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58.他们以长时间地制作膳食为快乐,倒不是因为他们喜爱食物,而是因为享受那时的交谈。坐下吃饭的时候,他们不是坐在椅子或长凳上,或长满青草的河岸上,也不是坐在青草地上,而是坐在一种树的叶子上。他们不肯告诉我是哪种树的叶子;但我猜了猜,提到几种树名,当我提到无花果叶时,他们最终说,是的。他们还说,他们预备食物不是为使它美味,而是更关注食物的用处,并补充说,有用的食物对他们来说是美味的。
关于这个话题,灵人当中有一次讨论,他们说,这种做法适合人类,因为他们衷心渴望拥有一个在健康身体中的健康心灵。但那些以味觉为主导的人则不然。因此,这使得他们身体患病,或至少内在倦怠,因而他们的心灵也倦怠。心灵的行为取决于身体接受器官的内在状态,正如视觉和听觉取决于眼睛和耳朵的状态。因此,以奢侈和享乐为一生的全部快乐是疯狂的。在诸如需要思维和判断那类事上的迟钝和在诸如涉及身体和世界那类事上的精明也由此而来。这导致人类变得像动物,这种人自比动物并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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