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 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416.“大声说,祸哉!祸哉!祸哉!那些住在地上的人,因为还有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表示对教会里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已经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诅咒状态表示最深切的哀悼。“祸哉”表示对某人的邪恶,因而对他的不幸状态的哀悼;在此表示对下一章及后面所论述的那些人的诅咒状态的哀悼。“祸哉!祸哉!祸哉”表示最深切的哀悼,因为重复三次,或增至三倍构成最高级,“三”表示一切或所有和完全(AR 505节)。“那些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拥有圣言,并由此认识主的教会中的人;“地”表示教会(可参看AR 285节)。“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表示检查并显明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中间的教会和生命的状态,所哀悼的是这些人的状态。在以下经文中,“祸”表示为他人现在或将来的灾祸、不幸或诅咒而哀悼;马太福音:
法利赛人和假冒为善的人哪,你们有祸了。(马太福音23:13-16, 23, 25, 27, 29)
路加福音:
出卖人子的有祸了。(路加福音22:22)
又:
那绊倒人的有祸了。(路加福音17:1)
以赛亚书:
那些使房屋连接房屋的人有祸了。那些清晨早早起来追求烈酒的人有祸了。那些牵罪孽的人有祸了。那些称恶为善的人有祸了。那些在自己眼里有智慧的人有祸了。那些勇于饮酒的人有祸了。(以赛亚书5:8, 11, 18, 20, 21, 22;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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