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68

768a.“去与她其

768a.“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表示源于邪恶的生活、要攻击该教会的教义真理的一种坚定或热切的努力。这从“去”、“争战”和“她的种”的含义清楚可知:“去”是指源于邪恶生活的一种坚定或热切努力(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争战”是指攻击,并渴望摧毁(对此,参看AE 573, 734节);“她的种”是指教会的教义真理(对此,我们也稍后会提到)。经上说“她其余的种”,是因为它表示那些处于这些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个教会的真理,他们自以为能攻击并摧毁这些真理。“去”在此表示源于邪恶生活的一种坚定或热切努力,因为“去”在灵义上表示生活,故在圣言中,经上用到“与主同去”、“与主同行”、“跟从祂”这些表述,它们表示从主生活;但当“去”论及龙时,龙的生活是一种邪恶的生活,它表示出于这种生活作出一种努力;这种努力是源于“龙的怒”所表示的仇恨(参看AE 754, 758节)的一种努力,故所表示的是一种坚定或热切的努力,因为出于仇恨作出努力的人作出的是一种坚定或热切的努力。

由于“龙”所指的那些人的仇恨是对那些处于作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的教义真理之人的仇恨,所以它是对这些人所拥有的教义真理的仇恨。因为那些爱任何人,以及那些对任何人都怀有仇恨的人实际上是爱或恨有他们所爱或所恨的那些事物在里面的那个人,这些事物就是他们里面的教义真理,因此“她其余的种”表示教义真理。这清楚表明,在圣言的灵义中,所关注的不是人,而是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如此处关注的就是在人里面的事物。这一点可以这样来说明,在圣言中,经上说人必须爱邻如己,但在灵义上,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要爱邻舍这个人,而是说,要爱那些来自主、在这个人里面的事物;实际上,一个人被爱,不是因为他是一个人(a person or a man),而是因为他的品性,或说他本来的样子;因此,一个人被爱是因为他的品质;“邻舍”是指这种品质;那必须被爱的,正是属灵的邻舍,或灵义上的邻舍。对那些属于主的教会之人来说,这种品质或邻舍就是从主发出的一切,这一切总体上是指一切良善,无论属灵的,还是道德的和文明的;因此,那些处于这些良善的人热爱那些也处于这些良善的人;因此,这就是爱邻如己。

768b.由此可见,她的种,就是表示教会的妇人“其余的种”,表示那些处于该教会的教义真理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也就是真正的灵义上,表示该教会的教义真理。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也一样,如以下经文。摩西五经:

我要把敌意放在你和女人,你的种和女人的种之间;祂要踹你的头,你要伤祂的脚跟。(创世记3:15)

这段经文是关于主的预言。“蛇”在此表示人的感官层,就是人的自我所居之处,这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女人”表示属灵教会,或处于神性真理的教会。由于人的感官层已经被摧毁,当教会之人变得属灵时,他就从感官层中被提升出来,所以经上说:“你和女人之间必有敌意。”“蛇的种”表示来自邪恶的一切虚假,“女人的种”表示来自良善的一切真理,在最高层级上表示神性真理;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主,主凭神性真理摧毁来自邪恶的虚假,所以经上说“祂要踹你的头”,“祂”是指主,“头”表示来自邪恶的一切虚假。“你要伤祂的脚跟”表示感官层仍会伤害在其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字义上的圣言;“脚跟”表示这终端和字义。真理的终端和字义已经,并且仍会受到感官层的伤害,这一点仅从这一个例子就能明显看出来,即:天主教徒认为此处的“女人”是指马利亚和对她的崇拜;因此,在他们的圣经中念的不是“祂”,而是“它”和“她”。在上千处和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这些话论及主和来自祂的新教会。“看哪,日子将到”表示祂的降临;“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表示改造那些将属于新教会的人,“以色列家”表示属灵教会,“犹大家”表示属天教会;由于改造是通过属灵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属世真理实现的,所以经上说“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人的种”表示属灵真理,人从属灵真理中获得聪明,“牲畜的种”表示属世真理,人从属世真理中获得知识(科学),以及照之的生活,这两者都来自对良善的情感。“人”表示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可参看AE 280节);“牲畜”表示属世情感(AE 650节);因此,“人的种和牲畜的种”表示这些情感的真理。玛拉基书:

没有一个有灵的人这样做;有一个寻求神之种的人吗?(玛拉基书2:15)

“有一个寻求神之种的人吗”表示没有人寻求神性真理;显然,“神之种”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因此,“从神生的”表示那些被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的人。

以赛亚书:

耶和华定意要压伤祂,使祂虚弱;你若使祂的灵魂为赎愆祭,祂必看见种子,延长日子,耶和华的旨意必在祂手中亨通。(以赛亚书53:10)

这些话论及主,整个这一章都在论述祂所受的试探,祂通过这些试探征服地狱。“耶和华定意要压伤祂,使祂虚弱”描述了祂所受的试探日益严重;“你若使祂的灵魂为赎愆祭”表示最严重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使祂的灵魂为赎愆祭”表示最后的试探,祂通过这最后的试探完全征服地狱,完全荣耀祂的人身,救赎通过祂的人身而来。“祂必看见种子”表示后来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对所有从祂接受神性真理之人的拯救;“延长日子”表示这将持续到永远;“延长”当论及主时,表示持续到永远,“日子”表示光的状态,也就是所有人通过神性真理所获得的光照的状态;“耶和华的旨意必在祂手中亨通”表示这来自祂的神性,为拯救人类。

同一先知书:

不要害怕,因我与你同在;我必领你的种从东方来,又从西方招聚你;我要对北方说,交出来;对南方说,不可扣留;要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以赛亚书43:5, 6)

人们以为这些话是指将以色人带回迦南地;然而,这不是此处的意思;此处的意思是主拯救所有从祂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新教会由他们构成;这就是“祂的种必从东方来,又从西方被招聚,北方必交出来,南方不可扣留”所表示的。因此,这些话随之而来,即:“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众子”表示那些处于教会真理的人,“众女”表示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不过,前面解释了这些话(可参看AE 422b, 724d节)。

又:

你要向右手边和左手边突破,你的种必得列族为业,使荒凉的城邑有人居住。(以赛亚书54:3)

这话论及从主建在外邦人中间的教会,该教会在此由本应有许多儿子的“不怀孕、不生养的妇人”(以赛亚书54:1)来表示。“你的种必得列族为业”表示将赐予外邦人的神性真理;“向右手边和左手边突破”表示延伸和增多;“右手”表示在光中的真理,“左手”表示在阴影中的真理,因为在灵界,那些处于真理的清晰之光的人所在的南方在右手边,而那些处于真理的模糊之光的人所在的北方在左手边。“使荒凉的城邑有人居住”表示他们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在此之前,这些真理已经被摧毁了;“城邑”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有人居住”表示照真理生活,“荒凉的城邑”表示以前被摧毁,也就是在犹太民族中间被摧毁的这些真理。

又:

他们的种必在列族中被认识,他们的后代在众民中间也是如此;凡看见他们的必承认他们是耶和华所赐福的种。(以赛亚书61:9)

这些话也论及主将要建立的教会。“必在列族中被认识的种”表示将被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接受的神性真理;“在众民中间的后代”表示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凡看见他们的必承认他们是种”表示光照,即他们所接受的是真正的真理;“耶和华所赐福”表示它来自主。这就是这些话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的含义,但从严格意义上说,所指的是那些将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

又:

他们都是蒙耶和华赐福的种,他们的后代跟他们一样。(以赛亚书65:23)

这话也论及来自主的教会;“蒙耶和华赐福的种”表示那些将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他们的后代”表示那些照这神性真理生活的人;但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也就是真正的灵义上,“种”表示神性真理,“后代”表示照之的生活,如刚才所示。“后代”表示那些照神性真理生活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因为在原文,译为“后代”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出来,或发出的词,从被接受的神性真理出来或发出的,是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

又:

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站立,你们的种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站立。(以赛亚书66:22)

这些话也论及主和祂对信徒的拯救;“新天新地”表示来自祂的新教会;“新天”表示内在教会,“新地”表示外在教会;“你们的种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站立”表示神性真理及其品质必持续下去,“种”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名字”表示它的品质。“名”表示一个事物、一个状态的品质(可参看AE 148节)。

诗篇:

你奠定大地,诸天是你手的工作;它们都要消亡,你却站立;它们都要像外衣一样渐渐旧了,你要将它们如里衣更换,它们就都改变了;惟有你仍是一样,你的年数没有穷尽;你仆人的众子都要居住,他们的种要在你面前坚立。(诗篇102:25–28)

神所形成的“大地”和要消亡的“诸天,祂手的工作”,与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启示录21:1;对此,可参看那个地方)意思一样。由于在灵界,地和诸天的面貌在最后审判之日完全变了,有一个新地和新的诸天将取代先前的,所以经上说:“它们都要像外衣一样渐渐旧了,你要将它们如里衣更换,它们就都改变了。”它们被比作外衣,是因为外衣表示外在真理,就是诸如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所拥有的那种,这天和地不是永久的,因为它们没有处于内在真理。“你却站立”、“惟有你仍是一样,你的年数没有穷尽”表示必从主存到永远的神性真理的状态;“神的年数”表示神性真理的状态。“你仆人的众子都要居住,他们的种要在你面前坚立”表示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的天使和世人必有永生,教义的真理必在他们身上存到永远;“神的仆人的众子”表示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的天使和世人,“他们的种”表示教义的真理。

又:

侍奉主的种必被数点归祂,传与世代。(诗篇22:30)

这话也论及主;“侍奉主的种”表示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的人;“它被数点归主,传与世代”表示他们必是祂的,直到永远;“被数点”表示按次序被安排和处理,在此表示被数算或添加,从而成为祂的。

768c.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经上都提到“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种”,以及“以色列的种”,在文字的历史意义上,这种是指他们的后代;但在灵义上,却是指神性真理和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因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以色列在灵义上表示主,这可从圣言中提到他们的经文清楚看出来;例如,在那里,经上说:

他们将从东从西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这句话的意思是来自主的属天良善的享受。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由于他们在内义上表示主,所以“他们的种”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因而也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如在以下经文中。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种,直到永远;我也要使你的种如同地上的尘土。(创世记13:15, 16)

创世记:

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你的种将要如此。(创世记15:5)

又:

所有的民族都必因你的种得福。(创世记22:18)

对以撒说:

我要将这一切的地都赐给你和你的种;我必使你的种增多,如同天上的星;并且地上所有民族都必因你的种蒙福。(创世记26:3–5)

对雅各说:

我要把这地赐给你以后你的种。(创世记35:12)

申命记:

赐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并他们以后他们的种的地。(申命记1:8)

又:

你的列祖,就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种。(申命记4:37; 10:15; 11:9)

由于如前所述,“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表示主,“亚伯拉罕”表示教会的属天神性方面的主,“以撒”表示教会的属灵神性方面的主,“雅各”表示教会的属世神性方面的主,所以他们的“种”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亚伯拉罕的种”表示属天的神性真理,“以撒的种”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雅各的种”表示属世的神性真理;因此,所指的也是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但主将要赐给他们的“地”表示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教会;由此可知,“所有民族都必因他们的种蒙福”表示什么;因为他们不可能因他们的后代,即犹太和以色列民族蒙福,而是要因主,并从主因接受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而蒙福。

“亚伯拉罕的种”不是指犹太人,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犹太人回答,我们是亚伯拉罕的种,从来没有作过任何人的奴仆。耶稣回答,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我的话在你们里面没有位置;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约翰福音8:33, 34, 37, 44)

由此明显可知,“亚伯拉罕的种”不是指犹太人,相反,“亚伯拉罕”表示主,“亚伯拉罕的种”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我的话在你们里面没有位置。”主说“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表示祂知道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圣言在他们中间;“你们却想要杀我”表示但他们却弃绝主;“因为我的话在你们里面没有位置”表示他们并未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他里面没有真理”表示他们里面只有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后来经上说“他说谎是出于自己说的”;“谎”表示被玷污的神性真理或圣言。主说“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还因为“犹大”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AE 119, 433a节)。

诗篇:

祂必使他们倒在旷野,使他们的种倒在列族之中,把他们分散在各地。(诗篇106:26, 27)

“使他们的种倒在列族之中,把他们分散在各地”表示神性真理将通过邪恶和虚假而在他们中间灭亡。在这些经文中,“以色列的种”具有相同的含义:

惟你以色列我的仆人,雅各我所拣选的,我朋友亚伯拉罕的种,我从地极所抓来的。(以赛亚书41:8, 9)

以赛亚书: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以色列和雅各的种,将我的福浇灌他们的后裔。(以赛亚书44:3)

同一先知书:

以色列的种都必因耶和华得称为义,并要夸耀。(以赛亚书45:25)

耶利米书:

那把以色列家的种从北方之地、从我赶他们到的各地带回来,叫他们住在自己土地上的耶和华。(耶利米书23:8)

在至高意义上,“以色列”表示教会的内在方面的主;因此,“他的种”也表示在那些属于“以色列”所表示的教会之人中间的神性真理。“以色列”表示在那些内在是属世的,其中拥有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之人中间的教会。因此,“以色列”表示属灵-属世的教会。

768d.由于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王权方面的主,主的王权表示教会中的神性真理,所以他的“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的人,他们被称为“王的儿子”和“天国之子”;它也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如在以下经文中,耶利米书:

正如天上的万象不能数算,海边的尘沙不能斗量,我必照样使大卫的种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增多。(耶利米书33:22)

诗篇:

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种,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代代。我要使他的种存到永远,使他的宝座如诸天的日子。祂的种必存到永远,祂的宝座在我面前如日头。(诗篇89:3, 4, 29, 36)

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王权,也就是主的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可参看AE 205节);因此,“他的种”表示在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的人中间的神性真理;因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或圣言的真理都来自良善;“大卫的种”因表示这些人,故在抽象意义上表示圣言的真理,或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谁都能看出,“大卫的种”不是指他的后代,因为经上说“他的种必像天上的万象和海边的尘沙那样增多”、“它必被建立,并存到永远”,以及“他的宝座必被建立,直到代代”、“如诸天的日子”、“如日头”,这些话根本不能论及大卫的种,也就是他的后代和宝座,因为现在他的种在哪里呢?宝座在哪里找得到呢?但当明白大卫表示主,“他的宝座”表示天堂和教会,“他的种”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真理时,这一切事物就都和谐一致了。

耶利米书:

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以及天和地的定例,就会弃绝雅各和我仆人大卫的种,不使他的种治理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种;我必使他们被掳的人归回,也必怜悯他们。(耶利米书33:25, 26)

同一先知书:

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的耶和华说。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消失,以色列的种也就会在我面前永远不再成为一个民族。(耶利米书31:35, 36)

在这些经文中,“雅各和大卫的种”,以及“以色列的种”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但“雅各的种”表示那些处于属世的神性真理的人,“大卫”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的神性真理的人,“以色列”表示那些处于属灵-属世的神性真理的人,属灵-属世的神性真理介于属世的神性真理和属灵的神性真理之间。因为神性真理有各个层级,就像三层天堂的天使和教会对它的接受有各个层级一样。“白昼和黑夜的约,以及天和地的定例”表示主与天上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并地上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的结合,“约”表示结合,“定例”表示结合的律法,也就是秩序的律法,秩序的律法就是神性真理;而“白昼”表示诸如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真理之光;“黑夜”表示诸如地上的世人所拥有的那种真理之光,以及诸如那些在天上和地上,并在显为月亮的主底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真理之光;故经上补充说:“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的。”但此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种”表示在各个层级上,所有属于主的教会之人;论到这些人,以及雅各和大卫的种,可以说,如果他们不承认主,也不从祂那里接受神性真理,那么主不会统治他们。

又:

他种中再无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犹大。(耶利米书22:30)

这话论及犹大王哥尼雅,他在那里被称为受鄙视、毫无价值的偶像,论到他,经上说:

他和他的种必被夺走,并丢在地上。(耶利米书22:28)

这个王与撒但有相同的含义,“他的种”表示地狱的虚假;“他种中再无一人能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犹大”表示这虚假将不在主的教会掌权,主的教会拥有属天的神性真理,“犹大”在此表示属天教会,主在其中作王。

由于“大卫”代表主的王权,所以“亚伦”代表祂的祭司职分;因此,“亚伦的种”表示那些处于对来自属天良善的纯正真理的情感之人。由于这种代表,以下律例被赐予亚伦:

大祭司不可娶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或是被污为妓的女人,只可娶自己百姓中的处女为妻,以免他在自己的百姓中亵渎他的种;我耶和华叫他成圣。(利未记21:14, 15)

由于在圣言中,“(男)人和妻子”在灵义上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而思维属于理解,情感属于意愿,所以“(男)人和妻子”也表示真理的思维和对良善的情感,以及真理和良善。由此清楚可知,“寡妇”、“被休的妇人”、“被污的女人”和“妓(女)”表示什么;“寡妇”表示没有真理的良善,因为被真理,也就是男人抛弃了;“被休的妇人”表示被真理弃绝的良善,因而表示不一致的良善;“被污为妓的女人”表示被虚假玷污的良善,这良善不再是良善,而是邪恶。由于这些女人的这种含义,大祭司被禁止娶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为妻,因为他代表祭司职分方面的主,而祭司职分表示神性良善。由于“处女”表示对纯正真理的意愿或情感,纯正真理与神性良善构成一体,并和谐一致,这两者在天堂和教会都是结合在一起的,它们的结合被称为天堂的婚姻,所以经上要求大祭司要娶处女为妻。由于教义的真理从该婚姻出生,而教义的虚假则从诸如“寡妇”、“被休的妇人”和“被污为妓的女人”所表示的那些人中间的婚姻出生,所以经上说“以免他在自己的百姓中亵渎他的种”,“种”表示教义的纯正真理,因而也表示源于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纯正真理的教义,“自己的百姓”表示那些属于有取自圣言的纯正真理的教义在其中的教会之人。由于这是天堂婚姻,即主与教会的婚姻的代表,所以经上说:“我耶和华叫他成圣。”

由于大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他的“种”表示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与纯正的教义真理是一样的,所以它也被制定为一条律例:

不属亚伦之种的人,就是外人,不得近前来,在耶和华面前烧香。(民数记16:40)

“人,外人”表示教义的虚假,“烧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属灵良善本质上是纯正真理;“大祭司的种”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神性真理;因此,律法规定,不属亚伦之种的外人不可在会幕内耶和华的面前烧香。

当知道圣言提到的其他人也代表天堂和教会的什么特征时,也就知道“他们的种”表示什么了,如在以下经文中,挪亚、以法莲和迦勒的种。论到挪亚:

我要与你们和你们以后的种坚立我的约。(创世记9:9)

以色列论到以法莲说:

他的种要充满大地。(创世记48:19)

耶和华论到迦勒说:

他的种必得那地为业。(民数记14:24)

《属天的奥秘》解释了“挪亚”和“以法莲”代表并表示什么。“迦勒”代表那些要被引入教会的人;因此,他们的“种”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

“田地的种”和“人的种”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田”和“人”一样表示教会;因此,“种”,以及“撒种”这些词在一些经文中用于地上的人,就像它们用于田地一样;如在以下经文中。耶利米书:

我栽你是上等的葡萄树,是真理的种子;你怎么向我变为外邦葡萄树的枝子呢!(耶利米书2:21)

诗篇:

我要从地上灭绝他们的果子,从人子中灭绝他们的种。(诗篇21:10)

何西阿书:

我必为自己将以色列种在这地。(何西阿书2:23)

撒迦利亚书:

我要把犹大和约瑟播种在万民之中,他们必在远方记得我。(撒迦利亚书10:9)

以西结书:

我要转向你们,使你们得以耕作撒种;我必使以色列全家,它的整个的人数在你上面增多。(以西结书36:9, 10)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马太福音:

所撒的种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不过,没有必要在此说明,田地的种与人的种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我们已经在此解释了女人的种的含义,并从圣言证实了它。

768e.“种”因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教义的虚假和地狱的虚假。如以赛亚书:

你们这些巫婆的儿子,奸夫之种,行淫的,都近前到这里来吧。你们向谁戏笑?向谁张大嘴巴,伸长舌头呢?你们岂不是叛逆的儿女,虚谎之种吗?(以赛亚书57:3, 4)

“巫婆的儿子,奸夫之种”表示当圣言被歪曲和玷污时,来自圣言的虚假,“巫婆的儿子”表示来自被歪曲的圣言的虚假,“奸夫之种”表示来自被玷污的圣言的虚假。当圣言的真理被败坏时,就说圣言被歪曲了,当圣言的良善被败坏时,以及当真理被用于自我之爱时,就说圣言被玷污了。“叛逆的儿女,虚谎之种”表示从这些在先的虚假中流出的虚假,“戏笑”表示以被歪曲的事物为乐,“张大嘴巴”表示以由此而来的思维为乐,“伸长舌头”表示以教导和传播这些虚假为乐。

以赛亚书:

祸哉,犯罪的民族,罪孽深重的人民,行恶者的种子,败坏的儿子;他们离弃耶和华,挑衅以色列的圣者,转身向后使自己疏远。(以赛亚书1:4)

“犯罪的民族”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罪孽深重的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为在圣言中,“民族”论及邪恶,“人民”论及虚假(参看AE 175, 331, 625节)。“行恶者的种子”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人的虚假,“败坏的儿子”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这邪恶的虚假之人的虚假。“儿子”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724节)。“他们离弃耶和华,挑衅以色列的圣者”表示他们弃绝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以色列的圣者”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转身向后使自己疏远”表示他们完全背离良善和真理,走向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在灵界,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转身向后背离主(参看《天堂与地狱》,123节)。又:

你不得与他们在坟墓中联合,因为你毁坏你的地,杀戮你的民;恶人的种永不提名。(以赛亚书14:20)

这些话论及路西弗,他是指巴比伦。永不提名的“恶人的种”表示来自地狱的可怕的邪恶之虚假。前面解释了其余的话(可参看 AE 589, 659e, 697节)。

摩西五经:

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的,必死,那地的百姓要用石头打死他。我也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他百姓中间剪除,因为他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利未记20:2–3; 18:21)

“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表示通过用于肮脏的身体之爱,如凶杀、仇恨、报复、通奸等等,导致接受的是地狱的虚假,而不是神性事物而摧毁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会教义的真理;“交给摩洛的种”表示这些虚假。摩洛是亚扪人的神(列王纪上11:7);他被立在叫陀斐特的欣嫩子谷,他们在那里用火烧自己的儿女(列王纪下23:10);这火就表示前面提到的爱;由于“交给摩洛的种”表示这种地狱虚假,用石头打死是对伤害、摧毁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的死亡惩罚,所以经上说:“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的人必死,那地的百姓要用石头打死他。” 用石头打死是对伤害或摧毁真理的惩罚(可参看AE 655节)。“我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他百姓中间剪除,因为他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表示这种虚假对圣言和教会的一切良善都具有毁灭性,“圣所”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圣名”表示它的一切品质。从所引用的经文可以明显看出,“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和来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之真理;而在坏的意义上,它表示地狱的虚假,也就是这真理的对立面。


诠释启示录 #556

556a.“牙齿像狮

556a.“牙齿像狮子的牙齿”表示作为智力或理解力生命终端的感官事物在他们看来,似乎拥有掌管一切事物的能力。这从“牙齿”和“狮子”的含义清楚可知:“牙齿”是指在理解力方面作为属世生命终端的感官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狮子”是指在能力方面的教会真理,但在此是指摧毁真理的虚假,因而也指在能力方面的虚假(对此,参看AE 278节)。此处所指的,是虚假,因为“蝗虫”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的肉体感官人。这些人觉得自己似乎拥有理解,由此拥有掌管一切事物的能力,因为前面所论述的这种说服力居于感官层,也就是属世生命的终端。事实上,这感官层,或感官人很自信,并且相信他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有智慧,因为他不能从内层思考,从而不能衡量和探查自己;当他说服自己相信这一点时,这种自信和相信就在他所说的一切话中。因此,他说话的语气源于这些,故吸引和迷恋其他人的心智,因为自信和相信的语气产生这种效果;这种效果在灵界尤其明显,在那里,人出于他的灵说话。因为自信和随之而来的对事情就是如此的相信在人的灵里,一个人的灵出于情感说话。在自然界,情况不是这样。在自然界,人的灵藉着身体说话,为了世界提出诸如不是出自他灵的情感的那类事物,他很少显露他的灵,唯恐它的品质被人得知。因此,世人不知道有诸如存在于感官人的灵里的那种令人迷恋和窒息的说服力存在,感官人认为自己比其他人更有智慧。由此可见,为何“它们的牙齿像狮子的牙齿”表示感官人觉得自己似乎拥有理解,由此拥有掌管一切事物的能力。“牙齿”表示感官事物,也就是在知识方面的属世生命的终端,这一点可从“牙齿”的对应关系清楚看出来,如《天堂与地狱》(575节)和《属天的奥秘》(5565–5568节)所描述的。

“牙”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如诗篇:

我的灵魂在狮子中间;他们的牙齿是枪、箭,他们的舌头是利剑。(诗篇57:4)

“狮子”表示那些通过虚假摧毁教会真理的人;“作为枪、箭的他们的牙齿”表示被用于确认虚假和邪恶,因而用于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科学;“他们的舌头是利剑”表示基于虚假的狡猾推理,它们被称为“利剑”,是因为“剑”表示摧毁真理的虚假。

又:

神啊,求你敲碎他们口中的牙齿;求你敲碎少壮狮子的大牙!(诗篇58:6)

“他们口中的牙齿”表示他们从中产生虚假的知识或科学;“少壮狮子的大牙”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这些真理本身是虚假,尤其能摧毁教会的真理。

约珥书:

有一民族上到我的地,又强盛,又无数;它的牙齿是狮子的牙齿,它有巨狮的大牙。它使我的葡萄树成为荒场,使我的无花果树成为泡沫。(约珥书1:6, 7)

此处“有一民族上到地”表示邪恶毁坏教会,“民族”表示邪恶,“地”表示教会;“又强盛,又无数”表示又强大又多种多样;“强盛”论及邪恶的能力,“无数”论及虚假的能力;“它的牙齿是狮子的牙齿”表示进行摧毁的虚假;“巨狮的大牙”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它使葡萄树成为荒场,使无花果树成为泡沫”表示对属灵和属世真理的摧毁;属灵真理是圣言灵义的真理,属世真理是圣言字义的真理,也可参看前文(也可参看AE 403b节),那里解释了这段经文。在这些经文中,“狮子的牙齿”与启示录中“像狮子牙齿的牙齿”具有相同的含义。严格来说,“牙齿”表示诸如只在记忆里,并从那里被提取出来的那类事物,因为那些在感官人的记忆里的事物对应于骨头和牙齿。

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只兽像熊;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他们对它说,起来吞吃多肉。此后又有第四只兽上来,可怕可惧,极其强壮,它有大铁牙;吞吃嚼碎,用脚践踏所剩下的。(但以理书7:5, 7)

“从海中上来的兽”表示对统治的爱,神圣事物作为手段为这爱服务,“四个兽”表示它的连续增长。这“像熊的第二只兽”表示当这种统治通过圣言被确认时的第二个状态;那些如此行的人在灵界也看似熊。“口内牙齿间的三根肋骨”表示他们所应用,并且仅照字面来理解的圣言的一切事物,“三根肋骨”表示圣言的一切事物,“口内”表示他们在教导中应用它们;“牙齿间”表示他们仅照字面理解它们,也就是说,如感官人那样去理解;“他们对它说,起来吞吃多肉”表示他们利用许多事物,由此摧毁圣言的真正意义;“从海中上来,可怕可惧,极其强壮的第四只兽”表示当他们以神圣事物为手段,为自己建立掌管天地的统治权时的第四个和最后一个状态。这种状态因是亵渎而强大的,所以被称为“可怕可惧,极其强壮”;“它有大铁牙”表示来自感官人的虚假,这些虚假大力反对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吞吃嚼碎”表示它扭曲和摧毁;“用脚践踏所剩下的”表示他们不能扭曲和摧毁的,就通过属世和肉体之爱玷污和抹杀;关于这些兽的其它细节,可参看前面的解释(AE 316c节)。

摩西五经:

我必打发野兽的牙齿和地上爬行物的毒液临到他们。(申命记32:24)

如果以色列和犹太人不遵守和实行律例和诫命,除了其它灾祸外,这个灾祸也会威胁到他们;“野兽的牙齿”表示来自各种邪恶的虚假,“地上爬行物的毒液”表示摧毁或杀死和彻底熄灭属灵生命的事物;在圣言中,“野兽或走兽”表示诸如属于属世人的那类事物,“地上爬行物”表示属于感官人的事物;当这两种事物与属灵人分离时,它们就是来自邪恶的纯粹虚假,因为它们就是诸如只属于它们所粘附的身体和它们最接近的世界的那类事物;属灵事物上的一切幽暗都由身体和世界产生。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起来;我的神啊,求你救我;因为你打了我一切仇敌的脸颊;敲碎了恶人的牙齿。(诗篇3:7)

“打了仇敌的脸颊”表示摧毁那些反对教会良善和真理之人的内层虚假;在圣言中,“仇敌”表示这些人及其邪恶之虚假;“敲碎了恶人的牙齿”表示摧毁外层虚假,就是基于感官谬误并被它们确认的那类虚假。

556b.在大卫诗篇,“打脸颊”和“敲碎牙齿”表示对内层和外层虚假的摧毁,由此可以看出在马太福音中,“打脸颊”是什么意思: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但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对抗;无论谁在你右边脸颊上打你,你连左边也转给他。若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无论谁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凡求你的,就给他;想要向你借贷的,不可转身离去。(马太福音5:38–42)

这些话不可以照字面来理解,这一点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谁会被基督之爱捆绑,以至于打右脸颊,把左脸颊也转给他,或拿里衣,连外衣由他拿去?总之,有谁会不被允许抵抗邪恶?但由于主所说的一切话本身都是神性-属天的,或说是属天的神性,所以可以看出,这些话,以及主所说的其它话,包含属天的意义,或说天堂的意义。以色列人之所以有这样一条律法,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埃及记21:23, 24; 利未记24:20; 申命记19:21),是因为他们是外在人,因而只处于天上事物的代表,而没有处于天上事物本身,因而没有处于仁爱、怜悯、忍耐和任何属灵良善;因此,他们在报复法之下。事实上,主在福音书中所教导的天上律法,因而基督律法是:

无论何事,你们想要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 路加福音6:31)

由于这就是在天堂里,并从天堂而在教会中的律法,所以每种邪恶都自带相应的惩罚,这惩罚被称为邪恶的惩罚,就在邪恶里面,仿佛与它结合。为以色列人所规定的报复的惩罚就源于这种惩罚,因为他们是外在人,不是内在人。内在人,如天堂天使,不想以恶报恶,而是出于天堂的仁爱宽宏大量地原谅;因为他们知道主保护所有处于良善的人免受恶人伤害,并照着他们所拥有的良善来保护;如果他们因向他们所行的邪恶而燃烧着敌意、仇恨和报复,主就不会保护,因为这些东西赶走了保护。

因此,这些就是包含在此处主所说的话中的事物;但它们的含义要按顺序给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表示任何人从别人那里夺走对真理的理解和对真理的感觉到何等程度,它们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他自己那里被夺走;“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牙”表示对真理的感觉,因为“牙”表示诸如感官人所拥有的那种真理或虚假。主在这个主题上给出的回答描述了一个处于基督良善的人会允许一个恶人尽可能地夺走这些事物;“不要与恶人对抗”表示不要进行报复反击;事实上,天使不与恶人争战,更不会以恶报恶,而允许他们作恶,因为他们受主保护,因此来自地狱的邪恶不能伤害他们。“无论谁在你右边脸颊上打你,连左边也转给他”表示如果有人想伤害对内层真理的感知和理解,可以在他努力的范围内允许他;“脸颊”表示对内层真理的感知和理解,“右脸颊”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和随之对它的感知,“左脸颊”表示对真理的理解,经上提到“脸颊”,故也提到“打”,“打”表示伤害。属于嘴的一切事物,如喉咙、嘴巴本身、嘴唇、脸颊、牙齿,表示诸如属于对真理的感知和理解的那类事物;它们因对应于这些事物,故被用来表达圣言字义上的这些事物,圣言字义纯由对应构成。“若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表示若有人想夺走你里面的内层真理,就允许他连外层真理也夺走,“内衣”表示内层真理,“外衣”表示外层真理。当天使与恶人同在时,就是这样做的,因为恶人无法从天使那里夺走任何良善和真理,但能从那些因此燃烧着敌意、仇恨和报复的人那里夺走,这些邪恶避开并排斥、拒绝主的保护。“无论谁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表示凡想从真理走向虚假,从良善走向邪恶的人,可能因无法做到而不会受到反对,“一里”与“路”所表相同,即表示引离或引导;“凡求你的,就给他”表示这是允许的;“想要向你借贷的,不可转身离去”表示若有人想被教导,他就可以被教导,因为恶人渴望这样做,以便他们可以扭曲和夺走,然而,他们却不能。这就是这些话的灵义,现在所解释的这些事物就深深隐藏在其中,它们尤其是给天使的;天使只根据圣言的灵义来感知圣言;它们也是给世上当恶人试图迷惑处于良善的人时,这些善人的。我被允许通过大量经历知道,恶人对主所保护的人的反对就是这样,因为他们不断以各种可能的方式、竭尽全力地努力去剥夺我的真理和良善,但都徒劳无功。从所阐述的也能在某种程度上看出,“牙”表示感官人,也就是人的智力或理解力的生命终端里面的真理或虚假;从主的回答明显可知,这就是“牙”的含义,主的回答论述了对真理的感知和理解,恶人试图从善人那里夺走它们。

556c.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这就是“牙”的含义。如耶利米书:

当那些日子,人不再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齿酸倒了。 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凡吃酸葡萄的,那人的牙齿必酸倒。(耶利米书31:29, 30; 以西结书18:2–4)

显然,这段经文的意思是,儿子和后代不会因父母的邪恶而招致惩罚;相反,每个人都因自己的邪恶而招致惩罚。“吃酸葡萄或野葡萄”表示为自己采用邪恶之虚假,因为“酸葡萄或野葡萄”,就是又苦又坏的葡萄,表示邪恶之虚假,“吃”表示为自己采用;“牙齿酸倒”表示由此处于邪恶之虚假。因为“牙齿”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终端或感官人里面的虚假,被称为遗传之恶的父母的邪恶在孩子里面尤其隐藏在终端或感官人中;“酸倒”表示对来自邪恶的虚假的采用。因为人不会因遗传之恶,只会因他自己的受惩罚,并且前提是他将遗传之恶变成了他自己里面的实际邪恶;因此,经上说:“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凡吃酸葡萄的,那人的牙齿必酸倒。”

约伯记:

所有人都憎恶我;我的骨头紧贴皮肉,我只剩牙皮逃脱了。(约伯记19:19, 20)

从字义上说,这句话的意思是,他变得如此瘦骨嶙峋;但从灵义上说,它表示试探如此压制他心智的内层,以致他变得感官化,只思想最外在的事物,但仍不思想虚假,而是思想真理;这由“我只剩牙皮逃脱了”来表示,没有皮的“牙”表示虚假,但有皮的“牙”不表示虚假,因为它们仍在某种程度上被包裹着。

阿摩司书:

我使你们在一切城中牙齿空虚,在你们各处粮食缺乏。(阿摩司书4:6)

“城中牙齿空虚”表示教义中的真理的缺乏,“各处粮食缺乏”表示生活中来自教义的良善的缺乏。

撒迦利亚书:

我必除去他口中的血和牙齿间的可憎之物。(撒迦利亚书9:7)

这话论及推罗和西顿,推罗和西顿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在此表示被歪曲的这些知识或认知;“口中的血”表示对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歪曲;“牙齿间的可憎之物”表示对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的玷污;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也是真理,因为认识良善来自理解,而理解属于真理。

诗篇:

大水早就漫过我们,狂傲的水淹没我们的灵魂。耶和华当受祝福,祂没有把我们交给他们的牙齿作猎物。(诗篇124:4–6)

“早就漫过的大水”表示流入或泛滥,可以说淹没处于试探之人的虚假;故经上说“耶和华当受祝福,祂没有把我们交给他们的牙齿作猎物”,也就是说,没有交给通过虚假摧毁真理的地狱,因而交给具有毁灭性的虚假。

约伯记:

我打破恶人的大牙,由他牙齿中夺出猎物。(约伯记29:17)

约伯的这些话论及他自己。“我打破恶人的大牙”表示他与虚假争战,并征服它们,恶人的“大牙或颌齿”表示来自圣言的字义、被用来确认藉以摧毁真理的虚假的知识或科学;“由他牙齿中夺出猎物”表示他通过教导其他人而把他们从虚假中救出来。

由于“牙齿”表示最外在事物中的虚假,所以在以下经文中,“咬牙或咬牙切齿”表示出于虚假激烈而愤怒地与真理争战。约伯记:

祂在忿怒中撕裂了我,恨恶我;我的仇敌向我咬牙切齿,锐眼瞪我。(约伯记16:9)

诗篇:

我所不认识的瘸子聚集攻击我,他们撕裂我,也不静默。他们向我咬牙。(诗篇35:15, 16)

又:

恶人设谋害义人,又向他咬牙。(诗篇37:12)

又:

恶人看见就恼怒,必咬牙而消化。(诗篇112:10)

弥迦书:

论到使百姓走入歧途的先知,他们牙齿有所嚼的。(弥迦书3:5)

耶利米哀歌:

耶路撒冷的女子啊,你所有的仇敌张口来攻击你,嘘唏而切齿。(耶利米哀歌2:16)

马可福音:

有一个人对耶稣说,我带了我的儿子到你这里来,他被哑巴的灵附着;无论在哪里,那灵拿住他,撕裂他,他就流着白沫,咬着牙齿,日渐憔悴;我请过你的门徒把那灵赶出去,他们却不能。耶稣对他说,你这聋哑的灵,我命令你从他里头出来,再不要进去!(马可福音9:17, 18, 25)

人若不知道圣言的灵义,可能会以为上述经文说他们咬牙切齿,只是因为他们发怒,意图邪恶,因那时他们咬牙;但说他们咬牙切齿,是因为咬牙切齿是指摧毁的努力,以及通过虚假摧毁真理的行为;圣言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牙”表示最外在事物中的虚假,“咬牙切齿”表示为它们争战的激烈程度。这种努力和行为也是由于对应。

此外,主所赶出的聋哑灵也是这样;因为所有灵人都来自人类;这个灵来自为了虚假而与真理激烈争战的那种世人;因此,被他附的那个人“流着白沫,咬着牙齿”。主称他为“聋哑”,是因为他不想感知和理解真理,这些人由“聋子和哑巴”来表示。由于这灵坚决、顽固地反对真理,并确认虚假,所以门徒不能把他赶出去;事实上,他们还不能驱散他为之争战的虚假,因为他们尚未达到合适的状态,主也因此责备门徒。“那灵撕裂他”,被附的人日渐憔悴,表示这个灵具有这种性质,但被他附的那个人不是这样;主命令那灵再不要进入他。

这一切清楚表明,马太福音(8:12; 13:42, 50; 22:13; 24:51; 25:30)和路加福音(13:28)中提到的咬牙切齿表示什么。地狱里的“咬牙切齿”表示虚假彼此间,并与真理不断的争论和争战,因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不断的争论和争战,还伴随着对其他人的蔑视,敌意,讥讽,嘲笑,亵渎,这些也爆发为把彼此撕成碎片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每个人都出于对自我、学识和名声的爱而为自己的虚假争战。这些争论和争战在这些地狱之外听上去就像咬牙切齿,并且当真理从天堂流入那里时,也转变为咬牙切齿。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75节)。

由于对恶人来说,牙齿对应于他们在其被称为肉体-感官层的智力或理解力的生命终端中所拥有的虚假,所以具有这种性质的灵人面部出现变形,大部分脸是由一种咧嘴一笑时的突出、像格珊那样分开很宽的牙齿构成的,这是因为这种咬牙切齿对应于对为虚假而与真理争战的爱和渴望。

由于牙齿对应于被称为感官层的人的智力或理解力的生命终端,当这些与被称为属灵的内层理解力的真理分离时,它们就处于邪恶之虚假,但当这些没有分离时,它们则对应于感官层里面的良善之真理,所以在圣言中,“牙齿”也表示终端真理,如在约伯记(19:19, 20)和阿摩司书(4:6),可参看前面的解释。

由于主荣耀了祂的整个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所以在摩西五经,经上论到祂说:

他的眼睛必因酒红润;他的牙齿必因奶白亮。(创世记49:12)

“眼睛因酒红润”表示祂的智力或理解力是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牙齿因奶白亮”表示祂的感官层同样是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因为此处(即创世记5:10)的“细罗”表示主。

由于“牙”对应于被称为感官层的智力或理解力的生命终端,所以善灵和天使都有像世人那样的牙齿;但对他们来说,这些牙齿对应于终端感官层中的真理,因为对他们来说,感官层没有与被称为属灵的内层理解力的真理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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