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76

76.启1:17.“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 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揭秘启示录 #461

461.启9:21.

461.启9:21.“又不悔改他们的凶杀、魔法、淫乱、偷窃”表示唯信的异端在他们心里会造成如此的愚钝、反复无常或背叛和刚硬,以至于他们不思想十诫,甚至不思想因站在魔鬼这一边、反对神而应当避开的任何罪。至于“凶杀”、“淫乱”和“偷窃”在各层意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那里已经说明。故此处没有必要重复解释;但下一节将解释“魔法”(enchantments)表示什么。唯信在那些在改革宗教会中的人心里会造成愚蠢、反复无常或背叛和刚硬,因为在唯信盛行的地方,生活的良善不是宗教,或说哪里有唯信,哪里生活的良善就不构成宗教;如果生活的良善不是宗教,那么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也就是悔改的石版,就像一块无字的空石版,或抹平的无字版。十诫的第二块石版是一块悔改的石版,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块石版没有说当做的善行,却说了不可做的恶行,如“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东西”;如果这些事不构成宗教,那么结果就如此处所说的:“他们不悔改他们的凶杀、魔法、淫乱、偷窃。”下文将清楚说明,在唯信盛行的地方,生活的良善不是宗教,或不构成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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