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7.启12:17.“龙向妇人发怒”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因感觉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被许多人支持而燃起的对它的仇恨。这从“怒”的含义清楚可知,“怒”当论及龙时,是指仇恨(对此,参看AE 754, 758节),因此“发怒”表示仇恨;这是因感觉教会被许多人支持而燃起的一种极度仇恨,这一点作为结果从前后文可推知;从前文可推知,即“地开口帮助妇人,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这表示也有龙在里面的教会提供了帮助,不接受他们对唯信的狡猾推理;从下文可推知,即“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这表示由这种仇恨产生的要攻击该教会的教义真理的一种坚定或热切努力。因此,“龙的怒”在此表示这种因感觉它被许多人支持而燃起的仇恨;因为如前所述,“妇人逃到旷野,到神预备的地方去”表示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还在少数人中间,在此期间,规定了它可以在许多人中间,并成长直到完全。
278.以肉眼观之,身体动作看上去就像种子、果实和鸡蛋的外在形式,或坚果和杏仁的外壳那样简单、一致;然而,它们却包含它们所源于的一切在先成分在自己里面。它们之所以看上去如此简单和一致,是因为一切最终成分都被包裹在一层覆盖物中,这层覆盖物将其与在先成分区分开来。每个层级都被一层覆盖物如此包裹,由此与其它层级区分开来。所以,属于第一层级的事物不会被第二层级感知到,属于第二层级的事物也不会被第三层级感知。举个例子,意愿之爱,也就是心智的第一层级,不会在理解力的智慧,也就是心智的第二层级中被感知到,除非通过思想某件事的一种快乐。第一层级,就是刚才所说的意愿之爱,不会在记忆知识,也就是第三层级中被感知到,除非通过知道和谈论中的一种满足。由此可推知,每一个行为,或身体动作,都包含这一切在先成分,尽管它表面看上去如此简单,可以说是一个单一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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