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3.启18:7.“她怎样荣耀自己,怎样奢华生活,也要怎样给她折磨悲哀”表示他们内心因统治而欢喜,他们的心智和身体因财富而得意到何等程度,他们死后就因被推翻和嘲笑,并因贫穷和困苦而经历内在的痛苦到何等程度。“她怎样荣耀自己”表示在他们内心因统治而欢喜的程度上,因为他们由此荣耀自己。“怎样奢华生活”表示在他们的心智和身体因财富而得意,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和愉悦的程度上,如前所述(AR 759节)。“给她折磨”表示因统治被推翻和那时的嘲笑所导致的内在痛苦;他们死后的折磨不是来自其它源头;“给她悲哀”表示因贫穷和困苦所导致的内在痛苦;这是他们死后悲哀的原因。
出于自我之爱对统治属于主的一切,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的爱之快乐,死后就会变成这种折磨;对那些处于上述对统治的爱之人来说,对用源于富裕的快乐充满心智和身体的爱之愉悦,死后就会变成这种悲哀。因为从爱发出的快乐和愉悦构成每个人的生命;因此,当这些变成对立面时,它们就变成折磨和悲哀。这些就是圣言中地狱的“折磨”所指的报应和惩罚;因此,那里的“火”是指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的仇恨。在先知书,类似的话论及巴别,如耶利米书:
我必在你们眼前报复巴别,因他们在锡安所行的一切邪恶。(耶利米书51:24)
又:
荒废者必临到巴别,因为报应的神耶和华必定施行报应。(耶利米书51:56)
以赛亚书:
你的威势下到地狱,你下面铺的是虫(折磨,就是内在的痛苦);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的众星以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丢入地狱;凡看见你的都必说,这就是那使大地战抖,使列国震动的人吗?(以赛亚书14:11, 13-17)
这话论及路西弗,他在那里是巴别,这从以赛亚书(14:4, 22)明显看出来。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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