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 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442.启9:13.“第六位天使吹号”表示对改革宗教会中那些虽没有如此的智慧,却将宗教的一切都置于信,只想到信,除了信和习惯性的敬拜以外什么都不想,因而随心所欲地生活的人来说,检查并显明他们的生命状态。这些人是直到本章末尾的主题,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解释明显看出来。“吹号”表示检查并显明教会的状态,由此检查并显明那些其宗教在于唯信之人的生命状态(可参看AR 397节)。
现在所论述的这些人完全不同于本章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那些人,他们的信之虚假以蝗虫的形式出现。他们在这方面是不同的:到目前为止所描述的那些人热衷于探究因信称义的奥秘,还热衷于教导它的迹象和见证,对他们来说,这些迹象和见证就是道德文明生活的良善;坚称圣言的诫命本身的确是神性,但在人那里就变成属世的,因为它们是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没有与信的属灵事物结合;并且由于他们通过具有博学味道的理性思考,或理性论据来确认这些事物,或证实这些观念,所以他们照着前面的描述(AR 421节)而住在深渊的南部。
但接下来直到本章末尾所论述的那些人并不研究这些奥秘,只是将纯粹的信视为宗教的全部,除了信和习惯性的敬拜以外就什么都没有了,从而随心所欲地生活。我蒙允许也看到这些人,并与他们交谈;他们生活在北部地区,住在散落的小屋里,这些小屋由芦苇和灯心草抹上石灰建成,屋内的地面就是地板。更巧妙的人,就是那些通过属世之光知道如何通过推理建立唯信,并确认它与生活毫不相干的人住在前面,更简单的人住在他们后面,而更愚蠢的人朝该区域的西部居住;他们人数之多,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他们被天使灵教导,但那些不接受信之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就被扔进他们下面的地狱,并被关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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