他们从西宏王的地经过时,也是如此。(申命记2:27)

此处,“右边或右手边”表示完全的能力,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全能(可参看AE 298a,b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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