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63

763.启12:15

763.启12:15.“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表示那些感官地,而非属灵地思考之人关于唯信称义的大量狡猾推理。这从“蛇”、“妇人”、“口”、“水”和“河”的含义清楚可知:“蛇”是指那些感官化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感官层,也就是人里面的属世层的终端(参看AE 70, 581, 739节),“龙”也表示那些感官化的人(可参看AE 714节);“妇人”是指将成为新耶路撒冷(本章七次论述到它)的教会;“口”是指思维,言语就来自思维(AE 580节);“水”是指信之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参看AE 483, 518, 537, 538节);“河”是指来自对真理的理解的聪明,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虚假的推理(参看AE 518节);因此,“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表示来自大量虚假的推理。此处所指的是那些感官地,而非属灵地思考之人对唯信称义的狡猾或敏锐推理,因为“龙”表示那些捍卫唯信称义,并且感官化,因此感官地,而非属灵地思考和推理的人。“龙”表示那些捍卫唯信称义的人(可参看AE 714节)。所指的是这一点,因为“龙”和“蛇”表示那些感官化的人,还因为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狡猾,并基于虚假和谬误敏锐推理。“龙”和“蛇”在抽象意义上表示狡猾(可参看AE 715, 739, 581节)。由此清楚可知,“龙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表示什么。

由于这就是含义,所以也要说一说他们对唯信称义的狡猾推理。他们的教条是:人称义并得救靠的是唯信,没有律法的作为,也就是仁之良善。但他们因在新旧约圣言中发现如此频繁提到的“作为”和“行为”,以及“行”和“爱”,故不得不说,人应当过良好的生活;但他们因把作为或行为与信仰分离,认为它们没有称义和拯救的价值,所以就狡猾地把这些和信仰结合起来,但却以这种方式:他们宁愿把它们分离,也不愿把它们结合起来。不过,由于他们的推理太多、太狡猾,以至于无法用几句话来阐明,所以它们将在一本《关于属灵信仰》的小著中得到详细阐述,并要如此呈现,以至于连简单人也能理解。人们普遍认为,并且那些捍卫唯信称义的人自己也认为,他们在属灵地思考和推理,因为他们思考和推理起来既敏锐又狡猾。但要让人们知道,只有那些被主光照,从而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才能属灵地思考和推理,因为只有这些人处于真理之光,真理之光就是天堂之光,天使便从天堂之光中获得聪明和智慧;被称为属灵之光的,就是这光,因此那些处于这光的人都是属灵的。但那些处于虚假的人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事实上是感官的,无论他们思考和推理起来多么敏锐和巧妙,因为他们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推理大多来自感官谬误,有些人用雄辩来修饰这些推理,用华丽的辞藻美化它们,仅凭大自然的表象证实它们;而有些人则举出事实或知识(科学),把它们用于他们的推理,出于自我之爱的火和自我聪明的骄傲,以一种听起来像是对真理的情感的语调宣告它们。他们的狡猾就在于这些东西,在那些不能或不敢从任何理解进入属于教会和圣言的事物之人看来,这似乎是智慧。感官人有这种狡猾地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因为一切邪恶都居于人的感官层,狡诈在感官层中就像聪明在属灵人中那样占据主导地位。地狱的狡猾已经向我显明了这一点,它就具有这种性质,并且如此之大,以至于无法描述;地狱里的所有人都是感官的。这就是主在路加福音中的话,即这个时代之子在自己的世代,比光明之子更谨慎或智慧(路加福音16:8),以及摩西五经中关于蛇的这句话,即惟有蛇比耶和华神所造的田野一切的野兽更狡猾(创世记3:1)的意思。“蛇”表示人的感官层。


真实的基督教 #98

98.父与子,就是神

98.父与子,就是神性与人性,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在主里面合一。这是当今教会的信条,也与圣言一致。然而,一百个人中几乎不到五个人,或一千个人中不到五十个人知道这一点。原因就在于唯信称义的教义,很多神职人员为了寻求学术上的声望以得到荣耀和晋升,狂热地传播这一教义,竟到了它充斥并围困其整个心智的地步。由于该教义如被称为酒精的酒神(vinous spirit)那样使他们的思维醉了,所以他们就象醉汉,看不见教会这一最根本的信条:即耶和华神降下来并取了人的样式。然而,这种合一是人借以与神结合的唯一途径,人凭着如此结合而得救。若深思神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故也是神学全部中的全部,谁都能看出,救恩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
我在此首先证明,父与子,即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其次证明这是一种相互合一。亚他那修信经已经确立了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的概念,整个基督教界都把它当作有关神的教义。其中,我们读到如下内容: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既为神,又为人;尽管祂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祂为一,乃因神为自己取了一人身。事实上,祂完全为一,为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是一人,故神与人是一基督。
他们是这样理解这一教义的,即来自永恒的神儿子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存在一个这样的合一;但由于神是一,而非三,所以若我们理解成来自永恒的一位神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的合一,那么该教义就与圣言相符。在圣言中,经上说,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路加福音1:34,35);那是祂灵魂和生命的源头;故祂说: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他看见并认识祂,就是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9)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20)
祂在父怀里。(约翰福音1:18)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祂被称为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
祂因此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马太福音28:18)
从圣言中的上述及很多其它经文清楚看出,父与子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在旧约中,祂常被称为“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救赎主”(参看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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