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63

763.启12:15

763.启12:15.“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表示那些感官地,而非属灵地思考之人关于唯信称义的大量狡猾推理。这从“蛇”、“妇人”、“口”、“水”和“河”的含义清楚可知:“蛇”是指那些感官化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感官层,也就是人里面的属世层的终端(参看AE 70, 581, 739节),“龙”也表示那些感官化的人(可参看AE 714节);“妇人”是指将成为新耶路撒冷(本章七次论述到它)的教会;“口”是指思维,言语就来自思维(AE 580节);“水”是指信之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参看AE 483, 518, 537—538节);“河”是指来自对真理的理解的聪明,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虚假的推理(参看AE 518节);因此,“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表示来自大量虚假的推理。此处所指的是那些感官地,而非属灵地思考之人对唯信称义的狡猾或敏锐推理,因为“龙”表示那些捍卫唯信称义,并且感官化,因此感官地,而非属灵地思考和推理的人。“龙”表示那些捍卫唯信称义的人(可参看AE 714节)。所指的是这一点,因为“龙”和“蛇”表示那些感官化的人,还因为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狡猾,并基于虚假和谬误敏锐推理。“龙”和“蛇”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狡猾(可参看AE 715, 739, 581节)。由此清楚可知,“龙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表示什么。

由于这就是含义,所以也要说一说他们对唯信称义的狡猾推理。他们的教条是:人称义并得救靠的是唯信,没有律法的作为,也就是仁之良善。但他们因在新旧约圣言中发现如此频繁提到的“作为”和“行为”,以及“行”和“爱”,故不得不说,人应当过良好的生活;但他们因把作为或行为与信仰分离,认为它们没有称义和拯救的价值,所以就狡猾地把这些和信仰结合起来,但却以这种方式:他们宁愿把它们分离,也不愿把它们结合起来。不过,由于他们的推理太多、太狡猾,以至于无法用几句话来阐明,所以它们将在一本《关于属灵信仰》的小著中得到详细阐述,并要如此呈现,以至于连简单人也能理解。人们普遍认为,并且那些捍卫唯信称义的人自己也认为,他们在属灵地思考和推理,因为他们思考和推理起来既敏锐又狡猾。但要让人们知道,只有那些被主光照,从而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才能属灵地思考和推理,因为只有这些人处于真理之光,真理之光就是天堂之光,天使便从天堂之光中获得聪明和智慧;被称为属灵之光的,就是这光,因此那些处于这光的人都是属灵的。但那些处于虚假的人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事实上是感官的,无论他们思考和推理起来多么敏锐和巧妙,因为他们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大多来自感官谬误,有些人用雄辩来修饰这些推理,用华丽的辞藻美化它们,仅凭大自然的表象证实它们;而有些人则举出事实或知识(科学),把它们用于他们的推理,出于自我之爱的火和自我聪明的骄傲,以一种听起来像是对真理的情感的语调宣告它们。他们的狡猾就在于这些东西,在那些不能或不敢从任何理解进入属于教会和圣言的事物之人看来,这似乎是智慧。感官人有这种狡猾地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因为一切邪恶都居于人的感官层,狡诈在感官层中就像聪明在属灵人中那样占据主导地位。地狱的狡猾已经向我显明了这一点,它就具有这种性质,并且如此之大,以至于无法描述;地狱里的所有人都是感官的。这就是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即这个时代之子在自己的世代,比光明之子更谨慎或智慧(路加福音16:8),以及摩西五经中关于蛇的这句话,即惟有蛇比耶和华神所造的田野一切的野兽更狡猾(创世记3:1)的意思。“蛇”表示人的感官层。


诠释启示录 #76

76.启1:17.“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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