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1.“在那里被养活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躲避那蛇的面”表示直到教会成长起来,并达到它的完全。这从“养活”、“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的含义清楚可知:“养活”是指维持,在此期间成长;“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是指教会增长,甚至直到完全的状态,因为这与前面第六节中的“一千二百六十天”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也论到妇人说:“她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叫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个数字与“三个半”,甚至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直到它成长到完全(可参看AE 732节)。但此处经上说“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因为前面提到的数字在它们的地方也表示时间,“时间”表示生命在其发展过程中的状态(可参看AE 571, 610, 664, 673, 747节),所以在此表示它们的发展和成长,甚至直到完全。经上说“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是因为单数形式的“时期”表示良善的状态,复数形式的“时期”表示真理的状态,两者都是就它们的植入而言的,“半个时期”表示教会的神圣状态。它们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单数形式的事物涉及良善,复数形式的事物涉及真理,“半”涉及神圣;“半”涉及神圣,是因为“三”,以及“三个半”和“七”表示完全;但当论述神圣事物时,“七”表示完全,三个半加起来就是数字七,因为三个半加倍就是七,加倍或相乘得出的数字与被加倍或相乘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例如七就与此处三个半具有相同的含义。“七”表示完全和完整,论及神圣事物(可参看AE 20, 24, 257节)。“一个时期,两个时期,半个时期”就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可从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那身穿细麻衣的人,向天举起右手左手,指着活到永远的起誓,要到一个定期,两个定期,半个定期;当他们结束分散圣民之手时,这一切事都要完结。(但以理书12:7)
由此清楚可知,这些时间或时期表示完结,因为经上说“直到这一切事都要完结”,完结表示完成,因而甚至直到完全。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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