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6.启12:17.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
“龙向妇人发怒”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因感觉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被许多人支持而燃起的对它的仇恨(767节);“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表示源于邪恶的生活、要攻击该教会的教义真理的一种坚定或热切努力(768节);“就是那守神诫命的”表示在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中间(769节);“为耶稣基督作见证”表示和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770节)。
295.这条诫命的属天之义是:主耶和华是无限、无穷无尽和永恒的;祂是全能、全知、全在的;祂是首先和末后的;是始、是终;是昔在、今在、永在的那一位。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说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从而是生命本身;祂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万有从祂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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