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 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533.“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表示主在天堂里的新教会,也就是新天堂,以及主即将在地上的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这个“妇人”表示主的新教会,这一点从按灵义来理解的本章的细节明显可知;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妇人”也表示教会(可参看AR 434节);所表示的,是教会,因为教会被称为主的新妇和妻子。妇人之所以被看到“身披日头”,是因为教会处于对主之爱,教会承认主,并遵行祂的诫命,这就是爱祂(约翰福音14:21-24)。“日头”表示爱(参看AR 53节)。“月亮”之所以被看到在那妇人脚下,是因为所指的,是地上的教会,它还没有与天堂里的教会结合。“月亮”表示属世人里面的聪明,也表示信仰(AR 413节);被看到在“脚下”表示教会即将在地上;否则,“脚”就表示当被结合时的教会本身。
要知道,天堂里有一个教会,和地上一样,因为那里也有圣言;还有圣殿,殿里有讲道,又有事工和祭司职分。事实上,那里的所有天使都曾是人,他们的离世只是其生命的延续;因此,他们也在爱和智慧上被完善,各人照着各人离世时所带来的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的程度而被完善。“身披日头,头戴十二星冠冕的妇人”在此是指他们当中的教会;但由于天堂里的教会无法持续存在,除非地上也有一个教会,该教会处于和谐一致的爱和智慧,并且即将到来,所以“月亮”被看到“在妇人脚下”,这“月亮”在此尤其信仰,通过这信仰,就是诸如像当今这样的信仰,是没有结合的。
天堂里的教会之所以无法持续存在,除非地上的教会与它结合,是因为天使所在的天堂和世人所在的教会就像人的内在和外在一样行如一体;人的内在无法持续存在于自己的状态中,除非外在与它结合。事实上,没有外在的内在就像没有地基的房子,或像在地面上,而不是在地里面的种子,因而像无根之物;总之,就像一个原因没有一个使它可以存在于其中的结果。由此可见,在世界的某个地方有一个教会,那里有圣言,并通过圣言认识主,是多么绝对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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