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0.启18:4.“我又听见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免得有分于她的罪,受她所受的灾殃”表示主对所有人的劝诫:无论是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还是那些没有处于其中的人,都要小心,不要通过承认和情感而与它结合,免得他们在灵魂上与它的可憎之物结合,并灭亡。“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表示主对所有人的劝诫,无论是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还是那些没有处于其中的人,因为经上接着说:“我的民要从她那里出来”,也就是说,所有靠近主的人(要出来)。这劝诫来自主,因为声音是“从天上”来的。“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他们要小心,免得他们在灵魂上与它的可憎之物结合;由于结合是通过承认和情感实现的,所以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他们的“罪”是可憎之物,因为它们在前一章(启17:4)就是被如此称呼的。“免得受她所受的灾殃”表示免得他们灭亡,因为“灾殃”表示邪恶和虚假,同时表示因它们而毁灭。这些由前面(AR 657, 673, 676节)和别处的“灾或灾殃”来表示。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类似的话论及巴别;耶利米书:
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巴别中间出去,各人拯救自己的灵魂,躲避耶和华烈怒,免得你们的心软弱,因风声而惧怕。(耶利米书51:45-46)
又:
你们要从巴别中间中逃出,各人救自己的灵魂,免得你因她的罪孽被剪除。(耶利米书51:6)
又:
离弃巴别,让我们各人各归本地去吧,因为她受的审判直达诸天,又高抬自己,直到云霄。(耶利米书51:9)
以赛亚书:
你们要从巴别出来,用歌唱的声音从迦勒底人中逃脱;要将这事传扬,叫它被听见;你们要将这事宣扬到地极;说,耶和华救赎了。(以赛亚书48:20, 21; 耶利米书50:8)。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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