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68

768a.“去与她其

768a.“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表示源于邪恶的生活、要攻击该教会的教义真理的一种坚定或热切的努力。这从“去”、“争战”和“她的种”的含义清楚可知:“去”是指源于邪恶生活的一种坚定或热切努力(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争战”是指攻击,并渴望摧毁(对此,参看AE 573, 734节);“她的种”是指教会的教义真理(对此,我们也稍后会提到)。经上说“她其余的种”,是因为它表示那些处于这些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个教会的真理,他们自以为能攻击并摧毁这些真理。“去”在此表示源于邪恶生活的一种坚定或热切努力,因为“去”在灵义上表示生活,故在圣言中,经上用到“与主同去”、“与主同行”、“跟从祂”这些表述,它们表示从主生活;但当“去”论及龙时,龙的生活是一种邪恶的生活,它表示出于这种生活作出一种努力;这种努力是源于“龙的怒”所表示的仇恨(参看AE 754, 758节)的一种努力,故所表示的是一种坚定或热切的努力,因为出于仇恨作出努力的人作出的是一种坚定或热切的努力。

由于“龙”所指的那些人的仇恨是对那些处于作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的教义真理之人的仇恨,所以它是对这些人所拥有的教义真理的仇恨。因为那些爱任何人,以及那些对任何人都怀有仇恨的人实际上是爱或恨有他们所爱或所恨的那些事物在里面的那个人,这些事物就是他们里面的教义真理,因此“她其余的种”表示教义真理。这清楚表明,在圣言的灵义中,所关注的不是人,而是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如此处关注的就是在人里面的事物。这一点可以这样来说明,在圣言中,经上说人必须爱邻如己,但在灵义上,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要爱邻舍这个人,而是说,要爱那些来自主、在这个人里面的事物;实际上,一个人被爱,不是因为他是一个人(a person or a man),而是因为他的品性,或说他本来的样子;因此,一个人被爱是因为他的品质;“邻舍”是指这种品质;那必须被爱的,正是属灵的邻舍,或灵义上的邻舍。对那些属于主的教会之人来说,这种品质或邻舍就是从主发出的一切,这一切总体上是指一切良善,无论属灵的,还是道德的和文明的;因此,那些处于这些良善的人热爱那些也处于这些良善的人;因此,这就是爱邻如己。

768b.由此可见,她的种,就是表示教会的妇人“其余的种”,表示那些处于该教会的教义真理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也就是真正的灵义上,表示该教会的教义真理。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也一样,如以下经文。摩西五经:

我要把敌意放在你和女人,你的种和女人的种之间;祂要踹你的头,你要伤祂的脚跟。(创世记3:15)

这段经文是关于主的预言。“蛇”在此表示人的感官层,就是人的自我所居之处,这自我本身无非是邪恶;“女人”表示属灵教会,或处于神性真理的教会。由于人的感官层已经被摧毁,当教会之人变得属灵时,他就从感官层中被提升出来,所以经上说:“你和女人之间必有敌意。”“蛇的种”表示来自邪恶的一切虚假,“女人的种”表示来自良善的一切真理,在最高层级上表示神性真理;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主,主凭神性真理摧毁来自邪恶的虚假,所以经上说“祂要踹你的头”,“祂”是指主,“头”表示来自邪恶的一切虚假。“你要伤祂的脚跟”表示感官层仍会伤害在其终端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字义上的圣言;“脚跟”表示这终端和字义。真理的终端和字义已经,并且仍会受到感官层的伤害,这一点仅从这一个例子就能明显看出来,即:天主教徒认为此处的“女人”是指马利亚和对她的崇拜;因此,在他们的圣经中念的不是“祂”,而是“它”和“她”。在上千处和其它经文中也是如此。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这些话论及主和来自祂的新教会。“看哪,日子将到”表示祂的降临;“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表示改造那些将属于新教会的人,“以色列家”表示属灵教会,“犹大家”表示属天教会;由于改造是通过属灵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属世真理实现的,所以经上说“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人的种”表示属灵真理,人从属灵真理中获得聪明,“牲畜的种”表示属世真理,人从属世真理中获得知识(科学),以及照之的生活,这两者都来自对良善的情感。“人”表示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可参看AE 280节);“牲畜”表示属世情感(AE 650节);因此,“人的种和牲畜的种”表示这些情感的真理。玛拉基书:

没有一个有灵的人这样做;有一个寻求神之种的人吗?(玛拉基书2:15)

“有一个寻求神之种的人吗”表示没有人寻求神性真理;显然,“神之种”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因此,“从神生的”表示那些被主通过神性真理和照之的生活重生的人。

以赛亚书:

耶和华定意要压伤祂,使祂虚弱;你若使祂的灵魂为赎愆祭,祂必看见种子,延长日子,耶和华的旨意必在祂手中亨通。(以赛亚书53:10)

这些话论及主,整个这一章都在论述祂所受的试探,祂通过这些试探征服地狱。“耶和华定意要压伤祂,使祂虚弱”描述了祂所受的试探日益严重;“你若使祂的灵魂为赎愆祭”表示最严重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使祂的灵魂为赎愆祭”表示最后的试探,祂通过这最后的试探完全征服地狱,完全荣耀祂的人身,救赎通过祂的人身而来。“祂必看见种子”表示后来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对所有从祂接受神性真理之人的拯救;“延长日子”表示这将持续到永远;“延长”当论及主时,表示持续到永远,“日子”表示光的状态,也就是所有人通过神性真理所获得的光照的状态;“耶和华的旨意必在祂手中亨通”表示这来自祂的神性,为拯救人类。

同一先知书:

不要害怕,因我与你同在;我必领你的种从东方来,又从西方招聚你;我要对北方说,交出来;对南方说,不可扣留;要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以赛亚书43:5, 6)

人们以为这些话是指将以色人带回迦南地;然而,这不是此处的意思;此处的意思是主拯救所有从祂接受神性真理的人;新教会由他们构成;这就是“祂的种必从东方来,又从西方被招聚,北方必交出来,南方不可扣留”所表示的。因此,这些话随之而来,即:“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众子”表示那些处于教会真理的人,“众女”表示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不过,前面解释了这些话(可参看AE 422b, 724d节)。

又:

你要向右手边和左手边突破,你的种必得列族为业,使荒凉的城邑有人居住。(以赛亚书54:3)

这话论及从主建在外邦人中间的教会,该教会在此由本应有许多儿子的“不怀孕、不生养的妇人”(以赛亚书54:1)来表示。“你的种必得列族为业”表示将赐予外邦人的神性真理;“向右手边和左手边突破”表示延伸和增多;“右手”表示在光中的真理,“左手”表示在阴影中的真理,因为在灵界,那些处于真理的清晰之光的人所在的南方在右手边,而那些处于真理的模糊之光的人所在的北方在左手边。“使荒凉的城邑有人居住”表示他们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在此之前,这些真理已经被摧毁了;“城邑”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有人居住”表示照真理生活,“荒凉的城邑”表示以前被摧毁,也就是在犹太民族中间被摧毁的这些真理。

又:

他们的种必在列族中被认识,他们的后代在众民中间也是如此;凡看见他们的必承认他们是耶和华所赐福的种。(以赛亚书61:9)

这些话也论及主将要建立的教会。“必在列族中被认识的种”表示将被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接受的神性真理;“在众民中间的后代”表示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凡看见他们的必承认他们是种”表示光照,即他们所接受的是真正的真理;“耶和华所赐福”表示它来自主。这就是这些话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的含义,但从严格意义上说,所指的是那些将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

又:

他们都是蒙耶和华赐福的种,他们的后代跟他们一样。(以赛亚书65:23)

这话也论及来自主的教会;“蒙耶和华赐福的种”表示那些将从主接受神性真理的人;“他们的后代”表示那些照这神性真理生活的人;但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也就是真正的灵义上,“种”表示神性真理,“后代”表示照之的生活,如刚才所示。“后代”表示那些照神性真理生活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因为在原文,译为“后代”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出来,或发出的词,从被接受的神性真理出来或发出的,是遵照神性真理的生活。

又:

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站立,你们的种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站立。(以赛亚书66:22)

这些话也论及主和祂对信徒的拯救;“新天新地”表示来自祂的新教会;“新天”表示内在教会,“新地”表示外在教会;“你们的种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站立”表示神性真理及其品质必持续下去,“种”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名字”表示它的品质。“名”表示一个事物、一个状态的品质(可参看AE 148节)。

诗篇:

你奠定大地,诸天是你手的工作;它们都要消亡,你却站立;它们都要像外衣一样渐渐旧了,你要将它们如里衣更换,它们就都改变了;惟有你仍是一样,你的年数没有穷尽;你仆人的众子都要居住,他们的种要在你面前坚立。(诗篇102:25–28)

神所形成的“大地”和要消亡的“诸天,祂手的工作”,与已经过去的“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启示录21:1;对此,可参看那个地方)意思一样。由于在灵界,地和诸天的面貌在最后审判之日完全变了,有一个新地和新的诸天将取代先前的,所以经上说:“它们都要像外衣一样渐渐旧了,你要将它们如里衣更换,它们就都改变了。”它们被比作外衣,是因为外衣表示外在真理,就是诸如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所拥有的那种,这天和地不是永久的,因为它们没有处于内在真理。“你却站立”、“惟有你仍是一样,你的年数没有穷尽”表示必从主存到永远的神性真理的状态;“神的年数”表示神性真理的状态。“你仆人的众子都要居住,他们的种要在你面前坚立”表示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的天使和世人必有永生,教义的真理必在他们身上存到永远;“神的仆人的众子”表示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的天使和世人,“他们的种”表示教义的真理。

又:

侍奉主的种必被数点归祂,传与世代。(诗篇22:30)

这话也论及主;“侍奉主的种”表示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的人;“它被数点归主,传与世代”表示他们必是祂的,直到永远;“被数点”表示按次序被安排和处理,在此表示被数算或添加,从而成为祂的。

768c.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经上都提到“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种”,以及“以色列的种”,在文字的历史意义上,这种是指他们的后代;但在灵义上,却是指神性真理和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因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和以色列在灵义上表示主,这可从圣言中提到他们的经文清楚看出来;例如,在那里,经上说:

他们将从东从西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这句话的意思是来自主的属天良善的享受。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由于他们在内义上表示主,所以“他们的种”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因而也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如在以下经文中。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凡你所看见的一切地,我都要赐给你和你的种,直到永远;我也要使你的种如同地上的尘土。(创世记13:15, 16)

创世记:

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你的种将要如此。(创世记15:5)

又:

所有的民族都必因你的种得福。(创世记22:18)

对以撒说:

我要将这一切的地都赐给你和你的种;我必使你的种增多,如同天上的星;并且地上所有民族都必因你的种蒙福。(创世记26:3–5)

对雅各说:

我要把这地赐给你以后你的种。(创世记35:12)

申命记:

赐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并他们以后他们的种的地。(申命记1:8)

又:

你的列祖,就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种。(申命记4:37; 10:15; 11:9)

由于如前所述,“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表示主,“亚伯拉罕”表示教会的属天神性方面的主,“以撒”表示教会的属灵神性方面的主,“雅各”表示教会的属世神性方面的主,所以他们的“种”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亚伯拉罕的种”表示属天的神性真理,“以撒的种”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雅各的种”表示属世的神性真理;因此,所指的也是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但主将要赐给他们的“地”表示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教会;由此可知,“所有民族都必因他们的种蒙福”表示什么;因为他们不可能因他们的后代,即犹太和以色列民族蒙福,而是要因主,并从主因接受来自祂的神性真理而蒙福。

“亚伯拉罕的种”不是指犹太人,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犹太人回答,我们是亚伯拉罕的种,从来没有作过任何人的奴仆。耶稣回答,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我的话在你们里面没有位置;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约翰福音8:33, 34, 37, 44)

由此明显可知,“亚伯拉罕的种”不是指犹太人,相反,“亚伯拉罕”表示主,“亚伯拉罕的种”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我的话在你们里面没有位置。”主说“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表示祂知道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圣言在他们中间;“你们却想要杀我”表示但他们却弃绝主;“因为我的话在你们里面没有位置”表示他们并未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他里面没有真理”表示他们里面只有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后来经上说“他说谎是出于自己说的”;“谎”表示被玷污的神性真理或圣言。主说“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种”,还因为“犹大”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AE 119, 433a节)。

诗篇:

祂必使他们倒在旷野,使他们的种倒在列族之中,把他们分散在各地。(诗篇106:26, 27)

“使他们的种倒在列族之中,把他们分散在各地”表示神性真理将通过邪恶和虚假而在他们中间灭亡。在这些经文中,“以色列的种”具有相同的含义:

惟你以色列我的仆人,雅各我所拣选的,我朋友亚伯拉罕的种,我从地极所抓来的。(以赛亚书41:8, 9)

以赛亚书: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以色列和雅各的种,将我的福浇灌他们的后裔。(以赛亚书44:3)

同一先知书:

以色列的种都必因耶和华得称为义,并要夸耀。(以赛亚书45:25)

耶利米书:

那把以色列家的种从北方之地、从我赶他们到的各地带回来,叫他们住在自己土地上的耶和华。(耶利米书23:8)

在至高意义上,“以色列”表示教会的内在方面的主;因此,“他的种”也表示在那些属于“以色列”所表示的教会之人中间的神性真理。“以色列”表示在那些内在是属世的,其中拥有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真理之人中间的教会。因此,“以色列”表示属灵-属世的教会。

768d.由于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王权方面的主,主的王权表示教会中的神性真理,所以他的“种”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的人,他们被称为“王的儿子”和“天国之子”;它也表示在他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如在以下经文中,耶利米书:

正如天上的万象不能数算,海边的尘沙不能斗量,我必照样使大卫的种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增多。(耶利米书33:22)

诗篇:

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种,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代代。我要使他的种存到永远,使他的宝座如诸天的日子。祂的种必存到永远,祂的宝座在我面前如日头。(诗篇89:3, 4, 29, 36)

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王权,也就是主的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可参看AE 205节);因此,“他的种”表示在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因而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的人中间的神性真理;因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或圣言的真理都来自良善;“大卫的种”因表示这些人,故在抽象意义上表示圣言的真理,或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谁都能看出,“大卫的种”不是指他的后代,因为经上说“他的种必像天上的万象和海边的尘沙那样增多”、“它必被建立,并存到永远”,以及“他的宝座必被建立,直到代代”、“如诸天的日子”、“如日头”,这些话根本不能论及大卫的种,也就是他的后代和宝座,因为现在他的种在哪里呢?宝座在哪里找得到呢?但当明白大卫表示主,“他的宝座”表示天堂和教会,“他的种”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真理时,这一切事物就都和谐一致了。

耶利米书:

我若没有设立白昼和黑夜的约,以及天和地的定例,就会弃绝雅各和我仆人大卫的种,不使他的种治理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种;我必使他们被掳的人归回,也必怜悯他们。(耶利米书33:25, 26)

同一先知书:

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的耶和华说。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消失,以色列的种也就会在我面前永远不再成为一个民族。(耶利米书31:35, 36)

在这些经文中,“雅各和大卫的种”,以及“以色列的种”表示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但“雅各的种”表示那些处于属世的神性真理的人,“大卫”表示那些处于属灵的神性真理的人,“以色列”表示那些处于属灵-属世的神性真理的人,属灵-属世的神性真理介于属世的神性真理和属灵的神性真理之间。因为神性真理有各个层级,就像三层天堂的天使和教会对它的接受有各个层级一样。“白昼和黑夜的约,以及天和地的定例”表示主与天上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并地上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的结合,“约”表示结合,“定例”表示结合的律法,也就是秩序的律法,秩序的律法就是神性真理;而“白昼”表示诸如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真理之光;“黑夜”表示诸如地上的世人所拥有的那种真理之光,以及诸如那些在天上和地上,并在显为月亮的主底下的人所拥有的那种真理之光;故经上补充说:“为白昼之光赐下太阳,为黑夜之光赐下月亮和星辰的定例的。”但此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种”表示在各个层级上,所有属于主的教会之人;论到这些人,以及雅各和大卫的种,可以说,如果他们不承认主,也不从祂那里接受神性真理,那么主不会统治他们。

又:

他种中再无一人得亨通,能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犹大。(耶利米书22:30)

这话论及犹大王哥尼雅,他在那里被称为受鄙视、毫无价值的偶像,论到他,经上说:

他和他的种必被夺走,并丢在地上。(耶利米书22:28)

这个王与撒但有相同的含义,“他的种”表示地狱的虚假;“他种中再无一人能坐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犹大”表示这虚假将不在主的教会掌权,主的教会拥有属天的神性真理,“犹大”在此表示属天教会,主在其中作王。

由于“大卫”代表主的王权,所以“亚伦”代表祂的祭司职分;因此,“亚伦的种”表示那些处于对来自属天良善的纯正真理的情感之人。由于这种代表,以下律例被赐予亚伦:

大祭司不可娶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或是被污为妓的女人,只可娶自己百姓中的处女为妻,以免他在自己的百姓中亵渎他的种;我耶和华叫他成圣。(利未记21:14, 15)

由于在圣言中,“(男)人和妻子”在灵义上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而思维属于理解,情感属于意愿,所以“(男)人和妻子”也表示真理的思维和对良善的情感,以及真理和良善。由此清楚可知,“寡妇”、“被休的妇人”、“被污的女人”和“妓(女)”表示什么;“寡妇”表示没有真理的良善,因为被真理,也就是男人抛弃了;“被休的妇人”表示被真理弃绝的良善,因而表示不一致的良善;“被污为妓的女人”表示被虚假玷污的良善,这良善不再是良善,而是邪恶。由于这些女人的这种含义,大祭司被禁止娶她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为妻,因为他代表祭司职分方面的主,而祭司职分表示神性良善。由于“处女”表示对纯正真理的意愿或情感,纯正真理与神性良善构成一体,并和谐一致,这两者在天堂和教会都是结合在一起的,它们的结合被称为天堂的婚姻,所以经上要求大祭司要娶处女为妻。由于教义的真理从该婚姻出生,而教义的虚假则从诸如“寡妇”、“被休的妇人”和“被污为妓的女人”所表示的那些人中间的婚姻出生,所以经上说“以免他在自己的百姓中亵渎他的种”,“种”表示教义的纯正真理,因而也表示源于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纯正真理的教义,“自己的百姓”表示那些属于有取自圣言的纯正真理的教义在其中的教会之人。由于这是天堂婚姻,即主与教会的婚姻的代表,所以经上说:“我耶和华叫他成圣。”

由于大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他的“种”表示神性真理,神性真理与纯正的教义真理是一样的,所以它也被制定为一条律例:

不属亚伦之种的人,就是外人,不得近前来,在耶和华面前烧香。(民数记16:40)

“人,外人”表示教义的虚假,“烧香”表示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属灵良善本质上是纯正真理;“大祭司的种”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神性真理;因此,律法规定,不属亚伦之种的外人不可在会幕内耶和华的面前烧香。

当知道圣言提到的其他人也代表天堂和教会的什么特征时,也就知道“他们的种”表示什么了,如在以下经文中,挪亚、以法莲和迦勒的种。论到挪亚:

我要与你们和你们以后的种坚立我的约。(创世记9:9)

以色列论到以法莲说:

他的种要充满大地。(创世记48:19)

耶和华论到迦勒说:

他的种必得那地为业。(民数记14:24)

《属天的奥秘》解释了“挪亚”和“以法莲”代表并表示什么。“迦勒”代表那些要被引入教会的人;因此,他们的“种”表示教会教义的真理。

“田地的种”和“人的种”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田”和“人”一样表示教会;因此,“种”,以及“撒种”这些词在一些经文中用于地上的人,就像它们用于田地一样;如在以下经文中。耶利米书:

我栽你是上等的葡萄树,是真理的种子;你怎么向我变为外邦葡萄树的枝子呢!(耶利米书2:21)

诗篇:

我要从地上灭绝他们的果子,从人子中灭绝他们的种。(诗篇21:10)

何西阿书:

我必为自己将以色列种在这地。(何西阿书2:23)

撒迦利亚书:

我要把犹大和约瑟播种在万民之中,他们必在远方记得我。(撒迦利亚书10:9)

以西结书:

我要转向你们,使你们得以耕作撒种;我必使以色列全家,它的整个的人数在你上面增多。(以西结书36:9, 10)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马太福音:

所撒的种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不过,没有必要在此说明,田地的种与人的种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我们已经在此解释了女人的种的含义,并从圣言证实了它。

768e.“种”因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教义的虚假和地狱的虚假。如以赛亚书:

你们这些巫婆的儿子,奸夫之种,行淫的,都近前到这里来吧。你们向谁戏笑?向谁张大嘴巴,伸长舌头呢?你们岂不是叛逆的儿女,虚谎之种吗?(以赛亚书57:3, 4)

“巫婆的儿子,奸夫之种”表示当圣言被歪曲和玷污时,来自圣言的虚假,“巫婆的儿子”表示来自被歪曲的圣言的虚假,“奸夫之种”表示来自被玷污的圣言的虚假。当圣言的真理被败坏时,就说圣言被歪曲了,当圣言的良善被败坏时,以及当真理被用于自我之爱时,就说圣言被玷污了。“叛逆的儿女,虚谎之种”表示从这些在先的虚假中流出的虚假,“戏笑”表示以被歪曲的事物为乐,“张大嘴巴”表示以由此而来的思维为乐,“伸长舌头”表示以教导和传播这些虚假为乐。

以赛亚书:

祸哉,犯罪的民族,罪孽深重的人民,行恶者的种子,败坏的儿子;他们离弃耶和华,挑衅以色列的圣者,转身向后使自己疏远。(以赛亚书1:4)

“犯罪的民族”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罪孽深重的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为在圣言中,“民族”论及邪恶,“人民”论及虚假(参看AE 175, 331, 625节)。“行恶者的种子”表示那些处于邪恶之人的虚假,“败坏的儿子”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这邪恶的虚假之人的虚假。“儿子”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724节)。“他们离弃耶和华,挑衅以色列的圣者”表示他们弃绝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以色列的圣者”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转身向后使自己疏远”表示他们完全背离良善和真理,走向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在灵界,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转身向后背离主(参看《天堂与地狱》,123节)。又:

你不得与他们在坟墓中联合,因为你毁坏你的地,杀戮你的民;恶人的种永不提名。(以赛亚书14:20)

这些话论及路西弗,他是指巴比伦。永不提名的“恶人的种”表示来自地狱的可怕的邪恶之虚假。前面解释了其余的话(可参看 AE 589, 659e, 697节)。

摩西五经:

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的,必死,那地的百姓要用石头打死他。我也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他百姓中间剪除,因为他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利未记20:2–3; 18:21)

“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表示通过用于肮脏的身体之爱,如凶杀、仇恨、报复、通奸等等,导致接受的是地狱的虚假,而不是神性事物而摧毁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会教义的真理;“交给摩洛的种”表示这些虚假。摩洛是亚扪人的神(列王纪上11:7);他被立在叫陀斐特的欣嫩子谷,他们在那里用火烧自己的儿女(列王纪下23:10);这火就表示前面提到的爱;由于“交给摩洛的种”表示这种地狱虚假,用石头打死是对伤害、摧毁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之真理的死亡惩罚,所以经上说:“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的人必死,那地的百姓要用石头打死他。” 用石头打死是对伤害或摧毁真理的惩罚(可参看AE 655节)。“我要向那人变脸,把他从他百姓中间剪除,因为他把自己的种交给摩洛,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表示这种虚假对圣言和教会的一切良善都具有毁灭性,“圣所”表示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圣名”表示它的一切品质。从所引用的经文可以明显看出,“种”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和来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之真理;而在坏的意义上,它表示地狱的虚假,也就是这真理的对立面。


诠释启示录 #537

537a.启9:2.

537a.启9:2.“他开了无底坑”表示与地狱联系并结合,这些虚假就在地狱,并来自地狱。这从“开”和“无底坑”的含义清楚可知:“开”在此是指联系并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无底坑”是指这些虚假所在并来自的地狱。在圣言中,这些地狱被称为“无底坑(或井)”,因为“坑(或井)”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的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虚假;“无底坑”(或深渊、海的深处)表示地狱。它之所以表示那些通过应用于生活的邪恶而歪曲圣言真理的人所在的地狱,是因为在上面的人看来,这些地狱就像海,而那些在其中的人就像在它们的深处。我也看见过这些海或地狱,以及那些在其深处的人;但那些从那里和我说话的人声称,他们不在水里,而是在干地上。这表明,这些海水是对应于其居民所处的虚假的表象。这些海水是更粗糙,还是更密集,则取决于歪曲程度,深度也照着歪曲它们的邪恶而不同。

下文会阐明,在圣言中,“无底坑”(或深渊、海的深处)表示什么。“开了无底坑”表示与这些地狱联系并结合,因为地狱不会被打开,除非当恶灵进入时,当恶灵在灵人界的时间满了时,他们就会进入地狱;因为任何恶灵一旦被投入地狱,就不允许从地狱中出来;即便出来,他也会立刻又陷回去。但每个人都与在灵人界的灵人结合,这些灵人的品质与他自己的相一致;因此,一个通过把圣言应用于生活的邪恶和确认这些邪恶的虚假而歪曲圣言的人,就与类似灵人结合,并通过他们与处于类似虚假的地狱结合。每个人死后都会变成一个灵人,那时他照着他在世上的生活而立刻要么与地狱社群,要么与天堂社群绑在一起;所有灵人,在被投入地狱,或提入天堂之前,首先在灵人界;那时,他们与活在世上的人同在,恶灵与恶人同在,善灵与善人同在;人通过这些灵人要么与地狱,要么与天堂联系并结合。这清楚表明,“开了坑”不是指打开地狱,而是指有了联系,并通过联系有了与地狱的结合。大量邪恶之虚假从所有地狱发出来,在灵人界的灵人,同时那些在我们世界上处于类似虚假的人就处于这些虚假。无论灵人还是世人,都只能在他的生命之爱所在之处,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都会意愿,思考并呼吸。关于灵人界的性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421–431等节)。

“坑(或井)”表示圣言和教义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的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虚假,因为“坑”含有水,而“水”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如前所示(AE 71, 483, 518节)。“坑(或井)”具有这两种含义,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他们起行到了比珥;从前耶和华对摩西说,召集百姓,我要给他们水,说的就是这井。当时,以色列唱这首歌,井啊,涌上来吧;你们要从它回答;这井是首领们所挖的,是百姓中愿意的通过立法者用杖所掘的。(民数记21:16–18)

“井”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这一点从以色列所唱的关于它的歌明显看出来。“井啊,涌上来吧;你们要从它回答”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要教导真理,他们要接受它,“井啊,涌上来吧”表示对真理的呼唤,“你们要从它回答”表示接受和教导;“这井是首领们所挖的,是百姓中愿意的通过立法者用杖所掘的”表示那些处于真理和真理之良善的人被主光照,并从祂那里通过圣言搜寻并收集教义;“首领”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百姓中愿意的人”表示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的人;“挖或掘”表示搜寻并收集;“立法者”表示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主,“杖”表示心智的能力和力量,在此是指通过圣言来自主的心智的能力和力量,因为经上说:“通过立法者。”这清楚表明,“井”在此表示什么。以色列唱关于它的歌,是因为在原文,“比珥”是指井,“井”在灵义上表示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圣言的历史部分经常提到的“别是巴”也是。

雅各井所表相同:

主坐在这井旁,与撒玛利亚的妇人说话,说,你若知道神的恩赐,和对你说请给祂水喝的是谁,你早就会求祂,祂也早就会给了你活水;这水要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6–15)

主之所以在这井旁与撒玛利亚的妇人说话,是因为“撒玛利亚的妇人”表示要在外邦人当中建立的教会,其它经文也提到的“撒玛利亚人”表示要接受来自主并关于主的教义的外邦人。这“井”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水”表示教义真理,“坐在井旁的主”表示圣言或神性真理。“祂所要赐的水要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表示拯救通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而来自主。

“雅各井”所表示的,也由亚伯拉罕的仆人和以撒的仆人所挖的井来表示,他们因这井而与亚比米勒的仆人争竞(创世记21:25; 26:15, 18–22, 25, 32)。亚伯拉罕的仆人和以撒的仆人所挖的井表示教义的真理,因为在圣言中,“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表示主;但基拉耳王或非利士人的王“亚比米勒”表示那些只将拯救置于没有生活良善的真理之人,如当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由于一切真理都来自良善,或信的一切都来自仁,还由于那些将良善与真理分离,并将良善排除在真理之外,或将仁与信分离,并将仁排除在信之外的人,没有纯正的教义真理,而与他们同在的圣言的一切真理都像是纯话语的意义,没有对事物的感知,因而像没有核仁的外壳,所以他们争论信之真理。这种争论由亚比米勒的仆人同亚伯拉罕和以撒的仆人对井的争竞来代表和表示。圣言的历史部分和预言部分一样,也有内在的灵义在里面,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可以看出来,那里从内在灵义上解释了包含在《创世记》和《出埃及记》中的历史事实,以及关于亚伯拉罕和以撒的井所说的话。要不然,圣言记载关于井的历史事实还有其它原因吗?

路加福音:

你们中间有哪一个有驴或牛在安息日掉在井里,不立时把他拉出来呢?(路加福音14:5)

这是一条因其中包含的灵义而给以色列和犹太民族规定的律例。因为赐给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典章和诫命都表示属于天堂和教会的属灵事物。因此,这条律例表示有人若陷入虚假或邪恶,就必须通过在安息日从主所教导的真理被领出来。此处“井”表示虚假和虚假之邪恶;“驴和牛”表示属世人的真理和良善;“掉在井里”表示陷入虚假和虚假之邪恶;“在安息日被拉出来”表示被教导,因而从这些中被领出来。因为“安息日”在此表示教导和教义方面的主,故主自称“安息日的主”。“驴”表示属世人的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2781, 5741节);“牛”表示属世人的良善(AC 2180, 2566, 9134节)。

537b.几乎同样的灵义包含在摩西五经的这些话中:

人若开了一个坑,或人若挖了一个坑而不盖住它,有牛或驴掉在里头,坑主要赔偿,要拿银子赔偿它的主人,死牲畜要归他。(出埃及记21:33, 34)

此处“人若开了一个坑”表示如果有人传播他所拥有的任何虚假;“或人若挖了一个坑而不盖住它”表示如果他制订或孵化出虚假;“有牛或驴掉在里头”表示对属于另一个人的属世人中的良善和真理的扭曲;“坑主要赔偿”表示虚假所来自的那个人要作出修正;“要拿银子赔偿它的主人”表示通过其属世人中的良善和真理已经被扭曲的那个人里面的真理;“死牲畜要归他”表示邪恶或虚假仍留在他身上。对这些事物的充分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9084–9089节)。此处“坑”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因此,在马太福音:

瞎子的瞎眼领路人。若是瞎子领瞎子,两个人都要掉在坑里。(马太福音15:14; 路加福音6:39)

这话是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说的,他们虽拥有包含一切神性真理在里面的圣言,却丝毫不理解真理;由于他们教导虚假,而人们也相信他们的虚假,所以他们被称为“瞎子的瞎眼领路人”。在圣言中,那些不理解真理的人被称为“瞎子”;由于“坑”表示虚假,所以经上说:“他们都要掉在坑里。”

诗篇:

求你救我脱离泥沼,不要让我沉下去;求你使我脱离那些恨我的人,脱离深水。求你不要让洪水淹没我,不要让深渊吞灭我,也不要让深坑在我上面合口。(诗篇69:14, 15)

此处很明显,“坑”表示虚假所在并来自的地狱,因为经上说“不要让深坑在我上面合口”,也就是说,不要让虚假所来自的地狱,或来自地狱的虚假完全主宰我,以致我无法逃脱。“求你救我脱离泥沼,不要让我沉下去”表示从虚假之邪恶中出来,免得我灭亡;“求你使我脱离那些恨我的人,脱离深水”表示从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中被释放出来,“那些恨我的人”表示由此而来的邪恶,“深水”表示由此而来的虚假;“不要让深渊吞灭我”表示不要让邪恶之虚假所在的地狱,或来自地狱的邪恶之虚假这样做。

又:

他使他的口如奶油光滑,当他接近人心时,他的话比油柔和,却拔出剑来。神啊,你必把他们投入坑井。(诗篇55:21, 23)

这些话论及那些当说用来迷惑人的虚假时,伪装良善情感的人;“使口如奶油光滑”表示通过情感伪装良善,“奶油”表示外在情感的良善。“他的话比油柔和”具有相同的含义,“油”表示内在情感的良善;“却拔出剑来”表示然而,它们却是摧毁良善和真理的虚假,“拔剑”表示进行摧毁的虚假;“神啊,你必把他们投入坑井”表示投入有这种毁灭性虚假在里面的地狱。

由于在圣言中,“坑”与“井”几乎具有一样的含义,它们就像井,所以我要引用关于它们的一些经文。耶利米书:

他们的贵胄打发他们的小子打水;他们来到坑旁,却找不到水,就拿着器皿空手而回。(耶利米书14:3)

“贵胄”表示那些引导并教导其他人的人,“小子”表示那些被引导和教导的人,“水”表示真理;这清楚表明,“他们的贵胄打发他们的小子打水”表示什么;“无水的坑”表示没有真理在里面的教义;这清楚表明,“他们来到坑旁,却找不到水”表示什么。“就拿着器皿空手而回”表示他们没有真理的知识(或科学),或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在圣言中,“器皿”表示接受真理的事物,因而表示知识或科学和理解的事物。

撒迦利亚书: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要从无水坑里释放被囚的人。(撒迦利亚书9:11)

这话论及主对信徒的释放,这些信徒一直留在低地,直到主降临;这话也论及对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的外邦人的光照。“你立约的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圣言因是结合的手段而被称为约,“约”表示结合。“被囚在无水坑里的人”表示那些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的人,“坑”在此表示不属真理的教义,也表示那些因无知而处于虚假的人在主降临之前一直留在的低地,“无水”表示没有真理的地方;他们被称为“被囚的”,是因为他们不能从虚假中被释放出来,除非被主释放。

耶利米书:

我的百姓作了两件恶事,就是离弃我这活水的泉源,为自己凿出坑,是破裂不能存水的坑。(耶利米书2:13)

“凿出坑,是破裂不能存水的坑”表示从自我聪明中孵化出教义,这些教义因来自人的自我,故都是虚假;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并因是邪恶,也产生虚假,因为邪恶只能产生虚假。前面解释了这段经文(参看AE 483b节)。

同一先知书:

那领我们从埃及地上来,引导我们经过旷野,沙漠和深坑之地,干旱和浓荫之地,无人经过、无人居住之地的耶和华。(耶利米书2:6)

《属天的奥秘》在解释出埃及记的地方已经说明,以色列人被领所在的“旷野”代表并表示要在那些处于对良善和真理的纯粹无知之人当中建立的教会的第一个状态。由于他们在旷野中游荡代表并表示这种状态,所以经上说:“耶和华引导他们经过旷野,沙漠和深坑之地,干旱和浓荫之地。”“沙漠和干旱之地”在此和在圣言的别处一样,表示一种对良善没有感知的状态,“深坑和浓荫之地”表示一种对真理无知的状态,因而表示一种虚假的状态。“无人经过、无人居住”表示没有对真理的理解,也没有对良善的感知;在圣言中,“人”(vir)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人”(homo)表示对良善的感知,这两种意义的缺乏表示要么在真理上,要么在良善上没有教会。

以赛亚书:

那领出去的,必速速打开坑,叫他不死在坑里,他的饼也不缺乏。(以赛亚书51:14)

这话论及主。“领出去的,必速速”表示祂的降临;“叫他不死在坑里”表示从无知的虚假中释放出来,故此处的“坑”与前面“被囚之人所在的坑”具有相同的含义。“他的饼不缺乏”表示属灵的教导和营养必不缺乏,因为“饼”表示一切属灵的食物,属灵的食物表示在真理和良善上的教导,聪明和智慧由此而来。

以西结书:

看哪,我必使外人,就是列族中的强暴人临到你这里;他们必拔剑砍坏你智慧的美丽,亵渎你的荣光;他们必把你带下坑中,你必像被刺死在海心的人那样死。(以西结书28:7–8)

这些话论及推罗的首领,“推罗的首领”表示那些从自我聪明中孵化出虚假的人,这些虚假摧毁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看哪,我必使外人,就是列族中的强暴人临到你这里”表示他们自己的虚假对它们的摧毁,“外人”表示摧毁真理的虚假,“列族中的强暴人”表示摧毁良善的邪恶。“他们必拔剑砍坏你智慧的美丽,亵渎你的荣光”表示这些人将被他们那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摧毁,“剑”表示摧毁真理的虚假。“他们必把你带下坑中,你必像被刺死在海心的人那样死”表示他们沉浸于虚假,以及来自地狱的虚假所造成的毁灭和诅咒;“坑”和“井”一样,也表示地狱的虚假;“被刺死的人”表示那些因虚假而灭亡的人,“海心”和“无底坑或深渊”一样,表示这些虚假所在并来自的地狱。

他们把先知耶利米系下去,以伯米勒带领同他在一起的人用废旧衣服和破烂布把耶利米拉出来(耶利米书38:6–13)的“坑”表示被歪曲的教义真理。“先知”表示教义的真理,“他被系下坑里”表示对它的歪曲;他被拉出来所用的“废旧衣服和破烂布”表示通过诸如没有被感知到和理解,因而被忽略和弃绝的那些圣言字义的良善和真理而对教义真理的平反和恢复;这就是这些旧东西的含义;否则,神性圣言为何会提到先知是用这些东西被拉出来的呢?从这几段经文可以看出,在圣言中,“井”和“坑”表示什么,即圣言和教义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的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虚假。在一些经文中,“井”和“坑”,跟“泉源”具有相同的含义;关于泉源在这两种意义上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4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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