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启1:17.“我一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这从前面关于人子的事物清楚可知,这些事物都属于神性威严,这从在内义上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由于祂“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初端和终端的神性;“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祂的人身甚至在终端都充满神性之爱;“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表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祂右手拿着七星”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由此而来;“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一切虚假都被祂驱散;“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表示天堂的一切都来自祂的神性之爱,所以很明显,这些事物是神性,看上去充满神性威严。
“看见”在此表示这些事物的同在,现在是至内层的同在,这一点从经上在此之前说约翰看见它们(启示录1:12),它们也照着这种看见被描述明显看出来;现在经上又说“我看见祂”,并由于这种看见而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这就是为何“看见”在此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当约翰看见“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时,这种同在就被赋予他,因为他由此被光照并在神性面前充满敬畏;事实上,一切神性之光都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神性之光进入内层;因此,这种同在和这种充满敬畏由此而来,这从《天堂与地狱》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看出来,如:关于显为太阳的主(HH 116–125节);关于由此而来的天堂里的光和热(HH 126–140节);关于转向祂(HH 17, 123, 144—145, 151, 255, 272, 510, 548, 561节)。此外,要知道,人拥有两种看见的形式,一种来自思维之信,另一种来自爱。当他只从思维之信来看见时,他的看见并不伴随着在主的神性威严面前的敬畏;但当看见来自爱时,它伴随着对神性威严的敬畏。这是因为那时人转向主;事实上,爱会使他转过来,而没有爱的思维之信不会,这从前面自《天堂与地狱》所引用的关于转向主的内容可以看出来。事实就是如此,这在灵界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很明显,这第二次的“我看见祂”表示神性威严的同在。
50.与木星灵长时间的来往清楚向我显明,他们比大多数星球的灵人更正直。他们到来的方式、与我的同住,及其那时的流注如此温柔和甜蜜,以至于无法形容。在来世,每个灵人的秉性都通过流注,也就是其情感的交流而显现;正直就显现为温柔和甜蜜;显现为温柔,是因为他害怕造成伤害;显现为甜蜜,是因为他喜欢行善。我能从我们地球的善灵所发的流注那里很清楚地辨别出木星灵所发流注的温柔和甜蜜。他们说,当他们之间产生细微的分歧时,就会看见一种细细的光芒,就像闪电,或像充满闪烁和游荡星星的小条带。不过,他们当中的一切分歧很快就得到解决。闪烁同时又游荡的星星表示虚假;而闪烁又固定的星星表示真理;因此,前者表示分歧。在圣言中,星星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因而表示真理(AC 2495, 2849, 4697)。在来世,真理由固定的星星来代表,而虚假则由游荡的星星来代表(AC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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