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6

76.启1:17.“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揭秘启示录 #705

705.启16:15

705.启16:15.“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儆醒,看守衣服的,有福了”表主的到来,以及那时那些仰望主,坚定不移地照其诫命,也就是圣言的真理生活之人当中的天堂。“像贼一样来”当论及主时,表示祂的降临,那时那些生活良善会拥有天堂,那些生活邪恶的人拥有地狱(参看164节)。凡接受永生的人都被称为“有福”(639节)。“儆醒”表示过属灵的生活,也就是处于真理,照真理生活,并仰望主(158节);“看守衣服”表示坚持留在真理中,直到生命结束;因为“衣服”表示包裹的真理(166,212,328节),因而表示主在圣言中的诫命,因为这些就是真理。这些事照次序是由前面的事造成的;因为前面的事涉及主的降临和新教会,还涉及那些属旧教会的人对新教会的攻击。由于冲突即将发生,故那些处于出自圣言真理的人被告诫要坚持留在真理中,免得他们在争战中败下阵来,如下一节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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