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 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460.“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走的”表示它们里面没有任何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偶像崇拜者以为他们的偶像能看,也能听,只因他们把这些偶像当成神;然而,这还不是这些话的意思;这些话的意思是,敬拜的虚假里面没有任何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因为“看”和“听”表示理解和感知(AR 7, 25, 87节);“走”表示生活(AR 167节);因此,这三样事物表示属灵和真正理性的生命;所表示的是这一切,因为“偶像”表示敬拜的虚假,这些虚假里面没有任何属灵和理性的生命。偶像不能看、不能听,也不能走,这是太过于明显,以至于在此不值一提的事,除非其中有某种内在含义,或象征意义。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同样的话也论及“偶像”,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他们并不知道、也不明白,他们的眼看不见,他们的心不明白,他们没有知识,也没有聪明。(以赛亚书44:9, 18, 19)
耶利米书:
他们不说话,也不行走。(耶利米书10:3-10)
诗篇:
他们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诗篇115:5; 135:15-16)
这些话表示类似事物,因为“偶像”表示敬拜的虚假,敬拜的虚假里面没有系真实生命的任何生命。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