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3.启12:15.“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表示那些感官地,而非属灵地思考之人关于唯信称义的大量狡猾推理。这从“蛇”、“妇人”、“口”、“水”和“河”的含义清楚可知:“蛇”是指那些感官化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感官层,也就是人里面的属世层的终端(参看AE 70, 581, 739节),“龙”也表示那些感官化的人(可参看AE 714节);“妇人”是指将成为新耶路撒冷(本章七次论述到它)的教会;“口”是指思维,言语就来自思维(AE 580节);“水”是指信之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参看AE 483, 518, 537—538节);“河”是指来自对真理的理解的聪明,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虚假的推理(参看AE 518节);因此,“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表示来自大量虚假的推理。此处所指的是那些感官地,而非属灵地思考之人对唯信称义的狡猾或敏锐推理,因为“龙”表示那些捍卫唯信称义,并且感官化,因此感官地,而非属灵地思考和推理的人。“龙”表示那些捍卫唯信称义的人(可参看AE 714节)。所指的是这一点,因为“龙”和“蛇”表示那些感官化的人,还因为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狡猾,并基于虚假和谬误敏锐推理。“龙”和“蛇”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狡猾(可参看AE 715, 739, 581节)。由此清楚可知,“龙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表示什么。
由于这就是含义,所以也要说一说他们对唯信称义的狡猾推理。他们的教条是:人称义并得救靠的是唯信,没有律法的作为,也就是仁之良善。但他们因在新旧约圣言中发现如此频繁提到的“作为”和“行为”,以及“行”和“爱”,故不得不说,人应当过良好的生活;但他们因把作为或行为与信仰分离,认为它们没有称义和拯救的价值,所以就狡猾地把这些和信仰结合起来,但却以这种方式:他们宁愿把它们分离,也不愿把它们结合起来。不过,由于他们的推理太多、太狡猾,以至于无法用几句话来阐明,所以它们将在一本《关于属灵信仰》的小著中得到详细阐述,并要如此呈现,以至于连简单人也能理解。人们普遍认为,并且那些捍卫唯信称义的人自己也认为,他们在属灵地思考和推理,因为他们思考和推理起来既敏锐又狡猾。但要让人们知道,只有那些被主光照,从而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才能属灵地思考和推理,因为只有这些人处于真理之光,真理之光就是天堂之光,天使便从天堂之光中获得聪明和智慧;被称为属灵之光的,就是这光,因此那些处于这光的人都是属灵的。但那些处于虚假的人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事实上是感官的,无论他们思考和推理起来多么敏锐和巧妙,因为他们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大多来自感官谬误,有些人用雄辩来修饰这些推理,用华丽的辞藻美化它们,仅凭大自然的表象证实它们;而有些人则举出事实或知识(科学),把它们用于他们的推理,出于自我之爱的火和自我聪明的骄傲,以一种听起来像是对真理的情感的语调宣告它们。他们的狡猾就在于这些东西,在那些不能或不敢从任何理解进入属于教会和圣言的事物之人看来,这似乎是智慧。感官人有这种狡猾地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因为一切邪恶都居于人的感官层,狡诈在感官层中就像聪明在属灵人中那样占据主导地位。地狱的狡猾已经向我显明了这一点,它就具有这种性质,并且如此之大,以至于无法描述;地狱里的所有人都是感官的。这就是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即这个时代之子在自己的世代,比光明之子更谨慎或智慧(路加福音16:8),以及摩西五经中关于蛇的这句话,即惟有蛇比耶和华神所造的田野一切的野兽更狡猾(创世记3:1)的意思。“蛇”表示人的感官层。
1139.“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他们用来谋利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这从“货物”和“不再买”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他们用来谋利的教义和这宗教的虚假和邪恶,利益在于名誉和财富。这就是“货物”的含义,这从“客商或商人”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客商或商人”是指那些获得并出售这些事物的人(对此,参看AE 1138节)。从接下来列举它们的经文清楚看出,此处“货物”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具体是什么。这“货物”因属于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的巴比伦,故是圣言中“淫乱的货物”所指的;它们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歪曲和玷污(可参看AE 695节)。“不再买”是指不再接受。不被接受是指在灵界,他们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尽管它们在自然界仍被接受;因为所有死后从巴别之地,或地上的巴比伦中出来进入灵界的人都被探查,并照着他们的爱被送入各个社群;恶人被送入地狱社群,善人则被教导,并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接受而被接到天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人之所以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自己里面,是因为主的生命在他里面,就像太阳的光和热在一个主体里面。这光和热不属于主体,而是属于主体里面的太阳,因为它们与太阳一起离开;但当它们在主体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属于它;主体的颜色本身可以说来自光,它的植物性生命可以说来自热。而来自灵界太阳,即主的光和热更是如此,其光是生命之光,其热是生命之热,因为发出它们的太阳是神性之爱,而人是接受主体。这光和热永远不会从接受者,也就是人那里退出,当它们在人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是他自己的。他从光中拥有理解的能力,从热中拥有意愿的能力。从以下事实,即光和热虽然不是他自己的,但似乎完全在接受者里面,它们永远不会从他那里退出,它们影响他的至内层,这些至内层远离他理解力的视觉,也远离他意愿的感受或感知来看,这一表象是必须的,即:它们是天生的,也就是说,它们似乎在他里面,或被植入他,因此它们所产生的,或说它们的结果似乎来自他。正因如此,人只知道他出于自己思考,出于自己意愿;然而,出于他自己,他一丁点也做不到,因为这光和热,或思维和意愿,不可能与接受者如此合一,以至于是他自己的,就像太阳的光不可能与地上的主体合一,并变得像主体一样是物质的;这同样适用于热。但生命之光和生命之热影响并充满接受者,完全取决于他承认它们不属于他,而属于主的品质;这种承认的品质则完全取决于在遵行诫命,也就是功用中所表现出的爱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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