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806.“并且为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因施加在敬拜主者灵魂上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为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之所以表示因施加在敬拜主者灵魂上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是因为“伸冤”表示报应。“流人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327, 684节);在此表示向“祂仆人”所指的敬拜主者施暴。他们通过将对主的神性敬拜转到自己身上,并禁止阅读圣言而向这些人的灵魂施加伤害和暴行。这论及主,因为祂为其仆人的血伸冤或报仇,好像祂出于报复或复仇这样做;但其实这不是出于报复或复仇,就像不是出于怒气和忿怒一样,然而,在圣言的许多地方,这些都被归给了主(525,635,658,673节)。当在最后审判之日,恶者与善者分离,被投入地狱时,就说主发怒和报仇;因此,这日被称为“忿怒的日子”,同样被称为“忿怒”,以及“报仇之日”;并非主发怒和报仇,而是恶人向主发怒,报复祂。这就如同罪犯被判刑后迁怒于法律,报复法官;但法律并不发怒,法官也不报仇。
在以下经文中,“报仇”(或报复)就具有这种意义: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救赎我民之年已经来到。(以赛亚书63:4)
此处论及主和最后的审判。
耶和华有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有报应之年。(以赛亚书34:8)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祂也与神的报应一同到来,祂必拯救你们。(以赛亚书 35:4)
这些是报仇的日子,使经上所写一切事都得应验。(路加福音21:22)
此处论述最后的审判到来时的时代末了。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报告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 61:1,2)
我的灵魂岂不为此报复呢?(耶利米书5:9,29)
我要向巴比伦报仇,一个人也不宽容。(以赛亚书47:3)
耶和华定意攻击巴比伦,将它毁灭,因这是耶和华报仇,就是为自己的殿报仇。(耶利米书 51:11,36)
你们各族人,祂的百姓要歌唱;因祂要伸祂仆人流血的冤,报复祂的敌人,洁净祂的地、祂的百姓。(申命记 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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